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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沉默与思考的资深读者:点击上方「沉默与思考」→右上角菜单栏→设为星标,其他平台读者请关注公众号“沉默与思考”本号为Humanitas重建号,恳请各位多多点赞分享,助我东山再起。Humanitas按:本文摘自哈耶克《科学的反革命》一书第一部分第九章,仅供参考。普遍要求“自觉地”控制或支配社会过程,是我们这一代人最典型的特征之一。它大概比任何其他常见的套话更明确地反映着这个时代所特有的精神。凡是没有完全受到自觉支配的,就被视为有缺陷的,是其不合理性的证明,因而需要用特意设计的机制彻底取而代之。然而,在那些十分随意地使用“自觉”一词的人中间,似乎没有几个人明白它的确切含义是什么;大多数人似乎都忘了,"特意"和"自觉"这些字眼,只有把它们用于个人时才是有意义的,因此,要求进行自觉的控制,等于是要求让某个单一的头脑进行控制。这种信念,即自觉控制的过程肯定优于任何自发的过程,是一种毫无根据的迷信。相反,怀特海在谈到别的事情时提出的论点也许更正确:“文明通过扩展我们不假思考就能采取的重要行为的数量而进步。”假如各种社会要素自发的相互作用,有时确实解决着任何个人心智都不能自觉解决甚至认识到的问题,假如它们由此创造出一个有序结构,它不是出于任何个人的设计,却能增进个人的能力,那么这些要素便优于自觉的行动。可以说,任何能够用“社会”(social)一词来形容,以区别于个人行为的社会过程,由其性质所定,几乎都不是自觉的。既然这些过程能产生自觉的支配所无法创造的有益秩序,因此任何想让它们服从这种支配的做法,肯定意味着我们会把社会活动所能取得的成果限制在个人心智的较为逊色的能力范围内。这种进行全面的自觉控制的要求,我们只要先考虑一下它最具野心的表现,就可以理解其全部含义,虽然它至今仍然只是一种含糊不清、主要作为一种象征而有重要意义的抱负:对人类的心智提出这种自觉控制的要求。这种狂妄的想法,是理性成功征服外部自然界所带来的最极端的后果。它已经成为当代思想一个最突出的特征,在乍一看完全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思想体系中都有表现。不管是霍布豪斯一一他执意让我们相信“这样的理想:集体的人类自主决定自身的进步,是人类活动的最高目标和判断行为规则的最终标准”;还是李约瑟一一他认为“对人类事务的自觉控制越多,人类就能变得越真实、越像超人”;不管是步步紧随黑格尔的一一黑格尔预见到主子的理性观正在变得具有自我意识并开始支配自身的命运;还是曼海姆一一他认为“人的思维已经变得比过去更有自主性和绝对性,因为它现在认识到了支配自身的可能",他们的基本态度都是一样的。这些信念分别来自黑格尔主义或实证主义的观点,所以坚持这种观点的人形成了不同的团体,他们认为彼此截然不同而且大大优于对方,然而他们共同的观点,即人类的心智确实能够提着自己的鞋带不断上升,却是来自同一种普遍信念:从外部研究作为一个整体的人类"理性",而不是从内部耐心地开发它的潜力,实际追寻个人心智相互作用的过程,我们能更完整、更全面地掌握它的运动规律。其实,这种自以为能够通过自觉支配人类心智的发展而增强其能力的观点,是建立在宣称能够充分解释这种发展的同一种理论观点上,而这种宣称意味着这样宣称的人拥有一个超人的头脑,难怪持这种理论观点的人,也希望看见心智的发展受到这样的控制。这种认为能够"解释"现有知识和信念的主张,必须从某种确切的意义上加以说明,才能使建立于其上的雄心壮志言之成理,准确理解这层意义是十分重要的。为此目的,我们只拥有对心智的成长起作用的原理做出解释的恰当学说是不够的。这种局限于原理的知识(无论是一种知识理论,还是一种有关相关社会过程的理论),有助于创造利于心智发展的条件,却不可能为自觉支配其发展的要求提供依据。这种主张的前提是,我们能够对我们为何持有特定观点,以及我们的实际知识怎样受着特定条件的规定,做出详细的解释。这就是"知识社会学"和形形色色的“唯物主义史观”所要做的工作,譬如它们把康德哲学“解释”成十八世纪后期德国资产阶级物质利益的产物,或诸如此类。这里我们不能讨论以下现象的原因,甚至对于这些现在被视为错误的观点或这些在我们更好的知识基础上我们从某种意义上能够做出解释的观点,这种方法也不能真正提供一种解释。关键在于,对我们目前的知识而言,做到这一点涉及一个矛盾:假如我们知道制约或决定着我们当前知识的因素是什么,那么它也就不是我们当前的知识了。声称我们能够解释我们自己的知识,等于声称我们知道的东西多于我们的实际所知,从知识一词的严格含义上说,这种说法纯属无稽之谈。也许这样的说法还有点儿意义:在一个非常优秀的头脑看来,我们当前的知识只是"相对的",或肯定受着不同环境的制约。然而我们由此应当得出的唯一结论,却与“精神进化的提鞋带理论”的结论相对立:在我们当前的知识基础上,我们做不到支配它的成长。由此得出的任何其他结论,例如根据人类的信念受环境制约的观点得出应当赋予某人决定这些信念的能力,都包含着这样的主张:被假定为掌握这种能力的人,拥有一个超级头脑。