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锦萍:如何解读民政部的社会捐赠归集政策?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北京大学社会法学 Author 金锦萍
现代社会中,突发事件应对已经成为检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试金石。一方面,发生突发事件,赋予政府以事急从权的空间,实则为了尽快应对并做出处置,以最大程度减少对于社会经济的影响,恢复社会秩序,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考量;但是另一方面,又得小心应对,避免造成对公民的自由和财产权利的不当侵害。
武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1月23日发布的《关于接收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捐赠的公告》(第4号)确定:官方接受捐赠主体为武汉市慈善总会和武汉市红十字会,接受捐赠的物资为当前急需用于疫情防控的物资,包括:医用设备、医疗设备、试剂、药品、防护设备、消洗设备、耗材(其中口罩需求量较大)等。暂不接受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和境外捐赠。而且明确捐赠的款物原则上由武汉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武汉市慈善总会、武汉市红十字会将依法依规公布捐赠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1月26日发布的通告确定:接受社会捐赠的主体为湖北省红十字会、湖北省慈善总会和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当前急需用于疫情防控的物资包括:医用防护服、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正压隔离衣、防护面罩、护目镜、消毒液等。暂不接受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同时捐赠款物除定向捐赠外,原则上由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湖北省红十字会、湖北省慈善总会、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将依法依规及时公布捐赠款物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