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收到他的一封邮件,只有三个词:I got married丨三明治
文 | 完颜晴
编辑 | Simi
Justin离开后,我从他留下的大皮箱侧缝里发现了一封信。没有信封,只是叠好的一叠信纸。信很长,大约有六七页,手写英文,字迹清晰工整,从称呼上看是写给一个女孩的。
信里说,“我订好了去中国的机票,那是一个非常非常遥远的国家,我从没有去过那么远的地方,我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会遇到什么人……而我,只有一张单程票。”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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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上海
Justin,美国德州人,大学毕业后,追随着内心神秘的渴求飞到了上海。他先在某著名大学做进修生学汉语,后来找了份半日制工作,不再适合当全职学生,于是转到一家汉语培训机构继续学习。
我,中国北京人,正处于“倒霉蛋儿时期”,为了“追求理想”毅然决然辞去了大学的有编制教职,考研两次失败,辗转求职后,走投无路,来了这家汉语培训机构做教师。
就这样,我们俩在上海全城飘荡桂花香的九月,在那家很快就消失了的培训学校里,打了个招呼——“你好!”
他的娃娃脸上挂着美式招牌微笑,笑容有种孩子式的坦荡,露出美国人通常会有的整齐白牙,金发在阳光下一丝一丝地闪着光,蓝眼睛望着我,说:“我的中文名字叫米杰思。”(后来他纠正我说他的眼睛在阳光下是绿色的,还拽着我并瞪大了眼睛让我看。)
刚认识Justin的时候,他已经可以用中文简单交流,于是我们坚持不说英文,用“沉浸式教学法”。他是个聪明又勤奋的学生,课后会发很多短信问问题。大约两周后,他在我回答完问题后发来一条中文信息:“你是我最好的中文老师!”
当时我正好走在车流人海的暮色里,犯着我的“傍晚忧郁症”。那一年,我辞职考研失败,春节被阿婆找借口骂了三天后,我逃回上海,回到800元每月的毛胚房里。没有床,只有一个放在地上的破旧的席梦思床垫;没有饭桌,吃饭时两张板凳拼起来,上面铺好报纸,坐在床垫上,像个民工一样用大学时期的陶瓷饭盆吃饭。我的工资是每小时25元(学生付费是每小时120元),而因为辞职付违约金,还欠着债……但我庆幸终于回到自己的小天地,至少不必一言一行小心谨慎。
我基本没有休息日。除非生病到必须卧床的程度,只要有课,都会赶着地铁公交去上。上课总是开心的,不过每到傍晚时分,还是会忧郁起来。但是那个黄昏,看到这条信息,开心得觉得环绕我的天地都是金灿灿的。对于当时的我来说,我太需要被认可了。自然而然地,我和Justin成了朋友。
两个多月后,有一天中午下课前,Justin说:“今天是感恩节,你知道吗?Thanks giving day! 在美国,我们都和家人一起吃饭。你教我中文很好!我很想感谢你!我想请你吃饭!我想让你认识我的朋友。中午和我和我的朋友们一起吃饭,好吗?”我觉得这一串儿话很好玩,更好奇他会请我吃什么饭?于是收拾了书包就跟他走了。
我们走过金碧辉煌的久光和静安寺,沿着车水马龙的华山路走呀走,又左拐到安静的小弄堂里,心情简直越来越期待……惊喜来了!对面突然冒出一家挂着手写“河南拉面”招牌的面店,Justin 指指马路对面的那个在我看来十分可疑的铺面,咧着嘴说:“到了!他们是我的朋友!”当我从震惊中回过神来,才看见了店门口站着的几个外国人,几分钟后,我又怀着一种匪夷所思的心情反复看了几遍招牌下手写的价目表:“大碗4元 ,小碗3.5元。”
