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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制售假入刑不足1% 阿里首倡“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

2017-02-27 100EC.CN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导读

恰逢全国“两会”召开前夕,阿里再度抛出一颗“重磅炸弹”,今日向全社会公开呼吁完善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加重刑罚、加大打击制假售假的执法力度,其中“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的倡议成为一大亮点与焦点。这是2月27日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在淘宝城阿里巴巴集团召开的“2017年度打假工作交流会”上获悉的最新消息。

我们注意到:这是继而2月19日,阿里巴巴披露过去一年通过大数据主动风控体系识别并清退淘宝全球购涉假卖家高达3万家,以及2月6日,阿里巴巴首次对恶意投诉骚扰敲诈网络卖家的“知识产权流氓”发布封杀令“梅开二度”之后,第三次重磅出击。


2017年1月,马云对《纽约时报》说的那句话:发现卖假货的直接封店铺,可以的话,我们会直接送卖假货的进监狱!


“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君子一言,快马一鞭”,既然“老马”有如此大的决心,随后的一个月里,2017春节开年上班后,阿里就掀起了三场“打假风暴”,整个阿里集团上上下下都透露出磨刀霍霍、厉兵秣马、马不停蹄打假的高强度节奏,让线下制假、网络售假者感受到了丝丝寒意与刀光血影……


NO1:网络售假缘何屡禁不止? 制售假入刑不足1%


根据阿里平台治理部披露的数据,2016年,阿里用大数据加人工复检方式,共排查出4495个销售额远超5万元起刑点的制售假线索;执法机关受理其中的1184条;公安机关能够依据现行法律规定进行刑事打击的只有469个,截至目前通过公开信息能够确认已经有刑事判决结果的仅33例制售假入刑不足0.7%


制假售假成本太低,是当下社会假货困境的最重要因素。只有让制假售假庞大链条上的每一个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刑事处罚,才是中国从世界工厂走向自主创新,引领未来发展的可行之路和必经之路。阿里集团有关负责人指出。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历年发布的报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数据显示显示,近年来,全国电商用户投诉数量年年同比大幅增长,其中,网络售假成为十大电商热点被投诉问题,直戳电商行业的基础诚信体系和用户信任度,成为制约整个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的“头号毒瘤”。


来自某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知识产权支队一线民警会上无奈地表示,现在整体的立法环境,包括公检法之间的执法上面的程序配合,整体上是落后于整体的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发展的需求的。目前国内对制假售假的惩罚力度太低 而且执法不严导致对制假售假者的震慑力不足如果惩罚力度提高,那阿里和其他电商平台在打假方面的努力,就可以事半功倍了。


他认为:现在整治假货的难点还在于借助于互联网的隐蔽性,职业化程度进一步提升,产业化分工进一步明确,犯罪产业链也进一步分散。现在很多假货他都是分散在不同的代包工厂生产的,然后再到一个作坊里去组装。以现有的法律上,你查到这些散货都无法认定他是干嘛用的。比如说,我和阿里的同学一起到嘉兴的某个镇,去查了一个涉假服装网店,当时我们研判出来他有200多万的涉假金额。但是他采用每天到工厂里定制白版的衣服,通过微信去采购一些涉假的商标,然后我每天卖多少量,我贴多少标,这样陆陆续续的,而且他中间关了十七八家网店他卖了两百多万。但是最后还处理不了他,因为在他的网店里只查到了10件衣服,我只能移交给工商处罚。

网络售假缘何屡禁不止?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辽宁亚太律师事务所董毅智律师一阵见血指出,的确现阶段阿里治理假货遇到了困境,当通过假货实现原始积累后,某些利益集团,仍不忘“初心”,将假货进行到底的根本是为何?


第一,是非法利益巨大。如果没有对应的利润还会制假吗?如果有自主品牌、还会造假吗?


