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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工作“亮一亮”,巡河脚印“晒一晒”

5月1日,湖北省发布第4号河湖长令(点击链接可查看命令全文及解读)


来源:“湖北河湖长”微信公众号邮箱

邮箱:2057179800@qq.com


内容目录

 一、特色工作“亮一亮”

  1. 十堰市委组织部寻找“最美守井人”
  2. 咸宁市咸安区印发《咸安区河(湖、库)保洁实施方案》,推行河湖管护标准化建设
  3. 竹溪县各级河湖长齐发力,共守碧水蓝天
  4. 下陆区东钢港全线启动爱国卫生水体清洁月行动
二、巡河脚印“晒一晒”
  1. 咸宁市长王远鹤召开斧头湖水环境治理工作推进会

  2. 襄阳市副市长张丛玉巡查调研秦咀水库、三道河水库

  3. 黄冈市委书记刘雪荣调研督导遗爱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4. 荆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俊检查竹皮河河湖长制工作

  5. 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副局长刘晓红督办湖泊水质提升工作 

  6. 大冶市长周军督导河湖长制和防汛备汛工作

  7. 襄阳市长郄英才巡查调研汉江河湖长制和防汛工作

  8. 襄阳市召开全市河湖长制联席工作视频会议


一、特色工作“亮一亮”


(读者建议:为了阅读方便,请将手指按在每篇文章的标题处上下划动)



01


十堰市委组织部寻找“最美守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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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河长制)十堰市为选树宣传一批生态保护先进典型,推进红色引领绿色发展,在全市开展“最美守井人”推荐和选树工作。



一、推荐范围:全市党员干部和群众,不分年龄、性别,均可推荐,重点是工作在基层一线的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


二、推荐名额:各县(市、区)推荐不少于5名,市直各单位不少于1名。


三、推荐条件:重点推荐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文明建设、水源地保护中作出突出贡献,事迹典型的优秀个人,充分体现生态保护、爱岗敬业、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最美守井人”形象。


1. 政治立场坚定。能够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工作作风过硬,经得起检验,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甘于吃苦奉献。长期坚守十堰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水源区生态保护基层岗位、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恪尽职守、不计得失、甘于奉献。


3. 事迹典型感人。在自身工作岗位或领域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建设、保护工作做出积极贡献,事迹具有典型性,能够打动人。


4. 形象口碑良好。工作和生活中形象正面、同事群众口碑良好,在基层岗位或自身领域具有代表性,环保方面工作业绩突出,能够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四、实施步骤及办法:


宣传发动(6月30日前)


充分运用网络媒体、主题党日和各类会议等渠道,利用两个月时间,进行深入宣传动员,让全市党员干部群众了解掌握评选标准和推荐办法,确保党员群众人人知晓、积极参与,全力营造浓厚氛围。


积极推荐(8月31日前)


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法进行。先由基层单位提出建议人选,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单位党组(党委)进行研究后报市委组织部,推荐上报不限人数。推荐时填报《十堰市“最美守井人”推荐表》,并附带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和相关图片。事迹介绍要真实具体、生动感人,字数在1200字以内;图片可报送个人证件照或工作场景照,并备注图片说明。


审核遴选(9月30日前)


1. 择优遴选。在组织和个人推荐的基础上,市委组织部对推荐的初步人选,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审查考察,按评选条件择优遴选出一批先进典型,不少于20名。


2. 事迹公示。利用新闻网站和十堰基层党建微信公众号,对先进典型的事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 集体研究。在公示的基础上,召开有关会议进行研究,确定10名“最美守井人”预备人选。


4. 市委审定。对预备人选报市委审定,确定10名“最美守井人”正式人选。


宣传表彰(“十一”前后)对“最美守井人”颁发奖章证书,结合有关会议进行表彰,并适时推荐上级表彰。制作“最美守井人”宣传视频、宣传专栏,进行重点宣传。


五、有关要求:高度重视。各级各地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专门进行安排部署,注重从基层一线中去寻找。要严格推荐标准,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推荐质量,把最能感动人的先进典型推选出来。


