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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笃庄:狱中记.下篇

叶笃庄 私人史 2021-11-04

Personal History

坐牢的日子

狱中记
下篇

© 叶笃庄/文

十一

  1966年9月8日早晨,队长叫号,凡叫出去的,都站在院子里。队长没有讲多余的话,只讲了一句“收拾行李”,我们便被集中到砖瓦厂的礼堂,在那里等候分批遣送。这时一个原系《北京日报》的美术编辑,四川美院毕业,因“花案”被判刑——在礼堂睡地铺,闲待着无聊,给我画了一张速写。这张速写至今还夹在我的照相簿里。北京市所辖的犯人都集中在第一监狱,即自新路法院看守所隔壁,我们从延庆砖瓦厂出发,途经居庸关、八达岭,也集中在那里。遣返到安徽的,被分配到一个监号内,我的原籍写的是安徽安庆,所以被分配在去安徽的监号。在第一监狱待了五六天,又用大轿车拉到火车站上火车。这是一节专车,我们坐的竟是软席。车到合肥后,有长途汽车在站外等着,下火车后,又登上汽车,直奔白湖农场。
  白湖农场,原系白湖所在地,后围湖作田,遂成白湖农场。白湖农场即安徽省第一劳改总队,下设大队,大队下设中队,每个中队二三百人。我隶属第十大队第七中队,按此计算,这个农场大约有2~3万犯人。
  每一中队的监号由一条水沟围起,水沟宽约四五米,深约三四米,不会游泳的难以逾过。在水沟的一处留有一个通道,夜晚即关闭。监号几排房子,有一个大院子,作为犯人集合的地方。伙房在临沟的较远地方,每个犯人自己去伙房打饭。地下水位较高,饮水从一口土井里汲取。烧开水有一“老虎灶”。厕所系中式蹲坑,屎尿满地,极脏,夏日蚊蝇十分猖獗。夏日没有蚊帐无法入睡,蚊帐自备,公家不供给。
  每日三餐,早晨大号搪瓷缸多半缸稀饭,稀饭不稠,但也不甚稀。中午吃半斤米的干饭。说是半斤米,其实不到半斤,因为还要扣下一点做值班犯人的夜班饭,以及秋收打场时的夜班饭。晚间仍是稀饭,和早晨的差不多。早饭和晚饭都吃盐腌的臭菜瓜,中午按季节给菜,比如,夏季吃冬瓜和笋瓜(印度南瓜),冬季吃白菜。夏季的菜给的很多,有时给半个小脸盆。也种中国南瓜,但不给普通犯人吃,留给场院的犯人作夜班饭。每两周休息一天,休息时给点黄豆吃。
  每一中队设有一个工具房,工具房由1~2个犯人掌管。早晨上工时,由值班员领取全组的农具,如锄头、扁担、筐、镰刀等工具,记下账,晚间收工时,必须如数交还。丢失工具的犯人要受重罚。工具必须洗刷干净后,方准交还。
  每一中队还设一牛棚,饲养水牛,从事耕田、耙土等劳作。牛棚多在围沟以外,均由犯人掌管。每一牛棚有十几条牛,精心饲养,养得很壮。牛棚的犯人须值夜班,所以有夜班饭,夜班饭多为锅巴,另外还可偷吃喂牛的黄豆。所以牛棚的犯人身体都很壮。
  每一中队还设有一个卫生室。卫生室的犯医多是些外行,有点医学知识而已。卫生室的药品品种很少,除红汞、紫碘外,只有点阿司匹林、奎宁之类的普通药品。一般不发热到38℃、不泻肚是不给药吃的。
  我们到达的当晚,队长点名训话,其中有一点就是,“你们当中,无论过去官有多大,都得一律劳动,遵守场规”,这话似乎是说给我听的。第二天出工,去挖土、挑土,我先和一个弱劳力丁善一配对,抬的土不是十分重,勉强可以抬起。不久队长发话,专给我一副挑子挑土,不准与丁善一配对,说我偷懒。值班员也跟着起哄:“看他那大个子,只抬那一点土,显然偷懒!”于是给我找来一副挑子,由值班员亲自上土。他重重地向我的挑子上了几锹土,我挑不起来,队长下令,叫两个犯人把这挑土硬放在我的肩上,我一溜歪斜地把土挑到了目的地。倒掉土之后,轻松极了,这时我体会到“如释重负”这四个字的真正味道。半天下来,我的肩膀就压肿了,并且破了一层皮。以后我一直干这重体力劳动。更要命的是在水田里挑土、运土,上面压得重,下面地滑,一不小心,就会滑倒。
  这样干了两三个月,才给我派了一个轻活,就是拾粪。这个活很自在,可以在中队范围内到处溜达,累了可以躲在避风处,晒着太阳吸一袋烟。不过为了防止拾粪犯人偷懒,订出一条规则:每半天必须拾一整挑粪,下工时到牛棚交粪并过秤。原则上不许拾牛粪和狗粪,但哪里有那么多的人粪好拾呢。也有偷巧的办法,即在粪筐内先拾几泡新鲜的牛粪垫底,上面再糊一层人粪。新鲜牛粪既占分量,也有体积,看起来满满的一挑粪,挑起来颤悠悠,煞是好看。验粪的是牛棚的一个老年犯人,这个人心肠好,即使不够分量,他也给填足斤数。他明知里面包的是牛粪,也不挑剔,或向队长报告。这个差使我干了四五个月,甚是自在,也不觉到脏,反而见了粪很亲热,如发现一泡人粪,就会感到是件幸事。
  由拾粪又调到菜园。每一个中队有一个菜园,有二十左右犯人劳动。种的菜,供给犯人伙食,也种一点细菜,是给中队干部准备的。中队设队长一人,指导员一人,队副二人(一人管思想,一人管劳动)。有的中队还设有猪棚、鸭棚、鹅棚,猪肉、鸭、鹅,主要供给中队干部,过年过节时,也给犯人吃一点。
  菜园的活是轻劳动,白湖农场的气候,不利于洋白菜(甘蓝)结球,我曾设法从栽培期的变换使它结球,但未成功。在菜园劳动当然不如拾粪轻松了,拾粪是一个人单独活动,菜园是集体劳动,很难偷懒,除非大家都偷懒。有一次有一个“飞虎队”(注:陈纳德在抗战时组织的航空队)的报务员,和我一起抬筐运粪,他会几句英语,但很洋泾浜。当时犯人最关心的是升旗和降旗,旗子是黑色的,升旗是出工,降旗是收工,未收工前早已饿得肚子呱呱叫了,不约而同,犯人都注意着那面黑旗是否降下,一降下,赶紧收工吃饭。这个飞虎队的报务员问我“升旗”英语怎样说,日语怎样说;“降旗”英语怎样说,日语怎样说。还有一些劳改生活上的事,问我英语和日语怎样说。我教他一句,他学一句,有时得一连教几遍。这件事被一个上海的犯人汇报给队长,说我们两人用外国话交谈,不知说的什么,大概是不利改造的话。队长得到这消息后,交给专管思想的徐队副处理。徐这个人专门在犯人身上捞油水,他因破获犯人组织的所谓两个“反革命集团”,后来升任指导员。其实他所破获的“反革命集团”,都是屈打成招的。他的办法是,先注意最调皮捣蛋的犯人和什么犯人最接近,然后抓个茬儿把他们隔离开来,叫他们交代有哪些“反革命活动”?如果说没有,就捆绑起来,这种倒背捆绑方法,任何强硬的汉子都忍受不了的,只好顺着徐某的意图顺竿爬,进行招供。有一个“反革命集团”设有总司令,总司令下设有秘书长——原系新闻记者,参谋长一人——原系国民党军人,军事部长一人——系一个五大三粗、孔武有力的犯人,等等。另外破获的一个“反革命集团”的成员,也大都是这等人。破获这个“反革命集团”时,有人检举我和某个“反革命集团”有关系,并且称我是这个集团的“政治顾问”,而这个集团的成员,大都是一些小偷、流氓,大字不识几个。这时我正好调回北京秦城监狱,不在白湖农场,否则也难免捆绑之苦。我从秦城回到白湖时,场部工作人员还传讯过我一次,问我和这个集团的关系。我当时正好从北京回到白湖,他们大概也知道我过去的政治地位,我告诉传讯我的人:“按我过去的地位是不会干这种蠢事的,即使我要干,也不会和这群地痞、流氓弄在一起的!”问过我这一次,他们就不再找我的麻烦了。
  那个上海犯人告了我们一状之后,徐队副立即把我和报务员叫去,分在两个屋内写“交代材料”,交代我们用外国话讲些什么。我如实以告,报务员恐怕写的也是实际情形。当天把我调回大组,睡在值班员旁边——凡是有问题的人都睡在值班员旁边,以便看管,值班员是政府比较信任的人。调到大组后,就是挑土,慢慢地我也可以挑到一百多斤了,但和其他犯人比起来,我还是跟不上。有一次,全队开展劳动竞赛,定出最低指标,这是每个犯人必须完成的任务。那天我的确拼命干,但还没有达到最低指标。全队没有达到指标的只有我一个人。夜晚点名训话时,队长报告了这个结果,但没有处罚我。
  有一次监房内要贴毛主席语录,红纸黄字。队长问谁会写美术字,我报名说“我会”,于是第二天叫我跟着一个上海美专毕业的犯人写毛主席语录。其实我不会写美术字,试着写了一张,不像样子。可是这个人的心肠好,他教我照着一个镂空了的纸板——上面有镂空的五个大字:“毛主席语录”,把它描在红纸上,再用黄色涂实。这个活我混了两个星期,又叫我中午在工地看工具,以防附近的农民偷窃。中午收工以后,大家都回监房吃饭,我一个人待在那里,仰卧在地上,看着白色的浮云,听着“叫天子”(云雀)的鸣叫——这种鸟叫得非常好听,有点像百灵鸟的鸣叫——微风拂面,阳光和煦,真有点诗意。早晨喝的那大半缸子稀粥,在肚内早已消化得无影无踪了,饥肠辘辘,头晕脑涨,良辰美景奈何天!等到犯人们回来上工之后,我才能回去吃那点干饭,喝着冷菜汤。这个活看起来很轻,但精神压力很重,在那极其沉静的环境里,百感交集,思前想后,“我招惹谁了,受此不白之冤,弄得妻离女散,好端端的一个家庭,一下子就破碎了。”
  到了冬季,地里的活不多了,此时进行“冬训”。这时给我派了一个任务,清理厕所,把全队的粪尿用两只桶挑到贮粪池倒掉。那一年冬季雨雪较多,粪尿必须天天清除,地上积水的地方冻成了冰,我没有雨鞋,从北京带去的一双棉鞋,也在雨雪中磨破不能穿了,我只好光着脚挑粪。有一天,天上落着雨雪,地上泞泥已结成薄冰,我的脚被冰渣弄破了,鲜血直流。地面又滑,光着脚更滑,肩上粪桶的分量很重,一下子滑了一个筋斗,身上泼满了屎尿。正巧队长、队副在旁边,他们看到了哈哈大笑。
  虽然一天吃三顿大米,两稀一干,但量不足,劳动又重,更觉饥饿。早晨喝完那大半缸子稀饭后,不到九时肚子就咕咕叫了。这时周身乏力、头晕,有时还出冷汗。熬到中午,吃下那半斤米的干饭(其实不到半斤),精神恢复一些。下午出工后,到了四点钟,饥饿又来袭击,熬到晚上喝大半缸子粥,临睡以前,又饥饿不堪了。在出工时,趁队长不在的时候,就去找凡是可以吃下去的东西,都吃下去。我曾偷吃过未成熟的黄豆,当然是生吃。我还吃过蛇、蛤蟆、田鼠,把这些东西的皮剥下之后,放在大号缸子内,俟晚饭打粥时,用热粥一烫,就开吃。其中以蛇肉为最鲜美,肉呈白色,没有什么腥味。这些东西,都是别人弄到之后给我吃的,我是没有办法去捉它们的。还有人吃乌龟。把乌龟捉到之后,在它身上涂满泥巴,再放在火上烤。工地上到处是柴,捡到之后,放在一堆点燃起来,把泥糊的乌龟放在上面,烧熟之后,剥去外壳,里面是雪白的肉。据说乌龟的肉也很好吃,不过我没有吃过。听说“三年自然灾害”时,最先饿死的,是壮劳力。不过那时犯人在夜间纷纷出去偷稻谷,队长也睁一眼闭一眼,不像平时管得那么严了。犯人偷到稻谷之后,回到监房把稻谷装在袜子或衣服袖口内,加以揉搓,等到稻谷外皮揉下去以后,就生着咬食生米。听说,“三年自然灾害”时,犯人饿死的比农民饿死的要少,其原因就在于犯人们可以偷稻谷吃。
  白湖农场的犯人劳动,是冬季挖土方,夏季种水稻,一年最忙的季节是在“双抢”。所谓“双抢”,就是抢收、抢种。那里种两季稻,一季早稻,一季晚稻。早稻收割多在七月中下旬,晚稻栽植要赶在八月初立秋以前完成。这一个多月的劳动最为紧张,气温多在40℃上下,稻田的水都晒得滚热。最紧张的时刻,夜里三时就得起床出工,一直要干到晚上九时。虽说“双抢”期间伙食有所改善,早饭由稀饭变成干饭,不时还给点肉吃,但终因疲劳过度,也吃不下去。“双抢”动员时,队长总是说:“这是考验你们的时候了,你们要准备掉十斤肉,脱一层皮,争取立功赎罪。”队长对犯人身体的注意,不如对水牛的爱惜。“双抢”时规定,早十时以前牛要收工,下午三时以前不出工,还要加吃一顿“包子”,即用稻草包上黄豆。我亲自听到队长说:“天气太热,不要叫牛累着了!”可是对于犯人,则口口声声:“你们要拼命干,立功赎罪。”对于在炎热气候下,这样超负荷的劳动,犯人们也心怀不满。有一个犯人唱了《白毛女》的一段歌词:

