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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捐成本如何界定与披露?

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宿彦慧
8月22日 下午 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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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丨在较为成熟的筹款市场,如何管理与规范公开募捐工作?

2024年6月5日-7月5日,民政部公布《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或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上海静安区方德瑞信社会公益创新发展中心联合北京基业长青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与中致社会发展促进中心在此期间也通过开展研讨会等形式收集公益慈善组织的意见,提交了相关的反馈建议。
7月12日 下午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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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捐成本”如何界定与披露?来看成熟筹款市场如何做的

编者按:“募捐成本”首次纳入了新修改的《慈善法》。事实上,“募捐成本”已存在于《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中,即已有“筹资费用”的概念。而在《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提出了慈善组织的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比例标准,间接为募捐成本制定规范提供了参考。目前大陆地区关于“募捐成本”的定义与范围尚未形成统一的共识,公众对此的了解也有待进一步阐释。本文通过梳理相对成熟的筹款市场环境下“募捐成本”如何界定,如何披露,为大家提供参考依据。
4月10日 上午 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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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女性捐赠人在线捐赠时有哪些偏好?

在现代社会,女性正在发挥自身的韧劲与力量,参与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中去,包括慈善事业。美国印第安纳大学礼来慈善学院的女性慈善研究所发布的《2020女性捐赠研究报告》(Women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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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县域筹款”,《县域社会组织互联网筹款模式研究报告》发布

为了更好地解决县域社会组织在实际工作中的募资难、资源少等重点问题,进一步发挥县域社会组织的底部力量和互联网募捐平台的重要作用。在腾讯基金会和南都公益基金会联合发起的“千百计划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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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腾讯99公益日筹款数据盘点(第二阶段)

编者按:为推动行业发展,方德瑞信团队在腾讯公益提供的数据支持下,对本次99公益日开展了多维度的盘点。因内容较多,我们分为两次进行推送,(首次推送请点击此处跳转阅读),本次我们希望通过数据分析解答以下几个问题:本次99公益日——1.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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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腾讯99公益日筹款数据盘点

编者按:自2021年9月1日00:00起,至2021年9月9日23:59:59,今年共有超过6,870万人次在99公益日期间捐出35.69亿元。为推动行业发展,方德瑞信团队在腾讯公益提供的数据支持下,对本次99公益日开展了多维度的盘点。因内容较多,我们将分为两次进行推送,本次我们将从99公益日的整体表现入手,希望通过数据分析解答以下几个问题:本次99公益日——1.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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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力量如何参与灾害响应与管理领域——战略性捐赠倡议

本文联合作者:方德瑞信、资助者圆桌论坛CDR,基金会救灾协调会对此亦有贡献。7月17日以来,河南遭遇极端强降雨,中部和西北部出现大到暴雨,郑州、焦作、新乡、洛阳、许昌、平顶山等地的部分地区出现大暴雨,多地遭遇特大水灾。灾害发生以来,各方力量迅速响应,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民间志愿团体与爱心公众纷纷伸出援手。然而,社会资源流向严重不平衡的问题,在全世界灾害响应与管理领域都普遍存在。就灾害响应与管理领域的资金使用总体情况而言,灾后恢复与重建阶段所需资源一般是紧急响应阶段的3倍,而在减防灾领域每投入1美元,能够在灾害紧急响应阶段少投入6-7美元。虽然具体的数值会因为不同的灾害类型与地区而变化,但这一比例是该领域组织普遍采用的测算均值。然而,由于灾害只有在发生后才能引发舆论关注,以至于社会资源大量集中在紧急响应阶段,而备灾、减防灾、灾后恢复与重建阶段的资源投入,虽然更具成本效益,却常年难以获得资源。即便是处于同一场灾害中,受到舆论关注更高的受灾地区与人群获取的社会资源富集程度,也远远超出受关注度低的地区与人群。为回应当前国内严峻的洪涝灾害形势,更好助力社会资源支援受灾地区与群众,基金会救灾协调会、方德瑞信、资助者圆桌论坛联合梳理国际灾害领域经验与教训(详见后文美国灾害慈善中心CDP案例资料),并结合国际经验与中国本土情况,为关心本次灾害的企业、基金会、行业协会、社会团体与慈善家们提出以下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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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多少次不重要,怎么说什么才重要

李华芳李华芳是美国伟谷州立大学助理教授,研究兴趣集中在用不同方法研究个人如何应对公共政策和组织信息。博士论文获2018年公共管理研究学会(Public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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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款必读教科书】《慈善筹款原理与实践》重磅发布!

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漫漫抗疫长路终于看见了曙光,而我们呕心沥血打磨多年的筹款教科书《慈善筹款原理与实践》,也终于在千呼万唤中,面!世!了!童鞋们,你们的读书笔记本准备好了吗?为什么选择引进翻译这本书?当筹款成为刚需,如何帮助中国的公益慈善组织节约时间与精力的成本,从良莠不齐的观点与干湿不一的“简历”中识别出真正有价值的“干货”?如何帮助筹款人迅速建立系统的筹款知识体系?如何帮助机构领导人跳出“how-to”的视角,站得更高,看得更远,做出更明智的决策?方德瑞信团队经过精挑细选,最终选择引进与翻译《慈善筹款原理与实践》这本筹款专业大部头教科书著作,以期为行业提供一把尺、一杆秤。《慈善筹款原理与实践》[英]阿德里安·萨金特、尚悦等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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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南:民间志愿者组织传递的温暖、关怀和精神鼓舞要远比基金会模式下更强烈

