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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荐|詹姆斯·鲍德温: 村子里的陌生人 (赵苏苏 译)

2016-08-18 James Baldwin 黄灿然小站


詹姆斯·鲍德温(1924—1987),美国著名黑人作家。他的作品主要有:小说《向苍天呼吁》《另一个国家》《下一次将是烈火》,散文集《土生子札记》、《没有人知道我的名字》和剧本《教堂前座》等。

《村子里的陌生人》选自他1955年的散文集《土生子札记》,作者在文中对美国黑人与白人关系问题,以及黑人在美国社会中应有的地位等,进行了探讨。


没有任何证据足以证明,在我之前曾有别的黑人造访过这个瑞士小村庄。我来此之前有人对我说,我有可能成为当地村民们的注意对象。我认为这番话的意思是:在瑞士,我这样肤色的人是很鲜见的,正如城里人一到了乡下,往往会成为乡下人的注意对象一样。也可能因为我是美国人的缘故吧,我从没想到过世界上会有什么地方,那儿的人竟没见过黑人。

    

这儿的人确实没见过黑人,不过这可不是因为交通闭塞的缘故。这个村子虽然地处山区,但离米兰只有四小时的路程,而离洛桑则不过区区三小时之遥。一点不错,这个村子不见经传,很少有人选择此地来度假。而另一方面,看来村民们却能够随意出门,他们也确实经常出门:山下有一个五千人口的镇子,若论看场电影或到银行办事什么的,那个镇子可谓是最近的地方了。村子里既无电影院也无银行,更没有图书馆和戏园子,就连收音机也为数有限,更遑论吉普车、小货车之类的东西了,目前唯一的一台打字机也是本人的,我隔壁的女邻居从未见过打字机,把它当成了个稀罕物。


村里居住着六百来口人,清一色的天主教徒──这一点我是从这样的事实中推断出来的:天主教堂一年四季都开放,而村外山坡上的新教教堂,则只有在夏季游客到来时才接待信徒。村里有四五家客栈,现在都关着,还有四五个小酒馆,只有其中的两个在冬天仍旧营业。营业归营业,但是绝对谈不上景气,因为一到晚上九十点钟,村子里的生活就停止了。这地方还有几家商店、一个肉铺、一个面包坊、一家食品店、一家五金店、一家货币兑换店,只可惜这家货币兑换店无力自己兑换旅行支票,只好把支票送到银行里兑现金,这样一来一往就得用两三天的时间。


这儿还有一个叫作“芭蕾舞厅”的去处,冬天不开张,而在夏天则用作天知道是什么,但绝不是芭蕾舞的活动。村子里只有一个学校,是供岁数很小的儿童读书的,我想,他们某一年龄段的哥哥姐姐八成是在山下完成学业──很可能又是山脚下的那个镇子。这儿四面环山,什么景致也看不到。举目所见,皆是冰雪。在这白茫茫的荒山野岭里,男人、妇女和孩子一天到晚忙忙碌碌,或拿着洗涤的衣物,或抱着柴薪,或拎着一桶桶的牛奶或水,星期天下午则滑雪。每天都可以看见男孩子和小伙子们在屋顶上铲雪,或者用雪橇从树林里往外拖木柴。

    

村子里唯一一个在旅游季节吸引游客的东西,便是一眼温泉。游客中有相当一部分为残疾人或半残疾人,他们年复一年地来此,大都是从瑞士全国各地赶来取水的。这使得这个村庄在旅游旺季显得颇为神圣,仿佛成了一个小小的卢尔德①。一个人失去了自己的某种能力,失去了某种他认为理所当然应该属于自己、直到失去了才珍视的能力,当你看到他千方百计地试图恢复自己的这种能力时,你会体验到一种美,体验到一种可怕的感觉。然而,人永远是人,不论是架着双拐还是奄奄一息,仍旧本性难移。


