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跨国婚姻的永恒难题:今晚吃什么?| 世界药丸

莫舟 三明治 2018-10-31

文丨莫舟




 (一)


晚餐在烤箱里“呲呲”响,香气弥漫着整个厨房。

 

我凑近烤箱,隔着门看到红色暖光里在烤盘上跳跃的油,和噗呲噗呲收缩的鸡皮。这是出炉前的最后一步:收油。

 

这顿晚餐的主角是烤鸡腿。


安做的烤鸡腿

 

鸡腿是早上出门前从速冻里拿出来的,傍晚回家时洗一洗,用吸油纸吸干水,抹一层不辣的红辣椒粉。再把鸡腿码在烤盘里,周围放上几块黄油,盖上盖子,把整个烤盘塞进烤箱,设置好温度和时间,接下来的功夫就剩下在闹铃响时,将烤盘取出,翻翻鸡腿的方向,再抹一层用融化的黄油、红辣椒粉和盐拌好的酱,重新塞进去就是了。

 

等到肉烤得几乎全熟时(用叉子插进去再取出来感觉不到阻力时),再把烤盘盖子打开,将烤出来的油收一收,就可以出锅了。

 

用烤箱做饭,虽然经常需要很多时间,但是在这过程中,我的双手却解放了,可以多任务并行。等待鸡腿烤熟的过程中,我顺便把主食也准备好。

 

“有人要米饭吗?”我冲着女儿和安喊。

 

“Not me.”女儿先用英文回答。

 

安像牛叫一样发出一声:“Nay.”

 

罢了!那就我自己吃米饭。

 

在我取出剩饭给自己炒了一碗蛋炒饭时,安钻进厨房,噼里啪啦地打开一扇又一扇柜门。

 

“找什么呢?”我打断他。

 

“有没有土豆啊?”他嬉皮笑脸地问。

 

“当然有,我知道没了土豆你就要闹饥荒啦!”我边说边取出土豆来。没错,在他的欧洲乡下,从前曾经因为土豆歉收而闹饥荒。他接过去,削了皮,切成四方小块,洗干净,放在锅里,加水煮。煮熟后,沥干水,出锅的土豆就是他的主食。

 

鸡腿烤成,上桌,每人取了一条放在自己的盘里。我在鸡腿旁放了蛋炒饭。安举着锅往自己的盘里装土豆,女儿左看右看。

 

“Daddy,给我一些土豆。”她说。

 

“哼!”我冲她瞪眼睛,“也来吃点我的米饭呀!”

 

“No,no,no.”她笑嘻嘻地摇头。

 

桌子对面的安,扭着屁股得瑟。我转身从冰箱里取出辣酱,拌在炒饭里,就着鸡腿吃。

 

而他们父女俩,正从烤盘里舀烤出来的油,浇到土豆块上拌着吃!

 


(二)

 

爸爸带着一岁多的小侄女来我家,吃饭时一个劲儿地往小女孩嘴里塞米饭。“爸爸,她可能消化不了干的米饭吧?”我问爸爸。“没事,有饭吃就没问题的。”他回答。

 

“有饭吃就没问题”是多少年来的信仰。

 

女儿去外婆家玩。我和妈妈每次通电话时,妈妈都会骄傲地汇报:“小囡囡在这里能吃两碗米饭,我看她的小脸都圆了!”

 

能吃米饭是健康的象征。

 

这是农耕社会延续下来的思维,因为曾经农田里产出的米饭,不够一家人吃。有米就不会挨饿,没菜也不要紧。所以我们发明了许多吃下米饭的办法。比如往干饭里泡点水,若有咸菜就着,干完活回家饿得饥肠辘辘时,稀里哗啦就下肚了。再如酱油拌饭,放学回家时,从锅里盛一碗冷饭,浇上酱油,拌匀;若有一点猪油,那是双倍的美味。今天,猪油已经被认为是无益健康的食物,但那香味依然能勾起我不怎么爱吃肉的胃口。一个人在家时,甚至会故意烧点米饭,拿来拌猪油酱油饭。

 

有趣的是,土豆也可以作类似的操作。

 