  东家在高楼,佃户来收秋,流血流汗做马牛。

  为了唱这几句歌词,给这个犯人加了五年徒刑。
  水田的水由于上了大粪,在火毒的太阳曝晒之下泛起一层泡沫,而且水温很高。犯人们一天十几个小时泡在这种水里,还要弯着背插秧、拔秧。很多人由于插秧时,要将秧苗插入泥中,手被磨破;拔秧时,手和秧苗长时间摩擦,也容易破皮。这样手脚都会糜烂红肿,到了卫生室,也不过上点紫药水,第二天还得出工下田。有一种“小咬”,天快亮时,咬人甚凶,它可以钻到头发里吸头皮的血。为了抵抗这种“小咬”,犯人们在膀子和大腿上都涂上水田里的泥巴。
  “双抢”时,由于屋顶很薄,监房内闷热无比,大家都睡在院子里,但院子里的土地晒得滚烫,也很难入睡。这时我想起“水深火热”这四个字的成语,真是犯人处境的很好描述。有的人实在撑不下去了,也有一两个犯人逃跑。逃跑的犯人不被抓回来的,几乎没有。因为犯人不敢回家,只得在社会流窜,既无户口,又无粮票,很快就会被抓回来。抓回来之后,首先是示众,把逃跑的犯人捆绑在院子里。我记得“双抢”时一个曾经当过小学教员的犯人被抓回来之后,就被捆在院子的灯柱上,剥去上衣和裤子,只留一条裤衩,任凭蚊子和“小咬”叮咬。捆多长时间,没有一定,这要看队长高兴了。高兴的时候,少捆一些时候;不高兴的时候,多捆一些时候,虽然不打,但这比打一顿还要难受。捆完之后,就要戴镣,有时要戴24斤重的大镣。有一种镣,中间只有衔接的两根短铁棍,戴上这种镣,走起路来,就十分困难了。戴镣也得上工,问题严重一点的,下工时还要戴手铐,上工时才把手铐卸下。戴镣和戴铐叫做“戴戒具”,不叫“动刑”,如果多次逃跑,就要送到场部小监狱关押。据一个当过潜水员的犯人说,其中有多种苦刑,最难过的,是把犯人放在棺材般的大木匣内,木匣四角钉有四个铁环,来固定犯人的四肢,犯人日夜就这样一动不动地仰面朝天躺在木匣内。木匣在相当于屁股的地位,开一个洞,作为犯人大小便之用。吃饭时,从上面喂食。受到这种处罚的犯人,不是瘐死,就是残废。
  按规定,下雨天不出工,所以犯人们有一句成语:“姥山戴帽,劳改睡觉。”白湖农场内有一个小山包,叫姥山。姥山戴上乌云的帽子,天就下雨,这时劳改犯人就不出工了,可以在监房内睡觉。犯人最舒服的事,第一是吃饱肚子,第二是睡觉,这两项都是不足的。后来给每个犯人发了一块塑料布,刚刚可以披到背上,说是发了雨具,这样,即使下雨天,也得出工了。其实这块塑料布根本挡不住多少雨,周身还得淋湿。
  在一个初春的上午,小雨纷纷,乌云低沉,寒风凛冽,我们的身上披着一块塑料布出工了。在这样的气候下,肚里消化得更快,早晨那大半缸子稀饭,早就不知去向,腹内空空,饥肠辘辘。这天的劳动是点黄豆,沿着大坝子基部点种黄豆。所谓“点种”,就是一个人用锹在地上用力戳一个裂口,然后由另一个人在裂口内撒三粒黄豆,再把裂口封上。这是两个人合作的活儿,一个人戳裂口,一个人撒黄豆。那天值班员吩咐我撒黄豆,这是很轻的活儿。一个组的活儿,都由值班员分派。那天出工时,我领了一把锹,准备我干截裂口的活儿。到工地上,值班员分派我撒黄豆。这个值班员原系国民党的官儿,凡是过去愈反动的,一般表现得越积极,所以值班员大都是这批人。我得到撒黄豆的命令后,就把锹插在大坝子一头的地上,顺着大坝子点下去。等到快收工的时候,已经点得很远了。快收工前,犯人们的眼睛都盯着远方的旗杆,只要一降旗,就听到齐声的喊叫“降旗啦”——降旗就是收工的信号。这时大家已经饿得不行了,纷纷赶回监房奔那口午饭。我也饿得头晕脑涨,把插在大坝那一头的锹早已忘在脑后,跟着大队往回跑。走到半路,值班员问我:“你的锹呢?!”我说:“坏啦,落在工地上了。”我赶紧拖着饥寒交迫的身子返回大坝,沿着大坝来回走了三趟,都找不到那把锹。肚里饿,身上冷,又气又怕。因为犯人丢了工具,是一个严重的事件,是要受到处罚的。这时我的心情非常沉重,百感交集。
  天空乌云密布,周围死一般的沉寂,只听得细雨落在背上塑料布的嘀嗒声,我感到没有活路了,于是心情非常平静地走上大坝,然后向大坝的另一侧走下去,那里就是数米深的主干渠,而我不会水,跳下去准死无疑。我已走到主干渠这一侧的大坝相当远的地方,只要再向前走上两三步,就可纵身跳入干渠中。正在这时,我非常清晰地听到叶晓的呼叫声:“爸爸!爸爸!”我慌忙地向回爬,头部刚出坝顶,就看见叶晓的头发被风吹在脑后,双臂张开,向我这方向跑来。这一幻景足足延续了好几秒钟。等幻景破灭,我定了定神,感到我不能死,我还要见见我的孩子们,否则死不瞑目。于是我拖着疲惫而饥饿的身子,在寒风细雨中走回监房。这时值班员才向我说:“我已把你的锹拿回来了!”他的这种恶作剧,使我愤怒万分,但我终于把火压下,狼吞虎咽地吃那口冷饭。
  和我一起由北京调到安徽的犯人,有一个姓丁的。他原在北京第一监狱塑料鞋厂劳改,管理制鞋机器。他在抗日战争末期,曾参加过国民党的远征军,当翻译,并且当过卫立煌司令的翻译。解放后,担任航空工程师。他曾在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IT)学习,获工程硕士学位。1955年“肃反”时,揪住他在远征军这一段不放,后来在结论定为“历史问题”,他不服,认为抗日怎么会成为“历史问题”呢?于是上告国务院。这一告不要紧,告出乱子来了,1957年“整风”时被划为“右派”,后又升级为“反革命”,判了十年徒刑。由于他体弱,没有从事重体力劳动,在“老虎灶”烧开水。三中全会后始平反,这个人才就白白浪费了二十年!后在北京机械工程学院任教授,现已去世(1994年)。
  齐兆武,河北省丰润县人,地主家庭出身,武汉大学法律系毕业后,曾任国民党审判日本战犯的法官,因此判了十年徒刑。这个人后来得了半身不遂,在1976年释放国民党县团级人员时被释放,不久死去。
  有一个犯人,他说被捕前算过一卦,算卦者说:“从某年某月起,你要走十三年大运,吃饭不要钱,有阴人相助。”正好是在那年那月,派出所一个女警察喊他带着行李去派出所,这一去就没有回头。送到法院后,因历史上系国民党干部判了十三年徒刑。果然十三年刑期内,“吃饭不要钱”;女警察来喊他,正好是“阴人相助”。所以他在改造期间很安心,认为这是“命”,违抗不了的。他还说,确有其事,决非造谣。虽然因此开过几次斗争会来斗他,他始终不承认这是他瞎编出来的。
  1966年开始,外调人员来找我的次数多了。这期间,调查过高崇民、孟用潜、宋尔廉、徐冰等人。其中以调查徐冰材料的人最为凶横。调查徐冰材料的,共来了两个人,一南方口音,一东北口音,南方口音的人最凶。一开始,他们就说,我隐瞒了和徐冰的问题,并且说1946年我代表民盟去解放区,请美国人裴克掩护我们的行动,徐冰是知道的,徐就此事给解放区打过电报。他们说的是事实,1946年我去解放区前曾向徐冰请示过,徐当时同意我带裴克去。这是判我十年徒刑的一条罪状,说我带美国特务裴克去解放区搜集情报。其实裴克是一位进步的美国作家,和特务并无关系,这一点爱泼斯坦可以证明。当时“徐冰项目组”的企图,是通过我把徐冰和美国特务挂起钩来。1946~1947年徐冰在北平时,确实和我来往密切,经常借我家会客,譬如他和吴晗的接头大都在我家。又如冯文彬1946年来北平时,他和徐冰之间的往来,就是由我来接线的,而且冯、徐多在东单洋溢胡同我的家会面。解放后徐冰给我写的证明材料,据“徐冰项目组”的人说,徐还留了底,而给别人写的证明材料,徐并未留底,这说明徐对我是重视的,是信任的。当他们逼供、诱供达不到目的时,就大吼大叫,叫我低头、弯腰,并且恫吓我,如不好好交代,即按照他们的意图交代,将会受到严惩、加刑。无论他们怎样耍花招,我坚决不承认我和徐冰有“反革命”的关系。我向他们解释说,解放之后,我和徐冰没有一次来往,当时他是中共中央统战部长,地位很高,我从没有因为解放前我和他有密切关系,而在解放后有求于他。另一方面,如果解放前我和他有“反革命”关系,他在解放后也不会不提拔我,让我在中国农业科学院坐冷板凳。他们硬要我按照他们的企图写材料,我坚决不干。最后他们气哼哼地向我说:“你在这里不好好交代,总有一个地方会让你老实起来!”这次外调一共持续了三天。“徐冰项目组”的两个外调人员走后,我就意识到,他们会把我弄回北京整我,逼迫我诬陷徐冰。

