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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讨论政治,才能不伤感情?

以下文章来源于施展世界 ,作者施展


施展,政治学学者,外交学院世界政治研究中心主任

经授权转载自施展世界(ID:shizhanworld)

政治哲学要回应的问题是“我们所要追求的价值理念是什么?”,它旨在为现实政治秩序提供一个正当性判准;政治社会学要回应的核心问题是“现实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公法学的作用在于把政治共同体的正义理想与其现实通过一种制度方案给连接起来。


以上三个学科分支所关注的“学科元问题”,是讨论政治秩序时,必须要予以回应和澄清的三个最具基础性的问题,也是导致大家“稍有不慎、便容易谈政治伤感情”的盲区所在。


讨论政治问题的难处:双方在不同的频道上争论而不自知


你可能也有这种经历:跟朋友吃饭打球还好,但只要一讨论政治问题,双方就会不自觉地开启各说各话模式,最后陷入毫无意义的争执。事后反思,觉得“谈感情最多伤钱,谈政治是真的伤感情呀”。


很多争论之所以出现,都是因为争论各方在一开始就没有搞清楚各自要表达的基本概念,以及彼此到底是在什么意义上使用了同一个概念,就匆匆展开激烈“争论”了。怎样避免这种无谓的争论呢?除了要学会善于倾听,还需要对分析政治问题时,所必须要区分开的三大问题域有一个基本的理解。



政治哲学的核心功能:为政治共同体确定何为正义

粗略说来,这三大问题域会对应着三个学科,分别是,政治哲学、政治社会学,还有公法学。


很麻烦的是,这三个学科所动用的概念,在文字表达上经常是同一个词,但是在不同的问题域当中,在不同的学科背景下,同一个词的意涵却可能有非常大的差别,很多争论,都是因为争论双方没有意识到自己看似在讨论同一个概念,实际上是不同学科下所用的同一个词而已,事实上根本不是同一个概念。


这三个学科需要分别解释一下。


就政治哲学而言,它要回应的核心问题是,一个正当(或者正义)的秩序到底是什么样的。为什么必须首先回应这个问题呢?因为政治的一大核心任务是把一群人给凝聚在一起,在这个意义上,政治是大家共同生活的一种组织形式,也是一种秩序安排的形式。


就这样一种秩序安排的形式来说,除非大家对其有某种认同,否则该政治共同体是不可能有任何内在凝聚力的。没有凝聚力,那就意味着外敌一来,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大概率是投降,而不是拼死一搏。原因很简单,身处一个没有凝聚力的共同体中的人本来就不怎么认同它,在这种情况下,投降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就势必是一个最划得来且无须承受任何道德压力的选项。


因此,要想打造一个政治共同体的内在凝聚力,就必须让人们对其精神内核形成某种层面的认同。那靠什么来打造认同感呢?答案其实很简单,就靠一个故事。


这个故事要传达给大家的理念是,我们之所以选择在一起,是因为我们要捍卫一个正义的秩序,要捍卫一桩正义的事业。通俗点儿说,就是我们在一起不是为了一块儿干缺德事儿,而是为了实现那份共同的正义。继续追问下去,一个紧跟着的问题便来了,那到底什么才是那份共同的正义呢?要想打造一个更坚实、更稳固的精神内核,就必须得把我们为什么应该追求正义、以及究竟什么才是正义,这一整套东西,给说得透彻明晰。

▲ 从左到右依次为柏拉图、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的雕像。 © Garrett Morris

总结一下,要想打造政治共同体的内在凝聚力,就必须跟大家讲清楚三件事儿。第一,我们要追求正义;第二,什么才是真正的正义;第三,我们为什么应该作为一个群体来追求这种正义。


讲清楚第三件事儿,一个共同体才能形成区别于其他群体的自我认同。否则,群成员就很容易被其他群体的正义理念给吸引过去。这件事通常还是要借助一系列历史哲学,或者说这个国家的历史叙事,来表达出来。在这个意义上,历史哲学是政治哲学的一种特定表达形式。


研究上述这三件事儿的,就是政治哲学。说得通俗些,政治哲学就是研究如何写作关于正义这个故事的技术,研究如何让人们共享的这个故事能够前后连贯自洽。精确点儿说,政治哲学就是用来提供正当性叙述的。