深入发动。各级各地要发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踊跃举荐“最美守井人”、凝聚寻找“最美守井人”、宣传“最美守井人”的合力。


公正公开。要按照自下而上、先民主后集中的方式进行推荐,积极主动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监督,确保在评出最佳最美与凝聚党心民意上取得双赢。



鼓励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提供“最美守井人”线索,推荐身边的先进典型。鼓励符合条件的党员干部群众自我推荐。自我推荐需填写《十堰市“最美守井人”推荐表》,连同个人简要事迹、相关图片资料报市委组织部或各县(市、区)委组织部。


附:十堰市“最美守井人”推荐表


十堰市“最美守井人”推荐表



02


咸宁市咸安区印发《咸安区河(湖、库)保洁实施方案》,推行河湖管护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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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咸安区河湖长制办公室)5月7日,咸宁市咸安区为推进河湖长制提档升级,加强河(湖、库)保洁长效管理,改善河(湖、库)生态环境,印发《咸安区河(湖、库)保洁实施方案》,推行河湖管护标准化建设。《保洁方案》对河湖库保洁责任划分、经费保障、工作考核等方面进行了优化调整和细化明确。


一是优化了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为主,划分保洁责任区域,减少责任争端、提高保洁成效。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区级及以上河湖库461.6公里岸线全部落实保洁员,区财政新增加146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保洁补助,其余经费由各地政府自筹,各地保洁工作开展不均衡现象得到根本改变。


三是强化考核监督。明确区水利局和区财政局牵头负责开展考核,考核主要包括经费自筹、经费使用、保洁效果、安全生产、台账制度等方面内容,最终考核结果与区财政补助资金挂钩,通过完善的考核监督体系促进河道保洁成效的提升。


《保洁方案》实施后,咸安区将从第一周、第一个月、第一个季度开始严抓细节落实,严格对照河(湖、库)面无漂浮物、河(湖、库)中无障碍物、河(湖、库)岸无垃圾的“三无”目标,下力气推进河道保洁标准化建设,同时加强河湖库环保宣传,引导群众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河湖库保护工作,共同打造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环境。


咸安区河(湖、库)保洁实施方案


为加强河(湖、库)保洁长效管理,确保河(湖、库)清洁畅通,巩固河(湖、库)综合整治成果,改善河(湖、库)生态环境,保障灌溉引水、防洪排涝安全,充分发挥河(湖、库)综合效益,根据《湖北省河道管理条例》、《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关于全面推行河湖库长制的实施意见》和咸安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保洁目标 


建立健全、规范长效管理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坚持“政府主导、部门结合、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工作方针,巩固河(湖、库)整治成果、改善和保护河(湖、库)的水生态环境,恢复河(湖、库)自然功能,达到河(湖、库)面无漂浮物、河(湖、库)中无障碍物、河(湖、库)岸无垃圾的“三无”目标。


实现半年打基础,一年区级河(湖、库)进入规范化保洁轨道,两年内要求全区范围内的各级河(湖、库)的保洁覆盖率达到90%以上,使全区城乡水环境有一个根本性的改观,实现“水洁、水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一)清理河(湖、库)岸


基本实现河(湖、库)岸无垃圾,河(湖、库)岸树上无垃圾缠挂。 


(二)清理河(湖、库)床


基本清除地笼网、河(湖、库)床垃圾及淤泥等影响行洪的障碍物。 


(三)清理河(湖、库)面


通过保洁工作,达到河(湖、库)面无杂草、无漂浮废弃物、无病死动物,做到水面流畅。 


二、保洁对象、范围


河(湖、库)保洁对象为全区境内区领导担任河湖库长的河湖库。山区性有堤防河(湖、库)的保洁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以及两岸堤防和护堤地,平原地区无堤防河道的两岸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以及河岸迎水侧顶部向陆域延伸不少于3米(具体保洁范围视河道等级确定)的区域,无堤防河(湖、库)保洁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之间的水域。平原河(湖、库)保洁范围为河(湖、库)两岸之间的水域。


