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你的快递到哪儿了?交通运输部重要通知!

问津学术 2023-03-25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要求,优化交通物流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国务院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十条优化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内容如下↓↓↓


国务院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十条优化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要求,优化交通物流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更好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防疫通行管控措施


(一)全面取消各地设立的公路、航道、船闸防疫检查点,不再查验货车司乘人员、船舶船员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


(二)全面取消货运车辆闭环管理要求,各地不得随意层层加码,限制货运车辆跨区域通行。


(三)全面取消跨区域流动货车司乘人员“落地检”,对于从事口岸交通运输服务等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应按照地方联防联控机制规定开展核酸检测。


(四)严格落实精准管控政策,切实做到“五个严禁”:严禁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航道船闸;严禁擅自关停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铁路车站和航空机场;严禁限制货运车辆、船舶正常通行;严禁擅自关停邮政快递末端服务、“一刀切”限制高风险区末端配送;严禁以等待司乘人员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货车通行。


二、保障重点物资安全有序运输


(五)加强供需对接,做好运力储备,强化组织调度,保障重点物资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保障重点物资运输船舶优先引航、优先过闸、优先锚泊、优先靠离泊,提升铁路、民航服务保障能力,畅通邮政快递末端“微循环”,切实保障医疗防控、能源、粮食、民生、农资农机、外贸等各类重点物资安全高效运输。


(六)全力做好疫苗、抗原检测试剂、药品、口罩等医疗物资运输服务保障,加强生产供应、运输需求等信息共享,及时研判形势,做好应急运力储备,强化跟踪服务,统筹做好生产企业关键物料和产成品运输保障工作,确保医疗物资运输高效顺畅。


三、确保交通物流网络稳定运行


(七)严禁擅自关停关闭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和限制运输服务,因所在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确需关停关闭交通物流基础设施的,要按要求“快封快解”,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充分发挥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加强路网、铁路车站、重点港口、干线航道、航空机场、邮政快递分拨中心的监测调度,及时解决阻断堵塞、关停关闭问题,确保交通主干线畅通、重点枢纽节点正常运转。


(八)将交通物流从业人员纳入属地联防联控机制“白名单”管理,有关人员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要求,检出阳性时,精准判定密切接触者,工作场所不采取临时封控,同工作场所人员不进行大范围隔离,保障交通物流稳定运行。


(九)重点港口、机场、铁路货站、物流园区、邮政快递分拨中心以及航道、通航建筑物、引航机构等运营单位要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建立一线人员预备队,必要时实施集中居住、闭环或封闭管理,确保突发情况下重点物流枢纽运行稳定。


四、强化交通物流从业人员服务保障


(十)加强对货车司机、快递员、船员等基本生活保障,为其提供必要的饮水、用餐、如厕等基本生活服务和基本医疗救助服务,坚决避免由于服务保障不到位造成交通物流从业人员生活困难。确需关闭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必须继续保留加油、如厕等基本公共服务功能;确需关闭的水上服务区,必须按原有功能继续保留加油、加水等基本公共服务。严禁随意暂停或拒绝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切实保障国际海上物流供应链畅通和船员合法权益。


五、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十一)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畅通应急运输保障电话,一事一协调,解决货车司机、物流企业等反映的交通物流不通不畅问题;对于违反“五个严禁”要求的行为,加大督办转办力度,督促问题及时整改;对于严重影响货运物流畅通,群众反映强烈的,要加大通报、公开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效应,全力保障交通网络畅通、物资运输畅通、末端配送畅通。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2022年11月17日印发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工作指南(第五版)》(交运明电〔2022〕325号)即行废止。


国务院物流保通保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




来源:交通运输部微信公众号

又有多部法律法规将提请审议!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4批指导性案例(指导案例189-191号)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规范和加强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意见》重点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和加强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意见》全文(中英文版)

最高检印发《关于加强行贿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最高检发布“检察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第十批)

2023年放假安排来了!你的2023年旅游计划安排好没?

司法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772号建议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英烈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3批指导性案例

教育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加快新农科建设推进高等农林教育创新发展的意见》


最高检发布5件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例

司法部关于完善律师事务所名称命名规则建议的答复

司法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523号建议的答复

司法部关于实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分级分类管理建议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

司法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115号建议的答复

司法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0507号建议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可领这些补贴!
《深圳市律师行业诚信档案管理办法》迎来首次修订21所!一高水平大学名单公布,含法学2022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实施细则
10所高校,入选省“双一流”!
市场监管局重磅发文!依法处置恶意投诉举报
推进高校美育高质量发展!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纲要》四部门联合发布第三批适用增值税政策的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清单
国家两部委:大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纳入毕业要求!第四批河南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公布
2021年度全国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评选结果揭晓
2022年10月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558起
助推合规人才培养,企业合规师教材正式发布
《福建省高等教育十年发展规划(2021-2030年)》印发
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服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推广普及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严禁随意封控,长时间不解封!对于疫情管控,国家有这些规定!
最高奖励20万!这一奖励办法明年起施行江西出台加快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意见
最高检会同全国妇联联合发布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司法部关于《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教育部发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孩子身高体重都达标了吗?国家卫健委发布最新标准
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落实“七号检察建议”典型案例

事关个人养老金,银保监会发布通知!

