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发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案例
为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司法部发布“滨州司法局打出为民办实事民法典宣传‘组合拳’” “山东省积极开展‘法治行为养成’试点工作” “淮安市建立‘五机制’培育‘法律明白人’”三个案例,旨在向社会展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效,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法治实践提供可借鉴的典型经验。
此次发布的案例,主要选取了开展民法典宣传、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等三个普法重点内容,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借鉴性和指导性。全国“八五”普法规划明确要求,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突出宣传民法典。山东省滨州市司法局全面深入开展民法典“十进”活动,使这一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百科全书”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全国“八五”普法规划明确提出,要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进全民守法。山东省司法厅组织开展的“法治行为养成”试点工作,确立7个市县(市、区)和单位作为全省试点进行重点培育,取得明显成效,为在全社会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进行了有益探索。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推进法治乡村建设,2021年11月,司法部会同中央宣传部、民政部等5部门制定出台《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着力解决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江苏省淮安市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在坚定法治自信、引领法治生活、养成法治习惯、参与基层治理中起到示范带动效应。
近年来,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开展重大主题普法活动,全面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法治乡村建设有序推进,为推动法治中国建设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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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山东省滨州市司法局打出
为民办实事民法典宣传“组合拳”
滨州市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广泛深入持久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全面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使这一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百科全书”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滨州市通过深化“十进”活动,推进民法典宣传教育全覆盖。深入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进网络、进宗教场所、进家庭、进军营“十进”活动,积极推进民法典宣传教育对全市所有机关单位、中小学校和村居(社区)实现全覆盖。突出重点对象,精准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模范带头作用。强化青少年“关键群体”民法典学习教育。夯实普法责任,积极构建民法典大宣传格局。围绕主题宣传月,不断丰富民法典宣传内容。融合线上线下,立体化推动民法典普及。着力普治结合,将民法典宣传融入基层治理。
通过开展一系列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滨州市各级各部门自觉树立依法治国理念,积极主动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推进法治滨州富强滨州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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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编号:SDFXJH1623834936
案例二
山东省积极开展
“法治行为养成”试点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法治行为养成”试点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实做好试点工作的宣传学习工作,山东省司法厅在全省组织开展“法治行为养成”试点工作,确立济南、枣庄、滨州等7个市县(市、区)和单位作为全省“法治行为养成工作试点”进行重点培育。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多措并举,从本地实际出发,充分利用法治文化广场、公园、普法宣传一条街、法律图书室和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中心等社会普法宣传阵地,全面开展法治行为养成主题宣传教育,打造“法治礼包”,将法治思维和法治精神融入到家庭婚丧嫁娶,融入到乡村生活方方面面,通过各种不同法治行为养成工作的开展,由点及面、由个体到全体,在全社会营造了法治行为养成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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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编号:SDFXFC1613958132
案例三
江苏省淮安市建立“五机制”
培育“法律明白人”
2020年以来,淮安市加大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力度,充分发挥市法宣办统筹协调职能,积极联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等部门,依托全市“党建+网格”两网融合优势,聚焦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发挥5368名“法律明白人”在坚定法治自信、引领法治生活、养成法治习惯、参与基层治理中的示范带动效应,积极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依法治理模式。
通过建立“法律明白人”管理的权责清单机制、完善“法律明白人”遴选的协同联动机制、打造“法律明白人”活动的社会运作机制、构建“法律明白人”评价的动态奖惩机制、加强“法律明白人”保障的资源共享机制,最终打造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的内外联运大格局,提升了法治实践创新力和法治惠民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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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编号:JSFXFC1618815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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