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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外丨陈小春:在美国开车吃罚单

2017-03-19 陈小春 新三届

        作者简介:

        陈小春,1979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经济学系,1983年毕业,分到人民大学第一分校任教。1987年留学美国,毕业于西洛杉矶太平洋大学,国际贸易硕士。先后就职于硅谷500强公司:惠普、斯科、希捷等。主要从事商业会计、财务分析、内部审计和内部调查工作。



        开车的人最倒霉的是吃罚单。我来美国三十年,所有我认识的人里,只有佛来明先生一生89年中只吃过一次,还是横穿马路的罚单。这在我来说,简直是不可想象的奇迹。


        除此以外,几乎每人都有吃罚单的经历。粗粗列举一些吃罚单的经历,既可以自我教育,又可以使人捧腹大笑。


        在我记忆中,小明吃罚单,不仅是周期最短的,吃得最多的,而且还很有戏剧性。


        我到美国第一个星期后的一个傍晚,小明开车带我和大力去市中心买东西。在拥挤的车海中,小明时而在中线开,时而转换到边线,希望在路上尽快行走。正得意中,突然发现旁边的车不断有受伸过来指示我们向后看的手势。


        我和大力顺势向后一看,不得了,一辆警车车顶上警灯乱闪,同时警察在用扩音机喊:“请停在路边。”


        我们丈二和尚摸不到头,无奈地将车停下。警察礼貌地要求小明出示驾驶执照并问:“你知道刚才你行使在‘必须向右转线’吗?”


        见小明点头,他接着问:“那你为什么没有向右转,反而直行呢?”


        小明眨眨眼回答:“因为我改变主意不想去右边了。”


        警察一边摇头,一边赐给小明一张罚单。



        一星期后的星期六下午,我要到朋友家取包裹。小明自告奋勇开车送我。一路顺风,再有两条街就要抵达目的地时,我们被警车叫停。


        查看了小明的汽车驾照后警察要他下车,然后指着路标问:“请问你为什么不在‘停止’线停下?如果此时有行人,你就把他们压死了。”


        小明说:“我怎么会压死人哪?我就是看到没人行走才没有停车。”可以想象,小明又拿上一张罚单。


        我有点“扫帚星”的自责感,不好意思再乘他的车了。下一个周日我们选小明在餐馆打工的时机,和几个朋友去海边玩,由别的朋友开车。晚上十一点大家归来,老远看到大厅的灯光,进门看到小明蹲在沙发上抽烟。


        大力说:“回来啦?生意好吗?”小明说:“还行。以后不去啦。”我们一惊,问为什么?小明嘿嘿地笑:“今天哥们拿了个头等大罚单。”接着他给我们讲起了经过。


        小明上班的餐馆离我们合租的住处,开车得走40分钟。这晚下班他像往日一样上高速公路。也许他有些睏乏,车开起来有些不稳,一辆警车在后面叫起来。小明熟视无睹,我行我素,你叫你的我开我的。



        这下警察以为是什么重大逃亡分子,一下叫来三辆警车。可想而知,四辆警笛长鸣、警灯四射在小明车后穷追的情景,也只有电影上才看得到。


        但此时的小明,就是不肯停车。直到30分钟后下了高速公路,小明才在路旁慢悠悠地停下来。四辆警车八个警察把小明从车里揪出来,双手铐上才开始问话:姓名,职业,从何处来,到哪里去…


        小明不能说去打工,因为是当时打的是黑工。他灵机一动,说是到餐馆那个城的名牌大学图书馆自习后回家,还给警察出示了该校的图书证。


        警察的口气稍微和缓,接着问他,为什么看到警车灯却不停车?小明理直气壮地说:“我没有犯错误,为什么要停?”警察吃惊地看着他问:“这是基本法规,难道你在中国也可以无视警灯吗?”


