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学30年 ║ 倡建“科举学”的第一篇论文
编者按:1992年11月,在国家教委考试中心主办的“第四届全国教育考试科研讨论会”上,刘海峰教授作了题为《“科举学”刍议》的大会论文报告。该文同时在《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1992年第4期发表,这是倡建“科举学”的第一篇论文,标志着科举学的诞生。在科举学创建30周年的时候,本号特推出该文,以作纪念。
1993年10月出版
“科举学”刍议
刘海峰
具有十足中国特色、在中国历史上存在时间长达1300年的科举考试制度,对中国社会历史各个方面都产生过重大而深远的影响。隋唐以后,几乎每一位知识分子都与科举考试发生过关系,几乎每一位成功的政治家都经历过科举生涯,各代名臣主要是通过科举阶梯而登上历史舞台的。研究中国封建社会后期教育、政治、文化乃至社会风俗都不得不牵涉到科举制。
科举考试还影响到东亚诸国,并为西方文官考试制度所借鉴,因而不少西方学者认为,科举考试西传欧美,是中国在精神文明领域中对西方、对世界的最大贡献之一。正因为科举制颇为独特、影响至深且巨,其经验教训又有不少值得鉴戒之处,所以科举研究引起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兴趣,几成为一门国际性的学问。为了进一步深入研究科举这一内容广博的专门领域并使之系统化,很有必要建立一门“科举考试学”,简称“科举学”。
一
科举考试在中国历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对隋唐以后各代教育、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都具有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作为“国家抡才大典”,科举考试制度对中国古代教育的影响几乎是无所不在的。科举是一种文官考试制度,又具有教育考试性质。学校教育与科举考试制度互为依存,无论在直接或间接方面,均有其不可分割的密切关系。中国封建社会学校教育的作用在于培养统治人才,而科举考试的作用则在于选拔统治人才,其关系即养士与取士的关系。
历代取士之制,其初取自学校,其后分于科举,再后学校科举趋于合流,又后科举学校互争存废,最后则二者联为一贯。汉之甲科,实因学校而起,唐之生徒,则与乡贡并进,宋代曾罢科举,专以学校进身,或应考者必由学校毕业。明清两代,名为专以科举取士,实则科举与学校合为一途。其举人以下为学校制,举人以上为科举制;五贡(恩、拔、岁、优、副贡)之设,即指贡于太学读书而言,名为科举取士,实则学校选生。降及末流,学校有名无实,群趋于科举一途,乃有罢科举兴学校的事件发生。
在过去1000多年当中,科举和学校相成相毁、相禅相递,科举因学校而起,因学校而废。而梁启超则认为“科举合于学校则人才盛,科举离于学校则人才衰,有科举无学校则人才亡。”其间盈虚消长之迹,息息相关,宛如一体的两面,是不可分割的一而二、二而一的关系。[1]然而,学校教育与科举考试虽然经历了一系列聚散分合、升沉变易的过程,但总的说来,科举考试是一种凌驾于学校教育之上的制度,学校教育是受科举考试所制约的。
在科举时代,学而优是为了仕,办学的目的是“储才以应科目”,[2]学校生员只有通过科举考试才能踏上仕进坦途,科举考试便成为教育的强大指挥棒,指导和操纵着学校教育的发展方向,考试内容便成为学校的教学内容,取士标准自然成为学校的培养标准。学校追求的是中举及第率。唐代国子监六学博士助教的考课,是以“训导有方、生徒充业为学官之最”,[3]或曰“每岁终考其学官训导功业之多少而为之殿最”,而“生徒充业”、“功业之多少”实际上即生徒及第者之多少,因为“凡六学生每岁有业成上于监者……各试所习业,登第者白祭酒,上于尚书礼部”。[4]
明太祖时,教官考课要核其岁贡生员之数,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定学官考课法,专以科举为殿最。九年任满,核其中式举人,府九人、州六人、县三人者为最。其教官又考通经,即与升迁。举人少者为平等,即考通经亦不迁。举人至少及全无者为殿,又考不通经,则黜降”。[5]国子监、府州县学等官学如此,民间私学亦然,从五尺童子到白首童生孜孜不倦攻儒业目的也在于应举。且不论其利弊如何,就当时实际情况而言,科举确已成为整个教育制度的重心,因此,一些学者便将唐宋元明清的教育统称为“科举时代的教育”,[6]实际上简直可以称之为科举教育。
