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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丨鲍风:幼儿园里的爱,以及对书本的信仰危机

鲍风 新三届 2021-04-24

作者简历
作者1977年高考证件照

鲍风,复旦大学物理系77级,1982年毕业后留在复旦电子工程系教书。1992年赴美,1996年到硅谷任研发工程师至今。现在思科负责声学算法设计,拥有12项美国专利。

原题

幼儿园里的爱





作者:鲍风



三岁在上海。姑妈妈妈、我和堂弟


庞群主怀念他幼儿园里的第一份爱,第一个爱慕的女孩儿,写了首婉转动人的诗。


诗真好,看了有感于怀,情动于衷,忍不住要和一下。


可我是个俗人,早些年就下了决心,要听从聊斋里“仙人岛”上芳云姑娘的劝告,“从此不作诗,亦藏拙之一法。”


于是异想天开,不作诗,写篇回忆来和,算不算数?


(一)
什么样的女孩儿才美


我在幼儿园里没有找到自己的第一份爱。


为什么人家能找到爱,能给那爱写诗,还能记住女孩儿的名字,我却不能?

回想幼儿园里的种种经历,觉得我本来是很有找到一个女孩儿来爱的潜质的。结果失败,主要原因在于读书太多。

我五岁前跟着“姑妈妈妈”住在上海。我本来是叫姑妈妈妈“妈妈”的,后来来了个我“自己的妈妈”,“妈妈”就告诉我“自己妈妈”才是妈妈,她是“姑妈”。我不肯叫她“姑妈”,妥协的结果是“妈妈”升成了“姑妈妈妈”。

五岁时被“自己妈妈”骗到了太原,走时带上了所有我心爱的书。

到太原后,姑妈妈妈一直给我寄书。每个月一次,四本《小朋友》,一本《儿童时代》。爸爸从邮局拿包裹的日子,是一个月里我最开心的一天。


在上海时不去幼儿园。到了太原,才知道幼儿园是怎么回事。


幼儿园里有不少小女孩儿。在那以前我大概没见过小女孩儿,因为弄堂里没有。没和小女孩儿玩过,那是肯定的。在书上倒是看到过小女孩儿,和猴子,大象什么的一样,会说话,很可爱的。


一下子见到这么多小女孩儿是件很让人困扰的事。尤其是她们还都长得不一样。书上的小女孩儿样子都差不多,大眼睛,小嘴巴,穿花花的衣服。幼儿园里的小女孩儿连一个穿花花衣服的都没有,除了蓝衣服,还是蓝衣服。书上的大眼睛要是放在幼儿园小女孩儿的脸上,恐怕会把人吓坏。小嘴巴也不合适,她们还得用嘴吃饭呢。


小女孩儿长成什么样才算美,才算可爱?虽然说“爱美之心”应该是全天然,五岁孩子心中“美”的概念还是一团模糊。


说不定这些小女孩儿都很美呢?


要是这些小女孩儿都不美呢?


救星来了!


新收到的书里有一篇《班里来了个新同学》,正好这新来的同学是个小女孩儿!


不仅有故事,还有画。画上新来的小女孩儿穿的也不是花衣服,是蓝的。左边的胸上用别针别了块大大的白手帕。


原来这就是美。


立刻向妈妈要求,我也要把手帕像那个小女孩一样别在胸上。


妈妈不仅没同意,还把我的手帕没收了。


“以后去幼儿园不许带手帕!”


原来幼儿园老师找妈妈谈话了。


因为我表现太特殊。


我父母亲都是大学毕业生,我们家是“双高收入”。再加上姑妈妈妈时不时地还从上海寄点好吃的来。


我那时去幼儿园,每天都会带几片饼干,两块糖。


其他小朋友没我这么幸运。虽然能送到幼儿园的孩子,一般家境总比普通的工人家庭要好,但毕竟和我没法比。那时三年灾害刚过去不久,尽管因营养不良而造成的“大头娃娃”不大见到了,吃的可还是紧张。有个孩子发现了我有自己带来的饼干,就一直跟着我。我吃的时候一旦掉下一些碎渣,他就扑到地下捡起来吃。