十二

  果不其然,“徐冰项目组”的那两个人走了之后大约两个星期左右,我正在工地上挑土,突然喊我去大队部,那里有两个穿警服的人正在等候我。我一进去,他们明确而简单地向我说:“现在调你去北京,把你应用的东西收拾一下,其余的就存在这里好了。”他们并没有向我说明去北京干什么。我回到监房,拿了一件皮大衣、牙刷、毛巾等日用品,铺盖一点也没有带。收拾好东西后,就跟这两个人上了吉普车。上吉普车前,他们给我戴了手铐,这是我被捕以后第一次戴手铐。刚一叫我去北京时,我满心喜悦,猜想经过文化大革命,我的问题可能弄清楚了。戴上手铐之后,我才知道这是幻想。当时我就意识到去北京是为了徐冰的事。到了合肥后,进合肥市看守所,那里竟有单人床、抽水马桶,关押的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年轻人,这个人每天早晨起来就大声朗诵毛主席诗词。伙食也还不错,估计这个人一定是造反派的某一派的头头。
  在合肥看守所住了两天,又戴铐去火车站上了火车。火车上,我旁边的旅客看我戴手铐,就赶快躲开了。坐的是夜车,我一个人独占一席。第二天清晨,到达北京,由于没联系好,没有找到接站的汽车。出站后,我和一个警察要合坐一辆人力三轮车,车夫开始不干,及至看到我戴手铐,连忙说:“差事啊!上车,上车!”于是我坐在一个警察的大腿上,同乘一辆三轮车去公安部。到公安部后,叫我在大门口等候,他们去里面接头。过了一会儿,有两个公安部的人和他们一起出来,把我交给他们后,合肥来的两个警察就走了。公安部的两个人押我进入一辆小汽车,一边坐一个,我坐在当中,他们用他们的肘部压住我的手。这时手铐已被合肥警察拿走了,我没有戴手铐。
  汽车出城后,朝着去小汤山的路迅速行进。原来目的地就是有名的秦城监狱。在监狱办公室,检查我带去的东西,除眼镜、牙刷、牙膏、毛巾、肥皂外,其他如皮大衣、钢笔等均不得带入监房,暂存在监狱的存物处。衣服也得脱下,换上黑色的布囚服。之后我被带到一所楼内的监房,其中已住有三个犯人。每人睡一张木板床。
  我们住的那间监房面积很大,大约有二十多平米,有两扇窗户,高高挂在上方。窗外有一走廊,可开关窗户。每扇窗都有纱窗,玻璃窗在外面,由管理员根据气候关闭。室内有一洗手间,有一个搪瓷脸盆,有一个抽水马桶。每个牢门有两层,一为木门,一为铁栏栅门。木门上有一瞭望孔,上面装有一个望远镜,从这个瞭望孔可以看到室内的各个角落,通道上来回走动的哨兵经常向里面窥视。洗手间也有一个瞭望孔,如果在洗手间时间长了,哨兵就要踢门,咚咚作响,以示警告,叫犯人快点走出洗手间。我们隔壁关着一个女犯,她经常喊叫:“流氓,你看什么!”大约是从洗手间发出这样呼喊的。白天不准睡觉,一打盹,哨兵看到之后,就要踢门。给一床薄褥、一床薄被,但不给枕头。定期发手纸,把手纸省用,积存下来作枕头。牢门下方,有一个方孔,约一尺见方,打饭时就从这个方孔把碗送出去,打好饭后再从方孔接进来。伙食可以吃饱,平时吃玉米面窝头、菜汤。一个星期改善两次,可以吃到白面或大米,改善时菜里有肉,或给一碗炒冻鸡蛋。我从白湖农场调来,感到这里的伙食如在天堂。每天给一份过时的《人民日报》,另外还有一套《毛选》四卷。夜间房顶上的灯相当亮,可以看报、写字,临睡前(大约晚九时)听吹哨子,亮灯就换成暗灯,不干扰犯人睡觉。睡觉前须把眼镜、饭碗、筷子等物送出监房,以防犯人利用这些物品自杀。
  后来我被转移到单人监房。这是一间长方形的屋子,一头是高窗,床放在窗前;一头是门,靠门的一角是洗手间,内有一个洋瓷脸盆,一个抽水马桶。从床到门口共七步,宽约三步。其他规格和大号同。在监房内可以运动,我曾自编一套体操,每日上午操练,其中有一节大弯腰,有如行深鞠躬礼,每逢做这一节运动时,我即口中默祷我的母亲、竦和三个孩子平安、健康。原来白天坐在床上时,可以坐在褥子上,后来不准坐在褥子上,只准坐在光板上,说这样“可以触及灵魂”。我不听这一套,照样坐在褥子上,有一次管理员打开铁门进来了,其势汹汹,问我为什么坐在褥子上。我说:“我有痔疮,坐在光板上屁眼疼。”跟着我就脱裤子,撅起屁股,用手扒开屁股蛋,叫他看屁股眼。他大叫:“反动,反动!”气呼呼地走了。从此我照样坐在褥子上。其实我并没有痔疮,脱裤子不外是恶心他罢了。没想这一招还管用。好在脱裤子容易,因为不准有裤腰带,经常得用双手提着裤子。
  看病时,要在打早饭时向管理员说一声看病,回答是“等着!”一般上午就来了。来时总是两个人,一个医生,一个管理员,医生穿解放军制服。看完病后,由穿解放军制服的女护士每天送三次药,打开木门,隔着铁栏栅门递药,犯人必须当着护士的面,把药放在嘴里咽下。这是防止犯人积存药品,用来自杀。
  我的监房住过外国人,墙上刻有几个外国字,但不是英文。这个单人监房内有两只蜘蛛,一只在门口的上方,张一张网在那里,但不见有什么猎物如蚊子、苍蝇等落在网上。它总是趴在那里一动不动,有时在我看不见它时,头的方向转动一下180°。我奇怪没有食物,它怎么会活下来,它为什么不跑到别处去,偏偏要在这个牢房内。另一只蜘蛛在一墙角织成一个兜,躲在里面。其色黑,非常难看。我不喜欢这只蜘蛛,我喜欢门口上方的那只蜘蛛。但这只黑蜘蛛在墙角,我够得着,我喂过它窝头渣、炒鸡蛋屑,它都不吃。有一次在放风时,我捉到一只小虫子,放在它的网兜上,被它用吻吸食了。由此我知道蜘蛛是吸食活物的体液的,死东西它无法吸食。我临出监号时,曾向门口的那只蜘蛛摆手,表示告别,惹得站在一旁的哨兵和管理员注意起来了,他们赶紧跑进门内,查看门口上方有什么东西。
  楼下空地上有由高墙围起的许多小院子,每一个犯人在一个小院子里放风,当然小院子是没有顶的。院内是土地,靠着墙边有一些杂草。小院子成一行,是对称的,就是说有两个小院子连在一起;顶部有一通道,有一个哨兵在上面来回走居高临下,察看在小院放风的犯人的动静。放风时,是一个一个地把犯人带进院内的,犯人与犯人决不允许见面。每个小院都有一扇门,当犯人进到院内,这扇门就从外面插死。放风时间大约半小时,不是天天放风,每星期可能轮上一次。
  单人号是最苦的,一个人孤零零在那里,可是脑子不闲着。为了使用脑子,我就编译书,自编自说,我编过蔡锷与小凤仙、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等。但说时不能出声,即使如此,哨兵看你嘴动之后,也要问你说什么,但撒个谎很容易应付过去。
  秦城监狱是专关高级犯人的,文化大革命时,北京市委的领导就关在那里。我的三哥叶笃义同时和我关在那里,但彼此不知道。后来知道,高崇民和徐冰也都关在那里,他们二人都死在了这所监狱内。我被解到北京秦城监狱的当天晚上九时左右就被提审,审讯我和