①法国西南部朝圣城镇,该地洞穴中的地下水被视为圣水,每年有300万朝圣者(包括5万残疾人)来此朝圣。


我在这儿的头一个夏天,在我所到之处,不管是走到当地村民群里还是走到残疾人堆中,都要激起一阵骇异、好奇、兴奋或愤怒来。头一个夏天我在此住了两个星期,决意再不回这儿了。但是到了冬天我又来此写作。显然,这个村子极为清静,没有什么令人分神之物;另外一个好处是,住在这儿极为省钱。现在,一年的时间过去了,又到了冬天,我又重返此地。村里的每一个人都知道我的名字,可他们却很少使用它;村里的每一个人也都知道我是美国人,可他们显然并不真正相信这点,他们以为黑人都来自非洲;村里的每一个人也都知道我与当地一位妇女的儿子是朋友,我住在他们农舍的小木屋里。但是我现在仍与第一天来此时一样,是个陌生人,我在街上行走时,孩子们都大喊:“黑鬼!黑鬼!”

    

必须承认,一开始我确实非常震惊,震惊得不知如何是好。而现在我的反应则是努力装出一副高兴的样子──美国黑人从小受到的教育中极为重要的一条便是必须让人们“喜欢”自己。这种“整日朝众人微笑讨众人微笑”的战略,用在这儿与用在其他地方所收到的效果是同样的,也就是说,根本不奏效。一个人,若是他的人格和肤色得不到别人的承认,那么他也就得不到别人的喜欢了。我的微笑只不过成了又一种稀罕的景象,这一笑使他们看到了我的牙齿──他们并不真看我的微笑。


于是我不由想到,如果我咆哮的话,也不会有人觉得我的咆哮与微笑有何不同。我差点忘了,我身上的黑人生理特点在美国曾引起我一种与现在完全不同的痛苦,而在此地村民们的眼里,我的这些黑人生理特点则是既奇异又可怕的。有人认为我的头发黑如焦油,硬如钢丝,或软似棉花。他们还开玩笑地建议说,我不妨让头发尽情地长,长得披满全身,那样一来冬天就不必穿衣服了。只要我在太阳地里坐上五分钟,准会有个胆大的小子走过来,小心翼翼地摸摸我的头发,模样是那样的谨慎,仿佛生怕会被电打着似的;或者摸摸我的手,很惊异地发现我皮肤的颜色是擦不掉的。不得不承认,他们这样做时具有一种真诚惊讶的魅力,而且也绝无故意敌视的意思,不过这也并不等于说他们觉得我是一个人,他们只觉得我是一个有生命的奇迹。

    

我知道他们并不想对我无礼,这一点我是心中有数的,然而每当我走出小木屋时,我仍然必须反复地向自己重申这点。喊我“黑鬼”的孩子们绝不会理解“黑鬼”二字会在我心中勾起什么样的回忆。当我停下脚步同他们说话时,他们都喜出望外,那些胆大些的能捞上同我说几句话,骄傲之情便溢于言表。尽管如此,有些时候我也会无法笑嘻嘻地停下脚步,有时候我也会没心思同他们逗乐,有时候我也确实会阴沉地自言自语,就像当年我与这些孩子们一般大时,在一座城市的街道上那样地自言自语:“你妈才是黑鬼。”乔伊斯①曾经说历史是噩梦,他的话是对的。但是历史属于那种任何人都无法醒来的噩梦。历史和人们搅在了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①乔伊斯(1882一1941),爱尔兰作家,意识流小说代表人物之一。

    