科举制对中国官僚政治也产生过不可估量的影响。王亚南先生认为,科举制对中国官僚政治具有补强作用,“整个科举制对于官僚政治所曲尽的功能,亦存于此两者之相互补充与相互制约”;“科举制像从外部为中国官僚社会作了支撑的大杠杆,虽然它同时又当作一种配合物成为中国整个官僚体制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7]
唐以后,科举出身成为首要的做官途径,历代名臣多由科目登进。按新、旧《唐书》有传之官员共有1,804名,其中科举出身者达634名,占官员总数的35.1%,超过了门资、武功、流外或辟署等其它出身入仕途的人数。[8]科举出身者成为历代文官之主干,进士科更是成为各代中高级官员的主要来源。《唐国史补》卷下说:“进士为时所尚久矣,是故俊乂实集其中,由此出者,终身为闻人……故位极人臣常十有二三,登显列者十有六七。”唐后期敬宗至哀帝各朝,进士出身者在宰相中所占比例高达80%以上。[9]唐代进士声望崇重,“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不为美” 。[10]在士大夫的眼里,“不以进士擢第”是所谓“平生三恨”中的第一恨。[11]
宋代进士科录取人数空前增加,在执政者中所占比例更高。据《宋史·宰辅表》及有关列传统计,北宋72名宰相中进士出身者达65人,占总数的90%。明代科举出身者在官僚政治中的影响进一步加强,洪武三年(1370年)诏云:“自今年八月始,特设科举,务取经明行修、博通古今、名实相称者。朕将亲策于廷,第其高下而任之以官。使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进,非科举者毋得与官。”
到明中叶以后,出现了“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南北礼部尚书、侍郎及吏部右侍郎,非翰林不任”的情况。通计明代宰辅170余人,由翰林入者占十分之九以上。[12]清代沿用明制,二百余年间,虽有以其它途径入仕者,但终不得与科第出身者相比。清代统治者尽管对满族人采取特别优待政策,不少满人未经科举便入仕升迁,但清代高级官员中进士出身者占45%,左都御史一职进士占51%,总督一职进士占31%,巡抚一职进士占40%。[13]可见科举对官僚政治影响之大。
从隋炀帝大业元年(605年)设进士科起,至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废止科举制度止,各代共录取过11万以上的进士,举人阶层估计有上百万人,如果连同明清两代的秀才也考虑在内,科举队伍就更为庞大。尤其是10多万的进士大军,是中国1300年历史上官员队伍中平均文化素养最高的基干和主体,也是官员队伍中最活跃的成分。民族的兴衰、朝代的更替、国家的治乱,都和他们密切相关。[14]
中国古代文化的发展也和科举息息相关。科举活动的盛衰和中举及第人数的多寡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衡量一个地区文化发达水平的重要指标,当时一般读书人都与科举考试有一定联系,从未参加过科举的只是极少数。7世纪初至20世纪初的士人很少有从未尝过科举考试的甘苦的。科举考试是当时社会人文活动的首要内容,应举者从总体上说是一个文化知识阶层,他们构成1300年间文化活动的主力。无论是文化传统的承传与弘扬,还是传统文化中糟粕和僵化部分,都深受科举的影响。
科举考试的巨大活力大大推动了唐代文学的发展,诗、赋、传奇小说的繁荣无不与进士科重视文章辞彩有关,书法的繁荣也与以书取士相关。从现代的观点看,宋以后的科举考试实际上是以哲学(儒学)和古典文学为主体的考试,因此经学和文学知识在当时士人中是十分普及的。各种文学流派的升沉消长及文风变易皆与科举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同样,内容固定、形式刻板的八股文虽能考察出应试者的文字基本功,[15]但却禁锢了人们的思想,阻碍了学术文化的发展。科举的魔力促使士人群趋举业,钻研高头讲章,应举备考书籍需求量非常之大,也促进了宋以后印刷业的发展,只是这些印刷物的数量与学术质量并非成正比。