  徐冰的关系,说我隐瞒了徐冰供给我情报材料的历史。原来解放以前,美国新闻记者布雅各要找我翻译一篇《观察》杂志上军事记者的文章,这篇文章的内容是关于新四军四师的。我被捕后判我十年徒刑的罪名之一,就是以这篇文章为根据之一,说我向美国特务提供了有关解放区的军事情报。现在又硬要我承认这份材料的内容是徐冰向我提供的,我又转交给布雅各的,这不说明徐冰和美国特务有关系吗?!我坚决不承认这一点。
  这次提审的场面很大,屋内站满了穿制服的解放军,足有三十多人,前排一条长桌,坐着四个人,一个穿解放军军装,三个穿便服。由解放军主问,坐在他旁边的是一个东北口音的人,好像是副手。另外坐在两旁的,就是去白湖农场外调的那两个人,但这两个人并不发言。当我和这两个人目光相对,其中那个南方人向我发出无声狞笑,意思是把你弄到这里来了,看你听话不听话。主审人交代政策之后,不外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徐冰已经倒台了,你保他也没有用!”、“老实交代了,不会加刑”,拍桌子,大声喊叫。后来看我不按照他们的意思交代,就叫我“低头,再低头”,双手抬起,作飞机式。那个南方人还走出桌子,把我踢倒,用他的皮鞋在我身上乱踢。这场闹剧,一直延续到夜里一两点,尽量折腾我,但我始终没有承认,坚持事实。最后,不了了之,叫我回去写材料。
  交上的材料和我在白湖写的材料基本上是一致的。过了一个星期,再提审,这次站脚助威的解放军不见了,只剩下一个未曾露过面的中年东北人,一个女记录员,还有那个去白湖外调的南方人。这次审问的内容和上次一样,叫我交代和徐冰的“反革命关系”。他们早在去白湖农场前,就已确定了我和徐冰的关系是“反革命的关系”。然后根据主观肯定的“反革命关系”,诱供甚至逼供,搜集“事实”以最终肯定我们之间的“反革命关系”。而我已被打成“美国特务”,我和徐冰的“反革命关系”当然是和“美国特务”的关系。我曾向他们做了我在白湖农场对外调人员讲的同一解释,并说明我被捕时,徐冰仍在台上,只要他说一句话,肯定会把我保下来的,况且我们如果有“反革命关系”,他是不会不保我的。所以说,肯定我和徐冰有“反革命关系”,是不合乎逻辑的。
  我的解说,他们不但不听,反而说我狡辩不老实、不认罪,要加重处理。这次较量还无结果,还是叫我回去写交代材料。
  我回到号内,心想这次如果一点不承认,是过不了关的,因为他们已把我和徐冰的关系定性了,定为“反革命的关系”,这样他们非逼着我承认不可,如果不承认,一定会做出更恶毒的手段来的。另一方面我想,我由于多年来追随共产党,给共产党干事,结果落了个美国特务,判了十年徒刑。这次又把我拉进去,心里确是愤愤不平。于是我想起“大帽子底下开小差”的应付办法。我这份材料写得很简单,承认1946~1947年徐冰在北平时领导我,并且承认我们之间的关系是“反革命的关系”。至于领导我干什么具体活动,我则没有交代,而且也编不出来。这份材料交上后,他们不再找我了。
  我一直蹲在单人的小号内,有一年半的时间,大致到1968年10月间,突又提审。这次来的仅为去白湖农场外调的那两个人。这次提审,叫我当面写交代材料,那个南方人掏出一张纸来,他根据纸上写的,一字一句地读,连标点也读出来,叫我照着他读的写在纸上。他读的是:有关新四军四师的材料,是徐冰给我的,我又转手给美国新闻记者布雅各。开始我不写,那个南方人又是叫我弯腰、踢我,并且威吓要给我戴背铐,即把双手铐在背后。并且劝诱说:“你已经承认和徐冰的反革命关系了,不交代具体问题怎么能过关呢!”“你要小心点,如果不老实,厉害的还在后头呢!”在这逼迫之下,我不得不按照他们的意图,他读一句,我写一句。短短不够二三百字的材料,足足折腾了我一个上午。我在这份材料上故意把布雅各写成美国人裴克,因为新四军四师的事情发生在1947年,而裴克早于1946年就回美国了。我的意思是将来复核这份材料时,这是一个大漏洞。而且我可以据此翻供。
  被迫写完这份假材料后一两天,又来了一个解放军,叫我写一份声明,声明那份材料是我自己交代的,以前不交代,是因为怕加刑.这样,他们才认为那份假材料天衣无缝,板子上钉钉了。
  写完这份材料没有几天,就把我送回白湖农场。来接我的有一个警察就是送我来的那个人。回去时竟然买了一张硬席卧铺,还叫我去卧铺上躺了一会儿,但主要是他们二人轮流睡,一个人看着我。当然,我还是戴着手铐。

  【补记】1966年“徐冰项目组”来了两个人到白湖,张口就让我交代我和徐冰的“反革命关系”,好像他们已掌握了这方面的材料,给这个关系定性了。我说我和徐冰只有“革命的关系”,没有“反革命的关系”。他们那一套,我早就领教过了,他们说了些车轱辘话,不外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反戈一击有功”等等。无论他们怎么说,我坚持事实。他们拍桌子,大声吼叫,叫我弯腰,就是不敢打我,因为劳改队是不许打人的。他们越是吼叫,我越是感到到他们心虚。其间他们也抛出过三个事实,以说明我和徐冰之间的关系的密切,迫我乱说:
  其一,1946年我代表民盟去邯郸解放区联系时,曾携带裴克掩护我们的行踪。他们说,关于我的这次行动,徐冰曾给解放前打了电报,这说明徐冰掩护了我的“特务活动”。
  其二,徐冰给我写证明材料时,留过底子,而他给别人写证明材料,从来不留底子,说明徐冰对我的重视。
  其三,徐冰交代:“1946~1947年,我在北平时,和叶笃庄来往密切。叶结婚前,我常去他家;叶结婚后,有所不便,我们常在小饭馆接头。”他宣布这段材料时,是根据笔记本念的,好像是真的一样。但我一听,就知道这是假的,他们叫我承认这段材料是有险恶用心的。因为我结婚前,是和美国作家裴克同住在景山东大街的一个小四合院里,那时徐冰只来过一次,我还叫裴克出去了,那是我和叶笃义联名请“军调部”共产党的代表徐冰等人,张东荪、张云川等人作陪。徐冰在我结婚前就来过这一次,而且裴克还不在家。遇事徐冰叫我去他的家——慈慧殿——商量。徐冰和裴克没有见过面。相反,我结婚后,徐冰常来我家。我们只吃过一次小馆;那是吴晗和徐冰在我家接头,谈完话已到中午,徐冰约我和孙竦,还有徐的妻子张晓梅以及吴晗去前门穆柯寨吃炒疙瘩,这是北方很普通的一种饭。去时是乘徐冰的小汽车一起去的。当时我家住在洋溢胡同,徐冰来我家时,叫汽车司机在东单广场等候。“徐冰项目组”之所以要向我抛出这个假材料,在于要把徐冰和裴克拉上关系,这是非常明显的。我当即按照上述事实说明情况,并且说:“徐冰这个老头子大约让你们斗晕头了,才这样胡说八道!”他们一听我这句话,火冒三丈,狂吼乱叫,说我“这是向无产阶级司令部进攻,罪上加罪”。所以后来他们才恶狠狠地说,“你不好好交代,有让你老实的地方”。