三、保洁职责


(一)区政府职责


1、负责牵头管理全区河(湖、库)保洁工作,将河(湖、库)保洁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考核范畴;

2、协调解决全区的河(湖、库)保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确定河(湖、库)保洁责任单位及其保洁责任区;

4、确定处理病死动物的保洁单位;

5、保障河(湖、库)保洁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二)区水利和湖泊局职责


1、负责编制河(湖、库)保洁实施方案。做好全区的河(湖、库)水系、水域状况等基础调查工作,建立和完善河(湖、库)档案,加强河( 湖、库)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2、负责全区河(湖、库)保洁的监督管理,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所在辖区内河(湖、库)保洁监督管理;

3、加强河(湖、库)保洁的技术指导工作,鼓励保洁责任单位采用先进技术和措施,实施河(湖、库)保洁;

4、在区委、区政府组织领导下,会同财政、环卫、旅游、林业、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等部门开展河(湖、库)保洁监督考核工作;

5、加强河(湖、库)保洁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河(湖、库)保洁责任单位落实保洁工作内容和要求。


(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职责


1、各乡镇(街道)作为河(湖、库)保洁的责任单位,要组建河(湖、库)保洁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协调各村(社区)开展河(湖、库)保洁具体工作。每个村(社区) 要落实河(湖、库)保洁员,各乡镇(街道)要与每个行政村签订责任状。各乡镇(街道)负责村级河(湖、库)保洁队伍和村级保洁员的年度考核及工资福利的发放; 

2、村(居)民委员会要积极做好本村内河(湖、库)保洁工作,引导村(居)民自觉维护河(湖、库)整洁。


(四)其他部门职责 


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河(湖、库)保洁工作。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将农村环卫保洁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保洁经费;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有关部门定期对河(湖、库)水质特别是饮用水水源地的河(湖、库)水质进行检测,以确保居民的饮水安全。 


四、保洁责任单位和保洁责任区 


(一)保洁责任单位 


1、全区河(湖、库)保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街道)作为辖区内河(湖、库)保洁责任单位。

2、各河(湖、库)保洁责任单位要负责落实河(湖、库)保洁经费,确定保洁单位,做好本区域内河(湖、库)保洁的相关工作,加强保洁巡查,劝阻破坏堤防安全和污染河(湖、库)的违法行为。对劝阻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区水利和湖泊局和区生态环境分局。

3、保洁责任单位要配合做好河(湖、库)保洁监督考核工作, 并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措施,提高保洁工作效率。 


(二)保洁责任区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保洁责任区的划分根据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划分。


(三)公告牌


1、河(湖、库)保洁责任单位负责设置责任区的河(湖、库)保洁公告牌;

2、公告牌应设置在河(湖、库)岸边的显著位置;

3、公告牌上应说明河(湖、库)名称、长度、起止点,保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监督电话等信息。 


五、保洁单位的确定 


(一)保洁单位的条件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明确保洁单位。特殊情况的河湖库保洁工作由具有专业资质的保洁单位承担。鼓励通过市场化管理和非市场化管理相结合的模式,提高河(湖、库)的保洁工作质量。


具有专业资质的河(湖、库)保洁责任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备条件的环卫公司或具有保洁服务管理能力的法人;

2)具有保洁必需的工具设备和专业队伍及技术力量;

3)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够满足办公、仓储等要求;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配备规范、有效的安全生产救生设备,从业人员有规定资质,单位安全生产纪录良好,能够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措施。


(二)保洁单位的确定方式


河(湖、库)保洁责任单位的确定根据不同性质的责任单位采取相应的确定方式: 


具有专业资质的河(湖、库)保洁责任单位原则上采取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河(湖、库)的保洁单位。招标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情况特殊的,经区政府同意可以直接确定河(湖、库)保洁单位。


河(湖、库)保洁责任单位应根据各地具体情况确定。可由河(湖、库)保洁责任单位自行组织保洁单位和保洁人员;各镇(街道)可通过市场化运作,采取物业化管理,优选河(湖、库)保洁工作单位和保洁工作队伍,保洁工作人员原则上结合精准扶贫优先安排扶贫对象担任。


