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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六扇门之捕风铁鹰012:国家法度

2016-05-17 萨苏 老萨有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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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六扇门之捕风铁鹰001:郑洞国将军的眼泪

京城六扇门之捕风铁鹰002:密室杀人案

京城六扇门之捕风铁鹰003:微笑的樱桃红

京城六扇门之捕风铁鹰004:特工自杀很残酷

京城六扇门之捕风铁鹰005:克格勃特工

京城六扇门之捕风铁鹰006:缜密的谋杀

京城六扇门之捕风铁鹰007:中科院女华侨之死

京城六扇门之捕风铁鹰008:谁来做裁判?

京城六扇门之捕风铁鹰009:毛骨悚然的现场

京城六扇门之捕风铁鹰010:杀人凶器穿越

京城六扇门之捕风铁鹰011:真相大白

12


“她其实很清楚这案子证据确凿,是一个铁案,说不说都能定案。”


“她不说话就是一个惯性,对抗的惯性,在案件的定性上没有意义。”


老鹰说这话的时候点了烟,说完还抿了抿嘴唇。


从某种心理学的暗示角度,这说明说话的人内心充满矛盾,需要借助某种暗示恢复心理的平衡。当然,这只是对一般人而言,对老鹰这样身经百战的老刑警来说,我这种教科书上得来的结论肯定是不适合的。


“你是完县抗日小学的吗?”老鹰这样问张某。


张某抬眼皮看了看他,没回答。其实也不需要回答,这在档案里头记着呢,但这跟杀人案有关系吗?


“那崔XX你认识吗?”老鹰接着问。


这一回,对方的眼神起了变化,片刻之后,张某疑惑地开口了:“认识啊,那是我的小学老师。”


“他是我父亲。”老鹰说。


半个小时以后,张某叹了口气,说,想问什么,你就问吧。


老鹰的父亲教过张某,这纯粹是一个巧合,他在完县抗日小学教的学生很多,也没提到过张某。老鹰跟她问这件事,看到她的籍贯,发现是同乡,接着看到上学的经历,最初也没往案子上想,就是想核实一下。


谈着谈着,等回到案子上,张某忽然放弃抵抗了。就这样,整个案子的疑点,全部一一解开。


跟老鹰极好的二哥给我讲过自己的一段经历——


“给我的任务是上东北解人,黑龙江海林县的李龙南,抢了学院路的储蓄所,还杀了人,二处、海淀分局都上了,确定了作案人可是让他跑了,这样就公安部通缉。后来是黑龙江本地的公安给抓到的,核实了之后押回北京来审。


押送的时候是我牵头去的,带着我们一刑警王洪礼。人是从当地刑警队提的,我们押着他到牡丹江坐火车回北京。刑警队长叫彭忠人,彭麻子,非常干练彪悍,当地人都拿这人吓唬孩子。


彭麻子说我有个朋友去牡丹江,女的,搭你们车行吗?我说行。


这样一路走着,过一处镇子的时候,那犯人本来一直闭着眼,忽然开始哼歌,那个曲调让人…… 过了镇子他不哼了,那搭车的女的问我,说你有烟吗?我说有。那女的说,你给我根烟。我给她了,那女的给了犯人。


那镇子是犯人的老家,父母都不在了,老婆跟人跑了,孩子亲戚家养着,这镇子上他其实没亲人了。


下车时候我说你多余,他跟我要,我也给他,他犯的是国家的法。


他们俩就是老乡,没有其他的结识。


上火车,那犯人带一个大茶缸子,我看他是一个典型的北方人,想了想,我说你喝酒闹不闹,折腾不折腾。他说我不闹,我不折腾。我就给他倒了点儿,给他点儿鸡,他爱吃鸡爪子,就都给他了,一路上一点儿也没折腾。


快到地方时候,我和王洪礼说,到火车站以后,把人一交,扭头就走,什么话也别说,也不和他眼光对视。”


《打令》我没听过,据说是首欢快的歌,能唱到让人心酸的感觉,不知道是怎么唱的。


鲁迅在《藤野先生》中写道:


“从东京出发,不久便到一处驿站,写道:日暮里。不知怎地,我到现在还记得这名目。”


二哥说:“回来果然给枪毙了。”


二哥说的“扭头就走”,是无情,还是不忍?