至于手帕,那更是别人没有的奢侈品。我的邻居里,四五岁的小男孩儿夏天都是光屁股,只穿一件小背心。上了学的女孩儿晚上睡觉也光屁股。


鼻涕的处理很简单。管孩子的“阿姨”过来,摁住小孩的鼻子,说:“擤”。孩子一使劲,一条黄龙出境。老师两根指头一捏,顺手一甩,把它甩到门外的土地上,然后把手在鞋上一抹了事。


从此以后,我去幼儿园不再带手帕,饼干和其它会掉渣的食品。


糖仍然带,尤其是上海来的“牛轧糖”,那是我的最爱。从”牛轧糖”里,我能闻到姑妈妈妈的味道。


没了手帕,寻找爱的努力受到了致命的打击。我简直不大敢看身边的小女孩儿。要是万一有个美丽的小女孩儿出现了,左胸上别一块白手帕,而我口袋里连手帕都拿不出来,怎么见她?


渐渐地,我认识到要找到一个胸上别手帕的小女孩儿是不可能的。这种小女孩儿根本就没有!


于是开始了我一生中的第一次“信仰危机”。


书把我给骗了!


“大眼睛,小嘴巴”也不对!


除了小女孩儿“会说话”,其它的都不对!


也许“很可爱”是对的?


可怎么知道?难道每个小女孩儿都很可爱吗?还是有的可爱,有的不可爱?


什么样的小女孩儿才可爱呢?


人生真是太复杂了,生活真是太麻烦了。


为什么要有小女孩儿呢?

 

(二)
绿衣服带来的灾难


没想到更大的打击还在后面。


那天早上起来,妈妈竟拿出件绿色的衣服要我穿!


衣服是上海带来的,没穿过几次。不过上海没有小女孩儿,太原有。有小女孩儿的地方,穿衣服必须穿蓝的,和别人一样。穿绿衣服的,在书上看到过的只有一个特务,那是坏人,还有就是青蛙。叫起来“呱呱呱”,住在水里。


这绝不能穿!


“穿了这衣服象个特务,像个青蛙!”


斗争的结果是灾难性的。因为早上的时间最宝贵,晚一点就迟到了,妈妈没耐心听我的解释,顺手两巴掌,强制执行,把不知算是特务还是青蛙的我押解到幼儿园去了。


吃饭的时候,我缩到长桌的角落里。


吃完饭,要睡午觉。所有的孩子都睡在一个长条的大通铺上。每个人的位置是固定的,铺着自己家里带来的被子。


刚闭上眼,背上一痒。回头看,是边儿上的小女孩儿。见我吃惊的样子,“格格”地笑。


立刻感到绿色的衣服在轰轰地烧我的脸。


一头钻进被子。


小女孩儿见我缩起来,以为我害怕,反而跟过来捅捅我。“格格”声更大了。


书上就没说小女孩儿会这样笑。书上的小女孩儿很严肃。


午睡时不许笑的,笑是捣乱!书上的小女孩儿从来不捣乱。


老师过来了。马上闭上眼睛装睡。这才想起来还没有看看那小女孩儿长得什么样。


后来,那小女孩儿又找我捣乱了几次,可偏偏我还穿着那绿衣服!


太原气候干燥。洗澡得跟着爸爸到厂里去,一两个月才洗一次。家里用水要到公共水龙头去挑,洗衣服不方便。所以差不多两星期才换一次外衣。


等到我终于换掉了那件让我受够了耻辱的绿衣服,那个小女孩儿已经失去了对我的兴趣。


我不仅没记住小女孩儿的名字,连她的脸都没机会仔细看过。


都是那件绿衣服害的!


(三)
爱的机会是如何失去的


还好小孩儿长得快。绿衣服很快就嫌小了。


过了几个月,绿衣服的烦恼正式结束。衣服太小,穿不下了。


对爱的追求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因为我有了些男孩儿朋友。


幼儿园的小男孩子们聚在一起,是会谈论小女孩儿的。


还有个勇敢的小男孩儿,告诉我们他要“找”某个小女孩儿。这个”找”,其实就是”爱”,不过六岁的孩子还没听到过“爱”这个字。那时在太原,连大人也不说“爱”的。“找”是“找对象”的简称,估计那个小男孩有姑姑,叔叔之类的亲人在“找对象”,所以他听到了,学会了”找”。


