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南昌上半年清理传销窝点760个 遣送传销人员1800人
反传销网6月10日发布:记者从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打传办)了解到,截至上月底,全市共排查出租房3050套(间),清理传销窝点760个,遣送传销人员1800多人,行政处罚44人,刑事拘留28人。
传销活动性质恶劣、危害十分严重。为在2020年实现并保持“无传销城市”的目标,近段时间以来,南昌市打响了打击传销春夏战役,成效颇丰。
“南昌的传销,存在传统异地聚集式与网络传销交织的特点,一些存量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一些新问题又不断产生。”市市场监管局公平交易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道。为此,市打传办因地制宜,采取滚动式打击、“点穴”式打击以及研究对策打击相结合的方式,在对城乡接合部、城中村、还建房和传销高危区域开展逐村逐户清查、摸清传销窝点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对传销窝点进行滚动式集中打击。针对个别发现的零星传销窝点,则采取发现一个、清除一个的“点穴”式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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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活动
近日,南昌市打传办、南昌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公安分局在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开展了以“防止传销进校园”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经开区辖区内多所高校的200余名学生代表参与了此次活动。
近年来,传销违法主体有向高校大学生群体扩展的趋势。“一些传销组织打着职业介绍、高薪招聘等幌子,利用高校毕业生求职心切、一夜暴富的心理,利诱、欺骗学生参与传销,严重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切身利益,扰乱了高校的和谐稳定。”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督科科长张恺说道。
如何判定传销行为?张恺解释道:“一般只要同时具备‘交入门费’,即要通过交纳一定的费用或者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才能够获得入门资格;以及‘拉人头’,即需要发展其他人加入其中并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所交纳的资金或者销售业绩为计算报酬的依据两个特点的,基本就可以判定为传销。”
“如果不慎误入传销组织,也要随时保持清醒与警惕,不要交纳‘会款’,及早脱身并拨打110或者12315举报。”张恺向同学们介绍道。现场的工作人员还通过鲜活的“打传”典型案例向同学们生动阐释了传销组织的常用手段、方式方法及其严重危害性,揭露了传销的欺骗本质。
活动的尾声,到场的大学生代表纷纷表示,将加入打击传销行动,用实际行动抵制传销。“这次活动让我们清楚认识到传销的巨大危害。我们大学生作为传销组织重点拉拢的对象更是应该加强认识,坚决抵制传销行为。”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大学生代表王凯表示。
相关链接:什么是传销?
概念:传销是指组织者或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特点:传销商品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有的传销商品根本没有任何使用价值和价值,服务项目纯属虚构。参加人员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产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
通过对2017年南昌打击传销的结果分析,在南昌的传销模式主要是异地聚集式传销以及网络传销相结合。
其中,异地聚集式传销主要以“1040政府项目”、“天津天狮”、“自愿连锁经营”、资本运作、电子商务为幌子的“拉人头式”传销,具有典型的南派传销特征。这种不限制人身自由,主要以“洗脑”精神控制为主的传销,打击取缔难度更大。参与人员以河南、湖北、山西、河北等中西部人员为主,人员集中租住在红谷滩新区、新建区、南昌县、西湖区、高新区的城乡接合部农民公寓、还建房或位置相对偏远、租金相对便宜的小区。
案例:我市去年结案的一起传销案件就是典型的“拉人头”式传销。
2014年5月,传销人员徐某伙同下线成员杨某、秦某、李某等人在高新区广阳住宅小区发展“连锁经营”传销组织,其组织没有公司和产品,如想要获得加入资格需要交纳3800元,报酬的计算也以发展人员的多少为依据,以此来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加入。该组织实行“五级三晋制”,即分为业务员、组长、主任、经理、老总五级,传销的资金分配也有直接奖、间接奖、补助奖等。徐某在传销组织中属“老总”级别,其负责管理传销资金,并制定工资单,按月将工资表及资金交给“老总”杨某等人。2017年6月,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目前,法院已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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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南昌日报,特此鸣谢!反传销网投稿撤稿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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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辑: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