村子里有一种习俗(人们告诉我,许多别的村庄也如此),即“收买”非洲土著人,让他们改信基督教。教堂的门口长年立着一个小钱箱子,箱子的投币口上雕着一个黑人人像,村民们纷纷把自己的法郎塞入箱中。四旬斋之前的狂欢节期间,两名村童涂黑了脸(他们的蓝眼睛像冰块似地在乌黑的脸上闪光),并用马尾巴做成的怪怪的假发罩住自己的金发。这样乔装打扮过之后,他们便向村民们讨钱,捐献给非洲的传教团。去年这个村子用教堂钱箱集来的钱和涂黑脸孩子募来的钱,总共“收买”了六七个非洲土人。这个消息是一家酒馆老板的老婆自豪地告诉我的。我很小心,闻知此村如此关心黑人的灵魂,便竭力装出惊讶和喜悦的神色。酒馆老板娘所表现出的喜悦却比我装出的喜悦真挚得多,她似乎觉得,我现在至少可以对六名同胞的灵魂问题放心了。

    

我竭力不去想这些刚刚受洗礼的同胞;不去想村民们为他们付出的代价;不去想他们自己将要付出的代价;我也绝口不提我的父亲,他完全皈依基督后,发自内心地绝不原谅这个强加给他一个基督的白人的世界(他形容这个白人世界为野蛮人的世界),从白人对待他的情况来看,他们自己其实早就不相信基督了。撇开以上这些,我想象非洲部落里第一回来白人的情景。白人在那儿就像我在这儿一样,是陌生人。我努力想象那些惊异的老百姓如何触摸白人的头发,对白人的皮肤颜色惊诧不已。


但是非洲人见到的第一个白人与白人见到的第一个黑人,这二者之间有着极大的区别。白人把当地土人的惊异认作是景仰,因为他是来征服土著人、改造土著人的,土著人远不如他,这点是毫无疑问的。而我呢,心中却绝无征服者的骄傲,我置身于一群人中,这些人的文化控制着我,在某种意义上讲,甚至可以说是创造了我。这些人使我痛苦、愤怒的程度,连他们自己都不会知道,他们不仅不知道这个,他们甚至都不知道有我这么个人存在。假如几百年前他们跌跌撞撞地走进我们非洲的部落,我惊异地问候他们,他们也许会打心眼儿里感到高兴。但是今天他们惊异地问候我,却只能弄坏我的心情。

    

尽管我为了有另一种感受而尽力做了许多事情,尽管我与酒馆老板娘友好地谈话,尽管我行走时同人们互相打着“您好”、“晚上好”之类的招呼,尽管没有哪个人可以因历史上发生的事情而受到谴责,但我与他们仍然是格格不入的。我说这些人的文化控制着我──可他们却并不能为欧洲文化负责任。美国脱胎于欧洲,但是这些人却从未见过美国,他们当中大多数人见到的欧洲也只不过是这座大山山脚下的那个小镇子。然而他们的举手投足却都具有一种我永不会具有的权威性。理所当然,他们不仅把我看作村子里的一个陌生人,而且把我看作一个可疑的新来者,毫不具备他们这些人潜移默化中继承来的那一切。

    

因为,虽说这个村庄极为偏远,十分落后,可它毕竟是西方,是那个我被奇怪地嫁接上去的西方。就力量而言,这些人在世界上任何地方都是主人,他们创造了现代世界,尽管他们自己并不知道。与我不一样,他们当中最没文化的人也同但丁、莎士比亚、米开朗琪罗、埃斯库罗斯、达·芬奇、伦勃朗、拉辛有着某种联系;沙特尔大教堂对他们的感召我绝对体会不出来,纽约帝国大厦也是如此──只要这儿的人看到它。他们的小曲和舞蹈中产生了贝多芬和巴赫。上溯几个世纪,他们正处于全盛时期──而我们却在非洲,眼看着征服者到来。


人受到别人藐视时会愤怒,虽然就个人来说这种愤怒于事无补,但它也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这种愤怒其实是创造历史的动力之一,这一点人们很少想到,就连那些终日怀有这种愤怒的人,对此也极少理解。愤怒是一种非理性的东西,说不清道不明,很难用某种观点来论证。统治民族的普通成员们往往不理解这一事实,因为他们自己从未设身处地地体验过被统治民族的愤怒,无法想象这种愤怒。愤怒也是一种藏不住的东西,它只能被掩饰。


