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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175 学术快讯 | “法理论与法哲学论坛”第一期研讨会

2017-06-07 王金霞、李勇 法律思想


(与会学者合影)



“法理论与法哲学论坛”第一期研讨会在西北政法大学召开


201763日至4日上午,“法理论与法哲学论坛”第一期研讨会在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举行,本次研讨会由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所和法学理论学科主办,主题为“规范法理论与法理学教材体系”,来自全国20余所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学者和研究生共40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开幕式由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理论学科带头人李其瑞教授主持,他向与会代表表示热烈欢迎。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院长冯卫国教授、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科学》主编韩松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陈景辉教授分别致辞。冯卫国教授向与会代表简要介绍了西北政法大学的光荣历史、刑事法学院和法学理论学科的基本情况。韩松教授指出,与会学者大多是《法律科学》的作者,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法律科学》的支持。《法律科学》现有“法律文化和法律价值”、“法律思维与法律方法”和“法治现代化”三个面向法理学界的特色专栏,其中“法律文化和法律价值”还是教育部重点建设的学报名栏。韩松教授提出要依托学校的优势学科办好《法律科学》,而优势学科之一就是法学理论学科。“法理论与法哲学论坛”发起人陈景辉教授在致辞中简要回顾了“法理论和法哲学论坛”的历史和筹备情况,介绍了论坛的宗旨,他强调中国政法大学和西北政法大学历来具有“兄弟院校”的深厚情谊,两校法学理论学科的渊源很深、交流密切。


本次研讨会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规范法理论,共分为六单元;第二部分是法理学教材体系,共分为两个单元。


第一部分:规范法理论


第一单元


第一单元由韩松教授主持,陈景辉教授做了题为“比例原则是普遍的吗?”的主题发言,对比例原则具有何种程度的普遍性、比例原则与基本权利的性质、文章的论证理路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评议人澳门大学翟小波老师就文章的总体风格、一些关键概念或区别的界定等诸多问题做了细致的评议。中国政法大学雷磊教授则从文章的主题、结构、内容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评析。韩松教授谈到了比例原则在民法和行政法中的具体表现形式。


第二单元


第二单元由西北政法大学法理学教研室主任邱昭继教授主持,山东大学张帆博士做了题为“紧急状态与权利的优先性”的主题报告,他试图展现紧急状态与权利优先性问题具有的内在复杂性,并试图提供一个有助于问题解决的讨论框架。评议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张青波副教授指出,文章将权利界定为二阶的区分标准并不明确,言论自由和言论自由权的区分也不明确。评议人《法律科学》编辑马治选老师则指出,在没有明确界定紧急状态概念的情况下要深入讨论有一定的难度,以言论自由为例来论证二阶理由也存在问题。自由讨论环节雷磊教授指出二阶理由的区分标准应该是性质而非重要性;陈景辉教授指出把权利看作是二阶理论的论证缺乏足够的基础,道德性权利的优先性和制度性权利的优先性需要做出区分。


第三单元


第三单元由浙江工商大学陈林林教授主持,南京师范大学杨建博士作了题为“作为政治概念的法治文化——内在张力与规范诉求”的主题报告,他从政治概念的角度重新厘定法治文化概念的内在涵义,作为政治概念的法治文化,它的基本含义是指党和政府向全体国民作出了一个将法治融入我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承诺。评议人广东财经大学黄伟文博士指出,从分析的角度看,文章在交替使用几种不同类型的法治文化概念。评议人西北政法大学王金霞博士从文化哲学的角度指出文章总体采用方法的模糊。自由讨论环节西北政法大学张书友副教授则指出把政治性话语转换为学术性话语的内在难题。陈林林教授指出可能存在自由主义的法治、非自由主义的法治以及东方专制主义“法治”的多种类型。陈景辉教授则指出法治文化研究需要走出“文化决定论”的隐含倾向。


第四单元


第四单元由厦门大学郭春镇教授主持,中央财经大学郑玉双博士做了题为“价值一体性的法政之维——刺猬式正义观之反省”的主题演讲,他试图借助《刺猬的正义》中的“价值一体性”概念认知德沃金的整体理论体系,并对德沃金的刺猬型正义观作出反省。评议人西北大学高杨博士指出德沃金的宏大叙事可能难以回应实践问题。评议人西北政法大学王进博士指出文章需要进一步回答价值一体性问题作为一个元伦理学问题,为什么要放在法政之维来讨论等问题。郭春镇教授则指出“神经货币”理论可能与价值的不可通约性问题存在关联。陈景辉教授对文章夹叙夹议的行文方式和对德沃金的把握准确程度提出了质疑。


第五、六单元


第五单元和第六单元讨论的都是婚姻问题,分别由山东大学马得华博士和西北政法大学张宏斌副教授主持。北方工业大学刘叶深副教授作了题为“同性恋、平等与婚姻的性质”的主题发言,他指出以善为基础的婚姻观比合意型婚姻观更有说服力,而且同性婚姻符合以善为基础婚姻观,因此平等要求同性恋婚姻合法化。评议人西北政法大学张书友副教授指出这两种婚姻观并不就是对立的,他们都可能证明同性婚姻的合法性。评议人深圳大学宋旭光博士指出,文章论证上一、二部分并不紧密,并且以善为基础的婚姻观可能并不足以论证同性恋婚姻的合法化。自由讨论环节陈景辉教授指出文章的关键问题是两种婚姻观区分的问题,应当是一种善的婚姻观和和另一种善的婚姻观的竞争关系,而不是合意的婚姻观和一种善的婚姻观的竞争关系。


南京师范大学陈辉博士作了题为“我国婚姻内涵与价值的逻辑限度”的主题发言,他试图从婚姻自由和感情论的反思和批判中消解我国婚姻制度存在的危机,主张限制婚姻自由,重新建构婚姻与家庭之间的关联。评议人首都师范大学汪雄博士认为,不能简单反对家长对婚姻的干预。评议人厦门大学博士生马磊指出,感情是否是一个可分析的概念值得讨论。自由讨论环节郭春镇教授着重指出“感情论”可能存在的问题。陈景辉教授则指出文章并不是一种理想化的理论,文章夹杂在各种思路中间而稍显混乱。西北政法大学高丰美博士则指出,文章应参考最新的婚姻法立法资料。

第二部分:法理学教材体系


第二部分主题为“法理学教材体系”。第七单元由上海交通大学李学尧教授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田夫副研究员作了题为“从强制型司法到权威型司法——以法理学教材为主线”的主题发言,试图从法理学教材中梳理出中国司法范式的一次重要转变。华东政法大学杨知文博士作了题为“法理学的知识体系与理论构成”的主题发言。华东政法大学师资博士后沈宏斌和厦门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王云清做了评议第八单元由南京师范大学张镭副教授主持,李其瑞教授、陈景辉教授、李学尧教授、郭春镇教授、邱昭继教授、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研究》执行主编余涛副研究员等学者分别作了主题发言。发言人就法理学教材的“一分为二”改革、法理学教材的体系性、法理学与部门法学的关系、法理学教材的知识属性、法理学的学科范围等问题发表了很有启发性和建设性的观点。


会议期间,与会学者各抒己见,激情碰撞,砥砺思想,厘清分歧。“法理论与法哲学论坛”第一期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



(文\王金霞、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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