穿过马路,在铺子门口,Justin就开始给我介绍他的朋友:深褐色头发黑眼睛的Dan,美国犹太人,以我当时的审美观看,长得挺好看的,特别是浓密卷翘的长睫毛,神情总是淡淡的,偶尔带点儿忧郁感;淡黄色头发的Tom, 是Justin的室友,细高个,不帅,擅长傻笑,总是满脸跑眉毛地说笑话或者被自己的笑话逗得扯着嘴乐;亚洲面孔的祺,ABC ,微胖身材,有点儿象蜡笔小新成年版,讲中文时浓重的台湾口音。从那以后,差不多整整两年,我都和这几个美国大男孩常常厮混在一起。当然啦,当时站在面店门口的我还不知道后面的事,正在全身心投入地鉴定这里的卫生状况,万万没想到人生第一次吃黑料是被几个中文都说不利索的美国人领去的。
面送来了,我点了小碗,并没有比大碗小很多。那三个男生吃得狼吞虎咽。面的味道其实比我的心理预期要好一点儿,如果环境改善一下,也可算得上“中华名小吃”那类了。吃完后,祺忽然毫无预兆地说:“今天是感恩节,我们晚上有个聚会,你和Justin一起来吧!好吗?”Justin从我旁边的板凳上蹭地窜起来“我去结账!”,果真付了我的三块五毛钱。我心想,你们美国人“欢迎加入我的朋友圈”仪式还真是够特别。
当天晚上,我和Justin以及他的朋友们又见面了,还有他们的朋友。满满一大桌人吃火锅,在座只有我一个中国人。在这晚,我和身边漂亮的美国姑娘Winnie结识,后来成为了彼此的BBF(Best Friend Forever)。即便后来她回了美国,隔着太平洋,还是保持着紧密联系,并且尽量年年见面,在彼此人生的重要时刻保持在场和分享,至今如此。
好像从感恩节后,我和Justin固定在下课后一起吃午饭。然后,他去上班,我回去上课。很快,那所培训学校被老板转卖了,在转卖过程中前后两个老板起了纷争,几乎所有的教师都被拖欠了一两个月的工资。这时,Justin跟我说:你可以自己为自己工作,不需要找老板。你教得很好,你不要自己挣20元,给老板100元。当时我也觉得这是个合理的建议。没有经过什么商量,他付我60元每小时,我变成了真正的“个体户”。
“个体户”的最大问题是没有固定教室,必须上门去学生的办公室、家里或者咖啡馆上课。Justin的上课地点是他的公寓,我会在家熬好豆浆,灌在一个高高的保温杯里,带到他家,边吃早饭边上课。中午12点左右下课,我就在他家一起做饭,吃午饭;大约一点多他去上班,而我去下一个地点上课。
有天晚上在和他的朋友们聚餐时,Justin 忽然对他的朋友们说,“Grace早上会做豆浆!非常非常好喝!我喝过我知道!”瞬间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我,我还懵着没搞懂发生了什么,Tom笑得非常暧昧地说,“哇哦!你为什么喝过她早饭做的豆浆?……”这回我听懂了,赶紧手忙脚乱解释。Justin这个家伙表现得非常差劲儿,他的脸实在是太红了!连我都快为他的脸红而脸红了!而且就只看着我绕舌头,一点儿不帮忙,弄得我的解释行为越发可疑。
并不总是我在教,Justin也教了我很多事,现在很难一一回忆列举出。不过似乎他“教学”的时候我都是抗拒的姿态,各种嘴硬,比如,他鼓励我追求肌肉的力量美而不是东方传统的纤柔美。
“中国女孩的胳膊和腿怎么都那么small(细)?你们运动吗?”
“运动呀!但是中国女孩子一般很害怕腿粗不好看。”
“她们看上去站都站不住了。我喜欢有肌肉,能和我运动的女孩。”
“哦……”
我忍不住偷瞟一眼自己细细的大腿。(那时候我非常瘦)但是不知道从哪天起,我会看着某个女孩细细的大腿,心里默默想“太细了,没有肌肉感。她肯定跳不了舞。”
那时候,我有男朋友,但是我们异地。他在山东工作,我们大概几个月也许半年才会见一面。为此,我和Justin又发生过“文化冲突”。
“Grace,我觉得你没有男朋友!”