十三

  我是1967年3月解到秦城的,1968年9月离开那里。离开秦城监狱时,一个女解放军负责退还我存放的东西,其中有一支英雄100号的金笔。我告诉她这支笔不是我的,她有些恼怒,以为我在捣乱。我说,我的笔是一支用二元钱买的黑管“依金”笔。她不信,她说,“这不是你的,是谁的呢!?”这下子可把我问住了,我怎么能知道这支笔是谁的呢。这时我发现一个信封,顺手一侧,我的笔就在眼前,我说:“这才是我的笔!”她有点脸红,因为她的保管工作出了错误。我告诉她:“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不取!”她把那支金笔拿走之后,悻悻而去。我的这一行动好像感动了站在一旁的穿便衣的男管理员,他主动问我:“要一根绳子捆捆大衣吧!”我说:“好哇。”
  从秦城到北京火车站坐的吉普车。火车到合肥后,有等在那里的汽车把我拉到合肥监狱。这次和上次路过合肥时,住的不是一所监狱。监房内连我不过三四人,很宽敞。我在这里第一次看到犯人取火的方法。先从衣服内揪出一点棉花,再从塑料牙刷把刮下一点塑料屑,撒在棉花上,然后用两只鞋底猛搓,看到冒烟后,赶快拿出来一抖,这块棉花就着火了。于是用它来点烟。这时一个人从瞭望孔监视通道内哨兵的行动,其他人就轮流吸一口烟,吸完后递给另一个人,我也吸了两口,顿觉头晕眼花,——我已经一年半不吸烟了。在那里是禁止吸烟的,幸好那次未被发现。
  从合肥到白湖农场坐的也是吉普车。到场部后,住进那里临时的小监狱。因那年安徽发大水,场部的小监狱被洪水淹了,遂把高处的猪棚改为小监狱,人进去之后不能站立,因为太低矮了。我在那里看到一次斗争一个犯人,这个犯人戴着一副脚镣,不是用铁链连在一起的,而是用两根铁棍连在一起,走起来一扭一扭的,双手还用手铐铐着。这个人头发、胡须很长,面现惨笑。斗这个犯人的其他犯人都坐在地上,胡喊一阵就完事了。其实这不是斗那个犯人,而是“杀鸡给猴看”。
  从场部小监狱押回姥山农场(十大队),坐的是帆船,沿路水光景色,风景宜人。在猪圈待了几天后,真感到在此行程中如入仙境,尽情享受了一番。
  我的刑期是十年,从1958年9月18日逮捕之日算起,至1968年9月18日刑满。刑满后,转为“留场就业”这是强迫的,不管愿意不愿意。其实就业和劳改没有什么两样,只是给点工资,这点工资顾了嘴顾不了腚(衣服)。我刚就业时,工资为18元,最强的劳动力也不过拿22元,除去9元伙食费外,余下的钱买点香烟、肥皂、牙膏,就差不多了。就业后首先要干的事,就是买吃的东西,最好吃的东西是咸肉糯米饭,肉还得要肥的。这点钱吃不了几次,大都是五六个人合在一起做着吃。有的大肚汉,连买香烟的钱都吃掉了。至于衣服,根本买不起,只得穿劳改时发的囚服。我第一次得到18元工资时,就给我的母亲寄去5元,因而无钱买吃的东西,闻到咸肉糯米饭的香味,口涎不禁流出。天津老家接到这笔钱后,我四哥给我来了信,这时他才告诉我母亲已经去世了。我听到这个消息后,肝肠欲裂,痛苦万分。解放前由于搞民盟的地下工作,我生活不安定,不敢接她来我家;解放后生活安定了,又因为房子太小,她有肺病,我有两个孩子,怕肺病传染小孩,也迟迟没有接她来,只是按月给她寄点钱而已。回想她的一生是痛苦的。她在我家居于妾位,而我的家庭又是一个封建大家庭,她在家里始终受到不平等的待遇,没有过过舒心的日子。我之所以参加革命,她的苦难遭遇确实给了我启发。对于没有把她接来,使她安度晚年,我经常感到内疚。
  刑满就业后,我由十大队调到副业大队。就业人员专门成立了一个中队,那里流传着一句话:“劳改有期,就业无期。”其实“就业”还是“劳改”,官方称为“留场就业,继续改造”。我调到副业队后,即从事轻劳动。先和一个瞎子在一起搓草绳或打麻绳。这个瞎子姓何,他的案情很可笑。他娶了一个睁眼的妇女作媳妇,这个媳妇还带来一个十四岁的姑娘。他家很穷,母女和瞎子合盖一条被子。这个妇女本来就是一个“破鞋”,和瞎子结婚后,仍有外遇。有一次,瞎子给人算命(瞎子以此为生)回家,碰上了奸夫,瞎子抓住这个野男人狠揍了一顿,回头又把媳妇揍了一通。后来他媳妇和奸夫合谋害瞎子,让她的女儿去告瞎子强奸。女儿告了,把瞎子捉了起来。瞎子先不承认,据他说,他在看守所一蹲就是好几个月,也不问他,瞎子在看守所是吃不饱的,饿急了,就承认了,结果判了五年徒刑。我曾问他:“你真的没有那回事吗?”他说:“当着媳妇的面,怎敢胡来,不过偷偷摸摸而已。”瞎子记性非常之好,能一字不差地背诵《毛主席语录》中的林彪前言,还在一次大会上当场表演过。他能摸一摸手就叫出这个人的名字。他夜里睡在我旁边,打饭时,他扶着我的肩去伙房。我一手夹着一个铝锅,走在他的前边,活像沿门乞讨的“叫化子”。打好稀饭后,就蹲在伙房旁,双手捧着锅,呼噜呼噜地喝起来。白天只有我们两人在工棚,有一次我让他给我算命,他歪着头掐算了一番,然后开问,“问什么事?”我说:“什么时候能回北京?”他沉吟了一会说,“开完人大会你就能回去啦”他还向我说:“你命中注定有两个老婆。”
  1968年安徽发大水,我由北京到合肥后才知道这个消息。到了白湖农场始知“东大圩”已破圩蓄洪了。白湖农场,由两个“大圩”组成,即“东大圩”和“西大圩”。我们的劳改队正好在“东大圩”,水深数米,所有犯人都被转移到“姥山”这个小山包上,山上没有田地,劳改犯此时正好休息。附近的老百姓纷纷上山做小买卖,卖油饼、卖汤圆、卖烙饼等等,所在皆是。犯人没有钱,可以拿贵重物品,如手表,换东西吃。一个叫王喆的,用一块Rolex(劳力士)手表换了一只烧鸡和一斤烧饼。在那时光,食物的价值最高。
  我临去北京时,把全部行李——被褥、换洗的衣服都留在了白湖农场。我回来后,才知道这些东西全被大水吞没了。所幸我离开安徽时,穿的是棉衣棉裤,还带了一件皮大衣,白天还不至受冻,夜晚睡觉没有铺盖,就犯难了。幸而睡在地上,铺的有稻草,上面盖一件皮大衣,勉强度过了阴冷的冬季。白湖农场冬季的天气虽不很冷,但气候有时也在0℃以下。夜晚我和挨着我的铺位的瞎子挤在一起,缩着身子,昏昏入睡。后来我的四哥给我寄来了棉衣、内衣,我的大哥经四哥之手给我寄来一床棉被,我的日子才逐渐好过起来。最使我难过的是,我有一把银勺,是我小时候我母亲给我打的,在勺把上还刻有一个“庄”字,不幸这把勺也被洪水吞没了。
  后来值夜班的出了缺,让我补上,这是对我的信任。另外两个值夜班的,一个是弹棉花的,一个是就业医生,两人还买了一斤酒和花生米、豆腐干等食物,为我庆贺。劳改时只准吸烟,不许喝酒,就业以后可以随便喝酒了,这也是我就业后所获得的一点小小的自由。值夜班的任务是防止犯人和就业人员逃跑,分上下两班,上班值到夜一点,下班由夜一点值到晨六时上工。值夜班可以得到一碗大米饭的夜班饭,但没有菜。我时常吃不了,剩下来就给瞎子吃。到这时我才不感到饥饿了,但嘴里淡而无味,又想吃肉了。肚子挨饿时,看见白薯秧子都觉得是好东西。人的欲望大约永远是不会满足的。
  在值夜班前,我还做过一项劳动,就是抄墙报。做了一些框子,在上面钉上白色塑料膜,绷得很紧,在上面用墨笔写。出下一期时,把上一期擦掉。这也是“创造”吧。来稿都是就业人员写的,由于文化水平很低,错字、病句连篇,狗屁不通。开始我还给这些文章顺一顺,后来队长看我抄写墙报时,向我说:“要小心点,不要抄错了。”这一说,我就不敢再“顺”了,深怕墙报出了问题,会赖在我的头上。于是他们怎样写,我就怎样抄,不改一个字,这样,就不会和我再有什么关系了。当时我很有感触,我在被捕前,曾任华北农业科学研究所的编译委员会主任,该会出版三个大型全国性的杂志,此外还出版了一些书籍,稿件的使用与否都由我拍板。现在成了阶下囚,竟抄写那些狗屁不通的稿件,队长还命令我“小心,不要抄错”,前后一比,令人哭笑不得。
  副业队有一个就业医生,原是跑江湖卖大力丸的,人称他为“大力士”。此人个头很矮,挺着胸脯,俨然以“大力士”自居。其实他那里也没有什么药,除去红汞、紫碘外,内科药没有几种。有一次我的上颚臼齿坏了,痛得厉害,找他看了之后,他说非拔不可。说着说着就拿出麻药安培,我不好意思拒绝,就给我打上了。然后用一把长了锈的钳子,夹住坏牙,用力一拔,结果牙根断在肉里了。这时他慌了手脚,没有办法,赶紧拿出仅有的青霉素(只有两支)给我打了一针,幸亏我的牙根没有坏,牙居然不痛了我也未被感染,真是捡了一条命。光他那把锈钳子就可置我于死地。
  1968年左右,全国大闹赤霉素920,认为它是农作物增产的仙丹妙药,市、县政府都成立了“新农药办公室”,以资推广。白湖农场也不例外,甚至中队都要生产920。我在副业队,派我和一个叫魏铎的年轻就业人员一同制造920。魏铎原是上海某学院的大学生,因和几个同学聚在一起发牢骚,有跑到国外的言论,后以“反革命小集团”破案被捕,罪名是“企图偷越国境”,判了七年徒刑。我在日本读书时,上过“发酵学”的课,因此对于制造920那一套“无菌操作”,我都理解。当时只做了一个接种箱,进行“无菌操作”,我又自行设计了一个土温箱,是用煤油灯掌握温度的。原种是由白湖农场试验站取来的,据此,我们用固体发酵法加以扩大,很快就做出了920。在那样简陋的条件下,居然做出了920,使队长们大吃一惊。做920时,我们要求值夜班,其实并不需要,不过借着这个由头吃点夜班饭而已。做920需要炉子,以便用蒸汽进行原料消毒。这样我们便可以利用火炉做些东西吃。当时我曾想,人类最大的发明就是“火”,有了火,才有了一切。我们的夜班饭吃不完,就晒成饭干,再用文火炒黄,好似炒米,越嚼越香。有一次被队长发现,厉声问道:“你们这是做什么?!”因为在劳改队不准私藏粮食,以防犯人或就业人员逃跑。我的反应很快,说:“这是做920的培养基用的。”就这样把队长蒙骗过去了。以前还是偷偷摸摸地晒饭干,从此以后,就大胆地干了。