婆婆几乎每天都要煮土豆。切成方方正正的小块的土豆,就像煮好的白米饭,可以变出简单的美味来。刚煮熟的土豆块,沥干水,直接吃,粉粉的。若要加少许牛奶和黄油,把土豆块压碎了,就成了土豆泥,又柔又滑。若有烤肉的油,浇在土豆上,味道几乎可以和猪油酱油拌饭媲美。若实在没有其他存货,拿洋葱来也行。把洋葱切成碎碎的颗粒,放在加了黄油的热锅里稍微煸一煸,就是香气四溢的汁。

 

甚至当天没法吃完的土豆块,放到第二天,也像米饭一样,可以拿来炒了吃。方法也极其简单:把蒜切成小块,撒在加了少量油的锅里,伴着土豆块轻轻翻炒,待到土豆块微微金黄时盛出,再撒点盐或胡椒粉或孜然粉,蒜香和土豆香又是绝配。


我做的土豆

 

土豆和大米,虽不起眼,却都是各自世界里的主角。在欧洲——尤其是中欧、东欧和北欧——土豆是不可或缺的主食;而大米,则是我国近65%的人的主食(数据来自百度百科)。

 

如果主食有盈余,不同文化中人们的处理方式也颇多相似,那就是把剩余的食材磨成粉,再就地取材,做成不同时令的小食。比如,在杏子成熟的季节,斯拉夫人会将土豆磨成粉,和成面,包上一整个杏子来做“杏子饺”。在我的家乡江南,清明时节,人们把米磨成粉,和上青色的艾草,加上从竹林里刚挖上来的竹笋,做成印粿。

 


(三)

 

类似的处理多余食材的方法,还有做腊肉和腌酸菜。


我们可以在很多文化中找到香肠和火腿,烟的熏的,显然这是一种利用碎肉和储存肉的方式。经过腌制的肉能够延续更长时间,可以帮助人们度过漫长的冬季或是缺乏食物的时刻。香肠火腿的产生可能是源于一次不经意的尝试,人们发现这方法还不错,经过处理的肉不仅更可口,而且能够储存更长的时间,所以这一方法就延续了下来。


腌菜,也在很多地方都有。我的家乡有梅干菜和雪里红咸菜,这使绿叶菜得以被更多地利用,尤其是在物质不富裕的情况下,梅干菜和咸菜是很多住校学生的美味。东北则有酸菜,它让主妇们在天寒地冻里变出美食来,炖粉条香喷喷又下饭,吃下去浑身暖和。


中东欧也有酸菜,典型的德国菜中的烤猪肘就要用酸菜衬着,再就着啤酒吃,不仅可以缓解烤猪肘里的油腻,还能解酒。我婆婆家每年圣诞节都要做一道汤,他们称之为“农夫之汤”:里面是酸菜和各种各样的香肠和腌肉。我想大概是因为从前农民穷,把好东西都积攒到一年的最后来吃,可省下来的也不多,单独做难以成菜,所以一起扔到锅里炖起来,倒是成了一锅美味的汤,全家人在圣诞夜热烘烘地吃下去,管他屋外天寒地冻!


除此之外,东半球和西半球的人们分别做豆腐和芝士,并衍生出了臭豆腐和臭芝士。


多年前,和安在杭州楼外楼第一次正式晚餐,我点了极具地方特色的臭豆腐。在我看来,那碟臭豆腐是相当文雅的:色泽金黄,切成丁配了笋丁炒,气和味都被中和了。跟长沙的又黑又臭的臭豆腐比,已经温和多了。可是,在安看来还是难以下咽——当然,这是很多年后他才告诉我的。当时的情况是,就在臭豆腐上桌时,有一群美国人经过,他们四处张望,脸上都露出奇特的笑容,有的已经忍不住想捂鼻子了。


我第一次知道臭豆腐原来有这么臭。


多年后,我遇到了蓝波芝士。打开盒子的那一瞬间,哇,那铺面而来的臭鞋味!肚子翻腾时,我回想起多年前在楼外楼的那一幕,心想:这臭味,真和臭豆腐有得一拼呀!可是,尝了一口后,我竟然发现可以接受;再来一口时,这软软的芝士正好黏在了上颚,当它慢慢消融时,我感受到这隐藏在浓烈刺鼻的臭味之下的丰富层次感:鲜咸中带点苦,又有浓浓的奶香做底。这味道在舌齿间徘徊很久,才慢慢褪去。还没等它完全退却,我居然又想补上一块。原来,一旦接受了蓝波芝士的浓烈臭味,吃起来就跟吃臭豆腐一样,欲罢不能。