小男孩儿“找”小女孩儿,用的方法一般是“欺负”那个被“找”的小女孩儿。


我的那个幼儿园,居然还有一个专门用来“找”小女孩儿的游戏。


小男孩儿趁被“找”的小女孩儿不注意,跑到她身后,两手交替着来回捋,作一个像拉绳子的动作,一边作动作,一边唱:“长长的尾巴树旗杆,旗杆上面挂肉干。”


小女孩儿们知道这不是个好事。一旦有小男孩儿在身后唱这个儿歌,她们就会逃。小男孩儿自然要追。等小男孩儿唱到第三、四遍,小女孩儿一般就要“告老师”!这就到了小男孩儿逃的时候了。


那两句儿歌是什么意思?没人知道。还有一个不同的版本只有一句,是“长长的尾巴插红旗”。从哪儿学来的?也没人知道。在幼儿园学来的游戏,儿歌,都会拿来和家里的兄弟姐妹,邻居的孩子一起玩,只有这个游戏是例外。我从未见过任何人在我的幼儿园外玩这个游戏,唱这个儿歌。好像大家都知道这不是个好游戏。可究竟坏在哪儿也说不清。


我没胆量玩这个游戏。我是老师喜欢的“好孩子”,大班老师讲故事,特许我这个中班生去听。“战斗的青春”正讲得紧张,许凤被追杀,跳到河里逃生,让李铁救起来了。我不仅有声誉要维护,还有听故事的特权要保住,“找”小女孩儿这种事,是不能做的。


但心里还是想做的。至少要看看被“找”的小女孩儿,是不是“美”?


那小女孩儿的脸很白,皮肤不算细嫩。眼睛有点发蓝。头发有点发黄。鼻子下面到嘴唇的那条小沟挺深。没见过她用手帕,可也没见她流过鼻涕。不能肯定是她没手帕,还是她没用手帕。


我的手帕这时已经有了妈妈的允许,可以带到幼儿园里了。只不许“挂出幌子”来,把它别到胸前。没人的时候可以拿出来用。


想象那小女孩儿掉到河里,我就象李铁那样把她救起来。


可是幼儿园别说河,连条沟都没有。到处都是干干的。没水。


要是她掉厕所里呢?那是幼儿园里最象河的地方了。尤其是刚下过雨的时候,那儿有一坑的水。


恐怕不行,太臭了。而且太深,只有掏茅厕的人才敢下去。


更要紧的是没法决定她到底美不美。


“追”她的小男孩儿毕竟不看书。他怎么知道谁美?


不过其他的小男孩儿也说她“好看”。


当然他们也都不看书。


可要是书也错了呢?


我已经不大敢相信书了。尤其是在和小女孩儿有关的事情上。也许“大眼睛,小嘴巴”,胸前别块白手帕的小女孩儿都住在上海。书就是从上海来的。要是能问问姑妈妈妈就好了。可惜这是坏问题,妈妈一定不会在信里帮我问的。


幼儿园院子里有些树。


夏天,一场雨下过,树叶上积满了水。


淘气的孩子等到树下有人的时候,跑过去对着树猛踢一脚,然后逃开。树一摇动,树叶上积的水哗哗地落下,溅树下的人一身一脸。


大班的孩子,会特意把其他人,尤其是小一点的孩子,骗到树底下去,然后踢树。


那次,树叶上没有水。树上有一个马蜂窝。


那个男孩把他要“找”的女孩儿,和几个其他孩子,加上我,骗到了树下,告诉我们他在树干上看到了一个“水晶宫”。


等他一踢树,大家就都明白了。


转身狂奔。


我的营养也许是孩子里最好的,所以我跑得快。幼儿园开运动会,我跑第一。


跑了没多远,后面传来了哭声。


边儿上的孩子开始喊“老师”!


有个老师从教室里跑出来了。


“扑通”,有个小孩儿跌倒了。


“哇”地一声哭,声调高昂,是那个小女孩儿。


离树已远。


这才想起来刚才飞到了九霄云外的李铁。


回头。


小女孩儿摔倒在地上。其他孩子都跑了。


转过身,走回去,扶那个小女孩儿。


小女孩儿哭得梨花带雨。


她抬头。一条鼻涕亮闪闪地横在脸上,没向下流入嘴里,却横淌过整个左脸颊。


我呆了。


这不用看书也知道不美。


额上猛地一疼。被马蜂蛰了。


老师正好赶到。


从此看到那小女孩儿,就想起那条横淌的鼻涕。


明白了为什么胸上别块大白手帕的小女孩儿才美。


书毕竟不错。


可是太原不会有那样的女孩儿。也许上海有吧。


在幼儿园里寻找爱的美梦彻底破灭。


至今还记得那小女孩儿的样子。


绝不能让她入诗。


“一条横淌的鼻涕,亮闪闪地坎在她白皙的脸上。”


长大了的女孩儿看了,能不抽我?


