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千亿级“专利流氓”来了?横扫苹果微信支付宝
我撰写的《建设创新型中国,亟需要“专利流氓”团队》这篇文章,至今还没有满月。
但让我#解文武#没有想到的是:可能横扫苹果、谷歌、微信、支付宝、亚马逊等巨头的中国本土千亿级NPE(Non-Practicing Entities非实施实体,有被称“专利流氓”)黑马或将要诞生?
根据公众号《企业专利观察》里近日黄小莺老师的文章:一家叫做发码行的公司,其已拥有的4项基础专利,或可撑起千亿产业。
结合网上信息:发码行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宣称拥有包括中国、美国、日本、印尼、新加坡等众多国家的 “二维码扫一扫”发明专利,是全球一家致力于二维码“扫一扫”码链应用技术的专业机构。
据2019年相关数据统计,世界上支持“扫一扫”的APP软件安装已经超过40亿个。“扫一扫”已成为全球餐饮、便利店、网购、交通、医疗、外卖、交通等日常消费中最常用的手段之一。
但据发码行了解,这些搭载有“扫一扫”专利的APP软件,以及APP开发厂商,均未得到“扫一扫”专利发明人和专利权运营机构的授权。
2020年8月,发码行实业(上海)有限公司诉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侵害专利权纠纷一案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立案。同年9月支付宝被诉“扫一扫”专利侵权案也已获得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立案受理。
并且,根据发码行公司官网,其在专利授权上要采取“授权合作化、授权联盟化”,拟在全国设立三级专利维权授权模式:省级管理中心、市级运营中心、授权运营经理。采取行政裁决、法律诉讼、侵权赔偿三个步骤的专利维权方式。
上述三级专利维权模式中,其更有意思部分在于发码行的专利许可费率。按照发码行公司官网上的费率,经过简单计算,仅国内至少都可获得千亿以上专利许可费。
不过,粗略查看发码行公司官网公开的四项专利简介,第一项核心专利“采用条形码图像进行通信的方法、装置和移动终端”,其标题文字上的条形码并非二维码,在没有阅读专利文件的情况下,尚不知是否会对该专利的法律价值大打折扣?
另外,众所周知二维码是日本人的发明,且网络上也能搜到“二维码扫一扫专利发明人刘珉凯和发明背景简介以及2003年申请的专利文件”相关信息,这些是否会对发码行的专利稳定性和价值构成重大影响?详情细节不得而知。
发码行的第四项实用新型专利,去年已过有效期,显然该项专利已失去了生存价值。
有关发码行的专利许可费率,由于只是一厢情愿的自我宣称,若想要在国内获得千亿许可收益,在目前的国内法律框架下,基本上是异想天开!
然而,由黄小莺老师文章里所披露的信息:发码行除基础专利外的后续专利不仅获得了资本方的隆重加持,而且利用专利分案制度对数字货币、区块链、元宇宙等前沿科技进行了潜水艇式的专利全球布局。
这些后续的有资本加持的专利布局,能否让发码行成为国内首屈一指且影响全球的“专利流氓”巨亨?非常值得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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