为了更深入了解中国本土灾难慈善领域的整体发展问题与挑战,促进行业交流寻求合理策略激发本土灾难慈善领域生态发展,1月27日,筹款培育平台方德瑞信联合基金会救灾协调会、爱德传一基金、凤凰网公益举办灾难慈善领域筹款模式国际观察与本土策略研讨会,邀请国内灾难慈善领域经验丰富的研究与实务专家,共同探讨我国现阶段灾难慈善领域组织在筹款方面的现状、面临的挑战与具有可行性的解决路径。来自卓明灾害信息服务中心的创始人郝南从自身经验出发,向我们讲述了他观察到的民间自发组织从救灾到筹款的现状。中国的老百姓参与救灾是自发且有强烈意愿的,正如习近平主席所说我们救灾的原动力是来自于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自发性的社会志愿者团体,更是社会力量的一部分。他们在筹款救灾当中传递的,给受众人传递的温暖、关怀和精神上的鼓舞要远比现在基金会的运作模式来得更激烈,或者有社会资本的正向增值,这个效应会更强。以下为郝南主题演讲实录:我们的视角可能带有“我”的一些特点,比如说因为我自己出身的原因,我可能会在救灾的时候跟形形色色的伙伴打交道,其中我可能会更关注那些草根出身的,完全自发成立的一些志愿者组织,还有大家也是从不懂救灾到怎么参与到救灾里面的现象和过程。所以也想说一说普通人可能在救灾这件事情上的看法和对筹款的一些理解。实际上我从去年疫情到现在,看到很多现象是很感慨的。首先我觉得基本面,在公众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危机事件时候的基本面和汶川地震的时候没有非常大的本质性的变化。而且在疫情当中可以看到实际上他们参与的方式和汶川还是很相像的。虽然他们跟汶川不一样,他们不能到现场,但是由此会有更多的人在线上参与,而且线上参与的人教育背景普遍会更高一些。参与的形式、专业方式的体现也很不一样。资金体量上来讲,因为完全不可能有准确的数字,大部分的援助是不走官方渠道的,大概估计一下体量,去年武汉疫情的参与大概在20天的时间里,官方统计到的约为300多个亿,但是我觉得乐观地估计,可能有1千亿的规模,至少在数量级上跟汶川地震的援助规模,民间资金量是差不太多的。在这几年的过程中,我们也能观察到很多有共性的东西,比如和在寿光洪灾的时候展现出来的特点,包括像现在正在发生的通化的战疫的过程当中也有一些特点是比较近似的。即在中国的老百姓参与救灾这件事情上,并不是他们不愿意参与救灾,也不是他们不愿意在救灾上花钱。习近平主席说我们救灾的原动力是来自于中华民族的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这句话还是很有道理的,因为确实大家在参与救灾的时候是一种非常朴素的情怀,也是一种看到危难想要去帮助的心情。但是这是这件事情的一个方面,另外一方面,也值得我们重视。比方说我想举个例子,一个近一点的和一个远一点的。一个是在现在的这次救援当中,去年的救援大家更热衷于亲力亲为,自己组织团队、找钱、想办法,因为找本地的队伍确实是很不容易的,但是大家也愿意自己想办法去联络物流车队,送到武汉,克服种种困难,把物资交到医院或者是其他的受助者的手上。对于捐给医院这件事情需要很高的专业性,但是这些志愿者们,他们有充分的动力去克服种种的危机和挑战,搞清楚那些防护用品的标准、不同的标准之间的复杂换算、通关事宜,还有从国外去采买很多的物资,这里面其实是很有复杂性的。在这个过程中,志愿者是爆发了非常强的驱动力去做这件事情。但是有这么强的驱动力,他们并不是选择把这个钱交给一个已经成熟的,或者我们认为已经很专业的组织操作,他们宁愿自己去操作。另外一个比较远的案例是寿光洪灾的时候,也同样有很多这样的志愿者小组,我加了好多个这种在微博上互相聚集起来的网友。这些网友在某些大V的微博评论里面互相加了群,互相之间也不认识,有一个人牵头,有人建群,然后开始收钱。虽然大家知道是非法的,但是大家就捐得很热乎。有些学生一个月的消费水平是很低的,但是他也把他吃饭钱挤出一部分捐出来。他们联络的是当地的一个乡党委的宣传干事,听说他们农民地里面缺水泵,他们就筹这个水泵,一个水泵好几千块钱。对大家来讲是消费很高的,但是大家就是十块钱、八块钱、五十块钱地把这个水泵给凑起来,然后把水泵运到那个地方,快递是很方便的。他们的群名叫“冲鸭沙雕群”,然后他们的乡干部就写了一个横幅叫冲鸭沙雕群捐赠,然后拍了一个小视频,是水泵在放水,大家都很开心,于是决定再捐一个水泵。所以如果能够打动一群处于公众平均水平的一般人的话,就能打动更多的人,就意味着有更多的人愿意去捐款。为什么是这种有影响力的灾害,当然它和传播力很有关系,我们也做过研究,虽然并不是很严谨的研究,我们发现筹款量基本上跟关注力是成正比的,并且关注力跟媒体的相关度很大。比如这次通化,一下子把武汉一周年的情绪点燃了,形成了很大的热浪,现在大家就开始浩浩荡荡地往通化去捐助了。其实把物资送到通化的难度比到武汉还高,武汉至少有本地志愿者车队,通化是没有的,但是大家仍然乐此不疲地做这件事情。所以我们能看到公众的捐助热情可以推动他们去做很多很多常人所不能及的事情,这些事情哪怕是我们专业地组织都会觉得是非常难办到的。但是为什么他们不愿意捐给我们呢?这里面到底有一个什么样的错位和偏差呢?所以在看到这份报告的时候,我的情感是非常复杂的,一方面我是百分之百赞同报告里面所讲的内容。包括国际上也面临着类似的问题,就是专业组织的话术是不能打动普通人的,能打动普通人的是什么呢?是他们去付出的这些工作“点”一样地串联在一起,最后实实在在地看到了改变,他们看到了清晰的链路,哪怕这个清晰非常艰巨,他们也看到了这个链路,看到了影响发生的整个的全过程。换位思考一下,这对他们来讲,就相当于你在电影大片里看到的东西,连你自己都知道那是假的。但是在危难到来的时候,这些事情和常规是那么的不同。我们做这些事情的时候,肯定获得的愉悦感和收获感远远超过你在电影院看任何大片,这个过程跌宕起伏,而且结果又温暖人心。没有什么影视作品比亲身参与这样的过程更有体验感的。这种情绪的调动会让人上瘾,我回忆了一下为什么我们会对救灾这件事情有兴趣,就是因为确实救灾这件事情带有一种让人上瘾的属性。但是我们过一段时间以后就不再用共情,不再用感性去做这件事,而是用理性的方法做这件事,可是更多人更容易被这样的一些点打动,去行动起来,这就是一个差异。所以对报告的结果,一方面我很赞同其中分享的解决的方案和思路。但是同样一个问题就是真正认同这件事情的人、真正认为救灾的专业性很重要的、真正认为这种形式是必要的人到底有多少呢,我觉得在国内是非常非常少的。就连救灾的最基本的知识,要有灾后重建、灾后重建要留更多的资金、要有储备资金、救灾的专业性、12345分哪几个部分等等,这件事情也只在非常少数人的圈子里,而我们很难打破这个圈子。即使是大家有理性的认识,但是因为没有感性的触动,所以我们影响到一个圈层以后也很难影响到下一个圈层,很少有人帮助我们做这样的传播。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反思,为什么我们觉得对的东西不能让别人也觉得对,这里面肯定有一些传播的手法是可以去借鉴的。但这里面也存在一些问题,我们认为专业、普通人不会具备的东西,是不是我们把自己看得太高了呢?实际上我们看网友做这件事情的过程当中,从单独过程上来讲,他的专业性有的时候并不差,甚至有的时候团队里的某些人,他有足够的相关专业背景,甚至做得比我们基金会做得要更好,某些地方更有亮点。他们的问题主要在更宏观的层面上,如果大家都是分头对接,确实会造成混乱、马太效应或灯下黑的效应,这是他们做个体行动的时候所看不见的。但是反过来,我们专业的公益组织就看到这一点了吗?我们就更好地认识到这一点了吗?或者我们认识到了之后就为此行动了吗?我们的行动是在这个层面上避免相互交叉和资源分配的不均衡吗?其实也并没有。我们所觉得专业的东西到底是什么,我认为实际上在目前国内的实践当中,专业性和比较理想的状况有一个及格线的话,老百姓做这个事达不到及格线,有40分,我们比他们好一点,有50分左右,但是也到不了及格线。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你再说服他我们做的比他们专业,确实是缺少说服力的。当然还有一些肯定是更专业的,比如救灾重建,有更多元地更多样化地手法参与,比如社工、心理等不同的专业领域等等,我们是掌握一定的专业优势的。但大家知道专业的优势,如果老百姓不认可的话,那么它就什么用都没有。另外,有一点是我们认为规模化的运作成本更低。如果我们单看这个过程里面所花费的成本比例来讲确实更低,但是志愿者在做这件事情的过程中间也收获了很多,所以并不能说他付出的这些东西就是浪费。而且他在这个过程当中传递的,给受众人传递的温暖、关怀,和精神上的鼓舞要远比现在基金会的运作模式来得更激烈,或者有社会资本的正向增值,这个效应会更强。所以很难讲我们的效率就真的比他们的效率更高。所以在传播专业性的时候,我们确实有点像李弘所说的,有些恶性循环,就是没有更多的资源、没办法做得更专业、也没有办法体现说服这种专业性、以至于就没办法获得更多的资源。所以这个问题确实是,如果我们要找到传播或者打动别人,到底要找到什么点;或者在做我们的工作的时候,是不是要从公众更理解、更愿意接受、或更能满足他们需求的角度去做这些事情;我们是不是应该去适应公众,去有所改变,而不是把自己放在一个高高在上的专业的位置上去看待所做的工作,从上而下地去看待普通人可以达到的水平。当然,这里面有一个类比,我们想装满一个救灾需求的广口瓶,政府是放最大的石头,我们放的是稍微小一点的石头,公众的援助是放沙子。大石头永远填不满这个空间,总会有些剩余。公众的资源如果足够的话,他是可以填满这个需求的。像这次通化和武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武汉在最紧急、政府也宕机的时候,资源撑下去了,在第一周90%医院里的抗疫物资都来自民间的,而不是来自政府调配,公众援助在这时有一个补充力。而在通化情况不同的是,严格的隔离措施使得所有人都被隔离在家,社会的韧性和底力无法发挥,我们看到政府说调动能力很强,但有些很简单的事情做不了。所以可以看到社会支持的力量体现在很多方面,可能我们对于社会,对于救灾支持的力量理解的也不算很透彻。我们要重新认识社会的基础环境到底对救灾起到了什么作用,它和救灾之间的关联有什么样的趋势,什么样的势去引导这样的发展,在这个势里顺势而为,重新找到我们的定位,再考虑我们做什么是很重要的。怎样去做群众喜闻乐见,且能够给他们带来类似亲身经历一样的感受的事情,才有可能去找到一些新的突破的方向,寻找更多的可能。现在灾害筹款已经是一个非常困难的事,老百姓宁可冒着法律的风险,自己在朋友圈里拿着个人的帐号收钱,他们也不愿意捐给基金会。我觉得这背后真的要我们认真地去反思。而社会呢,我们能看到在灾害发生的时候是需要社会资源的。如果资源得不到很好的引导,或者武汉比较乱的情况,或者有的时候官方没有正面宣传并报道志愿者的功劳。在之后几次的抗疫过程中,政府都没有把社会力量作为一个力量去采纳。当社会力量形成气候的时候政府是重视社会力量的。但是他不是像重视公众那样地重视专业组织的贡献。而这次通化恰恰是因为政府看到了志愿组织的力量,终于知道有些东西是必不可少的,他们马上就开放了捐助,想像武汉一样通过慈善会和红会的渠道来吸纳大量的资源。这件事是昨天发生今天传播的,个人认为有些晚。据我所知,愿意行动的人已经行动起来了。而且现在因为通化的志愿者有核酸检测结果已经可以上街了,他们现在自发组织起来给那些还没有得到救助的老百姓发放物资。所以多元的机制又重新恢复起来。最近这几年,我确实看到民间组织的资源力量已经开始超过专业组织提供的援助,不管是物资还是人力的投入,还是自发的行动。他们自发的行动和捐助已经开始超过专业组织,这是一个此消彼长的过程。虽然里面存在专业化引导和混乱的问题,这个是民间各行其是造成的。但他解决这些问题真的需要把钱拿给我们去执行吗,或者我们怎么去支持和引导他们,能让他们做得更好呢?另外如一些长期救灾的理念,常态化救灾的理念我也认同。还有如提前预备、提前准备和重视灾后重建等这些观念还是要向社会宣导的。用什么方式去影响公众呢?美国或其他所有发达国家的机构都面临这样的问题,有一家美国的机构叫AA(Action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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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一水”虎孝君:“基金会+枢纽+伙伴互助”是较为成熟的救灾模式