就社会层面而言,科举造就了一大批具有科名的士绅阶层。科举制根据各地户籍的多寡和文风的高下规定中式限额,采取分省分区定额取中的方法,科举中举及第者若未入仕便成为各地一种独特的非官非民的士绅阶层。唐武宗以后,进士及第者便成为“衣冠户”,可以优免合家赋役。以后各代科第中人皆由政府免除本身所承担的赋役,一些人还可领取“廪膳”。即使未入仕,这些科甲中人在地方上也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当时一些乡村中公共事业的兴废、争讼的裁断,往往以他们一言为定。
科举还造成一定范围内的社会阶层流动,相当多的中式者是出身自耕农或非身份性地主家庭,即“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而且,科举对社会心理和传统观念也有相当的影响,如“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学而优则仕”等观念在科举社会深入人心。宋以后,“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既是劝诱青年学子埋头苦读的格言,也是他们一旦登第后锦绣前程的真实写照。因此,“金榜挂名时”历来被人们看作是人生四大快事之一,“下第举人心”则是人生四大失意之一。[16]另外,状元、榜眼、探花、进士、举人、秀才等科第名称在民间也有很大影响,几乎是家喻户晓,其用法已逐渐超出科名范畴。
科举制不仅在中国历史上影响巨大,而且还影响到东亚和西方一些国家。对东亚的影响主要指历史上日本、朝鲜、越南曾仿行科举制。日本于7、8世纪之际引进中国的律令制度,实行与唐制基本相同的贡举制度。《养老令·选叙令》载:“凡秀才,取博学高才者;明经,取学通二经以上者:进士,取明闲时务,并读《文选》、《尔雅》者;明法,取通达律令者。皆须方正清修、名行相副。”除以上四科外,日本还设置医科、针科、算科,天平二年(730年)又增置文章生、文章得业生,成立文章科,考试最优秀的5名称为“俊土”,再从中挑选2名翘楚者称为“秀才生”。
8世纪新罗的读书三品出身法已粗具科举制的形式,高丽朝建立后,便于公元958年仿唐制以科举取士,设立进士、明经、医、卜等科。[17]而且在公元9世纪时还有许多朝鲜人在唐朝参加宾贡科举,考中进士乃至做官。明太祖洪武三年(1368年)册封高丽、安南、占城三国国王,并“颁科举诏于其国”,规定“高丽、安南、占城等国如有经明行修之士,各就本国乡试,贡赴京城会试,不拘额数选取”。[18]
明代也有一些朝鲜、越南人在明朝考中进士,越南的科举制产生于公元1075年,至陈朝时主要开设太学生科,并于1374年创置进士科,此后历经后黎朝、阮朝,科举制趋于极盛,19世纪末渐衰,至1919年举行了越南历史上、也是东亚和世界历史上的最后一科会试。[19]
对西方的影响是指英、法、德、美等国借鉴科举制度建立了文官考试制度。有的学者认为,中国的考试制度(医学选拔考试)甚至可能早在12、13世纪便经由阿拉伯人的介绍传到西西里王国并引入西方。[20]
比较确切的是16世纪以后,许多来华的欧洲传教士曾将中国的科举考试办法介绍回西方并大加称颂,引起西方人的特殊兴趣,并引起启蒙派思想家和重农学派思想家的注意,一些人还力主本国政府仿行。18世纪末到19世纪欧美各国建立的文官考试制度便吸取了科举制的合理因素。1791年,法国首先试行文官考试制度,但10年后曾中断过一个时期,1806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开始实行文官考试制度;1855年,英国开始推行文官考试制度;同样,德国、美国的文官考试制度也直接间接地受到科举制的影响。[21]
正如孙中山在《五权宪法》中所说的:“现在欧美各国的考试制度,差不多都是学英国的。穷流溯源,英国的考试制度原来还是从中国学过去的。所以中国的考试制度,就是世界各国中所用以拔取真才之最古最好的制度。”唯其如此,有些西方学者认为,科举考试制度的发明是中国对人类文明最重要的贡献之一。[22]
“唐明入彀英雄语,陈迹今朝事已非。科举仅余糟粕在,观人论世此中微。”这是末代探花商衍鎏在《清代科举考试述录》一书末尾的总结。“科举仅余糟粕在”是科举废后相当一段时期内中国人中颇有代表性的看法。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逐渐认识到除了要继续批判科举流弊之外,科举考试积累的丰富的经验教训还有不少值得借鉴和吸取的方面[23]。