这种掩饰欺骗了粗心人,却增强了被统治民族的愤怒程度,并在愤怒中平添了几分轻蔑。世界上有多少黑人就有多少个法子去应付这种愤怒所导致的紧张状态,但是却没有一个黑人可以完全摆脱这种心灵内部的斗争──他头一次意识到白人的强大时,伴随而来的心理便是愤怒、掩饰和轻蔑。顶顶重要的是,由于白人在黑人世界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对黑人来说白人具有一种黑人绝对无法与之相匹配的东西,所以所有的黑人都自觉对白人持有一种态度:要么剥夺白人那宝贵的天真,要么让白人因为自己的天真而付出惨重的代价。

    

黑人千方百计要白人切莫再把他们当作异域奇物,而要承认他们也是人。这是一个极难接受的要求,因为在白人的天真中蕴含了极强的意志的力量。人一般来讲都并不想故意伤害对方,只不过不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罢了。白人宁愿与黑人保持一定的人格距离,因为这样一来白人就比较容易心理平衡,不必为其祖先或邻居犯下的罪行而感到不安了。不过他们却不可避免地意识到自己的境况比黑人好,他们也无法打消这样的怀疑:黑人因此而痛恨他们。他们不想被恨,他们也不想改变地位,这样一来,心中不安的白人只有一条路好走:用由白人创造的关于黑人的神话来为现实作辩护。而讲述这类神话的语言是白人的语言,在这种语言中,黑色往往是地狱和使人下地狱行为的代名词。

    

此外,每一个神话都含有一定程度的真实性,而语言的最根本功能便是通过对世界的描绘来控制世界。尤为重要的一点是,尽管几个世纪以来西方一直在“收买”非洲土著人,可在人们的想象中,黑人救不胜救(事实上大量的黑人也确实如此)。我不无冒昧地推测,一方面人们的心中不时闪过这样的念头:必须与一个显而易见未被拯救的陌生人脱离关系,因为此人不仅未被拯救,而且你也无法猜出他心里究竟揣着什么样的复仇梦想;而另一方面,允许未赎罪者享受只可意会的自由,这又是天底下最令人神往的主意了。于是这个黑皮肤底下的灵魂便开始诧异了,自己究竟算是什么样的人。一种人把别样的人想象成什么样,这当然全凭想象者的个性决定。说它是黑人与白人关系的一个绝妙讽刺,那是因为,通过白人把黑人想象成什么样,黑人才得以知道白人是什么样的人。

    

比如,我已说过,现在我在村子里仍与去年夏天初次来此地时一样,是个陌生人,然而这也并不完全正确。村民们已不像原先那样对我头发的质地好奇了,他们只是对我这个人好奇。从他们的态度和眼神中可以看出,他们的好奇现在已转变为另一层次的好奇。有些孩子以儿童特有的纯真向我表示出一种愉快、有趣,有时甚至是过分严肃的友好姿态,而另一些孩子则因为听大人说过魔鬼是黑人,我一走过去他们便扯着嗓门尖叫。有些年长的妇女遇上我时总要友好地打个招呼,可到了有机会同我聊上几句的时候,她们却躲着我。另一些妇女碰上我则要么低头转脸,要么仰首傲笑。有些男人同我一起喝酒,并建议我学习滑雪,我猜想,其中的一部分原因是他们想看看我站在滑雪板上是什么鬼模样。他们也问我是否结婚,以何为业。但是也有些男人骂我(当然是在背地里)为偷木头的臭黑鬼。他们当中一些人的眼睛中已经流露出一种偏执的恶毒神色,与那种当一个美国白人星期天携女友散步,忽然看到迎面走过来一个黑人男子时,眼睛中流露出的恶毒神色一样。