为了更深入了解中国本土灾难慈善领域的整体发展问题与挑战,促进行业交流寻求合理策略激发本土灾难慈善领域生态发展,1月27日,筹款行业培育平台方德瑞信联合基金会救灾协调会、爱德传一基金、凤凰网公益举办灾难慈善领域筹款模式国际观察与本土策略研讨会,邀请国内灾难慈善领域经验丰富的研究与实务专家,共同探讨我国现阶段灾难慈善领域组织在筹款方面的现状、面临的挑战与具有可行性的解决路径。甘肃一山一水环境与社会发展中心总干事虎孝君以《地区灾难慈善枢纽型组织筹款现状与问题》为题,从机构自身经验出发对过去几年作为区域枢纽机构在救灾实践和筹款路径方面进行梳理,“从一开始由壹基金等基金会资助,然后尝试撬动当地资源动员,再到探索伙伴内部灾后互助性支持,我们期待未来大家能够实现共生共荣这种较为理想的状态。”同时,他还总结了区域枢纽机构目前面临的筹款问题,包括灾害类资助型基金会太少、本地资源匮乏、省内救灾联合筹款效应缓慢等。以下为虎孝君主题演讲实录:大家好,我是甘肃一山一水环境与社会发展中心总干事虎孝君,结合我们机构的筹款情况,我将做一个关于地区灾难慈善枢纽型组织筹款现状与问题的分享。过去十几年发展过程中,一山一水所处的位置很尴尬。很多时候大家都并不确认我们是一家什么样的机构,环保机构认为我们是家做救灾,做救灾的认为我们是一家扶贫机构,做扶贫又认为我们是一家做环保的。我觉得没关系,作为一个区域枢纽机构,它的发展过程相对来说比较综合。一山一水这几年主要聚焦在以下三个领域:社会智库、社区发展和能力建设。过去三年里,我们对筹款现状进行分析。2018年,整个机构筹集1900多万,2019年1700多万,2020年2566万。从前面分析大家可以看到,我们灾害领域板块的主要业务在能力建设上。作为一个区域枢纽机构,很多时候,我们会将这种救灾或者与灾害相关的资助,划分到能力建设板块,在区域枢纽中扮演支持、培养伙伴的的角色。2020年,我们又从另一个视角对机构整个筹款进行了重新划分,即政府购买服务和公益捐赠两个方面。我们政府购买服务占机构总收入将近30%的份额,整体还是以公益捐赠为主。前面大家都讲到一些筹款现状与难点,但作为一个区域枢纽机构,我还是希望将甘肃在灾害领域过去九年的时间里与救灾和筹款路径相关的内容,给大家做一个梳理和历史回顾。我们最早从事相关工作是从2012年开始,当时发起甘肃公益网络,也是那时候在壹基金支持下,我们联合本省内一些关注灾害议题的公益机构来回应本省的中小型灾害。前面也说过,一山一水究竟是做环保还是灾害都不重要,关键是在过去九年中,我们回应了甘肃省几乎所有的中小型灾害,这个非常关键。这也得益于2012年开始搭建的这样一个回应本省灾害的网络协调平台。当时,我们所有资金都是来源于基金会,包括壹基金和救助儿童会。当本省的网络平台搭建起来后,到2013年的时候,恰好遇到一场比较大的灾害,当时筹款环境,前面大家也都有所分享,灾害越大,媒体曝光越多的时候,筹款也越来越多。作为一个省级枢纽机构,我们带动下面更多伙伴参与到这场救灾过程,所有资源几乎是单方面投入,都来自于壹基金。但那个时候,也有一个关于媒体报道的故事,当时岷县被报道成四川岷县,而不是甘肃岷县,虽然是一个口误,但也可以看出甘肃位置非常偏僻。2014年以后,在壹基金的推动下,我们逐步撬动当地资源,找到两家企业进行配捐,一家机构捐赠1万块钱作为地方筹款。当时壹基金提供了温暖包,我们的伙伴给温暖包配了铅笔盒,就是以这样一种最为简单的方式,来鼓励伙伴撬动地方资源。到2015年的时候,我们开始对项目进行考核指标打分,将筹款作为项目执行的考核指标之一。从2012年单方的资助和投入,到2015年实现将资源动员作为考核指标。2016年可以说是筹款分水岭,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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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干货!劝人捐赠的十大助推技巧 | 创变心理学