科举考试中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如编号、密封、监考、回避、锁院、复查等,至今为一些考试所沿用。高考的作用与影响在某些方面也与科举考试有类似之处。在当今进行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完善自学考试制度、建立公务员考试制度的情况下,尤应加强对科举考试的研究,这已基本上成为教育学界和政治学界学者的共识。因此,科举研究在当代还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二
一门关于历史制度的学科的形成,除要求其研究对象具有重要性、广博性、独特性和现实性以外,还须具备相当时间的研究历史、相当数量的研究成果和相当规模的研究队伍。科举考试不仅地位重要、内容广博、形式独特、可为现实各类考试改革提供参考借鉴,而且科举研究历史悠久、研究成果丰硕、研究人员众多,已经具备了形成学科的内在可能和外在条件。
自从西汉设科射策考试取士,尤其是隋炀帝设进士科以来,历代学者对它的研究始终连绵不断。邓嗣禹在《中国考试制度史》一书中说:“中国载籍言及考试者,几乎无书无之。”历代名臣和著名学者也多有论及考试,韩愈、柳宗元、欧阳修、范仲淹、苏轼、司马光、朱熹、顾炎武、王夫之等人对科举皆有许多论述。由于唐以后绝大部分学者都有一段科举经历,科举对教育、政治、文化、社会各个方面的关系又如此密切,一般古代学者对科举多有评论也就不足为奇了。
古代学者还留下许多研究专著,如陈彭年《贡举叙略》、冯梦桢《历代贡举考》、董其昌《学科考略》、黄崇兰《明贡举考略》和《国朝贡举考略》、阮元《四书文话》、梁章钜《制义丛话》和《试律丛话》、徐松《登科记考》、法式善《清秘述闻》和《槐厅载笔》、李调元《制义科琐记》和《淡墨集》等等,不一而足。到了清末,科举制的改革和废止问题牵动了广大知识分子的神经,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严复、张之洞等人对此都有专门的论述。1905年废科举前的有关论述和研究成果,为科举学的建立提供了丰富的资料。
1905年以后的十余年中,学界关心的是科举停罢的善后事宜和建立新法考试问题,很少专门的研究。1920年以后,许多学者开始站在现代的立场以科学的方法对科举进行研究,发表了大量的论文和一些著作。1949年以后,我国大陆学界较少专门研究的成果,文革前只有少量论文发表,仅商衍鎏出过两本专著。但历史学界、教育学界许多著名专家学者或多或少都涉及过这一问题,几乎每一部中国通史、中国教育史、中国政治制度史、中国文化史、中国文学史都有一定篇幅述及科举制度。1978年以后,科举研究兴盛起来,尤其是现在应时代之需,每年出版科举研究专著数部,论文数以百计,研究成果蔚为大观。
东京:秋田屋,1946年10月出版
海外学者历来注重对科举制的研究。朝鲜、越南古代学者对本国科举有过一些论述,16至 19世纪西方学者主要是介绍描述科举考试。20世纪30年代以后,不仅专门论文逐渐增加,而且还有许多专著问世。日本学者宫崎市定1946年出版的《科举》一书,于1977年在纽约出了英文版,为当代西方人了解科举制度提供了良好的读物;另外,荒木敏一《宋代科举制度研究》、村上哲见《科举史话》也颇有价值。
傅吾康著:《中国科举制度革废考》,哈佛大学出版社,1960年。
欧美学者注重科举革废与社会流动方面的研究,如傅吾康《中国科举制度革废考》、何炳棣《中华帝国的成功阶梯:关于社会流动》[24]就是此方面的代表作。1943年,邓嗣禹《中国对西方考试制度的影响》一文用英文在《哈佛亚洲研究学报》第七卷刊出,1953年台湾“中央文物供应社”以《中国考试制度西传考》为名出了中译单行本。[25]尽管随后方豪以刻于天启三年(1623年)的艾儒略所著《西学凡》等为据,对西方笔试是由中国传人的说法提出有力的质疑[26],但邓文广征博引,论述详赅,长期以来引起广泛反响,至今仍常被中外学者引用,以至西方学术界普遍承认西方文官考试制度的确曾受中国科举制的深刻影响。这也是西方学者对科举研究表现出极大兴趣的一个原因。
何炳棣《明清社会史论》英文版封面,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1962年。
台湾地区因有考试院之建置和施行考试法,向来较注重科举考试史研究,出版的论著也较多,其中专著如齐如山《中国的科名》、罗龙治《进士科与唐代的文学社会》、卓遵宏《唐代进士与政治》、侯绍文《唐宋考试制度史》、朱沛莲《清代鼎甲录》、沈兼士《中国考试制度史》等皆颇有学术价值。[27]海内外众多的研究成果为科举学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科举研究队伍主要包括中国教育史、政治制度史、文学史、文化史学界等几个方面军,其中又以教育学界和历史学界的学者为多。国家教委考试中心还组织一批著名学者编纂大型中国考试史系列丛书,包括10卷共1000万字的资料和《中国考试通史》。人事部下属的录用考试研究机构也组织人马对科举考试进行研究。因此,无论从科举研究本身的性质、意义来看,还是从研究的历史、成果和队伍来看,科举学的建立不仅很有必要,而且已经具备了现实条件。