这个村子的街道与我出生的那个城市的街道之间,今天喊“黑鬼”的孩子与昨天喊“黑鬼”的孩子之间,都存在着极大的不同,这不同便是经历──美国人的经历。今天在我身后响起的“黑鬼”二字首先表示的是惊异──我在这儿是陌生人,是稀罕物。但是我在美国却不是陌生人,不是稀罕物,从美国人口中喊出的那同样的字则表示着我的存在在美国人灵魂中所挑起的战争。

    

这个村庄使我深切地体会到这样的事实:在过去,在不太遥远的过去,那时美国人还不算是美国人,只算是心怀不满的欧洲人,他们面对的是一个巨大的未被征服的大陆,他们信步走进一个市场,于是头一回看见了黑人。这一景象使他们吃惊不小,他们立刻断定,这些黑人并不是真正的人,而是牲口。一点不错,新世界的定居者需要将自己道德上的假设与蓄奴制的事实调和在一起,由于有这种需要,黑人不是人的看法变得愈发诱人了。一点不错,美国人的这种直率的看法程度不等地表达了所有的奴隶主对所有奴隶的态度。

    

但是在所有的前奴隶、前奴隶主和三百多年前美国人将第一批黑奴贩至詹姆斯敦之间,至少有两种不同的情况需要予以说明。首先,美国的黑奴无法去设想(过去的黑奴常常这样设想并竟然常常成功过)自己能够从主人手中夺取权力。近代新纪元势必使权力的目的和权力的范围均发生巨大的变化,但是正是这个近代新纪元,它也使奴隶夺权的假设彻底归于破灭。只是在今天,这种夺权假设才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极为含蓄地开始复兴。但是即使历史不是这样,即使这种夺权假设毫不减弱地坚持了下来,美国黑奴也仍然无法靠它来使自己获得尊严,因为,这一夺权假设是以另一个假设为前提的,即,流落异乡但却仍与自己的过去藕断丝连的奴隶,是通过某种方法去尊重和保持(即使是在记忆之中)自己以前的生活方式的,简言之,他们能够保持自己的特点。

    

美国黑奴却并不如此。他们的情况与世界上任何一处黑人的情况都不一样,他们的过去几乎是一下子全被涂掉了。真难想象,第一个黑奴对自己生下的黑孩子是怎么讲述家族史的。据说有些海地人可以上溯自己的祖先一直到非洲的国王,但任何一个美国黑人查家谱时没查多久就会忽然发现一份签名画押的卖身契,这就是他祖先的入境证书。被捕捉到的黑人变成了美国黑人,当他们沦为奴隶之时(且不说当时的环境),他们根本不可能从主人手中夺取权力。他们的状况休想改变,短时间内也确实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们的状况与以前有何不同。用弗兰克·弗雷泽①的话来说,他们必须找到一个“在美国文化中生活下去的动机,否则就只有死路一条”。美国黑人就是在这种极端的状况下形成的,他们的主人无论是出于心理方面的原因还是出于实际生活的需要,都不能容忍他们的进化。


①弗兰克·弗雷泽(1894-1962 ),美国社会学家。

    

美国黑人历史的另一个特殊性则在于:他们是否是人,是否享有人权,这一问题几代美国人都争论不休,最后竟导致了国家的分裂。“黑鬼”这一恶毒的称号就是从这场争论中产生出来的。欧洲从未发生过这样的争论,所以欧洲人也很难理解这场争论一开始是怎样发生的,为何它的后果往往是灾难性的,并总是不可预料的,为何直至今天这一争论也没完全平息下来。欧洲拥有的黑人一直是在欧洲的殖民地,那里路途遥远,影响不到欧洲人的身份。即使他们会使欧洲人的良心感到不安的话,这种不安也是极为抽象的。事实上,对欧洲来说,作为人的黑人根本不存在。但是在美国,即使是一名奴隶,他也是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每一个美国人都必须对他持有一个态度。直到今天,美国人还都试图将黑人抽象化,但是这抽象化本身也揭示出黑人的存在给美国的国民性造成了多大的影响。

    