虽然豆腐和芝士的制作过程不尽相同(豆腐是豆浆加入石卤加热后凝固而成,芝士是牛奶滤去奶油后加入菌类发酵而成),但都是人类利用自然的馈赠演绎出的美味。豆腐(尤其是豆腐干)和芝士在形态、口味上都有一定的相似性——我曾经在缺乏芝士的情况下拿豆腐干就红酒,简直可以和芝士配红酒媲美——都是中西文化分别利用植物蛋白和动物蛋白制造出的食品,都有类似的衍生产品,比如熏豆干和烟烤芝士。


从饮食来看文化差异,虽然饮食习惯上东西方差别巨大,但归根结底,都是人类适应当地自然条件的结果,在社会发展的早期可能都是为了糊口。芝士和豆腐的起源,可能都有某种偶然性。据说豆腐是古人在炼丹时意外获得的,可能是没喝完的豆浆里偶然加了石卤,发现豆浆便凝固了,这凝固的物体又白又嫩,入口即化。芝士的起源,我搜不到,但是揣测一下,可能是某天牛奶未喝完,里面掉了什么细菌,过几天撞到了一看:嘿,这东西成固体了,咬一口,味道还不赖。于是人们慢慢都开始用这种方法处理喝不完的牛奶了,而且又多了一种食物。

 


(四)

 

“你先生吃得惯中国菜吗?”当别人得知我的先生是个外国人时,常常问这个问题。

 

吃得惯是不成问题的。安在中国生活了十多年,早已习惯了家常的中国菜。但若是问他“是否喜欢中国菜?”,那他的回答听起来就不那么肯定。要是我某天陷入“今天晚饭做什么”的永恒性难题中并嘴贱地问一句“今晚你想吃什么”的时候,他会给我一长串的名字,诸如“酸奶酪炖牛蒡浓汁配炖牛排”或者“羊奶芝士烩土豆丁配酸白菜”。

 

那些才是他真正爱吃的菜,那是他的乡愁。至于中国的肉类菜品,像红烧肉,他会嫌肉里放了糖;辣椒炒肉,他会嫌肉太少;至于蔬菜,他说那是吃草。

 

没办法,对肉的思念已经写在他的基因里,他是肉食动物,如同曾在同一片土地上茹毛饮血的他的祖先一般。

 

肉,是我所认识的大多数外国人更喜欢的食物。“你喜欢中国菜吗?”一定是外国人最被常问的问题之一。表面上,他们微笑着说“喜欢喜欢”,私下里,他们往往会补上一句“其实我更喜欢吃肉,像牛排这样的肉。”

 

当然,出于健康的考虑,我认识的不少外国人都在减少对红肉的摄入,转而吃鸡肉、鱼肉甚至蔬菜。即使如此,他们中的大多数仍然热衷煎炸食品,而他们喜欢的中国菜,往往是改良的版本。

 

曾经有一位英国同事西蒙做了好几年的素食者。某日,他邀请我们去一家素食店,点了一桌炸豆制品。同去的中国同事事后得出结论:“我总算明白Simon为什么年纪轻轻就秃顶了,因为油炸食品吃多了!”

 

办公室还曾有一位宣称大爱中华美食的美国人,每次去公司附近的一家台式快餐店,都点“Sweet and sour chicken”:裹着厚厚的面粉炸过的肉上浇了一层加了色素的番茄汁。

 

初来乍到的外国人,在吃中餐上往往有值得回家后反复讲的冒险经历。安在中国的第一顿商务午餐,就是他喝多时讲了一遍又一遍的故事。那是客户的宴请,在一家入口处铺着红地毯、天花板上悬挂着闪亮的玻璃吊灯的粤菜馆。先上来的是一份鲍汁辽参扣鹅掌:洁白光亮的瓷盘上码着微弓的鹅掌,蹼半收着,身上覆盖了一层近乎桔红色的汁儿;鹅掌弓起的地方,放着一条黑色的胖乎乎的带刺的玩意儿。客户一个劲儿地催他吃,还特地说明那黑色的东西对男人特别好。该从哪里下手呢?——就从那颗翠绿的西兰花吧。