老鹰点上了烟,又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


这两位都不是能徇私的人,多年的职业生涯给他们烙上了老侦查员无法改变的印记。


据说古代的捕快虽身份卑微,但执行公务的时候见官不跪,因为他们象征的是国家法度。法度不允许有情,可是他们内心的波澜,有几人能够看到?


我是在工余闲暇的时候写这一段文字的,恰好被一个朋友看到,他窃笑之后对我说,你的老毛病又犯了,护短,凡是你们河北老乡,哪怕当汉奸的,你都得把他写得跟条好汉一般。


张某的事,不是“老乡”二字能够说清的吧?


她供述的内容十分清晰。她经过了多日策划,是在前一天准备好作案的。案发那天她本来没有病,故意到医院去,迅速看病拿药,然后蹬车直奔陈家,以借东西为名骗得陈某开门。


陈某认识她,两人坐在沙发上还交谈了几句,她骗陈某要借手锯,陈某低头到沙发下找手锯的时候,张某抽出袖中的凶器,对其后脑猛击了下去。


这就解释了陈某为何最初的伤处在枕部。


此后的作案过程与警方推测毫无差别。


至于为何如此残忍……张某交代那主要出于缺乏经验。张某是经历过战争时代的人,所以意志坚定,下手毫不犹豫,但作为一名长期从事办公室工作的女性,她的体力一般,所以才会出现遇害人负伤十几处却没有死亡的情况。


受害人已经死亡后,由于仍存在神经性的反射,张某不知她是否真的死亡,于是再次从厨房找来菜刀,割开其腹部。至于刺坏其双眼,则是出于当时一种传说——如同摄像机一样,死者的视网膜上会留下看到的最后影像,那样也许会暴露她。


杀人之后,张某冷静地洗净手脸上的血迹,加罩了一层外衣后返回单位。


令人惊讶的是她供述的作案动机——事情的起因是死者丈夫老张决定和她“好聚好散”。她认为这一定是陈某从中作梗,逼迫老张做出了这样的决定,所以要杀掉她。


问题是这种想法完全没有根据。


警方有时候会办错案,好歹还有个由头,这张某可真是“无端怀疑”啊。


但张某很固执,认定自己的判断没有错。


最初,警方甚至认为她在给谁打掩护,因为他们两家都没有要破家重过的迹象,矛盾似乎并未发展到这么深刻。


张某说他们两个走到一起的时候,本来也没想谁离婚了重来。


她是在战争时期确立婚姻的,很简单就结婚了。丈夫对她还好但是两人缺乏共同语言,日子一直过得跟没有盐的菜一样。虽然如此,孩子都有了,这个家能凑合,就凑合着过吧。


老张则是家庭幸福,美满祥和,该有的都有,也没离婚的想法。


然而,她真正喜欢的是那种有情趣的文化人,在单位的人里面,老张是最典型的,而且对她也很好。不过,两个人都有家庭了,显然也不可能在一起。


也许是出于对年轻时没经历感情生活的遗憾,张某主动找上了老张,两个人在已经没有青春的时候,开始了一场令他人感到意外的畸形恋情。


如果两个人没有认真,只是寻找一时的欢愉,那不过是和几十年后的一夜情一样,是人生中随风而去的片段。


如果两个人就这样“混”下去,也许等到老了,谁也恋不动谁了,也不过就是一段不为他人所知的回忆。


但……他们是认真的,只是都清醒不会挑战社会的底线而已,更糟糕的是老张最终还是回归了“理智”,选择分手。


对感情热切的人,同样对感情不会轻易放手。偏偏张某又是一个固执而又不择手段的人。


凶案就此发生。


张某直到最后,仍然坚持老张是个好人。因为他是个好人,所以他决不会绝情地提出分手,所以一定是陈某在背后要求他这样做的。


所以,一定要杀了她。


反复再三,张某一直重复着这个偏执的观点。


送张某走的时候,老鹰曾想,那个老张会不会来送送她?这个案子里面他没有法律责任,但是他真的对两条生命没有责任吗?


老张当然不会来,送张某走的时间没有公开。


我是在随老鹰从食堂到办公室,走在鉴定中心门前草地上时,在他身后回忆起了这个案件。把它写下来,其实主要是说一下我对老鹰的印象。


正当我们要进楼门的时候,远处双林西路上一辆汽车疾速驶来,车身上印着他们这家鉴定中心的名字,我想,我们要等的那位老侦查员到了吧?


【待续】

法度不允许有情,可是他们内心的波澜,有几人能够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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