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家就是创造出新秩序的人
在文学影视的领域,艺术性与商业性的分野和冲突愈演愈烈,有时甚至到了泾渭分明的程度。从主观上来说,文学家艺术家是愿意追随内心对美的渴望的,但是大众只想娱乐,在繁重的工作之余,看点侦探小说,恐怖片,武打片,言情片,放松一下而已。最近看了看《小时代》,这么一个小里小气虚头巴脑的商业类型电影居然能够狂赚数亿,令人对国人的审美情趣绝望,令人对纯文学的前景忧心忡忡。
一个社会肯定需要琼瑶,就像西方书店专为家庭妇女开辟的言情小说专架,上面摆满了五花八门又千篇一律的言情小说,每一部都是爱得昏天黑地哭天抢地的,赚足了家庭妇女的眼泪。但是一个社会如果只有琼瑶,也是很悲哀的。听梁文道说,在香港,最好的纯文学小说只能卖出五百本,说明什么?说明一,人们基本上不看纯文学;二,纯文学作家只能是业余的——不能靠做这行糊口。从文学史看,真正的纯文学写作也都不是饭碗,饿死是诗人最典型的归宿。
这样也好,去掉了那些商业性的活动,剩下来的都是些因真正发自内心的不可压抑的冲动而写作的人,他们的作品也许只有很少人看,但是其中可能有一点点真正的美,令有心人心领神会,其主要的功能是令写作者本人享受写作的愉悦。其中有些文字可以不朽,进入人类文学的圣殿。当然对于绝大多数写作者来说,这只是一个遥不可及的目标,而且即使真的进入了这座圣殿,在地球热寂之后也会消失,不会留下丝毫痕迹。
加缪有一次说:“少数几部作品打动少数几个个人,而多数粗制滥造之作则腐蚀其他许多人。”世间绝大多数作品是粗制滥造之作,那些畅销书,那些热热闹闹的电影,那些赚人眼泪的连续剧。只有少数作品打动少数几个人。他们是小众,是精神贵族,是最敏感的灵魂。
我的欣赏口味介于大众和小众之间。我爱看小剧场话剧,也爱听相声;爱看严肃的纯文学,也偶尔翻翻侦探小说;爱看小众的文艺片,有时也看商业片。前者给我真正的艺术享受,后者则轻松愉快,娱乐消闲。后者也有它的功能,但是跟美的距离要远一些。
加缪又说:“自由的艺术家与其说是一个舒适安逸的人,倒不如说是一个自由自在的人。自由的艺术家就是那种以极大的努力来创造出自己秩序的艺术家。”所有真正的艺术家必定有一颗自由的灵魂,他的意念天马行空,他的风格浑然天成。人的文字风格可以说基本上是天然形成的,后天修炼的结果只是造作,不会形成独特风格。所谓自由自在,就是把自己特有的想法按照自己特有的方式表达出来,风格就是自在,表达就是自由。
如果一个人没有从一片混沌中创造出自己的秩序,他就不是艺术家。齐白石的虾,李苦禅的鹰,李可染的牛,张大千古色古香的侍女,都是他们自己创造出来的新秩序。在他们之前,没有人如此表达过;在他们之后,这种表达才被创造出来,并且广为流传。
无限心仪这样的艺术家,对他们的生活无限神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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