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鸥*教友须知连载16】(请转发)怎样作总告罪?
学生:
什么叫做总告罪?
教师:
就是告明自己毕生的,或若干时期以来的罪行。
学生:
总告罪是必须的吗?
教师:
它可以是必须的,可以是有用的,也可能是有害的。
学生:
什么人必须作总告罪呢?
教师:
凡是由于取巧或害羞,没有明告大罪或否认犯了大罪的人;故意不说明犯罪的实情与次数的人;以谎言欺骗解罪神父或故意使他听不明白的人;都应该作总告罪。
假设某人从初次告罪起,由于害羞,隐瞒了若干罪行;在以后的告罪中,他只说出其他的罪过, 没有把最初隐瞒的罪说出来。那么,他每次所作的告罪,都是无效的。遇有这种情形的人,必须作总告罪,以纠正过去的错误。假设某人做过不法的行为,告罪时,他只承认有过不法的思想。这样也必须作总告罪。假设某人跟另一个人共同犯了罪,在告罪时,他没有提及那个人的事,以及故意不说出那个人的身份。这样的告罪并不妥善,所以必须作总告罪。
假设某人每月或每星期,都习惯犯四五次罪行。虽然他每月或每星期都去告罪,但他只说是两三次,这是欺骗,也必须作总告罪。必须作总告罪的情形,当然不只这几样。凡是常去告罪,却缺少忏悔和定改的;或者没有完全依照解罪神父指示的去实行,例如不肯远离某些朋友,避开某些犯罪机会,烧毁某些书籍,断绝某些关系等;这样的人,都有作总告罪的必要。简单地说句,凡在告罪时缺少任何一种条件的人, 必须作总告罪,以求取良心的平安。可惜,这样的人太多了!
圣女依搦斯(St.AgnesdeMontepulciano)的传记中,有一段很动人的记载。一次她神魂超拔,看见她的一位施主的房屋,不知怎的被地狱的火焰包围着;同时,有人大声叫道:“依搦斯, 这就是你的施主的家,他不久就来这里居住了。” 依搦斯的精神回复常态后,极为恐惧,立刻把那位施主请来,把所见的景象告诉他。那位施主承认,三十年来,自己没有好好地告过罪,常常一再拖延,等下一次才妥善告罪。依搦斯鼓励他去作总告罪。他果然照办了。不久,依搦斯却神视一座华美的大厦,同一声音告诉她说,她的施主不久就来居住。
学生:
如果由于疏忽或遗忘,没有完全告明自己的罪,事后发现了错误,要不要去作总告罪?
教师:
不必。只要把遗漏的罪告明就够了。一个人的错误,只有在故意的情形下做成,才须要作总告罪。
学生:
如果自己觉得怀疑,不知是否要作总告罪,怎么办呢?
教师:
应该向解罪神父请教,依照他说的去做。
学生:
在什么情形下,总告罪才有用呢?
教师:
一、对过去所领的告解圣事,发生疑惑,而要想恢复心灵的平安。
二、从来没有作过总告罪,认为总告罪能够引起真诚的忏悔,和趋善避恶的决心。
三、对个人的生活作重大的决定。解罪神父既然是天主的代表,每个信徒都可以从他那里取得珍贵的意见,作为抉择的指标。
例如已订婚的男女双方,在婚期临近的时候,去作总告罪,可获得特殊的助佑——适合婚配圣事所需的圣宠。婚配是重大的圣事,如果领得不妥,实无幸福可言。天主决不会降幅有罪的人。
学生:
在什么情形下,会使所领的婚配圣事不妥善呢?
教师:
一、订婚与结婚的时期,相距过久。
二、男女双方的行动和言语,过于放肆。
三、犯了大罪,不去告明,或者告得不妥善。
学生:
在告罪时,是否应向解罪神父说明,自己是快要结婚的,请他予以指导?
教师:
当然是。否则解罪神父怎能针对婚配圣事,提供意见呢?
学生:
在什么时候去作总告罪,最为适宜呢?
教师:
如果出于热心,去作总告罪,最适宜在退省周最后一二天;如果由于需要,要想跟天主和解,则愈快愈好。
学生:
所犯的罪,是否要简赅地写在纸上,以便于记忆?
