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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新一轮“双一流”建设,147所高校入围!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问津学术 2022-10-05
扎根中国大地,办出中国特色,争创世界一流——深入推进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来源:教育部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近日由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三部委)印发。经国务院批准,“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更新公布,新一轮建设正式启动。三部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新一轮“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支持机制。《若干意见》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若干意见》指出,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要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力推进“双一流”高质量建设,在解决中国问题、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创造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新模式。新一轮建设重点是:一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体制机制,强化建设高校主体责任和责任落实,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注重权责匹配、放管相济,积极营造专心育人、潜心治学的体制机制环境。二是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牢固确立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完善强化教师教书育人职责的机制,发挥“双一流”建设高校在培养急需高层次人才、基础研究人才中的主力军作用,培养卓越工程师和高水平复合型工科人才,积极服务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三是坚持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优化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布局,率先推进学科专业调整,夯实基础学科建设,加强应用学科与行业产业、区域发展的对接联动,推进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建设,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四是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坚持引育并举汇聚优秀人才,完善创新团队建设机制,稳定支持具有创新潜力的青年人才培育培养。五是深化科教融合,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加强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集中力量开展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和联合科研,加强重大科研平台协同对接,服务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六是提升国际合作交流水平,探索与世界高水平大学双向交流的留学支持新机制,提升人才培养国际竞争力,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主动承担涉及人类生存发展共性问题的教育发展和科研攻关任务。七是优化管理评价机制,完善建设成效评价体系,探索分类评价与国际同行评议,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反映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的多元多维成效评价体系,优化以需求为导向、以质量为条件的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建设高校自主特色发展新模式。八是完善稳定支持机制,引导多元稳定投入,创新经费管理,对建设高校和学科实行差异化财政资金支持,强化基础保障,重点加强主干基础学科、优势特色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新时代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引领性和标志性工程,对于提高高等教育综合实力,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首轮“双一流”建设2016年启动至2020年结束,各地各建设高校积极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深化认识,稳步推进人才培养、成效评价、科研管理等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经过努力,到2020年底,建设和引进了一批一流师资队伍,培养了一批拔尖创新型人才,高水平科学研究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一批重大科学创新、关键技术突破转变为先进生产力,若干所高校逐步跻身世界一流大学行列,材料科学与工程等一批学科逐步进入世界一流行列,量子科学等一些关键领域取得重要进展,高质量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体系正在形成,为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奠定了坚实基础。根据首轮监测数据和成效评价,三部委依据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十四五”期间国家战略急需领域,按照“总体稳定,优化调整”的原则,经过“双一流”建设专家委员会研究,以需求为导向、以学科为基础、以比选为手段,确定了新一轮建设高校及学科范围。公布的名单共有建设高校147所。建设学科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等基础学科布局59个、工程类学科180个、哲学社会科学学科92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自主建设的学科自行公布。为增强建设动力,完善约束机制,对首轮建设成效并未完全达到预期、相比同类学科在整体发展水平、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成长提升程度方面相对偏后的部分学科给予警示,相关学科应加强整改,2023年接受再评价,届时未通过的,将调出建设范围。