“我有。”
“你知道吗?在美国,在英语里,我们没有“异地恋”这个词,如果谈恋爱,就应该在一起!就应该看见,摸得到!如果分开在两个城市,就分手!”
“可是,那就是爱情的一部分,你即使没有和他天天见面,你们仍然觉得你们在一起。”
“你们多长时间见一次?几个月?打打电话也算谈恋爱?”
“有很多人异地恋,可以坚持下去不就是因为有爱情吗?”
“哼哼,那是胡扯!”
我觉得被冒犯了,因为这次争吵他的某种语气让我很不舒服。后来,他仍然坚持认为我“没有男朋友”,在我们的谈话中他再也不涉及这个话题。
后来,Dan 和Tom分别有了他们的中国女朋友。Dan的女朋友我暗中叫她“香粉”,因为她最喜欢在大家吃饭的时候掏出她的香奈儿粉盒补妆,或者在餐桌上告诉我们她刚在美容院花掉多少钱做了美白套餐,转头用中文对我说:“不做不行呀!不加紧保养几年脸就黄了,要不怎么能钓到比我小的小鲜肉呢!”我到洗手间去,看向镜子,觉得自己的脸确实是泛黄而憔悴的。
Tom的女朋友皮肤黝黑,性格奔放。在冷气吹得人瑟瑟的房间里,她穿着不能更少的衣服,和Tom纠缠在一个漫长的法式湿吻里,即使聒噪的音乐都不能掩盖喘息。她基本不和我搭话,以至于我都搞不清她会不会中文。我对比了一下自己那条穿出了洞的麻布长裙,觉得真是不适合和这些时髦前卫的人在一起。
离开聚会,我表情怏怏。Justin追着我,并没有问我原因,直接就说,“我不喜欢Dan的女朋友,她想让人觉得她很成功,我不觉得。” 我问他为什么没有女朋友。他严肃认真地回答了这个问题,至今我都记得每一个重音和语调的顿挫。
他定定地看着我说:“作为一个外国男人,在中国,想有个女朋友非常容易,实在太容易了!但是,想有真正的朋友非常难。我们是外国人,很多事我不能说。我会回美国的,所以,我现在不能在中国找女朋友,但是我想有真正的朋友。很多外国人在中国找女朋友,只是为了方便。嗯……就是,各种各样的事情都很方便。可是我不需要方便,我想要朋友。你懂吗?”
Justin从来不夸赞我的外表,针对我的身材服饰他也是嫌弃为多,除了我穿旗袍那次。那天是他的25岁生日,我们所有朋友都被邀请去参加他的生日Party。我想穿得正式一点儿,正好有一件紫色的短款旗袍裙,是我的朋友送我的,她说:“我穿不下了,你穿应该合适。”
我穿了那件旗袍,挽了头发,化了妆。Justin第一次表现出夸张的惊诧神情,竟然也会象个绅士一样,揽着我的腰帮我拿香槟。又是只有我一个中国人的场合,虽然听到了那么多赞美,虽然香槟令人微醺,虽然有各种或激烈或柔情的音乐调和着气氛,虽然有各种精美小食和异域风情的水烟……
然而我必须努力地理解那些英文笑话,必须对美国文化的社交作出得体的回应,必须跟着音乐跳不熟悉的舞步,以避免作为唯一的中国人在墙角当“壁花”,这种种努力是有趣的,却也是让我疲倦的。
差不多一两个小时后,我就要离开,Justin拦住我,恳求我留下来。“你不要这么快走,今天是我的生日!为什么这么着急?”“我,我得赶末班地铁……”“你是不是觉得这里很贵?我可以付你的钱。”
这句话是他的好意,然而却让我无比难堪,我不想辩解说我不是怕付钱,然而我也无法说明其实我就是想卸了妆窝在床上看本书,而不是大半夜的劈哩叭啦喝酒说英文……但是他的恳求还是奏效的,我留下来,直到他们都喝得太醉太过火。当天晚上,其实是第二天凌晨,和Winnie一起回家,睡在她家。她在我耳边悄悄说:
“我看得出来,Justin喜欢你!真的!整个晚上他都一直在看着你,看你和谁说话,看你在做什么,看你开不开心……”
“真的吗?我没注意。”
“真的真的!我看得出来!而且他后来抱着你的时候,你觉得他是真喝醉了?”