一般来说,政治哲学所提供的正当性叙述,不是要为哪个政权进行正当性辩护,而是要提供一个对政权的正当性判准。


政治社会学的核心功能:搞清现实状况

政治哲学编的故事实际上是对应然秩序的某种描述,也就是应当有的秩序,这和实际有的秩序,也就是实然秩序,是两回事。可要光描述应然秩序是远远不够的。


举个例子,小明说我们应该构建一个民主制的国家,但现实是,小明所在国家的内部有400万白人,400万黑人,这800万都是基督徒,此外还有400万穆斯林,合计的这1200万人里还有一半是文盲。你可以想象一下,要是让这1200万人一块来投票的话,会投出一个什么样的结果呢?答案是,极有可能会投出一个内战的结果,因为彼此之间很难形成相互认同。


当然,也不是说这1200万人口组成的共同体就完全不能投票了,而是说,如果要用投票来决定政治问题,那么就必须配合一套更加复杂精妙的制度设计。而这更加复杂精妙的制度要想能设计得出来,前提是先得把这国家内部到底是啥状况先搞清楚。政治社会学就是用来研究这个的。


所以,小明当然应该研究他想要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价值理念,但是他同样应该研究他所处国家的现实状况,然后才能回答,该如何做,才有可能从一个给定的并不理想的现实出发,一步步地追求到他想要的价值理念。否则的话,就算小明把这套共同体的故事讲的再美好,他也近乎是对牛弹琴,因为他要通过这一故事表达的所有value全都是在空中飘着的,和现实离得太远,没有落地的办法。


也就是说,要想实现一个好政治,就必须得去研究社会的现实状况,如果不搞清楚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是什么,那么小明所有的value层面的表达就全都作废。尽管这些value作为一个故事仍然成立,但是它要想作为一种力量去影响现实的政治建构过程,就不成立了。


总结一下,要想打造一个政治共同体的精神凝聚力,政治哲学就必须得讲一个应然(ought to be)层面的故事。但光有故事还远远不够,你还必须得研究实然层面(reality),即:现实究竟怎么回事。政治哲学并不负责研究实然层面的现实政治(reality),负责研究现实政治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的是政治社会学。


而就我在前几期推文中跟大家介绍的政治秩序的古今之变——从单数的Natural Right(自然正当)到复数的Natural Rights(自然权利)——的变迁来说,甭管是古代的right(唯一正当的秩序),还是现代的rights(基于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的秩序),它们都不负责搞清楚现实政治究竟是什么样,它都是政治哲学,而非政治社会学。


政治哲学×政治社会学=通往正义理想的现实可行性

有些学者认为,孟德斯鸠是政治社会学的鼻祖,也就是说他是率先研究reality的人。但还有一部分政治学者认为,《旧制度与大革命》的作者托克维尔率先完成了从政治哲学到政治社会学的转向,也就是从对ought to be的研究转向对reality的研究。


有一点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尽管托克维尔开启了政治社会学的转向,但这也并不意味着政治哲学从此就没用了。


如果你只研究reality的话,那么,就算你把reality给研究的再明白,你也只能说清楚这儿为什么生活着400万白人基督徒,400万黑人基督徒,400万穆斯林和一半的文盲,你还是不能回答这些人为何要在一起的问题。那这个问题该由谁来回答呢?它还是要由政治哲学来回答。

▲ 将图中的各种价值理念落实为一套制度安排的公法学。 © Fausi Marti

于是,政治社会学和政治哲学在这儿就起到了两种不同的功能,且这两种功能是无法相互替代的。也就是说,政治社会学无法给出足以向上提撕一群人的价值性的凝聚力,但政治哲学也无法针对现实给出具体的答案,所以,它们必须得配合着工作。


公法学的核心功能:为现实坐标搭建通往理想目标的辅助线

但光有政治哲学和政治社会学这两门学问的话,仍然不够。


我们刚才提到了,小明所处的那样一个复杂的国家,一方面,该国家想要追求民主,但另一方面,该国家又要面对一个如此之复杂的现实,那该怎么办?