十四

  试验站是白湖农场的一个科研机构,规模不大,设备也很简陋。调到这里后,生活条件比较好些,每间屋子睡四个人,每人有一个单床。伙食吃饭有菜票,吃多少买多少。粮票基本够吃,菜也比较好,每天都有一个肉菜,价钱也不算高。我的工资也由18元涨到22元,省吃俭用,可以余点钱做衣服、买鞋袜。总之,生活比以前改善多了。每逢春节,还可以请假回家。
  开始分配我做雷劳的副手,搞棉花、油菜、小麦等旱地作物的试验,我帮助做一些田间记录。雷劳这个人心胸狭窄,我指出过他有些试验方法有错误,我是非常善意的,但他心怀不满,向管教干部打我的小报告,说我不认罪——我向他说过我的案情是一个冤案。
  由于他打小报告,又把我调往给瓦工做帮手,挑小泥桶。一挑小泥桶也不轻,足有七八十斤,还要把小泥桶抡到头部以上的脚手架上。后来把我调到920车间烧锅炉,这时我主动要求做些油菜、棉花的试验。我的比较成功的一项试验调查报告,是《油菜“花而不实”病因及防治措施的探讨》,这篇报告刊登在中国最高学术刊物《中国农业科学》(1976年第2期)上,当然不能用我的名字,而是用“白湖农场试验站”。此外我还在《农业科技通讯》(1975年第6期)上发表过一篇《合喷920矮壮素减少蕾铃脱落》,也是用“白湖农场试验站”的名义发表的。可笑的是,这两个刊物都是我在50年代创办的,现在我在这两个刊物发表文章,连名字都没有了。
  这个试验站有四个官方技术员,他们很少下地,都是就业的技术人员干。这些就业的技术人员有方林、印某某、胡庆祺、雷劳、余某、王某。方林是搞虫害的,主管虫情预报。这个人非常吝啬,是一个守财奴。他是“劳动教养”,没有判过刑,但也“留场就业,继续改造”了,和刑满的犯人一样待遇。他真是“计划经济”,每天用几根火柴都有一定的数目,至于香烟就更不用说了,他按月把一定数量的钱存入银行,决不多花一文。这样他竟能在“劳动教养”期间存了两千余元。他在解放前曾做过国民党区分部委员,只此一事,就在劳改队里待了20年。每次“冬训”,都集中给他提意见,把他做“靶子”。此人系河南农学院毕业,据说现在安徽农业科学院,已经脑软化了。
  印某某,金陵大学化学系毕业,解放前曾参加“军统”的一个科研所,做过秘密药剂的研究,解放后判了十年以上的徒刑。此人有小聪明,在场内专搞化验,但从不帮助旁人搞,而他的那一套化验器具也不准别人动,独霸一方。据说现在安徽凤阳安徽农学院分院工作。
  胡庆祺,浙江农学院毕业,因解放前参加过国民党的“青年军”,后在浙农读书时,又参加“青年军联谊会”,结果判了五年徒刑。他是安徽著名“胡玉美”(酱园)的后代。他在就业期间经人介绍和一位农民姑娘结了婚,生下四个孩子。他每月工资28元,他老婆替人洗衣服和拆洗被子,每月也有点收入(洗一床被子五角,洗一件衣服五分,肥皂在内),六口之家的生活,只靠这点收入,其困顿的情景可想而知。据说,现在在安庆“胡玉美”酱园。这个人比较憨厚,在学习时从不给人提意见,但工作马马虎虎,经常出错,印某某和雷劳就咬住他不放。
  至于余某、王某,全系外行,进劳改队后新培养的。
  夏鹤龄,上海人,山东农学院畜牧系毕业,在试验站猪场工作。此人毕业后,不安心在安徽工作,终日闹着回上海。当时在安徽畜牧研究所任兽医,无意中治死了几头牛,结果以“破坏生产罪”判了五年徒刑,现在安徽农科院畜牧研究所任副研究员。
  在试验站,“双抢”时也得参加大田劳动,但试验田有活时,也可干那里的活。有一次“双抢”时我一个人在棉花试验田打老叶,下午三时左右,看着阴天上来了,那天预报有雷阵雨,只听得雷声隆隆,由远而近。不久雨点下来了,可是我看到大田的人还未收工,我一个人也不好收工。后来雷声大作,雨也下大了,我就向四五百米以外的草棚跑去。可是当我跑到二三百米的地方,就看到从天上降下一个大火团,正好落在我刚刚劳动的那块棉花田上,跟着一声霹雳巨响,然后大雨倾盆而下。等到雷阵雨过去后,我又跑到那块棉花试验田察看,只见有两三米见圆的地方,被雷击中,所有棉株都烧成了黑色。假如我跑得慢些,也会被雷击中而死的。
  在试验站可以吃饱肚子,劳动也不太重,这样在那里混了四五年,一直到1976年,在特赦“国民党县团级”时,我又作为国民党被释放了,恢复了公民权。

十五

  我是1958年9月18日被捕的,后以“美国特务”罪判刑十年,1968年刑满,“留场就业,继续改造”。至1976年又在特救“国民党县团级”时把我作为国民党释放。这真是一个天大的笑话。我一生反对国民党,最后竟沾了国民党的光而被释放,岂不可笑?!我猜想,把“美国特务”作为国民党释放,可能是对我的“照顾”。当我听到要把我作为国民党释放时,我的抵触情绪很大,我想,给我戴上一顶“美国特务”的帽子还不够,还要给我戴上一顶“国民党”的帽子,内心实在愤愤不平。开始时我本已决定不接受这个待遇,准备声明我不是国民党,不愿参加国民党的行列。后来和一个老就业人员谈到我的心事,他说,“你真是傻瓜,你没有看到就业无期吗?别人想找这个机会,还找不到呢,你怎能不接受?除非你愿意永远在劳改队待下去。再说,你出去后,‘一盘棋就活了’!”听到这个人的劝说,我才没有声明我不参加“特赦”。
  特赦开了一次大会,当日吃酒席,每桌两瓶酒,可以任意喝,还由安徽省公安局发了一张证书,上面写着:

转业证明书
        公转字第380号

  兹有叶笃庄,男,现年六十二岁,原籍安徽省怀宁县人,一九六八年九月刑满就业。现批准转业,享有公民权。
  特此证明

安徽省公安局  
一九七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分配原则是哪来哪去,我是从北京来的,理应回到北京去。他们真的去北京和我业已离婚的妻子联系,看能否接纳我。同时他们还做工作,让已离婚的夫妻复婚。当时我抱有很大希望和妻女团聚,等了将近两个月,才通知我:“孙竦已故去,系正常死亡。”这是我离婚后第一次听到她的消息。这使我震惊、颓丧、怀念、内疚……真是百感交集,失声痛哭。跟着我买了一尺黑布,缠在左臂间。我焦急地惦念着失的三个孩子怎样过日子,我打一个电报询问,总算接到了她们的回信,心里才安稳一些。
  在等候分配期间,生活待遇很好,每日三餐,午晚饭四大盘肉菜,还有一个汤,米饭馒头任意吃,真是进了天堂。此外还发了一身棉衣,一顶栽绒帽子,100元零用钱。
  既然不能回京,就把我安排在怀远县,这里距离蚌埠很近,是一个比较好的去处。1976年2~3月间,在细雨蒙蒙中,我乘卡车离开白湖农场。特赦人员的集中地就在试验站,我离开那里时,深深地注视着我烧锅炉的那个小屋,和我的棉花试验地。因晨间甚早,只看见一个人雨中艰难地在泥泞的路上行走,试验站渐渐留在后面,令我惆怅不已。

十六

  分配到怀远县后,由公安局接待,安排在一个旅社内,然后去农业局报到。我们一共四个人,其余二人是国民党,另一人是伪军(汉奸)。农业局有一个姓杨的科员,是农业学校出身,曾经读过我写的书和文章,自动来旅社,告诉我怀远县农业局下属各单位,最好的是荆山湖鱼苗场,那里活轻,福利好(经常分鱼);最次的是农科所,那里只有大田劳动,没有什么农业科学试验。及至分配时,恰恰把我分配到农科所。我找到农业局的人事负责人,要求去荆山湖鱼苗场,开始他不答应,于是我找到公安局长,要求回劳改队,我的理由是,在劳改队我都没有做过重体力劳动(这是编的理由),现在让我去农科所干大田劳动,我干不了。其实我要求回劳改队是将他们一军,我既然从劳改队释放,又获得公民权,当然就不能让我再回去了。公安局长见我态度坚决,就向我说:“我给农业局说说看。”这样我才到鱼苗场。
  到了鱼苗场,定我为二级鱼工,工资每月32.5元。劳动不重,割点鱼草,或拉拉鱼网。伙食是吃饭菜票,每餐吃馒头,大锅菜,有时吃熬鱼。开始把我分配和一个“右派”同住,后来又在猪圈旁给我一间房子,倒也安静。技术员姜满棠,人很能干,也曾划过“右派”,对我很同情。在过除夕时,他叫他的儿子给我送去四样礼品。他是渔业学校毕业,虽是“右派”,却是场里的大拿。
  有一次场里饲料接不上气,我建议用一定数量的草粉加上麦麸,做糖化饲料。我在白湖农场试验站时,做过这种糖化饲料喂猪,我想既然猪吃,恐怕鱼也会吃。开始我试着做了一点,喂鱼效果很好,于是大规模制造起来了。后来竟盖了两排房子(十二间),做糖化饲料。各渔场纷纷前来购买“饲料发酵粉”,争相仿制。
  我制作糖化饲料用的菌种为:
  (1)白地霉(Geotrichum candidum Link)
  (2)热带假丝酵母(Candida tropicalis(Cast.)Berkh.)
  (3)异常汉逊氏酵母(Hansenula anomala)
  (4)甘薯酒曲霉(Aspergillus batatae Saito)
  (5)华根霉(Rhizopus chinensis Saito)
  我在鱼苗场还有另一个小发现,就是利用蛋白酶溶化鱼卵的卵衣。鱼卵受精以后,小鱼苗被一层卵衣包着,这层卵衣溶化后,鱼苗始出现于水中。这层卵衣平常要靠自身产的孵化酶溶化,需要时间很长,往往要经过48小时左右才能溶化。因此常常发生小鱼苗闷死在卵衣内的事情。我想蛋白酶既然可以制革,当然可以溶化薄薄的卵衣。于是我找来一点蛋白酶作试验,施用后卵衣不到10小时即可完全溶化,但小鱼苗也受到影响,发生畸形。这很明显是蛋白酶的浓度关系,于是我用不同浓度的蛋白酶作试验,企图找出既能溶化卵衣、又不伤害小鱼苗的浓度,结果找出了最佳浓度,达到了目的。但是问题又来了,蛋白酶只有一个上海厂家生产,供不应求,专供大皮革厂使用,我们根本买不到。这时我找到一个材料,可以用“栖土曲霉3942”产生中性蛋白酶。于是我从上海工业微生物所买来“栖土曲霉”菌种,用固体发酵法试制蛋白酶,一举成功。我做出来的蛋白酶在溶化卵衣上同样有效,10小时左右即可溶化一池鱼苗的卵衣。这一方法很快就在安徽推广开了。
  我完成这两项工作后,大家对我就另眼相看了,并开始称呼我“叶先生”。省水产局或地区水产局、或县水产局的领导来鱼苗场视察工作时,都特地来看我,还有几批参观者来参观我的操作车间。
  1979年春节前一天,县农业局来人说,北京来电话,叫我火速回京,去中国农科院报到。这时我知道我的问题解决了。那天正好是除夕的上午,我即收拾行李,只带了简单的一点东西。当晚我吃完晚饭后,用红纸写了几副对联贴在我的车间门上,在我的寝室外我贴了一张红纸斗方,上面写着“一夜春回大地来”,以发泄我的感情。并给合肥的作家江流寄了一本杜甫的诗,上面题写:“便下襄阳向洛阳”——江流曾来鱼苗场访问过我。1976年以国民党名义释放我时,我垂头丧气,现在却意气风发了。
  由怀远至蚌埠乘公共汽车。怀远病虫害防治站有一个干部,安徽农学院刚毕业的,家在蚌埠,是蚌埠市某局长的儿子,属于土高干子弟,和我处得很好。因为防治站和鱼苗场在一起,我曾帮他看显微镜和扩大镜以及其他一些业务上的问题。初一晚上,他非留我在他家吃年夜饭,并住在他家,第二天再去北京。我因回家心切,谢了他的好意。小青年小黄、小姜(注:姜晓天,姜满棠的儿子。因他报考大学,我给他补习过英语和数学)从怀远一直到蚌埠送我上火车。我离开蚌埠时,反而有些依依不舍的心情。初一晚上火车很空,整个车间只有一两个人,我买的硬席卧铺,但思绪万千,不能入睡。
  天一亮就到了北京站,出站时顿时想1966年由安徽戴铐押赴北京的情景。出站时雇了一辆三轮车,直去北影,没费多大劲,就找到了阿靓的宿舍。我的三个孩还未起床,我大喊:“叶靓、叶娃、叶晓,我回来了!”她们三人一齐从床上爬起来,兴奋之至,我也乐极生悲,顿时感到只缺一人,她们的母亲不在了,竦的骨灰放在我亲手油漆过的白色床头柜里,打开柜子一看,一个骨灰盒呈现眼前,我的泪水簌簌落下。
  在给我落实政策时,中共中央统战部曾电话通知中国农科院,叫他们把我接回来。当时农科院还是“左派”掌权,他们开始拒绝把我接回来,说“叶某已经判刑,不是农科院的人了”,当然这是推托之辞。1979年7月9日中央统战部和公安部以正式公文(红头文件)通知农科院,全文如下:

  原你院研究员叶笃庄,于一九五八年九月十八日因美特问题被逮捕,一九六二年六月廿六日经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一九六八年刑满留场就业,一九七五年十二月宽大释放,现在安徽省怀远县荆山湖渔场任工人。叶多次来信申诉,要求对他的问题进行复查。我们已告北京市公安局抓紧复查,为他作出实事求是的结论。
  为了便于复查和发挥其专长,为四个现代化贡献力量,请你们先将其调回,安排一个住处,临时分配适当工作,俟作出复查结论后,再全面为其落实政策。

统战部 公安部

  根据这个公文,农科院才把我调回北京。
  1979年4月,中国农科院对我的“右派问题”进行复查,我的“右派问题”属于错判,给予改正。
  1979年8月1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再审判决书:

  申诉人(原审被告):叶笃庄,男,六十五岁,安徽省怀宁县人,原系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员。一九五七年被定为右派分子,因反革命罪于一九五八年九月十八日被逮捕,一九六二年六月二十六日经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61)反字第788号刑事判决,判处徒刑十年,刑满后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叶笃庄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于一九六二年八月三日请求撤销上诉,一九六三年二月八日经本院1962年刑终字第2252号刑事裁定,认为原判并无不当,准予申诉人撤诉。
  现叶笃庄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审理。
  经本院再审查明:叶笃庄的右派问题,属于错划,其原单位已给改正;历史问题,肃反运动中心已做结论,应予维持,不再追究。
  故原判以反革命罪论处不妥,应予纠正。
  据此,判决如下:
  一、撤销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61)反字第788号刑事判决及本院1962年刑终字第2252号刑事裁定;
  二、宣告叶笃庄无罪。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不准上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一九七九年八月十四日