五岁,离开上海到太原之前

外一篇

我的第一本书



作者:鲍风



从小就喜欢书。


在幼儿园时,我们家有《小朋友》《儿童时代》。


上了小学一年级,觉得自己已长大了,不再满足于到地摊上去看一分钱一本的小人书,于是向妈妈要求,要买一本属于我自己的“大书”。


妈妈一口回绝。


左邻右舍除了课本,没哪一家有书。我家已经显得有点“脱离群众”。六五年的秋天,风声一阵紧一阵,“山雨欲来”的形势,保持低姿态为妙。


不泄气。本来也没希望妈妈会马上答应。一次努力不行,还可以再接再厉。


我的地位很有利。爸爸还在农村搞“四清”,我是家里的男子汉。虽然力气还不够去担水,其它的活儿已经颇会做一些了。只要好好表现,继续和妈妈讨价还价是有本钱的。


首先是做早饭。


妈妈身体不好,在家休息不上班,早晨起不来。我的早饭是自己做的。


饭简单,只是热热前一天的剩饭。


难的是“火”。


那时电很稀缺,我们家算是比较“奢侈”的,用个二十五支烛光的电灯。邻居大多只舍得用最小的灯泡,十五支烛光。唯一的电器是收音机。做饭只能用“火”。


“火”在大汽油桶改装的炉子里。烧煤。煤是厂里给职工供应的,主要有两种:“二洗渣”和“泥煤”。我们厂是钢铁厂。钢铁厂下属有焦化厂。焦化厂炼焦碳,第一步是“洗煤”。把原煤放到水里搅拌,煤轻石头重,去掉下层的“渣”,留下的就是用来炼焦的精煤。“一洗”是粗洗,渣里煤少石头多,没法用。“二洗”是“精洗”,渣就分给职工烧“火”。煤的细粉混在水里,沉淀下来就是“泥煤”。


冬天,“火”放在房间里,兼顾取暖和做饭。夏天就搬出去。


每天做完晚饭,要“封火”。先“和煤”,用二洗渣,泥煤再加一点“烧土”,加水和匀。和好的煤放进炉子,盖在火的上面,保证火过夜不熄灭。煤的中间用“火柱”– 手指粗的一根铁棍,戳一个洞,让煤气可以从洞里上到烟囱,再冒出去。要是这个洞不通了,煤气会从“火”下面冒到屋里,那是要命的。每年都会有人被“火”里冒出来的煤气毒死。


早晨起来,“封火”的湿煤已被烧成了硬硬的一大块,要用“火柱”把它打开,这叫作“通火”。


我只比“火”高半个头。必须搬个凳子踩上去才够得着。力气不够,得再拿个鎯头敲“火柱”的头,才能打开“封火”的煤团。


火弄好,早饭就容易了。顺便把妈妈和弟弟妹妹的饭也准备好,放在边上等他们起来吃。我自己吃饱,然后去学校。


下学回来带弟弟妹妹。帮妈妈做饭。去菜场排队买菜。晚上“和煤”。不提买书的事。也不向妈妈提任何要求。妈妈心里有数,乐得享受我的优良表现,也绝口不提给我什么奖励。


狐狸尾巴过了几个星期还是露出来了。忸忸捏捏地和妈妈再提买书的事。妈妈这次倒没再拒绝。只提了个附加条件:书可以买,但买书的钱得我自己筹集。


这难不倒我。


宿舍里经常有个“断胳膊”来收破烂。他的左胳膊打仗受伤被锯掉了。吆喝起“破布烂棉花”来,尾上带个拐弯,声音还挺好听的。一个牙膏皮就能换两分钱。不过大家都说他会在秤上克扣人,所以要有多的破烂,还是到几里路外的废品收购站去合算。


钱来得比我预计的还快。因为我家买到了肉骨头。肉骨头分两种。一种是腿骨,剔得干干净净,就一根干骨头,别想有肉星沾在上面。买回来煮熟了,拿斧头砸开,里面有一根圆圆的骨髓。好吃就好吃在这根骨髓上,可惜太少。