"对于公益事业,筹款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然而,要说服捐赠人捐款并非易事。本文中,三位作者基于行为经济学的研究成果,为慈善机构如何吸引和激励捐助者提供了许多具有实操性的建议。作者首先区分了冲动型和慎重型两种捐赠类型。冲动型捐赠主要依赖情感反应而迅速做出捐款决定,通常捐助者更重视捐助行为所带来的即时情绪体验;慎重型捐赠则是经过深思熟虑后做出的捐款决定,捐助者通常会有意识排除情绪情感因素的诱惑,并且愿意深入了解受助者以及自己捐助所产生的后效。利用行为经济学的研究成果,慈善组织和领导人可以深入了解两类捐赠背后的意图,并分别设计不同筹款策略,助推捐赠者的捐款行为。无论是哪种助推策略,目的都是让捐赠行为变得简单,并使捐赠者获得良好体验。慈善组织可以在行为经济学的研究成果的指导下,制定最适合自己的筹款方法。"议题编辑:刘水静学术顾问:白新文作者:迪安•卡兰(Dean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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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捐·捐给谁·怎么捐 |《中国公众捐款》新书发布

32.4%。再次,通过“直接慈善组织捐款”的比例是16%,通过“单位或集体组织捐款”的比例也较高,为15.49%。捐之后?(1)调查显示,51.10%的捐款者在捐款后不会特别关注后续信息,仅有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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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12件事,社会组织筹款时要让捐赠人知道! 【筹款有道】