“他喝醉了,我讨厌男人喝醉。”
然后实在太困太累,睡了过去。
醒来就看到Justin的道歉短信,意思是昨晚喝醉了,如果对我做了不礼貌的事,请我原谅之类。“他做了什么?大概我也醉了,也没什么吧?”我迷糊着,也回想不出细节了。只是记得他抱住了我,但是确定我们没有kiss,因为我带着怒气把他推开了。他后来又喝醉过,但是再没有“不礼貌”过。
转眼圣诞节要到了。我花了好几个小时在街上为Justin选礼物。他刚刚弄丢了围巾,所以我想帮他再买一条。是个阴天,风也很冷,我从南京东路走到静安寺,一家店一家店进去看男士围巾。很贵的买不起,便宜的又嫌弃质量不好或者花色俗气……走到脚疼腿酸,双手冻得发僵,才终于在一家小店发现满意的式样,又和老板软磨硬泡地讨价还价,终于开心地捧回去,找漂亮的纸包了。圣诞节的早上送给Justin时,他兴奋得拍手大叫,眼睛都笑出了鱼尾纹:“哇哇!我以为今年没有圣诞礼物,但是,如果没有礼物,我觉得我没有过圣诞节!太好了!我有个礼物!”
后来好多年,他所有戴围巾的照片里都只是我送的这条围巾,看来,质量还不错。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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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北京
我们就各自的“未来”有过很多很多次讨论。比如我想出国留学,比如Justin想在中国找到一份全职的好工作或者回美国读书。经历了艰苦的备考,他如愿考上了美国一所著名大学的经济类研究生,拿到offer那天,我们非常开心!这表明他争取到了一个回国的好契机,并且可以为接下来的生活铺好道路,同时也表明,他的归期渐近。
最后确定了他2008年4月离开中国,08年2月的春节,他和我一起回北京过年。
那是我过得最快乐的一个春节,如果不是有Justin在,我和妈妈两人会安静而乏味地度过这个我俩都讨厌的节日,但是因为家里来了个外国人,一切变得都不一样了。
我妈史无前例地钻研起了厨艺,每天早上变着花样儿地做花式早餐,满意地看着他享受地吃下去。我们几乎每天都出去玩,我带他逛遍北京的各个著名景点,陪他吃各种好吃的不好吃的北京小吃。在后海胡同里讲我小时候的记忆,在天坛教他背古诗。当然,也得履行承诺,教他包饺子。
大年三十的晚上,我们三人在客厅里和面、擀皮儿、拌馅儿、包饺子、盒子……我在他面前大显身手了一番,得意洋洋炫耀了一个晚上以证实自己所言非虚。他学着我包了一个盒子,然后很有创意地把头部按进去,把下部拉出来,圆形就变成了心型,托在手里给我看,我们一起笑着,伴着电视春晚里热闹的小品声和窗外噼里啪啦的炮竹烟花。我尽量不去想,两个月后,他就要离开了。
他陪我过了生日。那天好像是星期二,我们去看电影。影院说情侣可以“买一赠一”。
“我们当一次情侣去看电影,好不好?”他笑嘻嘻地问我。
“好呀!”