第二,是违法成本低。当每次如阿里所描述的轻描淡写的惩处后,制假者一定会卷土重来未可知,只不过会改头换面。


第三,是自主创新保护的缺失。当我们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专利申请国后,又有多少真正的专利得到保护,法院的知识产权庭从未达到门庭若市,一切是不是都是虚幻的表现。


而在被外界成为“灭绝师太”的阿里巴巴首席平台治理官郑俊芳女士看来,根治假货亟待严格执法、加重刑罚,否则打假就像个“筛子”,违法犯罪的人笑死、痛恨假货的人急死、执法办案人员累死、消费者哭死。逃不出这一“恶性循环”。


NO2:犯罪成本太低 阿里首度公开呼吁加重刑罚


为什么2016年全年排查出销售额远超起刑点(5万元人民币)的制售假线索达4495条,最终有刑事判决结果的仅为33例,比例不足1%呢?对此,法学专家道出了其中缘由,制假售假的犯罪成本太低,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存在过时、过宽、模糊和难以执行的缺陷,要根治制售假问题,需改善立法、严格执法并加重刑罚力度,让制售假货者付出应有代价。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了解,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共有两档刑期,一个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个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说此类犯罪在国内的最高刑期是七年。


而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知识产权保护总监叶智飞提到的一组数据也令人惊愕,阿里巴巴抽取33份制假售假案件的判决书显示,已判决案例涉及47人,其中判缓期执行的有37人,比例高达79%。例如东部某省一个销售假冒品牌女性内衣案件,法院认定其涉案金额达200多万,属情节特别严重,判决结果为判3缓4,并处罚金仅3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仅20万元。


而国外对于售假的处罚无疑更为严厉,以美国为例,联邦法律规定:制假售假初犯者将面临10年以上的监禁,重犯者将面临20年以上监禁和500万美元的罚款,因假货造成死亡后果的个人将会被终生监禁。而对于公司处罚就更加严厉,罚金高达1500万美元。显然,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比较,我国对制假售假的刑罚力度过小。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腾智律师事务所互联网电商部副主任麻策律师表示,“电商平台卖家售假之所以仍然毫无顾忌,在于消费者的权利意识仍不够普遍,也在于我们的执法水平、工具仍不足以全覆盖。在此状况下,电商卖家售假获利的可能性远远大于被处罚的风险性。所以,严法并不足以遏制电商售假,让每一次售假都能受到法律的严责才是根本,这方面阿里的大数据监控,对立案、破案可以发挥很大的作用。”


麻策律师认为,“第三方交易平台和入驻商户之间形成网络服务合同,作为入驻商户,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不得出售禁限售商品,同时亦应当遵守和平台之间签署的网络服务合同以及相关交易规则,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平台是否要提出诉讼来打假,完全取决于本台自身,这主要要看平台对假货治理的决心。就这点而言,阿里此举值得肯定。


NO3:卖家售假 电商平台为何“有苦难言”?


对电商平台来说,屡禁不止的假货问题着实让人头疼,“执法办案人员累死、痛恨假货的人急死、违法犯罪的人笑死、消费者哭死”真是目前售假的真实写照。


阿里可以尽力将假货隔绝在平台之外,但无法阻止制售假在线下的泛滥和平台间的流窜。截止2016年8月,12个月内阿里主动防控系统拦截了3.8亿个假货产品页面,这些假货未能登陆电商平台,但在线下实际存在着,假货源头不除,无论线上线下都深受其害。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现:阿里在消费者维权、打击假货方面,制定了比法律更高要求的标准。天猫在其《正品保障服务规范》中有明确规定:商家未履行正品保障服务的,需向消费者“退一赔四”进行赔偿:1、商家需向消费者退还商品的实际成交金额;2、商家需向消费者支付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四倍作为赔偿。这还高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的: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的三倍

(图为:天猫品质保证宣传页)


那么,电商平台在假货问题中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赵占领律师认为:按照新消法,三种情况下,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第一,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第二,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第三,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赵占领进而指出,电商平台自身对于假货做出某种赔偿承诺的话,应当兑现承诺。除此之外,需要证明自己对于入驻商家的售假行为不明知或者不应知,否则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而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王冰洁律师认为,平台电商卖家售假法律责任应区别看待:


第一种情况:如电商是通过寻找供货商采购,由自营类电商平台直接对外销售(如京东商城),销售期间不出现任何第三方供货商的任何信息,基于此种销售形态,可以认为是电商直接与消费者发生买卖关系,一旦销售费买到假货,可直接要求电商平台承担至少“买一赔一”、“先行赔付”的附带售假责任。