科举学是一门古老而又全新的学科、一门专门而又综合的学科,或者说是一个内容广泛、包罗宏富的专门研究领域。深入全面地研究科举这一复杂的历史现象,需要多学科、综合性的协作攻关。有的需要从交叉学科或边缘学科、以新的理论新的方法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系统研究。
科举学的研究内容主要有:考试的起源,科举制的产生、发展、衰亡的历史与规律,贡院的规制与管理,科举考试的科目、内容、形式、方法,科举作弊手段与防弊措施,科场案,科举的教育学研究,科举的政治学研究,科举的文化学研究,科举的社会学研究,从中外文化交流史角度研究科举的东传与西渐,科举制的千秋功罪与经验教训,等等。科举学研究范围的时间跨度为公元605年至1905年,还可延伸上至广义的科举的起始年代西汉,[28]甚至上溯西周的考选,下至民国时借鉴科举实行的文官高普考;空间范围由科举影响广泛本身所决定,包括东亚和欧美国家。
无论科举考试在历史上的功过得失如何,因科举制地位重要和影响深远,故科举学的形成是势所必然的。科举考试源远流长,在漫长的历史上形成了许多专有名词,如科第、科甲、科目、科名、科考、小考、童试、县试、府试、院试、乡试、会试、殿试、朝考、春闱、秋闱、公榜、行卷,等等。一些科举名词还不仅专用于科举而且广泛流行于社会,有的至今还有生命力,如状元、秀才、发榜、入闱、落第、八股等就颇为习见。科举名词是如此之多,以至《辞海》中国古代史分册不得不独立列出“科举制度”的专门栏目。实际上,现今各类辞典所收科举名词只是其中一部分,若认真全面收集,有关科举的名词完全可以编成一部专门的辞典。这些名词的释义及历史学、社会学、心理学的研究就是一门学问。
建立科举学的意义一点不亚于已出现的研究某一作品或人物的学科,如“董(仲舒)学”、“《文选》学”等。实际上,在科举考试的范围内就早已形成过一些专门的学科或学问。仅在唐代称之为学者就至少有两门;一是举子为对付进士科时务策考试而“赴速邀时,缉缀小文”,当时名之曰“策学”;[29]一是因以文取士,朝野尚文,出现了不少专门“以《文选》教授”、以讲《文选》为业的专家,研究、传授、学习《文选》成为唐代时髦的学问,并取得了专门之学的地位,称为“《文选》学”。[30]世所公认的《文选》学即因唐代科举而得名。因此过去有“《文选》熟,秀才足;《文选》烂,秀才半”的说法。
宋以后科举主要考经学,《四书》、《五经》就是专门的学问。从唐代开始,准备应考称为“修举业”,科举考试变成专门的事业,明清以后一些人研究传授制义作法,甚至被称为“举业家”。[31]当然,这些学问从现代的观点来看并不可取,但由此可见围绕科举考试已出现许多专门学科,因此科举研究更可以形成一专门学科。
实际上,从以往科举名词独列栏目、围绕科举已形成多门学科和目前国内外的研究状况看,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科举学”已是呼之欲出,只是无人自觉地发掘提出此说罢了。因此,从理论上提出建立科举学,并非为了标新立异或赶潮流,目的在于将科举研究纳入一个新的学科体系,使科举研究走向理论化和系统化,使原来各学科的独立研究更加全面、更为深化,使国际上的科举研究进一步组织和拓展,并为现实考试改革提供历史借鉴。
注释:
[1] 参阅沈兼士编著《中国考试制度史》第一章“弁言”。台北: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4版。
[2] 《明史》卷69《选举志》。
[3] 《唐六典》卷2《尚书吏部》。
[4] 《唐六典》卷21《国子监》。
[5] 《明史》卷69《选举志》。
[6] 见黄炎培《中国教育史要》、陈东顾《中国科举时代之教育》。
[7] 王亚南《支持官僚政治高度发展的第二大杠杆——科举制》,载《时与文》2卷14期,1947年12月。
[8] 参阅拙文《唐代选举制度与官僚政治的关系》,载《厦门大学学报》1989年3期。
[9] 参阅卓遵宏《唐代进士与政治》,台北:国立编译馆,1987年,3页。
[10] 《唐摭言》卷1《散序进士》。
[11] 刘饣束 《隋唐嘉话》卷中。
[12] 《明史》卷70《选举志》。
[13] 转引自李铁《中国文官制度》第166页。
[14] 参阅鲁威《科举奇闻》引言。