持这种观点的人常有一种怪论,认为他们自己的观点处在同样的解释之外,这使他们成了绝对知识的拥有者,因此是个享有特权的阶层,或是个纯粹"超然的知识阶层"。从一定意义上说,这场运动反映着一种超级理性主义,一种让某个超级头脑控制一切事物的要求,然而它同时也为一种彻底的非理性主义奠定了基础。如果真理的发现不再是通过观察、推理和论证,而是通过揭示那些不为思想者所知但又决定其结论的隐蔽原因,如果决定一种主张之对错的,不再是符合逻辑的论证和对经验的检验,而是对主张者的社会地位的评价,所以成为一个阶级或种族的一员就能保证或妨碍真理的获得,最后竟至于宣称一个特殊阶级或人群的可靠本能总是正确的,那么理性也就荡然无存了。这不过是一种信念的十分自然的结果,它首先宣称,运用一种比综合的社会理论所尝试的理性重建更为优越的方式,能够直觉地把握整体。此外,个人主义者和集体主义者从不同的角度都会同意,假如社会过程真能取得一些成果,它超越了个人的心智所能达到或计划的范围并且个人的心智正是从这些社会过程中获得了它所具备的能力,那么把自觉的控制强加于这些过程的做法,必然会带来更为致命的后果。理性应当支配自身的成长这种狂妄野心,在实践中只会起到限制理性自身成长的作用,它将把自己限制在受控制的个人心智所能预见的结果上。这种野心虽是某种理性主义的直接产物,其实却是一种被误解或使用不当的理性主义的结果,它没有认识到个人的理性是个人相互关系的产物。其实,要求一切事物,包括人类心智的成长在内,应当受到自觉的控制,这本身就标志着对构成人类精神生活和人类社会的各种要素之一般特征的错误认识。这是我们的现代“科学”文明中自我毁灭的力量,是滥用理性的极端表现,它的发展与后果,则是下面历史研究的主题。人类心智的成长,就其最普遍的形式而言,是一切社会科学的共同问题,因此在这里也产生了最尖锐的思想分化,存在着两种有本质区别的、势不两立的态度:一方是谦虚为本的个人主义立场,它致力于尽可能理解使个人的努力实际结合在一起创造了我们的文明的原理,它根据这种理解,希望获得创造有益于进一步成长的条件的能力;另一方是傲慢的集体主义,它的目标是自觉控制一切社会力量。个人主义的态度明白个人心智的结构性限制,只想揭示社会中的人如何通过利用社会过程的不同结果,在包含于这些结果之中但他们从不知晓的知识的帮助下提高自己的能力;它使我们认识到,离开了个人之间的交往过程,不可能存在任何被视为优于个人理性的唯一"理性"。在利用非个人的媒介的这一过程中,代代相传的或同代人的知识结合在一起并相互调整,而且这一过程是作为整体的人类知识的存在所能采取的唯一形式。另一方面,集体主义的态度不满足于在这个过程中所有个人能够获得的局部知识,它把自觉控制的要求,建立在自以为能够从整体上理解这个过程并以系统的方式利用全部知识的假设上。由此直接导致了政治上的集体主义;虽然从逻辑上说,方法论的集体主义有别于政治上的集体主义,但不难理解前者如何导致后者,而且如果没有方法论的集体主义,政治集体主义其实也失去了它的思想基础:假如不是虚妄地认为自觉的个人理性能够掌握"社会"或"人类"的一切目标和一切知识那么相信自觉的集中控制能够最好地达到这些目标的想法,也就失去了根据。坚持不懈地追求这种目标,必然导致这样一种制度:全体社会成员变成仅仅是一个从事控制的头脑的工具,对心智的成长有益的一切自发社会力量都会归于毁灭。人类的理性要理性地理解自身的局限性,这也许是一项最为艰难但相当重要的工作。我们作为个人,应当服从一些我们无法充分理解但又是文明之进步甚至延续所必需的力量和原理,这对于理性的成长至关重要。历史地看,造成这种服从的是各种宗教信仰、传统和迷信的势力,它们通过诉诸人的情感而不是理性,使他服从那些力量。在文明的成长中,最危险的阶段也许就是人类开始把这些信念一概视为迷信,于是拒绝接受或服从任何他没有从理性上理解的东西。这种理性主义者,因为其理性不足以使他们认识到自觉的理性力量有限,因而鄙视不是出于自觉设计的一切制度和风俗,于是他们变成了建立在这些制度和风俗上的文明的毁灭者。这大概很好地证明了一道障碍的存在,人们一再向它发起冲击,却只会退回到野蛮状态。我们这个时代的这种典型倾向还表现在另一个领域,即道德的领域,不过在这里较为细致地讨论它未免离题太远。在这个领域,对那些没有确切证明其理由的普遍的和形式化的规则如果表示服从,也会遇到同样的反对。但是,要求对一切行为的判断应当根据对其全部后果的全面考虑,而不是根据任何普遍规则,这是因为人们没有认识到,面对眼前可以确定的环境而服从普遍的规则,是只有有限知识的自由的人能够与最低限度的必要秩序结合在一起的唯一方式。共同接受形式化的规则,是迄今为止所发现的受单一意志支配之外的唯一选择。普遍接受这样一套规则,并不会因为它们没有理性的基础而失去丝毫的重要性。至少值得怀疑,用这种理性方式能否制定出一部有望被人们所接受的新道德法典。不过,只要我们尚未做到这一点,那么仅仅因为其益处未被理性所证实,便普遍拒绝现存的道德原则(这不同于另一种情况:批评者相信他在一种具体情况中发现了更好的道德原则,于是决心不顾公众的反对来验证它),这无异于毁灭我们文明的根基之一。先知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