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委会议系列解读:中国信用体系的“前世今生”丨政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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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忠:政邦智库研究员、政能亮特约评论员
刘 英:政邦智库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合作研究部主任、政能亮特约评论员
缪因知:政邦智库研究员、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政能亮特约评论员
政邦智库将对话内容分成四个部分发布,本文为第一部分。
问题一:何为信用体系,其历史沿革或者“前世今生”包括哪些内容?
政邦智库研究员刘晓忠:信用体系是保证经济良性运行的一种信用交易机制,有助于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推动经济良性发展。
我国信用体系的历史沿革,大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公有制下的信用体系。由于财产主要以国家公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主,企业与人等都是公有制下分工体系中的要素,不具有独立主体的信用身份,因此当时的信用主要体现为国家的信用。
第二阶段,随着我国的所有制制度实现以公有制为主体,其他所有制并存的制度调整,以及我国的经济制度确定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经济社会出现了不同的独立市场主体,产权制度和法律的出台,经济交易中出现了独立于国家信用的市场主体信用,社会主义信用体系建设开始逐渐提上日程,国家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才逐渐由过去的公私信用混用,开始转向公私信用相互独立,独立于公有制的其他市场信用主体得以出现,并不断完善。
政邦智库研究员刘英: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法律、法规、标准和契约为依据,以健全覆盖社会成员的信用记录和信用基础设施网络为基础,以信用信息合规应用和信用服务体系为支撑,以树立诚信文化理念、弘扬诚信传统美德为内在要求,以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为奖惩机制,目的是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信用体系建设涵盖领域广泛,重点是商务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不仅包括生产和流通领域,以及交通运输、工程承包、政府采购、中介组织等信用体系,还包括企业诚信制度建设等。
信用体系的“前世今生”,大致可分为五个主要阶段:
一是1949-1978年,国家计划信用体系阶段。该时期在计划经济下,统购统销,以政府信用为主,企业信用不活跃。
二是1979-1992年,社会信用体系萌芽阶段。改革开放之后,各类市场主体陆续发展起来,信用问题凸显出来,“重合同守信用”提到议事议程,立法将“诚实守信”定为民法准则之一,1983年起创立多家隶属中国人民银行的评级机构(公司)。1987年,为对外经济交往需要,我国第一家资信调查公司创建。
三是1993-2003年,社会信用体系起步阶段。市场经济建设推进,沪深证券交易所建立。信用评级、担保机构陆续出现,上海率先规定企业贷款必须要有信用评级。1999年,我国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开始启动。立法上,出台了《合同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商业银行法》《担保法》《仲裁法》等用来保护信用体系。
四是2004-201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加速发展阶段。
五是2013年至今,社会信用体系全面建设和完善阶段。2013年,我国首部《征信业管理条例出台》。2014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成为新时代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南。自此,各部委、各省市开始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如今,经济处于高质量发展阶段,信用体系建设将进一步进入全面完善的阶段。
政邦智库研究员缪因知: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快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步伐,基于个人和企业的种种行为的评价而形成的信用综合体系建设蔚为大观,而早已超出了金融业一隅。时至今日,我们每个人都能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到信用体系的存在。例如,每一个企事业单位都有和税号一致的社会信用代码,这是开具发票时的必填信息。我们在申请办理银行贷款时,需要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证明。这个个人征信系统的官方名称就叫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又叫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甚至一些提供日常生活服务的企业也推出了信用工具,如芝麻信用。
信用体系不仅已经成为了一个不断积累、日益扩张的数据体系,其也和我们获得的种种福利或不便息息相关。例如,如果人行征信存在瑕疵,我们就很难在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不仅如此,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也正在不断强化,例如被认定失信者可能不仅会丧失发行股票、参与招标投标、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享受税收优惠等资格,还不能获得授信、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