作者:张以勋(公益慈善论坛联合创始人、主编)【筹款有道】专栏简介:为筹款加点儿智慧!——本专栏由方德瑞信与公益慈善论坛在敦和基金会资助下联合开设,旨在普及与筹款有关的公益慈善常识,介绍国内外先进的筹款经验和优秀案例,并针对国内公益组织在筹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筹款,通常是指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社会组织和个人为达成自己的使命和目标,比如为了解决某个社会问题,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帮助解决某类困境群体的需求,然后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公开募捐、定向募捐或申请资助等方式获得第三方无偿赠与财产的活动。虽然目前个人因遇到大病无钱医治等困境通过众筹平台向社会求助也被称为筹款,但个人求助获得的财产属于私人财产,明显是为了满足私人利益的需求,不是利他行为,故不具备公益性;目前法律除了要求个人为求助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平台对发布的求助信息进行审核之外,并没有太多规制。与个人求助不同的是,社会组织的筹款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获得的财产属于公共财产,不得在发起人、出资人、捐赠人和员工等私人间进行分配。同时,捐赠人和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实质上类似于委托与受托关系,即捐赠人在获悉社会组织的筹款需求后,选择那些符合自己的价值观和期望,具备一定专业能力和公信力、影响力的社会组织进行捐赠,可视为捐赠人委托社会组织将自己的捐赠用于帮助自己所关心的困境群体,或用于解决自己所关注的社会问题,进而实现或提升自身的社会价值。所以,社会组织在进行筹款时,不仅要为捐赠人负责,接受捐赠人的监督,尊重和保护捐赠人的合法权利,不辜负捐赠人的信任;同时也要站在维护受益方、合作伙伴以及本组织等各方利益的角度,站在法律制度和道德伦理,甚至整个公益慈善生态的角度,着眼于大局,从细微处入手,争取和捐赠人建立和谐、平等、可持续的合作关系。在和捐赠人的沟通交流以及捐赠协议中,社会组织有义务跟捐赠人讲清楚以下12件事:1、捐赠人有自由选择权,善行皆出于自主自愿。自主自愿是公益慈善的第一守则。无论是社会组织还是公众,都需要充分尊重捐赠人的真实意愿,由其自主决定捐不捐、捐什么、捐多少、捐给谁、通过什么方式捐等。对于摊派或变相摊派、骚扰、恐吓、胁迫、道德绑架等强制捐赠的行为,捐赠人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强迫捐赠人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进行捐赠;捐赠人也可以向民政、公安等政府部门举报,涉嫌违法违规的要追究法律责任,或向媒体报料或自行发声,以合法的方式维护权益或进行舆论谴责。有必要说明的是,在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或签署捐赠协议之后,社会组织以合理恰当的方式督促和提醒捐赠人履行捐赠义务,或采用适度的朋辈压力等合理技巧进行劝募,并不属于强制捐款的情形。为避免摊派或变相摊派,社会组织在动用行政力量开展募捐活动时,应当向参与活动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反复强调相关的法律条款和违法责任,充分尊重并切实保障职工自愿捐赠权利,公示举报或投诉电话,对发现的摊派或变相摊派等强制捐款行为及时进行问责和处理,保护和珍惜人们对公益慈善事业的热情和信任。通过短信、邮件、电话、面对面等方式进行劝募时,为避免形成骚扰,社会组织与捐赠人的联系不宜过于频繁,应当为捐赠人设置退订短信、拒收邮件的功能,或者尊重捐赠人的意愿,将其移出电话联系名单;在面对面劝募时,应当提前询问捐赠人是否同意会面。2、捐赠人有权要求社会组织提供能证明其合法身份、资质的证书等材料。目前我国社会组织有三类登记形式:基金会、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一般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获得相应的法人证书。如果未经登记或备案,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则会被民政部门认定为非法社会组织并予以取缔。所以,捐赠人要想了解计划捐赠的社会组织是否合法,可以通过本地民政部门网站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查询。在我国,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还可以通过民政等部门获得一些资质证书,如符合条件被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组织,其法人证书上会注明“慈善组织”字样;成为慈善组织后,社会组织还可申请公开募捐资格,通过审核并获得“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后,方可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活动;没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和个人,要想开展公开募捐,只能找那些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社会组织和捐赠人相关的另外一个资质,是由财政、税务、民政三大部门联合确认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全国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三年。企业和个人只有捐赠给具有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才能享受按比例进行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那么我国社会组织获得上述资质的情况如何?据官方数据,截至2020年底,中国近90万家社会组织(不包括港澳台)中,认定为慈善组织的近9800家,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近3300家,具有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近4500家。这意味着,99.6%的社会组织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99.5%的社会组织没有税前扣除资格。大家也可随时登录“慈善中国”网(http://cishan.chinanpo.gov.cn/)查询相关社会组织是否被认定为慈善组织或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以及公开募捐方案的备案情况等信息。另外,我国还设立了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制度,由各级民政部门对所辖社会组织的法人治理、规范运作、发挥作用、财务管理、党建工作等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发给1A到5A的等级证书。所以,捐赠人也可以将社会组织的等级作为是否捐赠的决策依据之一。3、捐赠人有权要求社会组织开具捐赠票据,但不一定能开到。捐赠人可以要求接受捐赠的社会组织为自己开具捐赠票据(纸质或电子版),载明捐赠人、捐赠财产的种类及数量、社会组织名称和经办人姓名、票据日期等信息。不过目前有部分社会组织可能无法开具捐赠票据,因为社会组织在向财政部门申请领用捐赠票据时,可能需要先由登记的民政部门出具其为公益性社会组织的证明,如果开不出证明或提交《财政票据领用申请》及相关材料后未通过财政部门的审核,则无法申领捐赠票据。所以需要开捐赠票据的捐赠人,最好提前问清楚受赠社会组织能否开具捐赠票据。对于几分几角几元的这种小额捐赠,能开电子票据最好;为节约工作成本,受赠社会组织一般都会建议捐赠人在捐赠额达到一定额度(如100元)时再为其开具纸质票据并办理邮寄。需要说明一下,捐赠时不能开销售用的发票,也不要把捐赠票据称为发票,毕竟捐赠和销售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而且捐赠票据归财政部门管,发票归税务部门管;如果受赠社会组织开不出捐赠票据,也可以暂时开普通收据、颁发捐赠证书等作为证明捐赠行为真实发生的凭据。4、捐赠人能不能享受税收优惠,取决于受赠主体或捐赠用途。如果捐赠人向具有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可以凭捐赠票据按法定比例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另外根据国务院等部门出台的最新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可以享受全额扣除的优惠。这表示捐赠人能不能享受税收优惠,取决于接受捐赠的社会组织有没有税前扣除资格;而享受税收优惠的程度,则取决于捐款的用途是否符合国务院关于全额扣除的优惠范围。也就是说,当捐赠人将自己的财产直接捐赠给全国99.5%的社会组织时,很可能无法进行税前扣除。虽然如此多的社会组织未获得税前扣除资格,甚至有相当一部分开不出捐赠票据,捐赠人会因此丧失享受税收优惠的权利和机会,但这完全不是捐赠人的错,而跟目前我国慈善相关税收优惠制度的设计思路有关。目前也有不少没有公开募捐资格或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企业,会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其接收善款,并监督善款的使用。比如在腾讯公益等民政部指定的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发布平台上,就有很多这类合作募捐的公益项目,收款方均为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其中大多数也具有税前扣除资格。捐赠人可以在捐赠完成时填写捐赠票据信息,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索取捐赠票据,然后凭捐赠票据向税务部门申请税前扣除。5、捐赠人有知情权,受赠社会组织有义务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信息。为了帮助捐赠人充分了解相关信息,自愿、自主、理性地作出是否捐赠的决定,社会组织有义务为捐赠人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机构及项目信息、受益人信息。在筹款活动中,筹款人需要通过各种必要的方式向捐赠人说明项目设立的背景,要解决的需求或问题,项目的实施计划、经费预算、项目团队的执行能力、项目进度反馈以及其它能够展示项目成效的材料;如果是公开募捐活动,社会组织应公示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募捐方案备案号等信息;如果社会组织在开展募捐活动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欺骗、诱导捐赠人等违法违规情形,除了接受民政部门的处罚,立即停止募捐活动,违法募集的财产还要退还给捐赠人;难以退还的,由民政部门予以收缴,转给其他慈善组织用于慈善目的。社会组织在向捐赠人披露或传播受益人信息时,应当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能隐瞒受益人的经济状况,不夸大不虚构受益人所面临的困境,但也不宜毫无保留、事无巨细地公开,而应当尊重受益人的隐私权,维护受益人的尊严与合法权益,避免造成二次伤害;尤其是在使用儿童肖像时,除了与儿童的监护人签订肖像使用协议获得授权,在该名儿童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情况下,可通过讲解帮助该名儿童知晓并理解社会组织使用自己肖像的原因、用途以及对其日后的生活、工作可能造成的影响;也不宜过度渲染受益人的“苦穷惨”来博取捐赠人的同情,而应积极呈现公益项目为受益人带来的正向改变,让捐赠人看到自己的善举能够为受益人提供有效的帮助。另外,社会组织也有必要让捐赠人了解筹款人员及其他成员获得收入的来源和方式是否合理合法,以消除捐赠人的疑虑、误解与偏见。社会组织应当向捐赠人承诺不通过从捐款中提成等违背筹款伦理和相关法律的方式获取报酬。另外,《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也规定,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按年度公开在本组织领取报酬从高到低排序前五位人员的报酬金额。如果捐赠人发现筹款人获得的报酬过高,或者获取方式不合理,必将会损害捐赠人的捐赠积极性和社会组织的公信力。6、捐赠人有权监督捐赠财产的使用情况。接受捐赠的社会组织应当通过信息公开、提供体验或参与公益慈善活动的机会、举办机构开放日等方式,主动接受捐赠人或公众的监督,如果捐赠人发现受赠社会组织或个人提供虚假资料涉嫌欺诈,或擅自改变事先约定的用途,或滥用捐赠财产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有权向其提出质询,要求改正;拒不改正的,捐赠人可以向民政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确实需要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时,受赠社会组织需要征得捐赠人的同意,捐赠人也有权要求受赠社会组织给出有说服力的专业意见,了解改变用途的原因、必要性和预期效果等。社会组织如果需要从捐赠中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也需要公开告知捐赠人或在捐赠协议中约定具体比例;也可以募集专项资金用于管理费用开支。但年度管理费用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比例,遵循管理费用最必要原则,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公示管理费用的支出信息,接受捐赠人和公众的监督。7、捐赠人可以为捐赠的项目或成立的专项基金冠名。捐赠人有权对其捐赠的慈善项目或设立的专项基金进行冠名,但冠名也不是随便冠什么名都可以。按《慈善法》规定,经受益人同意,捐赠人对其捐赠的慈善项目可以冠名纪念;《公益事业捐赠法》也规定,捐赠人单独捐赠或主要由捐赠人出资兴建的工程项目,可以由捐赠人提出工程项目的名称,但要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比如遍布全国各地的“逸夫楼”,便是香港慈善家邵逸夫捐建并冠名的。另外,冠名也不能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比如《慈善法》明确禁止利用慈善捐赠宣传烟草制品。不过在《慈善法》出台之前,曾有一些烟草公司为捐建的希望小学冠名,名称中竟然出现“烟草”或烟草品牌,甚至有专项基金的名称中出现烟草品牌,这些冠名事件被曝光后引发社会强烈质疑与批评,产生恶劣影响。近年来一些地方慈善会为了鼓励人们积极参与慈善事业,营造“人人可慈善”的氛围,个人、家庭或单位只要捐赠数百、数千或数万善款,即可设立自己的小额冠名慈善基金,这也是一种效果不错的慈善模式。8、社会组织和媒体、公众有义务尊重和保护捐赠人的隐私权。为防止不必要的困扰和麻烦,捐赠人有权要求受赠的社会组织尊重自己的隐私,不将自己列入筹款对象或捐赠人的名单,不以信息公开、宣传等名义向公众或受益人公开自己的个人信息,不向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和组织透露或共享自己的个人信息。对于匿名的捐赠人,媒体和公众也不宜违背捐赠人的意愿,刻意通过各种方式查找并公开捐赠人的个人信息。为有效防止捐赠人信息不被滥用或泄露,社会组织有责任建立健全机构的捐赠人信息管理制度,包括以合法的方式获取或收集捐赠人信息,指定专人负责捐赠人数据库管理工作,他人使用库中数据时需要经相关负责人审批,禁止以任何形式泄露、贩卖捐赠人信息等。同时也可制定捐赠人信息泄露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如果是大额或长期捐赠人,筹款人还需要及时了解捐赠人的实际捐赠情况和经济承受能力,并对筹款策略和方式进行相应的调整,避免发生过度劝募。9、捐赠人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财产。捐赠人可以捐赠的财产包括货币、实物、房屋、有价证券、股权、知识产权等有形和无形财产。但如果是通过贪污、盗窃、抢劫、诈骗等非法手段获得的财产,或者他人遗失的财物,以及未征得其他共有者(如配偶)同意的财产,都属于无权处分的财产,不能用于捐赠。另外,国有企业如果要进行捐赠,还应当遵守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履行批准和备案程序;即便是民营企业,通常也需要公司董事会的批准或股东、合伙人的同意才能捐赠。所以,如果有证据证明捐赠人的财产来源非法或捐赠人不具有处分权,社会组织有权拒绝接受捐赠;尤其在涉及大额捐赠时,社会组织可以进行背景调查,了解其来源是否合法,以预防和降低道德或法律风险。如果财产为监护人所有,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未经监护人同意实施的捐赠,因其不具有财产处分权,捐赠行为是无效的,监护人可以凭有效证据要求退还已捐赠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如果是属于被监护人所有的财产(比如他人赠予未成年孩子的压岁钱等财产),一般的原则是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监护人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如果是未成年孩子自愿进行捐赠,监护人应根据孩子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在尊重其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评估是否支持捐赠以及具体的捐赠金额,这也有利于培养孩子的爱心与社会责任感。当被监护人有独立处理事务的能力时(如精神病人未发病期间智力与精神状况良好),完全可以自行捐赠属于自己的财产,监护人无权干涉。10、捐赠人捐赠的物资,最好是受赠方确实需要,且有使用价值、质量合格的物资。在捐赠物资之前,捐赠人应当先了解受益方的真实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捐赠,这样才能让捐赠的物资发挥应有的作用,使受益方真正获益;不能自己觉得对方需要,就盲目捐赠,否则会导致资源浪费,甚至伤害受益人的尊严、增加受赠社会组织的负担等不良影响。捐赠人捐赠的实物应当具有使用价值,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标准;捐赠人捐赠本企业产品的,应当依法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否则社会组织有权拒绝接受捐赠。比如未经清洗消毒的旧衣物、无法用于疫情防控的口罩、防护服、损坏严重无法正常使用的电脑等,都不适合捐赠。如果企业捐了不合格的产品造成人身伤害,可能还要负法律责任。但如果社会组织受赠的物资不易储存、运输或者难以直接用于慈善目的,也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只要所得收益用于符合其自身业务范围的慈善用途也没问题;如果项目完成后受赠的物资还有剩余,可以按双方的约定进行处理;没有约定的话,社会组织也可以将这些剩余物资用于其他相同或相近的慈善目的,但应当向社会公开。11、捐赠人在捐赠时,不能附加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条件。受赠社会组织应当尊重捐赠人的意愿使用捐赠财产,并不意味着必须完全顺从捐赠人的意愿,因为捐赠人不总是对的,捐赠人也需要教育引导。所以在捐赠人附加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条件,有可能损害本组织、受益方、合作方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时,社会组织应当坚持原则,秉持对公益慈善事业负责的态度,不卑不亢,据理力争,或者正向引导,传递正确的价值观和理念,普及相关的法律政策知识。第一,捐赠应当是无偿的,捐赠人不能以捐赠的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捐赠不是投资,不能把钱捐给了社会组织后,还要求获得一定的利益回报。比如有人出资成立了一家基金会,他出的钱就属于捐赠财产,成为公共财产;如果出资人把自己出的钱当作投资,想从基金会取得“分红”,或者在决定退出时要求返还自己捐的钱,属于私分慈善财产的违法行为;或者有组织声称捐赠人可通过捐赠获得高额的回报,千万不要相信,不要捐赠!第二,捐赠人不得指定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受益人。捐赠人可以与慈善组织约定捐赠财产的用途和受益人,但不能将受益人指定为自己的企业、家人亲友,否则违反公益性原则。企业在捐赠时,不能指定捐款用于社会组织、受益方购买本企业或利益相关方的产品或服务,也不能用于本企业的商业宣传活动或变相为利益相关方进行利益输送。第三、捐赠人在捐赠时不能要求或接受社会组织或受益人为自己提供不正当、不合理的非财产性利益。比如要求社会组织为自己提供不符合事实的荣誉及其他不合理的特殊待遇、无形权力、话语权等,强迫受益人与自己合影、发生性关系或提出其他有损受益人尊严、声誉甚至人身安全的要求。第四、捐赠人不得利用捐赠以任何方式宣传法律禁止宣传的产品和事项,比如传销、非法集资、烟草制品、非法金融产品等。比如接受烟草企业捐赠时,不能出现任何宣传或变相宣传其烟草品牌或产品的成份;在接受捐赠时,也要警惕相关企业或团伙借机在本组织成员、受益人及其他捐赠人中开展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活动。12、捐赠人有履行捐赠承诺或捐赠协议的义务。如果捐赠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公开承诺捐赠,或者在开展演出、比赛、销售、拍卖等经营性活动前承诺捐出全部或部分所得用于慈善目的,那就必须如实履行捐赠承诺,并向社会公开说明自己捐了谁、捐了多少钱。如果捐赠人有捐赠财产的意愿,受赠的社会组织也愿意接受捐赠,双方达成一致意愿,捐赠人可以要求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列明捐赠人和社会组织名称,约定捐赠财产的种类、数量、质量、用途、交付时间等内容,以及其他双方享有的合法权利和需要承担的义务。比如某饮料企业表示要在某个时间段开展“买一捐一”活动,每售出一瓶饮料即捐赠一分钱给某个社会组织,那么活动开始前就要与社会组织签订捐赠协议。如果活动结束时该企业共售出1000万瓶饮料,就应当捐出10万元给社会组织。当捐赠人过了嘴瘾、得了名声和实惠,却不肯兑现承诺、履行捐赠协议,社会组织可以要求其交付;拒不交付的话,社会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但如果捐赠人已经公开承诺捐赠或者签订了书面捐赠协议,后来因为某种原因导致捐赠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继续让他捐的话就会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这个时候捐赠人可以根据《慈善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向公开承诺捐赠地或者书面捐赠协议签订地的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然后就可以不再履行捐赠义务。以上12件事,实际上涉及了捐赠人和社会组织各自的一些基本权利与义务。相对而言,捐赠人要行使自己的权利,就需要社会组织履行一定的义务;捐赠人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社会组织的权利。在公益慈善大目标下,社会组织与捐赠人理应同心同德,互相促进和监督,尊重彼此的合法权利,善尽自己的义务,一起推动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为建设一个更加美好和谐的社会付出一份努力。本文在撰写过程中,有幸获得陆璇、谭玥、叶盈提出的专业意见,在此致谢!作者:张以勋,在广州的青海人,中级社工,资深素食者,为自媒体平台“公益慈善论坛”(公众号ID:loongzone2006)联合创始人、主编,致力于公益慈善资讯传播与常识普及。专栏支持方简介“方德瑞信公益筹款”是中国首个面向公益筹款行业专业人员设立的行业培育平台,致力于推动中国筹款行业专业化发展。理事单位包含南都基金会、敦和基金会、壹基金、中国扶贫基金会、阿里巴巴公益和联劝基金会。每年一度的公益筹款人大会是中国规模最大的筹款专业会议。智力支持伙伴上海复恩社会组织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是国内第一家社会力量发起的非营利组织法研究社会智库,也是一个为社会组织提供专业法律能力建设的支持型平台。复恩法律的宗旨是促进社会组织依法合规运营,推动中国公益事业及非营利事业发展。【筹款有道】专栏文章:如何让捐赠人不再厌恶管理费用?有效和透明是关键!真正专业的筹款人,都会遵守筹款伦理从捐款中提成,为何是饮鸩止渴?公益筹款人到底需要怎样的激励?公益机构该不该从善款中提成给筹款人?|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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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查收丨2020公益筹款人大会参会攻略