[15] 刘海峰:《八股文为什么沿用了五百余年——略谈八股文在当时的功用》,《文史知识》1989年2期。
[16] 洪迈《容斋四笔》卷8《得意失意诗》。
[17] 参阅高明士《隋唐贡举制度对日本、新罗的影响》,载香港大学亚洲研究中心《古代中韩日关系研究》,1987年。
[18] 见吴晗编录《朝鲜幸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前编卷上,17页;《明史》卷320至324《外国》朝鲜、安南、占城部分。
[19] 参阅金旭东《越南科举制度简论》,《东南亚》1986年2期。
[20] H.G Greel,“The Origins of Statecraft in China”,V01.I.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0,pp.15-27.该书有关部分又收入于《邓嗣禹先生学术论文选集》。
[21] Ssu-yu Teng,“Chinese Influence on the Western Examination System,”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Vol.VII(1942-43),pp.267-312.
[22] E.A. Kracke, Jr. “Family vs. Merit in the Chinese Civil Service Examinations during the Empire.” 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Vol. 10(1947),p. 103; Derk Bodde,“Chinese Ideas in the West.” Washington,D.C.:American Council on Education,Fourth Printing,1972,p. 31.
[23] 刘海峰:《科举制是否有值得借鉴之处》,《教育研究与实验》1987年3期。
[24] Franke, Wolfgang,“Reform and Abolition of the Traditional Chinese Examination System.” 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60; Ho Ping-ti,“The Ladder of Success in Imperial China: Aspects of Social Mobility (1368-1911)”New York:John Wiley & Sons,1962.后者一译为《明清社会史论》。西方学者热衷于研究科举与社会流动的关系,一些东方学者亦然。如韩国吴金成便撰有《中国科举及其政治与社会功能:宋、明、清时期的社会阶层流动》,见韩国一潮阁1981年出版《科举》第1-62页。
[25] 笔者学友李明欢、黄鸣奋也以《中国科举制在西方的影响》为名将此文译出,文载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6月出版《中外关系史译丛》第4辑。
[26] 方豪《西方考试制度果真受中国影响吗?》,载香港《民主评论》半月刊第4卷14期,1953年7月。
[27] 唯刘兆瑸《清代科举》(台湾东大图书公司1977年出版)一书为概要性质之作,书中内容及附图有很大部分抄袭或改编自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
[28] 笔者认为科举一词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科举指分科举人,起始于西汉;狭义的科举指进士科举,起始于隋代。见刘海峰:《唐代教育与选举制度综论》(台湾文津出版社1991年7月出版)第104页注①。对此问题,笔者拟专文详述。
[29] 《日唐书》卷101《薛登传》。
[30] 《旧唐书》卷190中《李邕传》、卷189上《曹宪传》。
[31] 梁章钜《制义丛话》卷16。
(原刊《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2年第4期,89-9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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