当你考虑美国黑人的历史时,最为重要的是你必须认识到,一个人或一类人的道德信仰绝不像生活(生活不是道德)常常令其显现的那样空洞。这就立下了一个坐标系统和一种必然的希望,这希望便是:人在生活中山穷水尽之时,便会依赖道德信仰,用信仰的力量去战胜恶境。如果希望不存在的话,尘世间的生活将不堪忍受。此外,极而言之,即使一个人背叛了自己的信仰,他也绝不会便因此而不受这一信仰力量的约束了,背叛一种信仰与停止一种信仰是截然不同的。


假如情况不是如此的话,世界上就根本不会有什么道德标准了。然而你还须认识到,道德是以观念为基础的,而所有的观念都具有危险性──因为观念只会导致行动,而行动会导致什么就很难说了。观念的危险性还在于:一个人不可能对自己的信仰永远忠诚,同时也不可能完全不受信仰的约束,人常常会被逼入不近人情的境界。美国人信仰中的基本观念其实并不像美国人自己认为的那样,是产生于美国的。这些观念源于欧洲。建立一个民主的美洲大陆也并不是一种与过去彻底决裂的激进行为,而是美国人面临的一种必然:扩大“美国”这一概念,将黑人包容进来。

    

这确实是一种艰难的必然。首先,美国人不可能抛弃自己对民主自由的信仰,因为这些信仰不仅可以评判他们所做出的牺牲、所流过的鲜血,而且还给了他们一个堡垒,来抵御道德上的混乱,而这种道德上的混乱与他们注定要征服的大陆上的物质方面的混乱一样的确切而实在。但是在美国人当时所处的境况之中,这些信仰却威胁着一种观念,即,白人至上的观念。不论你怎么看,反正这种观念是西方传统中的重要部分。

    

美国人曾不遗余力地维护这种观念,因此把自己搞得声名狼藉。但这种观念却并不是美国人发明的。全世界都有所忽略的情况是:美国人错就错在他们对这种观念的生命和力量,或者更准确地说,对这种观念的有效性,过分地表现出某种前所未有的不安。白人至上的观念主要是基于这样的事实:白人是文明(现代的文明,也即唯一的文明,而以往的文明则仅仅是对现代文明的贡献)的创造者,所以也就是文明的监护者和保卫者。于是美国人便无法把黑人接纳为自己的同胞,因为这样一来就会危及到白人的身份。但是,如果不接纳黑人,那就等于否认黑人的人身现实,以及黑人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否认这些不可否认的东西是如此的困难,美国人不得不拼命进行理论上的解释,几乎到了变态的程度。

    

美国黑人问题的本质是美国白人必须找到一种与黑人共处的方式,以便保持自己的自尊心。这一问题的历史可以简单地归纳为美国人所使用的几种手段:私刑法和法治、隔离和合法接受、恐怖威胁和迁就让步──要么向这种历史的必须作出让步,要么找一个回避它的法子,要么(最通常的)两者兼而有之。这样做不仅很蠢,而且极为可怕,于是人们便会得出一种相当精确的结论:“美国黑人是一种疯狂的形式,这种疯狂的形式征服了白人。”

    

这是一场旷日持久、远未结束的战斗,它的影响是无法估量的,但将会被今后的几代人体会到。在这场战斗中,白人的动机是保护自己的身份,而黑人的动机则是必须给自己建立起一种身份。尽管直至今日每一个美国黑人都一直在忍受着恐怖主义的威胁,尽管黑人对自己这个国家中的地位怀有一种痛苦的、又恨又爱的心情,但黑人早就赢得了这场身份之战。黑人并不是来西方世界作客的,而是这儿的公民,是美国人;就像那些憎恨他们、害怕他们、热爱他们的美国人一样,是美国人。


