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律师:我太难了!法律咨询却不告诉我案情,我只能给你算一卦了

先锋 律证先锋 2020-09-18



▲上图来源:微信公众号“环球法研 ”



编者按

作为律师,我们经常会遇到来“蹭”咨询的当事人,虽然咨询的问题各不相同,但其中不乏这么两类:


一类,便是上面聊天图片中的那种——他们不信任律师,认为自己完全搞得定,什么情况都不会告诉律师,却要让律师给出准确的解答;一旦拿到答案,便扭头就走;到头来自己解决不了,再来求助律师,却依然遮遮掩掩。

这类朋友不相信律师,想寻求法律的帮助,但是又觉得法律不完全有用。更有甚者,还想通过法律之外的比如关系、暴力和其他一些非法的手段来解决。


另一类,喜欢到处咨询律师,表面上看似谦虚,但实际却在内心判断律师的话是否合自己心意,他不能接纳、也不会接收不合他意的说法。

这类朋友不了解法律、不尊重律师。如果想找个想找个说称心话、附和自己观点的人,找个算命先生足矣,大可不必在律师这里浪费感情。


总的来说,这两类当事人需要的并不是律师,而是算命先生。律师和当事人之间需要相互理解和理解,如果当事人不尊重律师的服务,律师也没必要去迁就。顺便分享下文给大家,借此提醒我们身边的当事人朋友:杜绝这些成见,否则,会阻碍了你救济自己的权益。



话说,我感觉你并不需要律师哎
◉ 作者:王万雄律师   ◉ 来源:刑辩律师王万雄的法律博客



你是在寻找一个同意你观点的人,而不是在找律师。


其实,找一个同意你观点的人很容易,并不需要到律师事务所来找。在街头巷尾,或者在同事、同学、朋友圈中随便找一个人,你只要声情并茂地向他诉说,他就会对你点头附和。法律职业者,有自己独立的职业判断,一个好的律师,不可能为了揽到业务而苟同他人的观点。


你问我,花多少钱可以把人从看守所里捞出来?


关于这个问题我给你作了许多解释,但你对我的解释心生不满,甚至有些愤怒。你把法律完全世俗化,而法律预留给律师拯救人的路经从来都不世俗。


你给我只提供了一个简单的案件信息,却要我基于这一信息对案件作出唯一的结论。


树上有10只鸟,用枪打下来了一只,树上还剩几只?对于这样的问题,你准许我给你的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9只。你把法律看得太简单和浅薄,但法律却没有你想像的那么简单和浅薄。


你在事情发生后,匆匆地到书店里买了几本法律书,在网上搜索了几个法律条文,并从中找了几个生僻的法律概念和术语来考我,甚至质问我,你对律师很不尊重。


你前后咨询了不少律师,你收集了若干个律师的若干个观点,你总是用一个律师的观点去攻击另一个律师的观点,你甚至还企图要我去与某个持不同观点的律师当面辩论,你想从律师的战争中捞到便宜。如果用这种方法就能学到打官司的技巧,这中间一定有人是白痴。


你和我谈了这么长时间的话,但你并不想支付咨询费,你这种做法或者说伎俩,在别的律师那里也同样用过,而且我感觉你很得意自己的这种做法,你认为自己很聪明或者精明。你这种做法有没有可能害了你自己,你思考过这个严重的问题没有?


你关心他的意识并不强烈,直到如今,你并没有真正委托一个律师介入到程序中去,你不断地找律师交谈,只是为了寻找一个简单的心理慰藉,或者说找一个理由去敷衍他或者他身边的人,个中原因是你内心里并不想出钱,也不想真正出力。



你总在强调他是个好人,对于你的这种感受我不想否认,但我要告诉你的是,你的感受不能代替案件本身,公安侦查人员、检察官、法官更多关注他是否实施了犯罪以及实施了怎样的犯罪。决定他命运的不是你的感受。不幸的是,你总是希望我无条件地接收你的感受,并用这种感受为他进行辩护。


你总是在强调所谓的事实却回避证据,但当我问及你所说的事实在哪里的时候,你避而不谈。


我要告诉你的是,用证据证明了的事实才叫事实,没有被证据证明的东西,在法律上就是没有或不存在。案件发生时,法官并不在现场,那么法官是凭什么认定案件事实的?只有证据。“以证据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现代刑事诉讼的一条重要原则,然而你,对这条原则不以为然。


我不否认你有丰富的社会生活经验,甚至在你所工作的领域非常专业,这是你的长处。但你总是以自己的社会经验逻辑来取代法律逻辑,你希望律师也以你的经验逻辑来推导法律事务。你的长处瞬间成了你的致命短处,但你十分顽固地不承认这一点。如果你的官司今后一败涂地,那全是因为你自以为是。


你总是不厌其烦地要我对案件结果打包票,我打得了包票吗?


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是我开的吗?我凭什么跟你打包票?社会上的有些游医爱打包票,但我不是游医;医院门口的那些算命先生声称能够把握未来,但我不是算命先生。你跟我说,你一定要找一个保证结果的律师,我敢说,你要找的这个人绝不是我。


你已经多次流露出对律师的不屑,我微微一笑;我也向你明示或暗示过,你并不需要律师,你也微微一笑。


其实你也算是一个彬彬有礼的人,在你和我握手言别,走出我办公室的那一刹那,我也真心地期望你的案件有个好的结果。


我写这篇文章时,你早已离开了我的办公室。文章中的一些话,我当时很想对你讲,话到嘴边,还是没有说出口。不知道你能否看到我这篇文章,如能看到,你将如何?如未能看到,又将如何?老实说,我不知道。

转发告诉身边的朋友!