 

这样的故事,不同的外国人有不同的版本,久而久之,全世界就都知道中国人“有腿的东西,除了人和桌子不吃,其他都吃”。

 


(五)

 

“午餐是给窝囊废准备的(Lunch is for wimps)。”电影《华尔街》里,迈克尔·道格拉斯扮演的华尔街金融大亨戈顿·盖柯说。

 

现实中,我嫁给了一个不吃午饭的人,只是他不是金融大亨。

 

十多年前,我和安第一次游西湖。

 

那时我们还不相熟,我趁周末去杭州看同学,顺便带上不知道周末去哪儿的外国人安,到了杭州后就各走各的路。谁知同学临时有事,落单的我便折回去找准备沿着西湖走一圈的安。

 

彼时并没有智能手机在手,可随时查路线做攻略,那是实实在在的说走就走。我们早餐后在断桥附近见面,沿逆时针方向漫步。走着走着,折进了灵隐寺周围的山里,迷失在龙井的茶园里。

 

虽是四月仲春,接近中午时分,太阳高照似夏日。在山间走了大半天的我,急需补充能量。出行前又毫无准备,身上丝毫没有干粮。安却完全没有要停下来吃午饭的意思。我勉强支撑着走出群山,望见路边的农家餐厅,像快渴死的骆驼看见了水。安一脸茫然地问:“要吃午饭啊?”

 

“当然要吃了,我都快饿死了。”我答。

 

“哦,那你自己去吃吧,我没有吃午饭的习惯。”他说。

 

原来,有人可以不吃午饭的!后来,在工作中遇到很多外国人(以白人为主),发现他们大多数都没有像中国人一样按时吃午饭的习惯。问及原因,安说,在他们的作息里,午休时间很短,通常只有20-30分钟,来不及坐下来好好吃一顿。联想到女儿所在的国际学校里的时间安排,午餐时间也只有20分钟,她被“训练”出快速扒拉几口饭菜的本事。有时候从家里给她带去的午餐到了下午还带回来大半盒,一问,她说“来不及吃了”。再问:“下午饿不饿呢?”她说:“好像习惯了”。


我认为,这是个不利于健康的习惯,午餐省下来的通通要在晚餐时补上。缩了一天的胃,晚上也要被撑开。所以后来安减肥的时候,第一件事情就是先把午餐补上,同时停止在晚餐时胡吃海喝。不过,他所谓的午餐,也是简而又简:几片法棍面包切片,夹几片三文鱼和黄瓜,这样的午餐,我是无法产生丝毫食欲的,却真的对他的减肥起到了效果:一个月下来,他竟减下了5公斤。可是,肥减下来了,午餐也慢慢地减下来。他终究没有养成按时吃饭的习惯。


我做的面包

 

一日三餐定时定点,不知是不是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样,是农耕社会留下来的传统?工业社会的人们被困在见不到自然光的工厂里,机器的连续运转使得他们忘记了日头已经照在头顶,需要停下来歇歇,吃顿饭,再打个盹儿。工业化远远早于中国的欧美社会里,人们渐渐形成了不吃午饭、或午饭随便应付的习惯,可能是被机器驯化的结果吧。


相比之下,能按时吃顿放松的午餐,真是件幸福的事儿。在写字楼里转起来比机器还快的人们,不妨也停一停,听听身体的召唤,美美地吃顿午餐吧。


*封面及文中图片由作者提供





点击关键词,阅读三明治故事


管培生 | 与秘鲁人结婚 | 脱发 

性少数者的爱与谎 | 毕业就创业 | 阿兹海默症 

英国女巫塔罗 | 耶鲁留学 | 养狗 | 攀枝花

90后买房 | 外国男友和我回农村拜年 | 抑郁症

泰拳 | 月嫂 | 北大数学国 | 职业打假 | 缅甸

海外逆向炒房团 | ICU病房故事 | 恐婚 | 浪游



渔夫帽上新,猩仔买家秀👇

(点击进入微店)





真事比小说还离奇?不来写写怎么知道!6月短故事开始报名啦



三明治写作工作坊来到深圳飞地书局,“校长”亲自带班丨报名中

▽ 点击进入“灵感铺子”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