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完整名单如下:北京大学:(自主确定建设学科并自行公布)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中国史、统计学、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清华大学:(自主确定建设学科并自行公布)北京交通大学:系统科学北京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力学、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交通运输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北京理工大学:物理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兵器科学与技术北京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史、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矿业工程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农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作物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畜牧学、兽医学、草学北京林业大学:风景园林学、林学北京协和医学院: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北京师范大学:哲学、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地理学、系统科学、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戏剧与影视学首都师范大学:数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中央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应用经济学外交学院:政治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学北京体育大学:体育学中央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中国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中央美术学院:美术学、设计学中央戏剧学院:戏剧与影视学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南开大学:应用经济学、世界史、数学、化学、统计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天津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化学工程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天津工业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天津中医药大学:中药学华北电力大学:电气工程河北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山西大学:哲学、物理学太原理工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内蒙古大学:生物学辽宁大学:应用经济学大连理工大学:力学、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东北大学:冶金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吉林大学:考古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延边大学:外国语言文学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世界史、化学、统计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哈尔滨工业大学:力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哈尔滨工程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东北农业大学:畜牧学东北林业大学:林业工程、林学复旦大学:哲学、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生态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同济大学:生物学、建筑学、土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设计学上海交通大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工商管理华东理工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东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药学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生态学、统计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外国语言文学上海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上海体育学院:体育学上海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上海大学:机械工程南京大学:哲学、理论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大气科学、地质学、生物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矿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苏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东南大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生物医学工程、风景园林学、艺术学理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力学、控制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南京理工大学:兵器科学与技术中国矿业大学: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南京邮电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河海大学:水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江南大学: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南京林业大学:林业工程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气科学南京农业大学:作物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中国药科大学:中药学南京师范大学:地理学浙江大学:化学、生物学、生态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农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园艺学、植物保护、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农林经济管理中国美术学院:美术学安徽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地球物理学、生物学、科学技术史、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安全科学与工程合肥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厦门大学:教育学、化学、海洋科学、生物学、生态学、统计学福州大学:化学南昌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山东大学: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化学、临床医学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科学、水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郑州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临床医学河南大学:生物学武汉大学:理论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地球物理学、生物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口腔医学、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华中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华中农业大学:生物学、园艺学、畜牧学、兽医学、农林经济管理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湘潭大学:数学湖南大学:化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中南大学:数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矿业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山大学:哲学、数学、化学、生物学、生态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工商管理暨南大学:药学华南理工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华南农业大学:作物学广州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广州中医药大学:中医学华南师范大学:物理学海南大学:作物学广西大学:土木工程四川大学:数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重庆大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土木工程西南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工程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西南石油大学: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成都理工大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四川农业大学:作物学成都中医药大学:中药学西南大学:教育学、生物学西南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贵州大学:植物保护云南大学:民族学、生态学西藏大学:生态学西北大学:考古学、地质学西安交通大学:力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西北工业大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长安大学:交通运输工程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植物保护、畜牧学陕西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兰州大学:化学、大气科学、生态学、草学青海大学:生态学宁夏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新疆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石河子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宁波大学:力学南方科技大学:数学上海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国科学院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国防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海军军医大学:基础医学空军军医大学:临床医学

三部委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

最高检发布第三十三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131—135号)

瞿振元:稳中求进,锐意创新,深入推动“双一流”高质量建设

明确了!海南这项补贴,每月最高1万元!
嘉兴市正式出台扶持政策,加快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最高一次性奖励100万!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务院公报2022年第3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

司法部等三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含权威答记者问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涉执行司法赔偿解释(附全文)法释〔2022〕3号

常规剧集正片不少于41分钟!广电总局发文

教育部2022年工作要点全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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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治理“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规范行政涉企合作的提案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建设,推动中国特色司法体系和司法能力现代化的提案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规范对施工单位退场准予先予执行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海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宜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提案的答复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
最高法:关于裁判文书公开对案外人影响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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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十四五”哲学社会科学协同创新规划最高法:关于强化互联网反垄断执法,防止资本干涉舆论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修订和深化执行〈民法典〉融资租赁合同专章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鼓励各地建立〈重点商标名录〉并推动其在司法审判和商标审查中运用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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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关于进一步完善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司法协助体系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深化推进诉前调解工作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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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关于加快推动修改〈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完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司法解释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加强名酒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建议的建议的答复最高法:关于接受各省市律师协会发挥专业优势成立调解机构进入法院名录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首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最高法:关于规范对施工单位退场准予先予执行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优化涉外仲裁案申请不予执行及申请撤销裁决程序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重视庭前准备程序保障诉权与公正效率有机统一的建议的答复

重庆高院公布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标的限额

最高法:关于优化知识产权纠纷诉讼机制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多措并举持续推进诉源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涉企业账户规范性意见计划于2022年第一季度出台

司法部答复:依旧享受法考放宽政策!

最高法:关于加强资本市场司法保障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倡导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完善教育制度顶层设计,建立教育法庭制度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在庭前专业调解工作中,引导衔接仲裁机制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立案执行过程中受害人救助的建议

关于提高法院判决可执行性的建议

关于探索开展气候变化领域预防性检察公益诉讼的建议

关于拓宽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渠道,整合国内外优质纠纷解决资源,大力加强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建议

关于加强西部欠发达地区法院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中国人民银行、最高检等11家单位联合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

重磅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发布,涉及法考、涉外法治人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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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黑办印发通知要求切实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工作

最高检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022年1月20日起民间借贷利率法定上限由15.4%降到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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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8部门发文,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划定“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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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正式发布:健全证券市场民事赔偿制度 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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