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跑好每一棒 贯通全过程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坚定不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重要职责和光荣使命,跑好立法、监督、代表工作每一棒,与时俱进推动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以陕西人大生动实践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时代内涵写下注脚。
让每一部法规充盈民意
“秦岭和合南北、泽被天下,是我国的中央水塔,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秦岭不仅关系陕西发展进程发展质量,更关系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
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调研,首站来到秦岭牛背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强调要“当好秦岭生态卫士”。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要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要发挥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迅即启动立法程序,常委会会议先后3次审议草案,对两年前刚修订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进行了更“严”更“细”的修订。
——牢记“国之大者”立良法
梳理陕西省本届常委会的立法脉络,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是最鲜明特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制定专门立法修法方案,确定实施了82个立法修法项目: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地方金融条例、渭河流域保护治理条例……
“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工作部署,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法治建设的呼声期盼,以良法善治助力陕西高质量发展,是本届常委会一以贯之的立法初心。”省人大常委会领导说。
——坚持依靠人民立好法
在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魏大宝珠领衔提出“关于制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议案”。以这一议案为起点,立法调研、草案研究、常委会会议审议……魏大宝珠等代表全程参与立法过程,该条例当年提案、当年立项、当年通过。
“人大代表全过程参与立法,是常委会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渠道。”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田文平介绍,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制定地方金融条例和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实施律师法办法列入常委会审议项目等,均来自代表议案建议;修订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召开13场专题会议,融入18214条意见建议,吸纳常委会组成人员上百条意见建议,通过立法听证会听取公民心声,等等。
为有效保障公众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常委会打开大门,听取民意,集中民智:
坚持实行代表列席、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制度;建立立法代表专业小组和法官、检察官、律师等组成的专家人才库;建立法规草案发送每位省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制度;建立立法联系点收集民意制度……本届以来,37件沉甸甸的立法修法成果均在开门立法、民主立法中孕育而生。
2021年5月,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医药“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图为检查组在太白县实地查看中药材种植情况。(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供图)
——回应时代命题立新法
“电脑的核心是芯片,农业的‘芯片’就是种子。”常委会组成人员这样比喻种子的重要性。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种质资源保护不力、科技创新能力不强、良种选育推广薄弱、假种劣种坑农害农等问题出现,亟待更完善、更科学的立法跟进。
迫切的需求化为陕西省实施种子法办法修订中的核心内容。许多委员表示,此次修订对做大做强种业、转变农林发展方式、发展现代农林产业、促进农民增收、推动现代农业、林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松材线虫病被人们称为松树之“癌”,是森林里的“重大疫情”,给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带来新的挑战。为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对做好“疫情防控”作出专章规定。
时代的脚步是地方立法跳动的脉搏,人民的心声是地方立法始终不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本届以来,为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执法、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管理等体制机制,常委会适时对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48部地方性法规进行打包修改;为推动重大工作部署、应对重大风险挑战,常委会先后制定修订了节约能源条例、固废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天然林保护修复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积极回应时代命题,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努力推动在立法各环节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让一部又一部充盈民意的法规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增添动能。
让每一回监督富有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完善人大监督制度。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推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安排部署,把监督工作摆在人大工作重要位置,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在监督工作中更好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聚焦重点抓落实
为打造陕西营商环境新高地,常委会在2018年率先出台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听取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询问;2019年再次进行专题询问;今年开展了新一轮执法检查,继续推动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在营商环境的“舒适度”。
“开展此次执法检查,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重要精神,推动解决法律实施中的突出问题、解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在营商环境方面的急难愁盼。”10月27日,在本届开展的第二次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上,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提出明确要求。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常委会听取审议科技进步“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等专项工作报告;聚焦创造高品质生活,对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等进行执法检查;聚焦实现高效能治理,开展扫黑除恶、安全生产等专题询问……