在彻底放飞票价后,我们已经从各色花式团名与拼团热度,感受到大家高涨的学习热情,今年大会报名人数已经超过往年的4倍。有童鞋戏称今年参会情况好比↓↓↓↓图:来自某大会参会群友分享距离12.4正式开幕还有最后4天,不论各位是有师承的“混元形意筹款门之望京分门”,志在必得的“京城筹款第一天团”,佛系青年“你说得都队”,斗气满满的“804女拳师”,吃货代表“东来顺团”与“嫩牛五方脸”,以及总算出现学习关键词的“居然是学习群呢”、“啥都不说,就是学啊”,或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团”,请注意!是时候开始研究参!会!攻!略!了!会议时间:2020年12月4日(周五)会议地点:瞩目线上会议平台2020年筹款人大会首次在线上举办与往年参会流程完全不同,请各位新老盆友一定要提前熟读下方的“会前准备”攻略哦~参会伙伴必读会前准备1本次会议直播间均设置了点对点定向邀请,无法支持多人使用不同设备同时登陆同一个账号进入直播间,如需多人参会仍需购票或改为组团形式报名参会哦(BTW,大会报名将在今天午夜截止)~点我立刻报名2020公益筹款人大会http://lxi.me/msvql2本次大会将于瞩目会议平台举办,请提前下载瞩目app或电脑客户端(www.zhumu.com),注册并在后台绑定邮箱。请每一位参会人员一定一定一定要在完成手机号注册后,电脑登陆瞩目官网进入个人帐户后台,绑定参会报名时填写的邮箱地址;请注意务必绑定的是报名时留下的邮箱地址,否则无法参会哦!【很重要!】3请注意在12月3日前查收参会攻略邮件(内含本次会议入口的链接地址,很重要!),如未在当天18:00前收到,请先查看邮箱垃圾箱,如无可发送邮件至service@cafpnet.org,或微信联系方德瑞信小秘书补发邮件;4本次大会我们将改造微信公众号菜单栏提供会议议程与会务信息。请务必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关注“方德瑞信CAFP”微信公众号哦~5报名截止时间:11月30日24:00,请团长们确保每一位自家团员都在此之前填写好参会表单,才能获得会议入口通知哟!重要的事说三遍不是只要团长填表了就行,每位团员均需填表哟不是只要团长填表了就行,每位团员均需填表哟不是只要团长填表了就行,每位团员均需填表哟如果你已经完成报名,那么,提前熟悉会议议程将帮助你和你的团,合理分配参会人手,快速get本次会议精髓。虽然有回听,但回听并不包含全场内容,而且学习常识告诉我们,所有想要回听的美好愿望,有极大的几率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So,期待大家好好把握在现场的学习好时光~12月4日上午道:回归本源,穿透日常09:45-10:00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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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7%受访者觉得慈善领域信息公开不够理想