于是我们就抱着大桶爆米花假扮情侣去看了一部爱情电影。回家的路上,坐上了双层公交。我俩兴奋地跑上顶层,坐在最前排,看北京火树银花的夜景。
不知道怎么发生的,我们膝盖挨着膝盖,肩膀贴着肩膀,头靠着头,随着公交车的节奏晃来晃去,看着北京的街头,谁也不出声了。除了礼节性拥抱,那是我们身体上最亲密的一次接触了,我们始终没有牵一下手。
从北京回上海的火车上,一路无语。下车后,我们需分开向不同方向回家。他又看着我说:“有一件事,我想说明白。我们是真正的朋友,是吗?”我也看着他,点头说“是!”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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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美国,我在上海
两个月飞快地过去,我送他回了美国。临行前,他留给我一个大号的黑皮箱,说:“我希望你带着这个箱子来美国!”箱子里,放着我们一起盖过的绿毯子。
Justin初回美国时,面临更为严重的cultureshock (直译为“文化冲撞”,往往返回原文化时比初到一个陌生文化中表现得更激烈),繁重的课业,调试生活,重新建立交际圈,与父母家人的关系……我们虽然约定一周通一次电话,但是很难做到。那时候还没有那么普及的网络通讯方式,从中国打国际长途很贵,总是他打给我。有时候我正要出门,有时候我正要睡觉,有时候我已经在睡觉……但是他的电话一定不会漏掉。
他给我讲他的学校,他的课程,他住的房间,他的室友……周末的晚上,我们聊天时经常有室友过来插话,但是因为他们听不懂中文,所以我们还可以一转头就讲讲这位室友的八卦,实在是太妙了!后来,有一天,他说起了班上一个亚裔女生,
“她很喜欢我,我不爱她,但是,我想和她上床。”语气坦率但是有一丁点羞涩。
“哈哈哈,那你们俩如果都愿意上床就上呗!”
再后来,和这个亚裔女孩交往了一阵子后,他们分手。
“我不喜欢她,而且,我觉得她对我不好。”
“哦!那分手是应该的,别太难过。”
“可是我喜欢亚洲的女孩子。”
“这个……我也没办法帮你。”
就这样,我不知道怎么莫名其妙的成了他的“恋爱顾问”。他和我讲他身边的每一个女孩,告诉我和每一任女朋友的进展,并且,在某种程度上,我一直在参与中。
“Grace,你睡觉了吗?”
“睡了,现在什么时候?你在哪?怎么这么吵呀?”
“我在酒吧里。我要问你,我一会儿要去女朋友的公寓,她现在还没回来。你觉得应该带什么礼物?”
“我……让我清醒一下……巧克力吧?她喜欢巧克力吗?”
“不知道!你觉得怎么可以浪漫一点儿?”
“把巧克力藏在被子里。”(我那时候是出了多少馊主意呀!)
“那如果化了怎么办?床上很恶心吧?”
“好像是……那你给她跳个脱衣舞吧?”
“你又不是没见过我跳舞……”
…………
“Grace,告诉你,现在我健身,我的胳膊很强壮!真的!很大!”
“好好!应该说胳膊很粗,不是很大。“
“有几个女孩说,我很帅。”
“我相信。”
…...
“Grace,我给你发了我弟弟的孩子的照片,还有我们全家的圣诞节聚会照片!你可以看见我家每一个人!”
……
“Grace,你上次说你想去意大利,我们学校有个分校在意大利,我可以申请去那里学习一年。”
……
“Grace,你有没有复习考托福?我的家乡来了一个中文老师,她是中国人。我家乡的报纸上登了。我妈妈把那张报纸放在我的桌子上给我看。”
……
“Grace,我又分手了。”
……
“Grace,我有个新的女朋友,我觉得她特别漂亮。”
……
就这样,我们持续这这种依靠电邮和电话的沟通,又过了长长的三年。
他毕业了,没有能找到再来中国工作的机会,而我考上了复旦大学的研究生,也终于没能去美国留学。
某一天,他在电话里说:“Grace,我觉得中国离我越来越远了,我看不到回中国的可能性了……”我在电话这边听着他低沉的声音,默默地在心里说,你也离我越来越远了。静默了片刻,他说:“你也是。”
五月的某一天,很平常。我收到Justin的一封邮件,只有三个词:“I got married.”(我结婚了。)我看了老半天,没有回这封邮件。此后,我们再无联系。我觉得,他不会介意的。
我在脑海里幻想过很多次,也许,未来的某一天,凭着一条破旧的绿毯子,我们在世界的某个角落认出了彼此,他用中文说:“你好!我的中文名字叫米杰思。”而我回报以微笑。
但更可能的是,此生永不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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