  我对于高级人民法院的这个“再审判决书”仍不服,理由是其中有“不予追究”四字,这是留的一个尾巴。因为1955年“肃反运动”时给我做的结论系“一般性历史问题”,对此我并未签字,原因是我当时从事的工作是“革命工作”,不应作为“历史问题”,即使是“一般性”的。“再审判决书”已确定维持“肃反”中的结论,哪有对“一般性历史问题”进行追究的道理。另一方面,既然宣告“无罪”,更没有“追究”与“不追究”的问题。据此,我再度写了申诉,但未予置理。我也觉得这是“官样文章”,也没有再追究。此事至1985年10月24日始告解决。中共农牧农业部党组发了“红头文件”,始确定“叶笃庄同志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1936年夏算起”,至此我才从“美国特务”变成“红军老干部”了。
  经过长期的监禁,我对于把我叫做什么,已不那么在乎,而是心平如水了。我记得我常以辛弃疾的一首词来安慰自己:“一以我为牛,一以吾为马。人与之名受不辞,善学庄周者。江海任虚舟,风雨从飘瓦。醉者乘车坠不伤,全得于天也。”

十七

  1962年我“保外就医”回家时,三个孩子都小,阿靓刚上中学,叶娃和叶晓都在小学,在家住了二十八天,刚刚恢复了家庭气氛,我又被收监,从此和家里就再没有通信,“无家问死生”。十四年后,1976年我“转业”到鱼苗场,已享有公民权,就是获得了自由后,才和家里再通信。
  第一个来看我的是阿靓。1976年春,一天早晨,我正在鱼塘边捞废草,远远看见一个背画夹的女孩子朝着我这方向走来。走到二三十米左右时,我一眼就看出是阿靓,我不禁叫了一声:“阿靓!”这时她才认出我,叫了我一声“爸爸”。当时我住在猪圈旁一间屋子里,她就在那里搭了一张铺。初见之下,彼此都好像很生疏,我虽然感情激动,但说不出很多抒发感情的话。我只是向她打听了亲朋故旧的情况,她就她所知道的告诉了我一些。当时正值“四五事件”爆发之后,当高音喇叭广播时,阿靓总是竖着耳朵听,从她的慌张神情,我担心她卷了进去,这次来我这里是为了躲避风头的。此外,我还忧虑她的工作和婚姻问题。每谈及此,她总不给我正面答复。
  不久,叶娃也来看我。她刚从四川旅游归来,刚见面时,她哭了,我也热泪盈眶。她给我谈了一些沿途无票乘车以及各处的风景。她和阿靓挤在那张小铺上。她曾问我,我是不是真的犯罪,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把真实的情况向她们大致说了一下,我不愿说得太清楚,怕她们对共产党产生抵触情绪。
  这些天过得很愉快,尽享天伦之乐。傍晚我们在大堤上散步,晚饭一起煮挂面条,我屋内就有一个柴火灶,烧起来满屋是烟。叶娃也详细地描述了竦患病和死时以及开追悼会拒绝让叶靓致答辞的情景,我听后感到悲哀、气愤、不平、内疚……但我多年受到压抑,感情也有些麻木了。白天在竦死前,特地从唐山请来一位中医,竦开追悼会时,她去了,并为不让叶靓致悼词向北影方面表示抗议。她是一个热心、正直、关心别人的好人,可惜老年患失忆症,十分令人惋惜和同情。(叶娃注:母亲去世当天,九婶就从宣武门坐车赶到北太平庄我们家,我不知道她怎么瘸着腿,从太平庄车站走到我家的。那天晚上,她屈在一张小床上陪着我们度过了第一天没有母亲的夜晚。)叶娃住了十几天后,又回齿轮厂工作去了。我和两个孩子曾去怀远县风景点——“白乳泉”野餐过一次。
  1976年夏,我的外甥女方大凤来渔场,她是最关心我的下一辈的亲戚,我在白湖农场试验站时,她就曾主动打听我的通信处,给我写来一封安慰信,并寄来她的合家照。那时天气很热,暑气蒸人,我在鱼苗场的入口处等她,她满脸晒得通红——从怀远汽车站到鱼苗场还有十四五里路光景。她一到鱼苗场就一路哭着来到我的住处,我心情也很激动,我把电冰箱里的西瓜给她吃。她很奇怪,我怎么会有电冰箱,我告诉她这是保存菌种(当时我还在做糖化饲料)的必备条件。自从1958年我被捕后,这还是第一次见到她。有许多话要说,好像又没有什么话好说。她给了20元,我用这笔钱买了一个收音机,这个收音机陪伴我度过寂寞的日日夜夜,我现在还保存着它,作为纪念。
  大凤来的第三天,叶晓也来了。她是上午到的,事前并没有通知我,我感到有些突然,当我听到外面喊“爸爸”的声音,我以为叶娃又来了呢。晓得了慢性肝炎,来我这里休养,同时来看我。怀远的饮食条件很好,有活鱼、活虾、王八等,至于猪肉和羊肉,也很新鲜。那时我已有了一辆自行车,是荒芜寄来的钱我才买的。我经常骑车进城给晓买鱼、虾、王八等。晓同时去县医院继续治疗。大凤大约住了五天,她走后,晓又住了个把月才回北京。
  隔了一二十年,我和孩子们重又聚首,心情非常愉快。只是见到她们,又想起她们的母亲,顿时感到凄然。她们在时,觉得又回到往日的天伦之乐,她们一走,我又感到空虚,人生聚散无常。
  后来,叶娃考上了西北大学历史系,每年寒暑假都来看我,前后来过两次。有一次和我过的春节,除夕之夜,娃做了一桌菜,请姜满棠一家吃饭,以报答他家对我的照顾之情。娃每次来都给我拆洗被子,坐在井边,把手都冻肿了,这份骨肉之情,终生难忘。她还给我织了一件毛衣。
  1976年春节,五妹笃柔约我去上海过年,那时她的丈夫姚曾廙刚死,我以为我应该去看五妹,给她一点安慰。我挑了六七十斤的年货,鱼虾等物。当时上海河鱼很缺,是稀罕物。我穿着宽大释放时发的蓝布棉制服和栽绒帽子,那是我最好的服装了。我是除夕到上海的(整理者注:承姚翔女士赐示,她记忆中五舅到上海的时间是初二,而非除夕),五妹正在做年夜饭,一见我就哭了。姚曾序也见到了,表现冷淡(整理者注:承姚翔女士赐示,姚曾序先生寡于言笑,不善言辞,非特意对笃庄先生凉薄如此也,笃庄先生误会了)。我第一次在那里看到电视,当然是黑白的。第二天一清早大年初一,外甥女把我带到外滩,说是观光,直到很晚才回到她的家中。我猛然意识到,这是她们怕我见到来她家拜年的客人,有意把我调走。我心里难过极了,后悔这次来上海!所以我住到初三,就赶紧回安徽了。(整理者注:十八年的牢狱之灾,使叶笃庄先生性情非常敏感。叶笃庄先生此次赴上海,五妹家里竭尽全家之力热情招待,没想到造成如此大的误会。叶笃柔女士《叶家往事回忆·五哥》页54云:“五哥刑满后,安排在安徽渔场做渔工。在这期间五哥来上海看我,那时曾已过世了。我看到他又瘦又老,真可怜啊!临走前,我把他的内衣裤都缝补好,买了两条香烟和糕点,到车站送他。当时送客的人不准进站,他从渔场带来一个小扁担自己挑着,我看着他的背影在汹涌的人中慢慢的消失。眼泪陪着我站立了许久才回家。五哥到渔场后我还叫女婿英瑞到安徽渔场去看过他一次,给他带些日用品和香烟。英璜给他打扫了住房,脏乱的不得了。奇怪的是,他到老年时却成为一个特别爱清洁的人了。”姚翔致叶晓信(2014年6月5日)亦谓:“在我妈的眼,叶家的事都是‘头等大事’。记得五舅1977年春节来上海,我妈早早就在期盼和准备了。没准备的是五舅需要一条香烟,回去好送农场领导。一个农场管理员对当时五舅的重要性,我们是懂的。我妈赶快把家中后几个月的鸡蛋票交给我,因为当时每户每月只能买两包飞马牌香烟。我急急忙忙到同学家把鸡蛋票换成了当月的香烟票,终于能买上一条香烟。我还为自己能很快完成任务暗喜了一下。”姚翔致叶娃信(2014除夕)亦说:“五舅为什么农场第一次允许探亲就选择来上海我们家?除了因假期短,还有就因为我父亲在重病中曾用颤抖的手写信给五舅‘希望在有生之年见上一面’(解放后我父亲没能见到过一位叶家的表兄妹,这是在他生命留下不多的时间内有可能见到唯一的叶家兄妹)我父亲在问‘五爷何时能来的?’的遗憾中撒手而去。1977年的初二,我和我弟弟在上海火车站茫茫人海中举牌寻找着从未谋面的五舅。我们一家三口举全家之力迎接他,此情此景我至今历历在目。第二年五舅还是选择来上海过年,但因农场不批他假期,决定由姚康去安徽农场陪他过年。因临时姚康腰伤,我妈就让从济南回家过年的英璜赶赴安徽。”叶娃注:父亲提到他在安徽怀远渔场看望他的晚辈,也常常提起朱英璜寒冬腊月去看他,给他打扫房间,洗大单的事。)大舅孙立己(孙竦女士兄长)知道我到上海后,特意前来看我,并请我吃了一次小馆。我送给他两条草鱼、一瓶酒,他高兴地说:“河鱼,在上海很少见了!”
  人间冷暖,世态炎凉,我都尝尽了,就写到这里吧!

1993年7月23日于北京

  本文选自《一片冰心在玉壶:叶笃庄回忆录》,叶笃庄/著,山西人民出版社,201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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