本届以来,常委会系统谋划完成的102项监督任务,始终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法治建设的呼声期盼,在民生民意上扎扎实实推进。
2021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渭南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供图)
——创新机制求实效
必须坚持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是对国家行政、监察、司法机关进行工作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
常委会就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出台规定:突出效果导向,对照法律规定,结合实际工作,以制度性方式固化成果、破解难题——常委会会议作出的审议意见,在转交时要标注办理完成和满意度测评的时间。常委会要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强化预算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建立代表预算专业小组在人代会会前、会中、会后全过程审查监督机制;坚持逐年分类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探索建立资源评估评价机制;坚持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在全国率先制定地方人大预算和国有资产联网监督系统建设运行标准,实现省级部门横向联通、省市县人大纵向联通……
为全方位全链条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常委会坚持以“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听取审议报告、专题询问、跟踪督办、满意度测评”闭环式监督推动法律法规落地生根,在制度机制上确保监督工作依法有序、科学高效。
——久久为功促发展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宝贵的民生福祉。为了运用法治方式巩固和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常委会持续用力推进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连续4年听取审议大气污染防治等专项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实现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监督全覆盖。
针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常委会坚持动真碰硬,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亲自听汇报、审方案,同时明确执法检查组和各市人大职责;注重群众评判,召开各级人大代表及专家、群众代表座谈会,形成群防群治的强大合力;坚持重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通过看现场、调资料、察实情、找问题,增强依法监督的刚性和力度;引入第三方力量对法律实施情况开展评估,提高执法检查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针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常委会“变换打法”,正面检查与随机抽查结合、设立举报电话与问题调查穿插、征求群众意见与听取检查点汇报交替,深入10个设区市47个县(区)123个点位,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仔细“把脉问诊”,开出“诊疗处方”: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引导支持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企业,加强执法力量等。
近年来,常委会连续开展对秦岭生态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深入检查高等教育法、农业机械“一法一条例”、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一法一条例”、中医药“一法一条例”等33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法律巡视”监督利剑更锋利,成效更明显,绵绵用力,久久为功,让人大监督工作更有韧劲、更有刚性、更有质效。
让每一位代表发挥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做好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是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围绕“代表机关”建设,完善制度机制,搭建平台载体,强化服务保障,代表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代表能力素质
常委会始终把提升代表能力和素质作为代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本届代表培训分为三种类型:初任培训打基础、专业培训提能力、专题培训求实效。换届以来,配合立法调研、执法检查、视察调研、预算审查、外事访问等活动,分别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参加有关专门培训430多人次和1200多人次。
——细化工作流程,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工作
“代表议案建议就是‘送上门的社情民意’。”省人大常委会始终将议案建议工作作为提升代表工作整体水平的主抓手,持续细化工作流程,抓质量,为代表进行专题辅导;抓办理,要求承办单位建立办理承诺和台账;抓督办,保证办理流程规范有序;抓重点,“面对面”现场督办;抓反馈,组织办理情况“回头看”等。
2021年3月,省人大常委会人代选工委到榆林市、延安市调研代表工作。(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供图)
——发挥专业优势,增强代表履职活力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常委会按照在陕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的专业优势、个人意愿,首次在9个委员会各组建1个代表专业小组,1/4的省人大代表参与其中。把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代表小组调研和省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调研相结合,使代表小组融入专门委员会的调研活动,保证调研活动更具专业性。本届以来,每年组织在陕全国人大代表先后对31个专题开展了视察调研,首创将一定数量的省人大代表与有关在陕全国人大代表组合视察调研4次。
——加强工作指导,代表整体工作有新发展
2019年5月,常委会首次召开全省人大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交流推广经验。四赴安康市调研,帮助总结推广“四同一建设”经验。2021年8月,在兴平市召开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交流会,总结试点成效,扩大推行范围,全省人大代表工作呈现出多点开花的良好局面。
人大工作,基础在代表、活力看代表。常委会将紧紧围绕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创新,强化服务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发展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着力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要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要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统一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陕西省人大常委会领导表示,将始终高举人民民主的旗帜,扎扎实实把这些重要要求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
往期回顾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里程碑——记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首次召开
◆用人民底色绘制全过程人民民主画卷——北京市“万名代表下基层”纪实
◆国家法律由人民制定——基层立法联系点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纪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