教育部等七部门:此类学校班额原则上8—20人!

这种情况可以保送!准备申请保送的运动员请注意!

教育部:及时发现纠正高校防疫不当做法,协调解决师生合理诉求

河南省教育厅印发《河南省“国培计划”项目县建设指南(试行)》!
教育部、国家语委:将中小学生普通话水平划分为6级,12月15日起试行
关于实施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的公告
关于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两高两部”联合召开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推进会
今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证券期货犯罪224人,同比上升28%。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先后受理同一犯罪嫌疑人涉嫌职务犯罪和其他犯罪的案件审查起诉期限如何起算问题的批复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修订《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发布施行
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最高检发布第三批检察机关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典型案例
公安部:《公安部关于严禁违规宴请饮酒的规定》及解释

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

想去旅游怎么办?文旅部最新发文→

最高人民法院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联合部署 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

教育部印发通知,部署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

新疆查处曝光3起恶意刷屏扰乱公共秩序的典型案例

最高检发布4件依法惩治盗采矿产资源犯罪典型案例

教育部等七部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应自主经营,不得对外承包

河南省发文,支持这些高校!

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

最高法、最高检、教育部联合发布《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中央研究部署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
科技部等8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政课建设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规范合议庭运行机制的意见》

河南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教育部关于面向中小学生违规竞赛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拟确定15家旅游度假区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公示

最高法发布第四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检察机关惩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第二批)
教育部关于印发《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军地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军地共同加强部队训练场未爆弹药安全风险防控的意见》
最高检发布国财国土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广东高院发布个人信息保护典型案例

教育部印发《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

五部门联合发文!计划到2025年培养不少于20万名现场工程师

黑龙江省全面实现每个司法所配备三名以上工作人员

最高检指导发布首批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2022年第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中央网信办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
每年上限12000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来了(附纳税优惠政策)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1号
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惩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
中央军委印发《关于深化军委主席负责制贯彻落实的若干意见》
司法部关于《关于加强高资质 高水平司法鉴定机构建设与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最高检发布“检察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第九批)七部门出手!不得发布面向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广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年10月30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22年10月30日修订)

月初别忘了充电话费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涉外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国办最新文件,这些举措与教育、大学生就业有关!

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基本标准发布!教育部印发重要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

新党章来啦!(新旧对照版)

“两高两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意见》

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司法部建立机关干部荣誉退休制度森林火险等级达到极度危险级别,该省发布封山禁火令
全国首创!河南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教师职称评审
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发文,支持这类企业融资上市!
最新!央行、外汇局出手!决定上调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地方标准《数据资产确认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

司法部副部长:全面排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案件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首次任命反垄断总监

北京医保个账家庭共济备案可办理了,攻略来了!
湘潭大学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细则
北京市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最高检发布2022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国家邮政局明确:2025年底,禁用此类包装!上半年检察机关批捕人数比2018年同期下降59.7%
河南省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印发明确了!减免3个月房租,下月底前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变迁(2012—2022)——十年健康监测 见证营养改善
最高检印发新修订的《检察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最高法举行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工作成效新闻发布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的通知
最高法发布《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中国实践》暨人民陪审员参审十大典型案例
人民陪审员参审十大典型案例
环资领域公益诉讼办案量上升47.8%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北京:“我不知道,你去问 xxx”、“我不是说过了吗?”等用语列为政务窗口人员禁忌用语
河南省教育厅印发通知!事关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最高检发布“检察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第八批)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开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
重要人才计划启动申报:30%资助经费可用于个人生活补助!
这些费用可以缓缴,不收滞纳金!
《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全文发布!
江苏法院发布2022年第三批司改案例
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 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

中央网信办通报一批谣言典型案例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民事诉讼原告或代理律师提供被告住所信息查询服务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详解居民换购住房退个税:怎么退?退多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
各地针对博士人才引进的政策,学历有价值,知识就是金钱
公安提醒:酒后坐副驾不开车,也可能构成犯罪

公安部刑侦局:请所有公检法干警、机关干部、企业职工、律师、司法、行政执法人员、教师学生、社区(村)工作者等予以转发!

律师办理刑民交叉法律业务操作指引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共青团城市基层组织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推荐阅读收藏

2022年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典型案例、重要意见通知汇总(截至10.1)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