第二种情况:而如果是电商平台(如淘宝、天猫、京东、唯品会、拼多多、苏宁易购、国美在线、当当网、亚马逊等)上的第三方入驻卖家售假,销售行为发生在第三方卖家与消费者之间,首先应当由第三方卖家承担赔偿责任,但如电商平台存在监管失职或不能提供第三方卖家信息等情形的也需承担一定的责任。


对此,担任过国务院《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督管理条例》立法起草小组副组长、国家工商总局《中国网络交易平台信用体系建设研究课题组》组长的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则表示:


首先,“假货”界定目前仍缺乏国家层面统一定义,亟需明确。饱受争议的“非正品”定义,淘宝也提出异议,据工商总局文件中称,统一将假冒伪劣产品、翻新产品、非授权正规渠道,含量与宣传不符产品、无3C认证,非中国大陆地区官方正品、不符合《消费品使用说明通用标签》要求的产品列为非正品。对此淘宝也曾指出,现行有效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中均未使用过“非正品”的概念,非授权渠道不等于非正品,因为,不是所有的品牌都拥有从出厂到销售最后一环的完整授权体系。


其次,曹磊指出,假货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需要多方面沟通治理。制假售假产业链在国内根深蒂固、利益盘根错节,任何人、任何公司都无法凭借任何一方一己之力根除,需要从政府、电商平台、商家、消费者、社会机构五个维度来解决(详见:评电商平台首次起诉售假店主获法院立案)。


NO4:对策:“像抓酒驾一样治理假货” 不惜成为制售假者最恨的人!


据悉,为了打击制假售假,阿里巴巴建立一支2000人的专业队伍、每年投入超过10亿元、利用先进的技术和数据模型对制假售假进行主动防控。但苦于企业没有执法权,只能发现问题、下架商品、向执法机关报送线索,然后等待执法和司法机关处理。由于现行法律规定中对制假售假的处罚依据相对模糊,执法机关对案件定性难、定量难,立案后进入司法程序更难。“最终结果是刑事打击力度不足,制假售假犯罪成本极低,无法有效遏制制假售假在线下的泛滥和平台间的流窜。”郑俊芳说。

值得注意的是,阿里巴巴打假特战队总监叶智飞提到一个案例2015年,阿里输出线索联合公安打掉一个制售假LV案,并抓捕了制假者;一年后,在和公安配合打掉又一个制假窝点时发现,这次与之前的案子居然是同一批制假者。他以酒驾入刑为例来说明对制假售假严格执法加重刑罚的必要性。酒驾入刑曾向全社会清晰传达信息:酒驾者必承担严重后果,其震慑作用正是酒驾行为得到遏制的关键。


郑俊芳用“雾霾”和来形容与假货的战争。线下假货源源不断地从小作坊、黑工厂中产出,像雾霾一样从四面八方袭来,阿里巴巴只能持续不断投入高昂的人力物力以识别拦截假货。为此,阿里巴巴首度公开呼吁:我们希望全社会形成治理酒驾一样的共识和力度来治理假货。让假货在中国绝迹,必须全民喊打,人人尽责。


如何解决电商假货问题?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辽宁亚太律师事务所董毅智律师给出以下建议:


一是真正将现有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真正让保护知识产权,持续不断的惩处造假行为,成为依法治国的基本切入点。


二是要充分利用我国互联网领域的后发优势,让数据化、电子化管理渗透到整个监管体系。如推广支付宝、微信般集齐打假“五福”,给每一个消费者以打假“红包”,是不是能把生态搞的更好,更能连接用户的心。


三是是否考虑建立“打假基金”,让大家投资打假,让每个制假者付出倾家荡产的代价后又回报给每个投资者,或用公益基金的方式打假、O2O打假,用我国“朝阳群众模式”打假最终,唯有切实与我国现实结合,我国特色的打假模式逐步建立,才能杜绝假货。


打假不是工程、不是运动更不是口号。与制假售假者的斗争,应该是每个企业的自觉义务,每个监管者的职责,用数代人之功,终会成亦,更要打掉那些更大的行业造假者,资本造假者,长路漫漫,其修远兮。(文/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分析师 姚建芳;专家微信互动yjf8936)


》》如遇相关电商售假,请点击“阅读原文”进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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