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舟,专栏作者,南都观察特约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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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在争论时,往往攻击他人的观点失之偏颇,只有自己才代表着更完整、公正的看法。正因此,中国人特别容易踏进“虚假同感偏差”的陷阱——这是1973年斯坦福大学社会心理学教授李·罗斯(Lee Ross)等人提出的概念,认为人们常常高估或夸大自己信念、价值、判断的普遍性。在中国社会中,很多人正是无意识中自居为“公”来反对“私”,或自居看法“全面”反对他人“片面”,却很少意识到自己所论的,也只是个人主张而已。
由新冠疫情引爆的网上论战,可以说是近二三十年来少有的激烈。无论其立场如何,这些观点将来都可以成为可贵的史料,见证我们这个时代的社会心态。在对这些观点加以分析时,我也意识到,中国人往往在论争中抱有某些特殊的逻辑,这些逻辑支配着他们的思维,使得他们更难反思自己的立场。
在争论中,常能发现有许多人指责他人的看法是“片面”的、或是未能“客观”地看待问题;而其论战手段,也往往是找出对方的论述中所遗漏的、或细节上的不够准确,甚至认为攻其一点,就足以否定全部。的确,一个例外往往就能动摇整个理论的基础,但问题在于,中国人很多时候反对的并非某个定律式的理论,而是一种个人主张。要求对方的立论必须全面、准确,这实际上意味着假定对方必须“像神一样全知全能”,而这当然是无人能做到的。由此来看,中国人在意的其实是一种整全性的全面评判,这恐怕源出于传统思想中的一元本体论——简言之,就是相信百家争鸣的所有“道术”,均是从同一个母体衍生出来的。战国时代诸子各道其所道,“孔墨之后,儒分为八,墨离为三,取舍相反不同”(《韩非子·显学》),但“各家之道均是割裂不完整的,但因其本出于一元,故内部又有可以相通之处。只有统合会通这些割裂不完整的道,才能重新恢复原初大道的完整性”(龚鹏程《国学入门》)。中国人在争论时,往往攻击他人的观点失之偏颇,只有自己才代表着更完整、公正的看法。正因此,中国人特别容易踏进“虚假同感偏差”的陷阱——这是1973年斯坦福大学社会心理学教授李·罗斯(Lee Ross)等人提出的概念,认为人们常常高估或夸大自己信念、价值、判断的普遍性。在中国社会中,很多人正是无意识中自居为“公”来反对“私”,或自居看法“全面”反对他人“片面”,却很少意识到自己所论的,也只是个人主张而已。在这种“公”的意识影响下,中国人所说的“客观”评价,其实很多时候也并非是指“不受个人意志、偏见或立场影响”,而是指在立场上“不偏不倚”。这是因为,在意识之外的物质世界,达成共识还相对容易,比如“这是一块石头”,毕竟看见的人都难以否认。但中国社会历来感兴趣的却是人际关系,这就很难有撇开主观性存在的事实陈述了——例如“他是一个好人”,这究竟是一个客观评价,还是主观认定,有多客观、多主观,可能不同的人有完全不同的看法。同样的,很多人所说的“就事论事”,其实也不是讨论事实的中立原则。有一次群里激辩,一位勃然大怒:“不肯就事论事,但凡说到西方国家的不好,就一定要拿国内情况来比较一番,不是阴阳怪气是啥?明明是指出他言论中的漏洞,他非要扯出国内如何,这是就事论事的态度吗?”——双方的是非且不论,但显而易见,标榜“就事论事”的人自己也没能做到,因为他批驳的理是对方“不肯就事论事”。换言之,在这里,“就事论事”是一种道德要求,一种不偏不倚的态度。很多人自视“就事论事”、持论公正不偏颇,而贬斥他人没有正见,这其实是改头换面的威权主义。很多人受此影响而不自知,这也确实深深扎根在我们的文化中。汉语所说的“偏见”,乃是指偏颇之见,暗示割裂不完整的看法本身就是错误的。但西方文化中的概念则迥然不同:英语的prejudice出自拉丁语praeiudicium,本意是指“事前的评判”(prior judgment),强调偏见源于不假思索的刻板印象。这就是米兰·昆德拉在《小说的艺术》中所说的:“人总是希望世界中善与恶是明确分开的,因为人有一种天生的、不可遏制的欲望,那就是在理解之前就评判。”