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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合法性问题的探讨一直是比较政治研究中一个重大命题,从马克斯·韦伯肇建“合法性”这一概念起至今,学者们基于不同的视野与方法进行了广泛的探讨。近来,从质性研究的历史主义角度出发,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系杨光斌教授在《合法性概念的滥用和重述》一文中对各个流派的观点进行梳理,指出从合法性概念的“立法者”韦伯到“改造者”李普赛特再到“重返韦伯主义”的亨廷顿以至对“公序良俗”进行探索的罗尔斯,“合法性”的内涵进行了不断嬗变。事实上,自第三波民主化推动的自由民主转型以来,“竞争性选举”几近成为衡量政权合法性的唯一尺度,但由此导致的困境也是显而易见的。2013年,台湾大学政治学系朱云汉教授在《中国评论》上发表了名为《政体合法性的来源和“中国模式”探讨》的文章,该文章重新审视了当下学界就合法性问题所产生的争论。结合制度主义的分析路径,从量化研究着手,作者通过亚洲民主动态调查项目(As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