由于黑人提出了这个无法回避的难题,不同的回答态度使美国人有的变得比以前渺小了,有的则变得比以前伟大了。在世界上所有的黑人之中,也许只有美国黑人,他们与白人的关系,要比痛苦的被拥有者与不确定的拥有者之间的关系,来得更为可怕,更为微妙,更充满意义。美国黑人的生存和发展全都依赖于他们的这种能力,即把自己在西方世界中的特殊身份变为自己的优势,这种优势也许算得上世界上最大的优势。美国黑人依然是用自己的经历来形成自己的优势的,这将使他们生存下去,并取得发言权。

    

我说过,夏尔特尔大教堂①对村民们的感召我绝对体会不出来,但是另一点也极为重要,即,这座大教堂给我的感受他们也绝对体会不出来。也许他们会因教堂那挺拔的尖塔和金光闪闪的窗户而心灵颤动,但是他们知道上帝的时间毕竟比我知道上帝的时间要长得多,方式也大不相同。我则因教堂地窖中那滑溜溜的无底深井而心惊胆战,异教徒被扔进里面活活淹死;我也因雕在石头上的那些丑陋的牛头马面而心惊肉跳,它们似在说:上帝与魔鬼是不可分离的。村民们面对大教堂时也许根本不会想到魔鬼,因为他们从未与魔鬼认同过。然而我却必须接受西方神话(且不说别的)所给予我的这种身份,除非有朝一日我能改变这种神话。


①夏尔特尔,位于法国北部,距巴黎48英里,其哥特式大教堂建于13世纪。

    

但是,如果说美国黑人是通过绝对地摒弃自己的过去而得到了现在的这种身份的话,那么美国白人则仍在制造这样的幻觉:他们能以某种方法使美国恢复到全是欧洲人的清一色状态,回到一个没有黑人存在的国度中去。这是美国人所犯的一个最大的错误。他们的身份──通过那场战斗而拼命保护的自己的身份──已经出现了变化:美国人与世界其他任何地方的白人都大不一样。比如说,我认为不妨这样说:美国式的对世界的看法,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美国人所进行的旨在他们与黑人之间维系一种难以弥合的人的分隔的战斗而形成的──一般地说,这种看法几乎不能容忍人类生活中任何黑人力量存在的现实,直至今日它还在以纯粹黑白来描摹道德问题。


直到现在我们才开始意识到(必须承认,是非常淡然、非常缓慢、非常违背我们本身意愿地意识到),美国人对世界的这种看法是非常危险而不准确的,是完全无益的。因为这种看法是以削弱我们对现实的把握为巨大代价,来保护我们道德上的高尚的。无视现实的人就是自取灭亡,当一种清一色的种族状态早已不复存在时,如果谁还仍旧一定要保持这种状态,那他本人就会变成一头怪物。

    

现在已经到了认识如下事实的时候了:美洲大陆上演出的这场种族之争的戏剧不仅创造出了一种新的黑人,而且也创造出了一种新的白人。在这个古朴的欧洲村庄里,白人仍把我当作陌生人,看我没个够,而美国人则绝不会变得像这里的人这样古朴。对任何当代的美国人来说,我都不再是陌生人了。美国人与其他民族最大的一个不同之处便是,从没有哪一个民族的人曾与黑人如此紧密地生活在一起,水乳交融;黑人也从没与除美国人之外的哪一个民族的人如此紧密地生活在一起,水乳交融。正视过这一现实之后,了解了这一事实中所包含的全部意义之后,你就不难看出,美国黑人问题并不是一部可耻的历史,在某种意义上讲它也是一种成就。因为即使它有千般不是,你也必须加上一笔:这一问题所提出的永久的质疑,也在某种意义上得到了永久的解决。这是黑人与白人的经历,这种经历恰恰可以向我们证明当今我们所面临的这个世界上的必不可少的价值观。这个世界不再是白色的了,它也永不会再成为白色。


选自《美国经典散文》,董衡巽、朱世达编,上海文艺出版社,2004


预读/校对:Turquoise、zzj、王木木、陈涛

整理:王木木

执编:郑春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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