于是,人们就得进入到一种更加复杂精妙的制度设计当中,只有这样,该国家的秩序才能被有效地安顿下来。


那如何设计这样一种复杂精妙的政治秩序呢?这就是公法学要研究的内容。你可以把公法学理解为一种专门研究制度设计的学问,它包括宪法学和行政管理学。


咱们刚才说过,政治哲学管的是应然,政治社会学管的是实然,而从应然到实然之间,得有一个中介性的学科能够把它们给连接起来,公法学就是这个中介性的学科,它的存在,为研究应然的政治哲学和研究实然的政治社会学搭建了一个有效的连接。


为何需要公法学充当政治哲学和政治社会学之间的中介呢?这就需要从政治秩序的成立谈起了。


就一个政治共同体而言,政治哲学定义了一个共同体的终极目标,政治社会学定位了一个共同体所处的现实坐标,而一个政治共同体要想实现从现实坐标到终极目标的“位移”,就必须需要作为辅助线的公法学的介入。


政治共同体得以成立的前提:由政治哲学回答“我们为什么应该在一起”

可问题是,如果没有政治哲学给大家绘制出一个故事(或者说一个共同体要追求的终极目标),那么,无论是政治社会学给提供的现实坐标,还是公法学给提供的辅助线,就都无法被共同体内部的成员所真正认可。


因为,只要大家在一起,那么共同体中的人们要问的第一个问题就永远是,我们为什么要在一起?


甭管你这回答是因为爱情、因为正义还是魔兽世界里的“为了部落”……,总之,你总是要给一个值得大家在一起的理由吧,笃定了一定要“在一起”这回事儿之后,有关我们如何在一起的种种回答才有可能是有效回答。


打个比方,政治社会学要回答的是男孩女孩的家境分别都什么样,然后公法学要回答的是这日子该如何过下去,但只有政治哲学能回答他们为什么应该在一起。


了解了政治学内部三个学科的关系,你会发现,学科内部本身会逐渐地分化,但分化完之后,各个学科诞生之初的这种功能性的存在却始终不会被替代掉。而政治哲学在政治学的三大学科里面,它在某种意义上起到了一种枢纽型的作用。一方面,它要回答我们为什么应该在一起,在另一方面,它也作为现实政治秩序的正当性判准。


政治关系靠力量决胜,法律关系靠规则决胜,基于正义的胜利才是可持续的


什么叫作为现实政治秩序的正当性判准呢?


举个例子,学生为什么应该坐在教室听我讲课?因为学校赋予我了一个点名和打分的权力。学校为什么有资格赋予我这相应的权力呢?因为《教育法》。为什么《教育法》可以这么授权,因为《宪法》授权它;为什么《宪法》可以这么授权,因为它是人民意志的表达;原则上来说,人民意志的表达,就是人民自我统治的方式。当你把所有这种和“凭什么”有关的问题,给一直追溯到最后,你会发现它们都会被汇集到同一个点上,而那同一个点就是这个国家的正当性所在。

▲ 靠力量决出制高点后,共同体才能进入法律关系。 © John White

如能汇在一个最终的点上,那么你会发现,从那个最终的点出发向下,你所能俯视到的所有一切问题,都是可以用规则来解决的。可如果无法汇集到一个最终的点上呢,比如汇集到了两个终极焦点上,那康熙跟朱三太子对决的情况,就会以各种面目同时冒出来了。


一旦陷入这种状况,康熙和朱三太子这两个点就必须得先决出一个来,决出一个绝对意义的制高点之后,政治共同体才有可能进入法律秩序。而在决出来之前,这两点之间,以及它们分别向下统合的点,就永远都只能是政治性的关系,而不是法律性的关系。


政治性关系跟法律性关系的区别在于,在法律性的关系中,是靠规则来决胜的,而在政治性的关系中,是靠力量来决胜的。但是,就算这个政治共同体决胜出了那个最终的焦点,它也仍然需要一个故事,以使所有人都能认可它的正当性。


如果你编的故事有问题的话,那么,你虽然还是那唯一的点,但你却不得不面对“大伙仍然不认可你”的现实处境,大伙只是暂时找不到另外一个有共识的最终焦点而已。于是在这种情况下,哪怕你的力量能碾压一切潜在的权力博弈者,你的法律秩序也依旧会作废,并最终泡汤。


总之,要想完整且有效地讨论政治问题,你就必须得同时看到政治哲学,政治社会学和公法学这三个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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