提要:调查显示,68.7%的受访者觉得慈善领域信息公开总体上不够理想,有很大改进空间。受访者对慈善领域信息公开情况评价越高,对慈善行业公信力的评价也越高。同时,受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越积极,对慈善发展环境的打分越高。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施行。慈善法实施对推动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为更好地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实施情况,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受全国人大有关机构委托,就慈善法中与公众关系密切的相关内容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显示,68.7%的受访者觉得慈善领域信息公开总体上不够理想,有很大改进空间。受访者对慈善领域信息公开情况评价越高,对慈善行业公信力的评价也越高。同时,受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越积极,对慈善发展环境的打分越高。本次调查由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负责执行。样本来源为中国青年报社全媒体平台用户。调查从2020年8月9日19时40开始,至2020年8月19日22时截止。合计回收有效样本5039个。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越积极,对慈善发展环境打分越高在对我国募捐活动的评价上,调查中,29.6%的受访者认为有的规范有的很不规范,参差不齐;32.1%的受访者认为大部分不太规范,行业骗子和监管漏洞还是不少;29.3%的受访者认为总体上欠缺规范、仍需要加大规范力度。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慈善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写到,慈善法规范了信息公开“真实、完整、及时”的标准,但由于慈善组织信息化管理水平整体偏低,对捐赠人特别是网络捐赠的信息掌握不充分,导致信息公开的人力和时间成本过高,存在公开不及时、不完整、有纰漏等问题。调查中,在对慈善领域信息公开的评价上,27.0%的受访者觉得做得一般,68.7%的受访者觉得总体上不够理想,有很大改进空间。进一步分析发现,女性受访者认为做得比较好的比例高于男性,男性受访者认为总体上不够理想,有很大改进空间的比例高于女性。00后受访者认为做得较好的比例更高。一名来自上海的80后留言表示,希望接受捐款的公益组织公开资金的去向和落实情况,同时加强对违法公益组织的惩处,提高公信力。慈善的公信力,影响着公众参与慈善的积极性。调查显示,35.9%的受访者认为当前我国慈善行业的公信力一般,但在逐步增强,60.4%的受访者认为公信力总体上不高。交互分析显示,女性受访者对慈善公信力的评价高于男性受访者,00后受访者对慈善公信力的评价高于其他年龄段。值得注意的是,相关性分析发现,受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越积极,对当前的慈善发展环境打分越高。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受访者,对慈善发展环境的打分最高,从未参加过任何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的受访者,对慈善发展环境的打分最低。同时,受访者对慈善领域信息公开情况评价越高,对慈善行业公信力的评价也越高。“确实存在着这样的群体差异。不参与慈善的人,对慈善组织的评价更多来自外界信息,会受到慈善组织负面评价的影响。而积极参与的人会发现很多组织都是很靠谱的。”北京大学社会学博士、深圳大学管理学院助理教授章高荣认为,提升公众对于慈善组织公信力的评价,除了要求慈善组织依法做好信息公开外,还需要提升公众的参与度,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到慈善中来。受访者对慈善事业发展有哪些建议?调查中,当问到“认为加快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最需要做的工作”时,48.3%的受访者选择了结合金融大数据,全方位加强法治监管;21.8%的受访者选择了提升行政管理水平,促进慈善管理科学化;18.2%的受访者认为最需要慈善组织苦练内功,提升慈善行业公信力;8.0%的受访者认为最需要加大慈善宣传,营造浓厚的慈善文化氛围;3.7%的受访者认为最需要加快慈善人才培育。一名来自天津的80后留言提及了四条建议:第一,利用金融大数据全程监管。第二,设定管理费上限和募集资金功能时间上限,避免资金躺在账户上。第三,加强对受助人全程监管,设置条件。第四,加强慈善法和其他法律间的衔接。为了更好地收集受访者对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建议,本次调查设置了一道开放题,请受访者自己填答。经过对内容的编码分析,6375条信息中,涉及建议类内容有5869条。在各类建议中,受访者提及最多的是公开透明(30.2%),然后是监督管理(22.6%)、推进慈善事业发展(13.9%)和完善慈善机构发展(9.4%)等。在公开透明方面,58.0%的受访者直接提及了“公开透明”,35.1%的受访者希望公开资金来源、去向及账目。在监督管理方面,58.5%的受访者直接提及了“加强监督管理”,16.1%的受访者希望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问责。在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方面,23.1%的受访者提及要保证善款落实到位,18.3%的受访者提出要防止借慈善进行商业宣传、洗白。受访者提及的其他内容还有:杜绝慈善贪腐(16.4%),增强慈善普惠性(12.9%),让慈善落到实处,减少形式主义、面子工程(12.8%)等。在完善慈善机构发展方面,50.3%的受访者建议提高公信力,21.0%的受访者建议规范慈善机构运营。受访者提及的其他内容还有:慈善机构去行政化(9.2%),鼓励和扶持民间社会力量参与(5.8%)等。此外,培养慈善事业的社会氛围、加强法治化建设以及完善慈善从业者管理,也是受访者提及较多的内容。调查中,在社会氛围培养上,64.7%的受访者建议加强慈善宣传,23.7%的受访者希望培养公众慈善意识,鼓励大众参与慈善,11.5%的受访者建议建立激励机制,奖励积极参与者。在加强法治化建设上,33.3%的受访者建议完善法律法规,30.8%的受访者建议加强法律执行,依法行善。在慈善从业者管理方面,42.4%的受访者希望培养专业人才,35.8%的受访者表示要提升从业者素质和业务水平。一名来自安徽的受访者留言,希望慈善的观念可以从一开始就扎根在孩子的心中。一名00后表示,希望慈善法形成更加完备的体系,让高校培养更多这方面的人才,不断有序推进,让慈善走进人们心中。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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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CEO向你投掷了一个问题:你真的会好好聊天吗?