另一种是脊骨,这就妙了。屠宰师傅手段再高,也无法把贴在脊骨上的肉剔干净。拿脊骨煮汤,味道和腿骨不可同日而语。多煮一煮,脊骨边上薄的一圈我都能咬下来嚼着吃。嚼起来酥酥的,里面是棕色的组织。一节一节的脊骨掰开,也有骨髓。骨缝里还会有些残留的肉。


“好肉生在骨头边”,这肉虽少,吃起来恰足以逗起你的馋虫,像象“泼墨大写意”国画里的留白,会激起无限的想象,比真吃到大块的肉都更引人回味。


最妙的是吃剩下的骨头可以卖钱。肉骨头一毛二一斤,剩下的骨头能卖到六分。肉要肉票,骨头不要。所以肉每年过年都能吃到,骨头却不一定。


偏偏那个月我们家就买到了脊骨,还是两副。记忆里我家买到两副脊骨,仅此一次。所以人的运气相当重要。运气不好,喝凉水会塞牙。运气来了,就能吃到肉骨头。


两副脊骨吃完,剩下的骨头有好几斤。这肯定不舍得给“断胳膊”,一定去废品收购站。


路有点远,妈妈不放心。于是我叫了隔壁的阿虎陪我。他刚上初中。有他陪着,不必怕路上有坏孩子拦住我抢钱。


骨头放进篮子里,拎起来沉沉的。


我家的篮子是妈妈从南方带来的,不像邻居的元宝形草篮子,是方的。编篮子的是竹条,看上去要精致些。平时我是绝不会带这个和别人不一样的“女式篮子”出去的。


那天心情不一样。再说,我家的篮子也确实比别家的轻巧些。


远道无轻载。刚出门恨不得跳着走,不到两里路下来,脚步有点拖了。不过不能示弱,要阿虎帮着拿就太丢面子了。


路旁有个水坑。阿虎说要是把骨头在水里泡一泡,份量会重一些。立刻同意,正好也让酸酸的胳膊歇一歇。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泡过的骨头好象真的重了不少。


越走越重。胳膊麻了。不停地换手。一路走,一路念叨,“这不是骨头,这是书,这不是骨头,这是书……”


那一篮骨头竟然卖了将近五毛钱!妈妈特别奖励,加几分给凑成五毛。要买的书早就想好了,是《文明地狱》,广播电台刚开始连播。因为老停电,故事听得断断续续,真急得死人。


新华书店在厂门口,十字路口的拐角上。门脸儿很排场,光售货员就有十几个,在附近市场所有的店里算是最大的之一。高高的书架在柜台的后面,要买哪本书必须售货员给拿。买什么书都得预先想好,要是拿来你又不买了,那是会遭白眼的。买前不能翻看,不然会被说:“翻脏了怎么办?”


进了书店,刚比柜台高一点。踮起脚来看柜台后书架上的书。看过来,看过去,不知道怎么开口。


看得久了,过来一个售货员。挺和气,问我:“你自己来的?”大概他没见过小孩儿自己来买书。一阵紧张。要是人家不卖给我怎么办?还好我戴了红领巾!行个少先队礼。


“叔叔,我要买《文明地狱》。”


“我给你找找。”


要是店里没有《文明地狱》怎么办?心跳加剧,血压升高,恨不得跳进柜台,爬上书架去看。


那个售货员看过书架,居然没回头,直接进了书架边的小门,不见了!


汗急出来了,嘴巴特别干。该等在那儿,还是问问别人?


总算把那个售货员等来了。他手里还捧着一本书。笑咪咪。


“这书卖得挺快。昨天才又进的货,还没上架呢!”


松一口气。


交了钱,拿好书。不舍得离开。书价是三毛二,兜里还有一毛八。再看看。售货员这次明白了,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工农兵故事会》第二集,正好一毛八,好不好?”


当然好!好得不能再好!


于是我不光买了我的第一本“大书”,我还买了我的第二本!


以后买过很多书,但买书的兴奋和激动,再也没有超过这第一次。 


2015 年,作者在台湾太鲁阁


鲍风写字楼
鲍风:触电般的初吻感觉,
伴着我度过整整一年

 鲍风:太太是个傻丫头,

我在她眼里也很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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