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四年里,有一个人在我脑海中,始终让我挥之不去。这就是马同学。 虽然他和我们待在一起的时间没超过三个月,然而这短暂的接触使我终生难忘…… 记得到长沙铁道学院报到的那天已是傍晚。进了411(舍号)后,新同学们都自我介绍一番。我是最后到达的,没想到他们给我留了个靠门口的下铺。说是刘胖书记让留给一个北方大汉 (后得知我是他召来的,他已事先知道我的身高了,心存感激)。 我的上铺就是马同学。还没来得及搭话,突然停电了。我隐约觉得他是中等偏高点的个头,可没看清面孔就黑灯了。心想,先洗把脸吧,明天天亮再聊。 从水房打水回来,其他同学都回到了自己的铺位上。唯有马同学仍直愣愣地站在屋中间。突然间他伸出一只手,说道,“这是肥皂,香皂,你用吧”。凭直觉,一般初次见面的人,不会这样吧。我心里觉得有点好笑,怪怪的。我说,“不用了,随便洗洗罢了”。可他一直坚持那是香皂,一定要我用。黑暗中,我接过了那香胰子。恭敬不如从命嘛,毕竟要做四年的上下铺邻居。 长途跋涉让我睡了个好觉。醒来发现同学们都已起床,不在房间。“呯”的一声,房门打开,进来了个黑胖小伙儿。定睛一瞧,猜想这是不是马同学。他没言语,直冲着一个挂在墙上巴掌大的小圆镜走了过去。他那手开始在脸上摸着,不时地拔出嫩嫩的胡须。我开始从鏡中打量他:大方圆脸,肤色偏黑,有络腮胡子的趋势。眼不大,有点直,随着每次成功的除须,会上下翻动一次。“你还用香皂吗?噢,不用,我就收起来了。”他似乎发现了我在看他,转脸说道。不笑的脸上有股严肃的表情,好像完成了一个任务。 接下来,大学的新生活开始了,同舍的同学们渐渐地熟络起来。马同学每天都似乎很忙,不大能见到他,直到熄灯睡觉那一刻。他在舍里的主要任务就是打理他的胡须和困觉。 一个月过去了。我惊奇地发现,他从来没有洗过澡,更没洗换过衣服。我庆幸自己在下铺,味道一般往上走。我还是好意地建议他是否换下衣服,洗个热水澡。回答自然是“行”,可就没有行动。 终于有一天,他换洗衣服了。让我惊呆了的一幕是,洗完了的衣服竟然不拧干,直接地挂在房里的绳子上,满屋里到外都是水。同舍的同学开始不高兴了,可是马同学并未意识到,只是在脸上堆出了憨憨笑样,又开始锲而不舍地拔那刚出苗的男性第二象征。我觉得他应该是没什么生活自理的能力,过一段就自然会好起来,给他点儿时间吧。 情况并非如此。他开始每晚熄灯后才回来,用课本里刚学的句子,每晚让我给他开门:“Comrade Chi, may I come in?”你说烦不烦?进门后,我刚想发作,又听见他说,“Thank you, it is very kind of you!”然后,直勾勾地看着我,“为什么你不说You are welcome?” 无语,无语到了无语的地步。 一天,在教室里上课。一架飞机“轰”地飞过教学楼楼顶,他突然大声喊道,“There is an airplane in the sky。”同学们和老师都惊呆了:马同学是不是有些不正常? 接下来,系里决定要带他去医院检查一下,这下刘胖书记可忙坏了。 初步检查结果显示,马同学是精神分裂症。系里决定要把他送回原籍地陕西。做出这样的决定大概是根据当时的规定:如果三个月内把马学生退回去,他就再也不能回来了;如果让他休学回家,他治好病以后还可以回来继续上学。系里肯定是不想再让他回来。 但是,这个决定万万不能告诉马同学,否则不知他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再做出什么出人意料的举动。于是,一切都是悄悄地行动,打枪的不要。411的同仁们个个精神高度紧张,守护住窗户,以防不测。 马同学开始有些幻觉了。