编者按:与小额公众筹款相比,大额筹款往往需要有更娴熟的人际交往技能和情商。最基本的必备技能便是——会聊天。如何自然地打开话题,如何在不经意间拉一波好感?听听这位美女的分享,你便会恍然大悟。美国筹款咨询公司Harvest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卡拉·洛根·柏林(Kara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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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公益日慈善会体系数据第二阶段盘点

“在数据更深处追问99公益日”线上专题讨论会于9月17日上午9:30在腾讯会议发起,诚邀各界代表与专家学者、媒体观察员等共同围观参与讨论。讨论会将基于对以上数据的解读,共同思考行业变局与发展方向。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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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99公益日慈善会体系筹款数据盘点

【方德瑞信公益筹款】是中国首个面向公益筹款行业专业人员设立的行业培育平台,致力于推动中国筹款行业专业化发展。理事单位包含南都基金会、敦和基金会、壹基金、中国扶贫基金会、阿里巴巴公益和联劝基金会。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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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否还能超越“配捐鸿沟”​

【方德瑞信公益筹款】是中国首个面向公益筹款行业专业人员设立的行业培育平台,致力于推动中国筹款行业专业化发展。理事单位包含南都基金会、敦和基金会、壹基金、中国扶贫基金会、阿里巴巴公益和联劝基金会。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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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议丨如何看待行政力量动员社会捐赠

我的分析可能就比较偏学理化一点,我觉得关键词是“动员”,这个是很具有中国特色与政治意味的词汇。如果从法学的角度加以理解,应当是行政部门以何种方式、在何种程度上介入到慈善募捐活动中才是合法的、妥当的。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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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筹款人之练摊筹款合规指引

有句话我们一直强调了三年——在品牌知名度没有打响之前,公益机构必须要学会上!街!如今,摆地摊的春风吹遍神州大地,练摊筹款的潮水向我们奔涌而来。值此大好时光,方德瑞信携手复恩法律,为大家奉上练摊筹款必备之《公益筹款人练摊筹款合规指引》!《公益筹款人练摊筹款合规指引》01指引的适用对象1.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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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回答 | 四月一日灵魂三问

【方德瑞信公益筹款】是中国首个面向公益筹款行业专业人员设立的行业培育平台,致力于推动中国筹款行业专业化发展。理事单位包含南都基金会、敦和基金会、壹基金、中国扶贫基金会、阿里巴巴公益和联劝基金会。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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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上新丨方德瑞信携手公益网校共同推出公益慈善筹款基础通识课程

【方德瑞信公益筹款】是中国首个面向公益筹款行业专业人员设立的行业培育平台,致力于推动中国筹款行业专业化发展。理事单位包含南都基金会、敦和基金会、壹基金、中国扶贫基金会、阿里巴巴公益和联劝基金会。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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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联合,不互助,公益何以为“行业”?

【方德瑞信公益筹款】是中国首个面向公益筹款行业专业人员设立的行业培育平台,致力于推动中国筹款行业专业化发展。理事单位包含南都基金会、敦和基金会、壹基金、中国扶贫基金会、阿里巴巴公益和联劝基金会。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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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击新冠疫情——互联网筹款平台数据初步统计分析

“19,confirmed”变成了“确认,30人”■
2020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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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如何合理开展筹款

【方德瑞信公益筹款】是中国首个面向公益筹款行业专业人员设立的行业培育平台,致力于推动中国筹款行业专业化发展。理事单位包含南都基金会、敦和基金会、壹基金、中国扶贫基金会、阿里巴巴公益和联劝基金会。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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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花燕事件的警示:“个案筹款”已经到了必须改变的关口

我们当然可以堂而皇之地谴责,当事机构没有承担起对捐赠人和受益人的责任。但问题是,这样就能阻止类似事件出现吗?我们是不是更应该藉此事件追问:大病救助领域的个案筹款是不是存在结构性问题?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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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读|请查收2019公益筹款人大会攻略

【方德瑞信公益筹款】是中国首个面向公益筹款行业专业人员设立的行业培育平台,致力于推动中国筹款行业专业化发展。理事单位包含南都基金会、敦和基金会、壹基金、中国扶贫基金会、阿里巴巴公益和联劝基金会。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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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公益筹款人大会报名启动!12.5-6在上海!

【方德瑞信公益筹款】是中国首个面向公益筹款行业专业人员设立的行业培育平台,致力于推动中国筹款行业专业化发展。理事单位包含南都基金会、敦和基金会、壹基金、中国扶贫基金会、阿里巴巴公益和联劝基金会。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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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洋奖学金|4月草长莺飞时,一起去2020国际筹款大会可好

【方德瑞信公益筹款】是中国首个面向公益筹款行业专业人员设立的行业培育平台,致力于推动中国筹款行业专业化发展。理事单位包含南都基金会、敦和基金会、壹基金、中国扶贫基金会、阿里巴巴公益和联劝基金会。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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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筹款人带盐团现身2019国际AFP筹款人大会

【方德瑞信公益筹款】是中国首个面向公益筹款行业专业人员设立的行业培育平台,致力于推动中国筹款行业专业化发展。理事单位包含南都基金会、敦和基金会、壹基金、中国扶贫基金会、阿里巴巴公益和联劝基金会。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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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confirmed”变成了“确认,30人”

【方德瑞信公益筹款】是中国首个面向公益筹款行业专业人员设立的行业培育平台,致力于推动中国筹款行业专业化发展。理事单位包含南都基金会、敦和基金会、壹基金、中国扶贫基金会、阿里巴巴公益和联劝基金会。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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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内圈外diss“同一天生日”,这锅谁来背?

作为儿童类项目在儿童权利保障方面的不专业:在一个H5页面中,大规模集中曝光未经过处理的儿童照片、姓名、生日等隐私信息。即便签署了授权协议,这一做法也违背了开展儿童类项目的公益组织应遵循的伦理。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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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丨如何评价爱佑未来和分贝筹的“同一天出生的你”活动?

目前小朋友画廊的腾讯页面仍在使用中,项目方也会更新一些进度(三个月更新了1次进展,2笔支出记录)。只是绝大多数的捐赠人已经不会为那1元钱再进去看看了…附上小朋友项目链接,信息量蛮大的~
2017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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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筹款人大会盘点丨2015-2016网络公益公众参与报告发布

在大会最后的闭幕式环节,公益筹款人联盟正式宣布携手国际注册筹款人认证体系(CFRE),为中国的公益筹款人引进国际通行的CFRE筹款人职业认证体系,为中国的公益筹款人提供更专业、更广阔的职业发展道路。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