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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了!以为是珍珠,实际上是虫子!索赔时还得证明这些……


案例

小李通过外卖平台点了杯珍珠奶茶,喝到了杯底,才发现有只虫,“以为嚼到的是珍珠实际上是虫子”。


小李把奶茶虫子的照片发给了店家和平台,店家表示,仅能对奶茶进行退款,无法进行其他赔偿;平台则拒绝赔付,原因是已经把虫子吐在了杯外,认为证据不充分。



律师点评


佛山市消委会律师专家顾问团

余敏莹律师表示:


🔸小李可通过外卖平台下单、收货后食用发现异物并拍照、向店家和外卖平台反馈问题等一系列时间点均顺畅吻合,符合常理。


🔸作为生产经营者的店家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作为消费者的小李除有权要求店家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退款、赔偿小李医疗费等)外,还可以向店家要求支付货物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消费提示


消费者通过外卖平台购买食品后发现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形,应立即拍照取证,并持食品实物、订单信息、支付记录等消费凭证和异物照片及时通过外卖平台的投诉渠道向店家和外卖平台反馈问题和协商解决问题。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拨打12345向相关行政部门或到商家所在地的消委会进行投诉。


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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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021修正)》


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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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嘉明

校审:周俊良

主编:黄玮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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