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23年第10期目次、摘要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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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育社会组织嵌入社区体育治理信任关系建构的三重路径——来自Q社区的个案
● 钻石模型视角下我国体育产业数字化转型的现实瓶颈与推进策略
摘 要
张惠彬,肖启贤
(西南政法大学)
新《体育法》第52条第2款为体育赛事组织者等创设了体育赛事视听信息权。在内部法律构造上,体育赛事视听信息权的客体为体育赛事视听信息,主体为体育赛事组织者和俱乐部等信息提供者,内容包含了固定权、复制权、发行权、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5项子权利。“营利目的”属于权利的限制性要素。在外部法律构造上,体育赛事视听信息权属于《民法典》第126条规定的“民事主体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事权利和利益”。目前,新《体育法》第52条第2款在规范表述上存在较高的原则性和不确定性,为避免其产生适用上的分歧而沦为体育产业发展背景下的“应景之作”,对于该条文须加以完善,包括调整权利的体系归属、正面界定权利内容、细化权利类型、对目的性要素进行改造以及引入权利限制制度。
周腾军,刘崇光,靳厚忠
(上海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
作为国内体育赛事领域首例反垄断案件,体娱公司诉中超公司及其图片独家合作伙伴映脉公司“签署纵向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引发了学术界的广泛讨论。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中超公司和映脉公司在“中国大陆中超联赛期间该赛事图片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因此判断“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核心在于“独家授权是否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最高人民法院从经营权授予的合法性、合理性与竞争性等方面进行了论证,认为该案未违反反垄断法。然而本文研究发现:无论初始竞争状态和独家授权后竞争状态如何,非独家授权的福利总是高于独家授权,独家授权具有竞争损害效果从而违背了最高人民法院所称的合理性。认为:从经济角度而言,虽然有理由证明中超图片版权独家授权不违反反垄断法,但实际上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和社会福利;从法律角度而言,最高人民法院在独家授权合理性论证上可能忽视了它在排除、限制竞争上的效果,基于谨慎原则应对此进行补充说明。
“为城而来”还是“因赛而聚”?:城市吸引力与赛事认同对异地观众行为意向的影响机理
骆雷,李汉熙,张孟艳
(上海体育大学)
目的 探究城市吸引力、赛事认同对异地观众行为意向的影响机理。方法 以 367 名赛事异地观众为调查样本,采用文献资料、问卷调查和基于偏最小平方法的结构方程建模(PLS-SEM)等方法进行模型建构与研究假设的检验。结果 赛事认同在城市吸引力与再次观赛意向、赛事推荐意向的影响关系中具有完全中介效应,在城市吸引力对城市重游意向、城市推荐意向的影响关系中具有补充性中介效应。建议 开展异地观众的市场调查,了解异地观众在观赛行为意向、赛事认同等方面的消费特征,做好异地观众的市场细分和差异化营销;重点改善和提升赛事举办地周边的自然景观与旅游吸引力;在发布赛事与旅游信息方面,赛事主办方可与城市文旅企业进行联合设计与产品开发;借助大数据技术为异地观众提供定制化信息推送和赛事服务;利用全媒体平台做好城市形象与赛事形象的整合营销。
段艳玲,刘少敏
(上海体育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附属中学)
基于可持续发展的“三重底线”原则,构建都市体育旅游赛事杠杆化战略框架,以最大化发挥体育旅游赛事的积极效应并减少或避免消极影响。提出:为促进体育旅游可持续发展,都市目的地需预先对体育旅游赛事进行战略性规划,结合都市特征设计有效的体育旅游赛事组合,建立都市生态体育旅游认证体系,积极开发都市体育遗产以充分发挥赛事后杠杆效应,构建都市体育旅游赛事网络治理机制,将体育旅游赛事作为“种子资本”融入都市整体发展战略,实现都市体育旅游赛事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杠杆效应。
付磊,江寒骁,石昊东,陈丛刊
(西南财经大学)
主教练变更是职业足球俱乐部运营中的重大决策问题。针对中超球队主教练频繁变更现象,采集2010—2019赛季中超球队数据,以事件史分析方法刻画中超球队主教练的生存规律及变更的主要影响因素。结果显示:中超球队主教练变更周期较短,一般在上任后1~2年存在一个高风险离职期,执教超过3~4年离职的概率极低;主教练变更的影响因素主要有球队表现、权力结构和球队期望值等,其中,变更与球队长期表现呈U型关系,与球队短期表现关系并不显著;主教练权力越大变更可能性越小,而球队期望值越高主教练越容易离职。
体育社会组织嵌入社区体育治理信任关系建构的三重路径——来自Q社区的个案
李晓栋,李晓楠
(中北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山西大学)
在社区体育治理过程中如何使体育社会组织成为一种相对意义的自主性空间是一个重要的研究议题。在“合作嵌入”理论的基础上,从体育社会组织在社区体育治理中构建信任关系的角度出发,提出体育社会组织嵌入社区体育治理的资源、情感和能力三重分析框架。在明确理论导向的基础上,以R体育协会和Q社区作为案例,针对社区体育治理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和行动逻辑进行分析,认为R体育协会在Q社区的体育治理中有效地实现了双轨治理模式,以专业化的服务和热情的态度构建信任关系,以多重资源获取为基础提升了社区体育治理效率。
付群,侯想
(湖北大学;清华大学)
采用文献资料等研究方法,基于钻石模型的理论视角探讨我国体育产业数字化转型的竞争力与现实瓶颈。认为:当前我国体育产业数字化转型主要面临政策体系尚未完善、数字化生产要素薄弱、高端服务供给不足、跨界融合不深、营商环境不成熟、实践贯彻落实困难、单边保护主义蔓延等现实瓶颈。提出提供转型政策保障、优化全要素供给、打造数字体育消费场景、构建新型产业生态、优化数字营商环境、积极应对产业变革、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等深入推进体育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应对策略。
柴王军,王文渤,师浩轩,姚浩江,程新强,巩紫豪
(西安体育学院)
数字经济通过新兴技术打破产业供需信息壁垒,使供需两端形成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解决体育产业供需错配问题。认为:数字经济驱动体育产业供需适配的内在机理体现为提升体育产业供给效率、推动体育消费扩容提质、实现体育产业供需精准对接。以体育健身休闲业、体育竞赛表演业、体育场馆服务业、体育用品制造业、体育培训服务业5个业态为维度,解析数字经济驱动体育产业供需适配的实践形态。提出数字经济驱动体育产业供需适配的优化路径:加强体育产业供需适配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体育产业供需适配数字转型,提升数据驱动体育产业供需适配能力,增强体育产业供需适配治理能力。
茹晓阳,王成
(华中师范大学;南京大学)
城市社会学视野下体育与城市研究历经文化→空间→生活的研究转向,其历史脉络、应用发展与理论局限对于本土研究具有借鉴与反思意义。通过对城市社会学理论流派整合及体育与城市研究议题梳理发现:文化中的体育与城市研究受芝加哥学派方法与视野双重作用,涉及阶层、种族、性别、亚文化与体育参与的交互影响;空间中的体育与城市研究沿袭新城市社会学空间生产理论,旨在揭露、批判资本特定特征对城市中人与体育空间的异化;生活中的体育与城市研究扬弃新城市社会学以理论为重的研究取向,倡导复归日常生活、重建城市权利的人本主义规划思想。未来,本土体育与城市研究应从对象与方法入手,延展体育与城市研究既有边界;以本土实践为核心,指导体育与城市研究良性发展。
往期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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