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滨屹立东南冠:百年复旦法学教育 | 中法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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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推送题为《沪滨屹立东南冠——百年复旦法学教育》,首发于《中国法律评论》2019年第5期影像栏目(第173—178页),给读者展示复旦大学法律人的面貌以及复旦大学法学学科百年的发展、变迁和成长。
本栏目由复旦大学法学院王伟教授和复旦大学青年副研究员陈立撰文和供图。欲览原文图貌,请点此参阅原文。
复旦大学法学教育的历史起源于复旦公学成立。1905 年《复旦公学章程》明确包含“政法科”正斋、“政法类”专斋以及“法学”课程。法科是复旦大学历史最悠久的科目之一。在1905 年章程的制度设计基础之上,1910 年复旦公学正式开设了“法学”课程(正科)和“法制”课程(中学部)。1911 年,复旦公学又开设了“罗马法”“刑法”“国际法”等高级法律课程。
1905 年复旦公学章程
1914 年2 月6 日复旦公学法律科招生广告
1911 年复旦公学罗马法及刑法学教授 丁榕
1913 年年初,耶鲁大学民法学博士王宠惠加盟复旦,担任复旦公学副校长、教授,讲授法学通论、逻辑学等课程。1914 年2 月,复旦公学在《申报》刊登广告,招收“法律科”学生。1915 年《复旦公学章程》出现“政治法律部”,相关法律课程归类为法律组(Law Group)。
复旦公学副校长王宠惠博士
1929 年9 月, 复旦大学正式建立法学院,包括政治学系、经济学系、市政学系。同年年底,复旦大学决定在法学院设立法律学系。1930 年秋,复旦大学法律学系招收了第一届本科生。1931 年,复旦大学法学院获得教育部备案和司法院特许。
1929 年9 月8 日
复旦大学行政院常务会议决议:
建立文、理、法、商四大学院
1931 年2 月,复旦大学法学院申请教育部备案的文件
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孙寒冰先生
1935 年8 月,复旦大学法律学系师生合影
抗战爆发后,复旦大学西迁重庆,复旦法学院也在重庆北碚校区继续开展法律教育活动。1942 年1 月,复旦从私立大学转为国立大学,之后,复旦法学院设立“司法组”,专门培养法官等司法人才。
1945 年复旦大学法律学系司法组课程表
1946 年复旦大学法律学系毕业生沈宗灵学位照
1948 年复旦大学法学院司法学系简延寿毕业论文封面
1949 年5 月,上海解放,同济大学、暨南大学、浙江大学、英士大学、大夏大学、光华大学共计六所大学的法律系陆续并入复旦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学院的实力进一步增强。
1949 年9 月上海市政府高等教育处
关于浙江大学法律系并入复旦大学的公函
1951 年许崇德毕业成绩单
1952 年全国院系调整,复旦大学、东吴大学、震旦大学、南京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上海学院、圣约翰大学、沪江大学共计九所大学的法学院(系)或政治学系合并组建华东政法学院。根据1952 年9 月的统计,在组成华东政法学院的九所高校之中,来自复旦大学的教师最多,有22 人,约占教师总人数(65 人)的1/3。
1954 年,根据中央决定,复旦大学恢复法律系。这一时期,复旦大学法律系名家云集,杨兆龙(1956年由复旦大学外文系调到法律系)、卢峻、向哲浚、孙晓楼、张汇文、张企泰、胡元义、施霖、陈文彬、范扬、丘日庆等人均为复旦大学法律系的教授。由于时代原因,很多老教授无法开课,英雄无用武之地。
1958 年8 月9 日,上海市委决定,复旦大学法律系与华东政法学院、上海财经学院、中国科学院上海经济研究所及历史研究所合并为上海社会科学院,以华东政法学院原校址为新设立的上海社会科学院的院址。
1963 年华东政法学院复校。1972 年5 月,华东政法学院又被撤销,教职员工被整体转入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从1966 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即不再招生,1972 年时华东政法学院已经没有常规的大学
本科生)。
70 年代,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开设了具有国际法内容的国际问题讲座和讨论课程,董世忠老师曾给国际政治系的学生讲授海洋法。同时,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在专业课上也加入了法律内容,李昌道老师在“美国问题专题讲座”中曾讲授美国的立法,吴国隽和伍纯武老师在“西欧问题专题讲座”中讲授“法国新宪法与总统制” 。1979 年华东政法学院第二次复校,复旦大学部分教师被调回华东政法学院,叶孝信、李昌道、董世忠、汪如龙、张之超、赖彭城、杨奉琨、张世信、刘永清等部分教师继续留在复旦大学任教。
1980 年,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招收法律史专业研究生,导师是叶孝信老师,这是解放后上海市第一次招收法律专业研究生。
1981 年,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招收改革开放后第一届法律专业本科生。
1983 年,复旦大学恢复法律系。
1994 年,复旦大学组建包括法律系、国际政治系、社会学系(含人口研究所)的法学院。1995 年,法学院之下又设国际经济法系(不久即并入法律系)。
2000 年,复旦大学成立单一法律学科的法学院。
2008 年,复旦大学法学院从邯郸路校区迁到新江湾校区。
1985 年复旦大学任命董世忠为法律系主任的通知
1985 年复旦大学法律系
(改革开放后首届)毕业文凭
1998 年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委托复旦大学举办中国法律讲习班协议书
复旦大学法学院拥有完整的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人才培养体系,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下设国际法学、民商法学、法学理论、法律史等9 个二级学科授权点。法学一级学科入选上海市一流学科(上海市重点学科),具有复合型和涉外型两个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与多所世界一流大学的法学院建立了长期稳定的院系合作关系,互派师生到对方开展交流活动。
2010 年,复旦大学法学院开设全英语授课的“中国商法”国际硕士项目,专门招收外国留学生攻读法学硕士学位。2018 年,开设针对国内学生的“法律硕士双学位”国际班,将复旦法律教育与海外合作院校的法律教育相结合,毕业生可以同时获得复旦大学与海外合作院校两个硕士学位,这进一步加强了复旦大学法律教育的国际化特色。
目前,在本硕博三个层次,均有一定数量的海外留学生在复旦大学法学院攻读学位项目,此外,也有相当数量的非学位项目的海外留学生。每年来复旦大学法学院进行长期、短期讲学的海外知名专家学者络绎不绝。
2000 年11 月新建复旦大学法学院
及院长、副院长任命通知
2019 年5 月31 日复旦大学法学院毕业大合影
影像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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