顺着这一意涵,西方文化突出的是“反直觉”,因为直觉反应往往是本能、迅速的,来不及理解,进而认为批判决定必须要冷静地运用理性。意大利文艺复兴巨人但丁曾说过:“往往有这么一种人,他们的意欲远远超出理性的判断力,所以他们一发脾气,就要失去理性;而且他们实际上是盲目地受脾气所驱使,同时又固执地否认自己的盲目性。”这可以看到理性思想的传统:克服偏见就是尽量少受情绪支配,要多倚赖自己理性的判断力。当时代变得越来越复杂,要求一个人全面、准确地了解所有信息再阐述观点,这是不可能的。所有人的看法都只是个人主张而已,不能、也不必、更不要自居“全面”,倒是应当尽量放下本能的直觉反应,更多地理性判断。与这种对“全面”的偏好经常联系在一起的,还有“客观”和“就事论事”。本来,如果能做到这一点,双方的讨论就拥有共同基底,并在此基础上达成共识。而在现实中,事情却并不这么简单。例如,对公众人物公开发表的记录,有人提出要检验其真实性,这本身没问题。但问题在于,这些人感兴趣的并非真实性本身,而是试图借此“整人”。这种对公共发言有一点偏差就上升到全盘否定的做法,实际上与那种对“完美受害人”的苛求出自同一心理。有人引用易中天的话:“当一件事情发生后,第一要先学会弄清事实,这是‘真伪判断’。然后才能讨论是对是错,这是‘是非判断’。至于‘价值判断’和‘道德判断’,只能放在最后,甚至未必一定要有。”进而要求对方“先清空脑里内存”再谈。这乍看似乎很有道理,但其实是无法做到的理想状态。因为没人能真的“清空自己”,价值判断和事实判断常常混在一起,我们都无法例外。做到“事实判断”有个前提,就是双方都对事实本身感兴趣,不然的话,在中国的语境下,其结果是以此为由要人“清空自我”,实际上就是否认对方的价值判断。新冠肺炎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疾病,它的传染性、致死率之类的信息都是在过程中慢慢浮现出来的,在事情的开端,并不存在“充分了解”这回事,甚至根本无法想象。也就是说,在那时,大家都像在盲人摸象。在这个意义上,不存在完全透明准确的信息,因为信息到了接收方,会因为对方的思想发生扭曲偏移。由于信息是动态变化的,透明与否也是相对的,所以对结果的影响没有我们想的那么大,因为就算透明,好像也仍然无法幸免。这不是说透明化不重要,及时公开掌握的信息当然比释放错误的信息要好,透明化也永远是值得努力的方向。只不过在面对空前复杂的环境中,信息/判断是对是错,是随着事态的发展被逐渐认定的。很多信息和判断在被公布的时刻是谈不上对错的,它们是竞争的,最终哪个会胜出,是由事态的走向决定的。日本作家加藤周一在其自传《羊之歌》中曾提到,太平洋战争期间,如何在信息封锁之下辨认实情。他对战争走向的判断大致准确,但这是因为他深信倒行逆施者必定不能逆历史潮流:“归根结底,这些都是价值判断,而非事实判断。基于价值判断所做出的假定,跟我所知范围内的事实之间确实不存在矛盾之处,而我所知范围内的事实,却是极为有限的。如今回过头再看,总免不了有一种印象,觉得自己当时所做的判断多多少少有点占卜问卦的味道。……对于一个普通市民而言,有关天下大事,能到手的相关信息常常是极为有限的。即便如此,为了将眼前的形式变化和将来的趋势走向作为一个整体来把握,多多少少还是要建立一个跟价值判断有关的假说。”换言之,理性并不意味着否认人的主观性和已有的价值判断。相反,真正的坦诚,是承认自己和别人一样,都不可避免地抱有价值判断,否则很容易陷入中国文化心理中那种自居道德高地的盲点:总觉得我代表着“公”,而你代表的却是“私”。在公共讨论中,另一种常见的话语也是由此衍生的,那就是自视不偏不私,而指责别人是在“政治化”,这根本无视正当的个人选择和社会要求。不可否认,很多争吵其实就是在价值立场之间的抉择。但正是由于现代社会太复杂了,才更需要信息公开,让人们基于理性做出自我判断。所谓“透明化”并不是为了某个特定的结果,确切地说,它应当是一个程序。否则,如果“不透明”的结果更好,“透明”是不是也可以被牺牲掉?作为现代国民,我们能做的,应当是尽可能地获取充分可信的信息,做出理性抉择,并在变动中不断验证、校准自己的判断,而不是苛求有人能全知全能地提供标准答案,甚至自视为永远客观全面。如果领会到这些,那我们这次的苦就没有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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