教师:
一般说来,大可以不必这样做。如果确实需要,也要谨慎从事;告完了罪,要马上把纸撕毁,以防别人过目。在圣鲍思高的传记里,有道一段有趣的记载:一个孩子,把自己的罪过,全部写在一本记事册里、为便于作总告罪。不幸这本宝贵小册子遗失了:他到处找寻,全无下落。最后,急得哭起来。鲍斯高(是他拾得那本记事 册)问他为什么哭。孩子说道:“我失去了我的罪过......”“孩子,你应该感到快乐,没有罪过,就容易踏进天园了!”那个孩子,把经过说出来。鲍斯高于是从衣袋里掏出邢本册子,说道:“放心吧,你的罪过,都 落在我的手里了。”
孩子很高兴,说:“如果我早知道是你拾去了,我不但不哭,还要笑哩!我会到你跟前告罪,并 且说:‘神父,我要告明放在你衣袋里的罪过......’”
学生:
总告罪对于什么人,是有害的呢?
教师:
就是过分拘谨,多疑善虑的人。有些人作过一次总告罪,仍感不安,又再三重告已经告明的罪;像这样的人,总告罪不但不能给他们实际的利益,反而给他们更多的疑虑,更多的恐惧。他们应该听 从解罪神父的话。如果神父叫他们放心,他们就应该安静下来;解罪神父是天主的代表,服从解罪神父,即是服从天主。
学生:
如果解罪神父不许作总告罪,也应该听从吗?
教师:
应该听从,因为他有全权予以决定。在这种情形下,告罪者只有听他的话,才可以获得心灵的平安; 不然,缘木求鱼,只有白费气力和时间罢了。以神学湛深和圣德卓越著称的圣哲,如圣多玛斯,圣文都辣(St.Bonaventure),圣鲍朗麦,圣依纳爵,圣方济各·撒肋爵等,都鼓励信徒们去作总告罪。凡是觉得有此必要的,应该提起勇气来, 妥善地去作一次总告罪;在作了总告罪后,灵魂便会恢复受洗时的纯洁。
据说:一个青年人,要想做隐修士。上司叫他去作一次总告罪。他把自己的罪行,写在纸上, 当他对解罪神父读出一种罪过,一位天使立刻把纸上所记的那种罪过的字迹抹掉;等告完罪后,那 张纸竟毫无字迹。这象征他的灵魂,恢复了纯洁。阿尔(Arles)城的主教蔡萨理(Césare)说过一个相似的故事:巴黎有一个青年人,行为放肆,犯了不少罪。一天,他决意告罪,就去见一位西都会 (Cistercenses)的神父。告罪的时候,他因为热诚忏悔,以致哭不成声。神父见了,就叫他把所犯的罪写出来,青年人乐意地照办了。写完后,神父发见有几种复杂的事件,自己不敢随便作主, 便要求青年人允许他去求教上司。青年人答应了;可是神父把纸片交给上司看时,它已经变成毫无字迹的白纸了。
由于告解圣事。天主不但用奇迹把告罪者写在纸上的罪过抹去,同时也把告罪者心灵上的污垢洗涤干净。基督屡次用事实表露过,告罪可以恢复灵魂的纯洁。我在前面已经讲过圣女马加利大·葛多奈在告罪后所遇的奇迹(见 64 页),现在我说说圣女马加利大·亚辣谷克(St.Margarotmary Alacoque)的奇遇。
一次,马加利大·亚辣谷克在作“退省”,基督显现出来,对她说:“马加利大,你去作一次总告罪,我会赏给你一件白袍子。她为了讨基督欢心,细加检讨后,就去作总告罪。事后,基督又显现了,手里拿着一件洁白的袍子,替她穿上,说道:“马加利大,这就是我许下给你的袍子了。”
总告罪的功效非常大,它可以涤净告罪者的灵魂,使它像似刚受洗时那么光荣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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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翻译 /殷 士
文章校对 / 若 石
本文编辑 / 德蘭之愛
本文来源 / 慈幼印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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