如果觉得本文对你有帮助,

请点支持!


☟上下滑动更多热门推荐点击进入



👉在什么情况下复印件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据使用—最高院观点


👉12月25日起全国法院可就近跨域立案—最高法


👉我为何辞掉了单位常年法律顾问业务(基于内地三线小城的执业生态)

👉原告穿戴不符合司法礼仪要求拒不纠正——按撤诉处理?法院裁定

👉李小龙女儿起诉真功夫,索赔2个亿!网友惊了:一直以为是形象代言!—刷屏!


👉马上过年了大家都注意:“打5元麻将被拘15日,惊动了最高院”,快看:打多大才不违法?


👉最新更新版:工伤认定流程及1-10级、工亡赔偿标准+工伤认定29条规则


👉【离婚手册】2020年最新离婚案件判决标准—最高法院 I 精华版


👉挪用资金罪刑法规范总整理(2019.12.22更新)【规范整理】


👉启动繁简分流试点工作,在线诉讼可不提交纸质原件—最高法拟试点民事诉讼程序改革


👉案件在审未判,一法院官微发文“希望重判这个货”后致歉


👉法检单位聘用制书记员不得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自治区人社厅等三部门联合发文


👉个人破产试点来了!如何防范逃废债行为呢?


👉“个人破产”来了!江苏增加一家法院开展相关试点


👉女会计靠卖淫还房贷谁该反思?


👉职务侵占罪刑法规范总整理【规范整理】(2019.12.21更新)


👉骗奸、诱奸、迷奸、偷奸这些都算强奸吗?


👉我有什么过错?法官让我承担50%的责任—原告应该很懵


👉全国最新传销名单公布!(2019年12月


👉办一张银行卡返现150元?4人倒卖银行卡纷纷获刑


👉【案例】醉酒驾驶机动车致使本人重伤的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买房,这6种情况购房者可追究中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律师函:一封合法的恐吓信


👉最高法发布10件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1.9万一套房?!他揣着2万,跨越3780公里来买房,结果…


👉未办理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合同的效力—最高院


👉微信工作群里说“实话”,却惹来46万的官司!


👉最高法:将房屋登记未成年子女名下,是否属于家庭共有财产的判定


👉律师装×的七种武器


👉恋爱期间赠送的财物能要回来吗?法院发布:注意3大要点


👉关于律师执业风险“避坑”微指南


👉2015至2019年度江苏法院买卖合同商事纠纷十大典型案例


👉警方查查出全国首例案件!终于有PUA被查了!鼓励女性自杀的邪术到底是什么?


👉公安部决定狠抓“赌博”,“赌资”100-500元或可拘留,公职人员从重处罚!附标准!


👉当事人请求出具调解书对以物抵债协议予以确认的,人民法院不应准许


👉基层民警常用法律法规100条(最新修正)


👉12月17日的全国法院司法改革推进会,定了什么内容


👉多地法院集中整治“套路贷”、虚假诉讼、职业放贷,倒查此前处结的案件 【注意】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17年9月1日修订)


👉关于公安机关行政案卷装订顺序(实用收藏)


👉死刑就是终结?“操场埋尸案”主犯杜少平的“江湖”(附视频)


👉注意!以固定收益回购的股权转让,应认定为借贷关系(含详细规避策略)—最高法院


👉最高院各地法院最新判例:2019年8月20日后的利率如何表述?


👉有答案!可否对流拍后退还的财产继续采取执行措施?—最高法院


👉关于工伤、工伤认定流程及1-10级、工亡待遇标准(2019)


👉最高院: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的最新答复


👉景汉朝人民大学授课:司法体制改革需要注意的问题及措施


👉认罪认罚案件,法院有权变更罪名调整量刑—胡云腾


👉最高院:关于“虚假印章”的认定、举证责任及法律后果


👉将留有空白内容的合同交于对方,视为对合同内容中约定事项的无限授权—最高院案例


👉逆向劳务派遣之法院裁判观点全解析


👉最新劳动争议会议纪要:用人单位过错导致劳动者待岗,待岗期间工资待遇应予支持


👉遭10余人围殴反抗致2人重伤,一审获刑3年,二审法院回应


👉基层复杂警情现场处置100个应对方法(最新修正)


👉收回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条件


👉工伤专题|职业病认定为工伤的标准及企业的防范机制。


👉2019“铁饭碗”职业排名:公务员只能排第四!


👉国务院:鼓励事业单位人员在职创办企业,不用辞职!


👉2019版:离职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一览表


👉怀孕妻子被乡干部强制节育 男子锤击致三死一伤被执行死刑(附刑事判决书)


👉“法官vs律师:22张漫画揭示了体制内外的区别


👉复印件”作为证据,必须符合文中3点之一,否则无效!


👉(法律类禁用词13种)新增57个禁用词,说话得三思而后言!—新华社公布


👉你知道吗?借条,你可以追债20年,欠条,你只受法律保护3年—(附2019年最新借条范本)

👉政协委员炮轰交警:年底罚款如开印钞机!天量罚款去哪里了?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新读:九大问题之一、二、三


👉未成年人校园人身伤害类案件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





本文内容来自互联网,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删除。

如果这篇文章对你有所帮助,点个『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