        小明说:“我们中国警察没有警车警灯的,他们骑自行车。”所有的警察大笑起来。最后小明除了拿一个罚单,还被要求上法庭。结果是他被停开车半年。


        好在没多久,小明就去了外州读书了。我们为他开车频繁吃罚单的揪心,也可以放一放。



        等我我学会了开车,也是一样要吃罚单,前四年每年吃一张。


        第一张是在早七点至八点和晚四点至六点不可左转时,我“左倾”了,顺利地拿到我的第一个罚单。


        第二年在我生日的那个早晨,在奔向公司的道路上,我被警察先生叫住,原因是我在黄灯亮起时前轮尚未到线,即定义为闯红灯。我说:“拜托,今天是我的生日。”他查看了我的驾照客气地说:“祝你生日快乐,这是你的罚单。”我真想对他骂娘。


        第三年的一天,我急于加油,看到对面的油站,跟着前面的车左拐进去,不想后面跟个警车,一加油门窜到我前面的车拦住我们俩,罪名是双黄线不可以左转处,我们左转了。我怎么又“左倾”了一次?我在中国从来没有“左”过,来了美国反而“左”得不行啦。


        第四年又一次不幸被警察拦下,理由是在红灯已经亮时未减速冲过去,被定义为闯红灯。这十足是与事实不符的胡扯。我是在黄灯时已经冲过十字路口了。


        气愤不过,我要求上法庭和警察对簿公堂。结果法官在五分钟里把我打发了,理由是警察不可能无缘无故地给我罚单。同时建议我去交通学校,以此避免留下不良行车记录。



        无可奈何,我去下面收款处办理手续。把单子交进窗口坐等,一等就是三个小时。最后听到一声黑人口音:“最后一次呼叫名字叫‘子要’的,请到窗口。”。


        我一看全屋里只有我一个人了,跑过去递上我的单据,黑人公务员用愤怒的口气问:“你去哪里啦,叫了你三个小时了。”我说我就在你窗外等了三个小时。


        原来美国人发不出我的名字“小春”的音。因此喊出个“子要”。害我在“子要”声中呆了三个小时。


        更倒霉的是,我走到停车场发现,我又拿到一张停车过长的罚单。真是雪上加霜。严格地说,我这四年里拿了四张半罚单。


        随着科技的发展变化许多城市使用网络照相监控系统。在十字路口红碌灯上的照相系统随时将闯红灯、错误拐弯、抢行……等等照下来,罚单随后邮寄到你家。


        我朋友的先生有一天赶往超市购买两美元一个减价西瓜,两个共计四美元。一星期后收到闯红灯罚单四百美元罚单。随罚单还附有他过红灯时笑眯眯的彩色照片。太太气得大骂他是去买金瓜。


        我在连吃四年罚单后,还真的表现优秀了大约十五六年,但后来又不幸吃了一张罚单。



        这次是因为“右倾”路线,在靠左第二道向右拐线没有等到绿灯便拐弯了,以此得到闯红灯的罪名。罚款额为五百三十八美元,这在十几年前则少于二百美元。


        万幸的是,我吃罚单的城市法庭鉴于我在十八个月内没有罚单记录,法官提议只要我认罪,罚款减半。而我的同事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她在别的城市吃了同样的罚单,也得到同样的罚款额,同样她在十八个月内也没有罚单记录,但是那个城市法庭拒绝给她减价。


        我为了自己不幸中的万幸,小小地高兴了五分钟(其实只是相对而言,我得到的也不是小数目)。


        不管怎样,这些交通罚单还是对我产生了很大的教育作用。想想那些教训和罚单,不由得时时提醒我努力做到安全行驶,遵守交通法规。在一个规范的法制国家里,只要严格地遵纪守法,一切都会顺利。


        但是,人总是会有投机心理,总会去试一下万一警察抓不到呢。其实,这种侥幸心理是很危险的,经常性的尝试就会使人变成习惯的了。


        此时,回想起我得到的上一张罚单,真希望这是我今生的最后一张罚单,希望我的精神、生命和腰包,再不要受到罚单的伤害。



(本号获许可推送,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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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轩编辑、工圣审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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