他一直对我们说他哥哥偷了他的手表。他的表是在郑州转车时丢的,他认准了是送他来长沙的亲哥偷的。我的天啊,这可能吗? 他似乎有点感觉,系里要送他回去。那些天,自己对着墙上贴的报纸喃喃地说他是人才,陈慕华是他妈,他要到北京去见邓小平。 班里的女同学知道他的事后,非常难过,大家一起出钱给他买了麦乳精来看他。他当着她们的面打开包装袋子,用手抓着一把一把往嘴里塞,大口大口地嚼着,脸上毫无表情。有些女生开始掉眼泪了。马同学在她们的心目中毕竟只是文痴而已。 系里终于瞒着马同学到了最后送他走的那一天,哄着他说去北京见陈妈妈,告诉邓小平他是人才。这样,他带着他那个“人才和陈妈” 的信念,坐上了北上的火车。 我记得他好像和我说过,去北京不用转车。我真心为刘胖和另一位护送他回陕西的老师捏着把汗。火车上不会有什么事发生吧?转车能顺利吗? 他离开了长沙,他的故事并没有因他离去而划上句号。事后发生的一切证明,系里的决定是英明的,至少在这件事情上(外语系的领导做过许多SB的决定)。 首先发生的是,马同学在回陕西的列车上要强吻女列车员。后来证明了他有病,人家就不再追究。尓后,到达西安,他们一不留神,马同学溜出去了,在大街上裸奔,和来西安旅游的外宾打了个照面。但愿他没和外宾们说,“Welcome to China!” 我一直纳闷的是,他怎么就一下子从文痴变成情痴了呢?试想如果他还在系里,会不会哪个女生也被他强吻?想想都好怕,这不是一袋麦乳精就能堵住他的嘴哦! 一个月后,我们班收到了他家里写的来信。从信中,我大概能感觉出马同学的一些状况。 他是家中最小的,爸妈原来在北京工作,可能是支援大西北,来到了陕西的一个县城。马父还是一个学校的校长。马同学在家是不干任何活的。每天一早就钻进玉米地里学英语,到饭点才回来,然后又进玉米地里学。没人教,自己学,非常刻苦地钻研。这点可以从他用过的英汉字典上证明,上面写着密密麻麻的笔记。 马同学考上大学后,家里非常担心他在外的自理处世能力,临走时吩咐再三(所以才有香皂故事)。信中还说,如果学校能让陪读的话,马母就真的会来伴她可怜的老儿子。 信中还对全班同学表示感谢,一看就知道这是个知书达礼的人家,有教养有文化。 可是,为什么马同学会变成一个精神分裂症患者?刚入校的学习压力?胡须显示出的荷尔蒙分泌?有人说,每当有什么疑问,他就会去找同省一起考入我们学校的大姐探讨。(所以每晚回来甚晚,便有了Comrade Chi, may I come in?)还有人说,他在扑向女列车员的那一刻,喊着大姐的名字,他把女列车员当成了大姐了。能不能这样说,大姐在激发他的荷尔蒙排量上起到了她自己都没有想到的作用?于是便有了香皂(处世能力),拔胡须(荷尔蒙),凉衣服(自理能力),天空中有架飞机(学习压力),干嚼麦乳精(处世态度),天才和陈妈妈(幻觉产生),和大姐的促膝交流(导火索)? 可怜的马同学,就这样地断送了本应属于自己的大学四年光景! 人们常说,天才和精神病就差那么一点点的距离。我情愿相信他是天才。也许,他医治好了,参加了甚至是研究生的考试呢。而且通过了,又步入高等学府。毕业成婚,有家庭,有孩子,像我们每个正常人一样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不是吗?我有幸和这位天才马同学在我和他生命曲线上的一点相交了不到九十天。 此刻的我,只想问一句:马同学,一切安好乎?I miss you, really. May I come in, Comrade Ma? 你应当回答我,Yes, you arewelcome, Comrade Chi. 我不会有gay的倾向吧?L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