六、保洁内容及要求 


(一)保洁内容


包括河(湖、库)面保洁、河岸保洁。要求对河湖库水域岸线进行日常巡查,保持环境整洁,确保河(湖、库)畅通。即河面无漂浮废弃物、无影响水生态杂草、河中无阻拦障碍物,对打捞出的垃圾(含地笼等违法阻水设施)清运至垃圾填埋点或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打捞物可按照“远离村庄,上岸方便,交通便利”的原则,设置临时堆放点,然后再进行集中清运。临时堆放时间不得超过3天,堆放的打捞物对水域不能造成二次污染。


(二)特殊情况下保洁要求:


1、发现河(湖、库)内有病死动物时,专业保洁单位应及时告知当地应对病死动物的专门保洁单位,配合专门单位对河(湖、库)内的病死动物进行统一打捞,并运送至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运营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若发现疑似染疫,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主管部门报告。 


2、台风、暴雨过后,各保洁单位应在三天内清理完河(湖、库)中的垃圾、废弃漂浮物、杂草、障碍物等,确保河(湖、库)畅通和河(湖、库)面、河(湖、库)岸干净整洁。 


3、发生诸如藻类暴发、油类等污染物污染河( 湖、库)等突发水污染事件时,保洁单位应立即向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4、对乱扔乱弃等各类涉水违法行为,要及时加以制止,并对其进行教育劝导。


七、保洁管理要求


河湖库保洁管理措施包括:


(一)做好安全防护保障,配备必要的救生工具,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二)建立河(湖、库)日常保洁工作台帐、档案,做好清洁自检相关记录。

(三)实行对河(湖、库)保洁人员进行监督管理,不定期抽查,作为年度考评重要依据,给予优秀保洁员适当奖励。


八、资金保障 


全区河(湖、库)保洁经费按照河(湖、库)的长度,参照市场价格进行测算,具体如下:平原河(湖、库)每年保洁所需经费为3600元/公里,山区性河(湖、库)每年保洁所需经费为3120元/公里,具体保洁经费测算见咸安区河(湖、库)保洁经费测算表,各乡镇(街道)可根据辖区内河湖库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标准。保洁经费由乡镇(街道)自筹50%,区级奖补50%,乡镇(街道)不自筹或自筹不到位的,区级不予奖补。保洁经费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或转作他用。各乡镇(街道)应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区财政局、区水利和湖泊局要加强河(湖、库)保洁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九、奖补拨付

    

区级奖补资金分两次拨付,年初下拨50%,年终根据年度考核分情况拨付另50%,年度考核分在80分以上的,全额拨付,年度考核分未达到要求,按《河湖库保洁管理考核办法》规定进行扣减。


十、考核制度


区级考核采用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乡镇办场半年开展一次保洁自查,根据《河(湖、库)长效保洁管理考核评分表》填写自查评分表,区河湖长办联合相关部门进行考核监督,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通报结果同时作为区级奖补资金拨付依据,具体考核办法见河(湖、库)保洁管理考核办法。


各河(湖、库)保洁经费测算表


一、 山区性河(湖、库):清理河床、河岸垃圾、建筑垃圾及树上缠绕物,平时任务较轻,但暴雨过后,树上缠绕物比较多。平时每人负责3公里,每月折算成7天清理一次,每月4次,每人120元,则每公里每月保洁费用为 120×4÷3=160元/月·公里。暴雨假设一年两次,每次暴雨过后,1公里需要5人次清理,共计一年需要经费为5×120×2=1200 元/年·公里,则每公里年保洁费用为 160×12+1200=3120元/年·公里。


二、平原性河(湖、库):清理河湖岸线及沿岸水葫芦每人每天负责5公里,每月折算成每3天清理一次,每年清理12个月,每天清理费用包括装备共计150元/天,则每公里共计费用为 150×12×30÷5÷3=3600元/年·公里。


三、淦河城区段按照《咸宁市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标准》开展日常化保洁,每两天开展一次,遇紧急情况、重大活动或重大节日实行加班加岗或延后下岗。河岸保洁:每人负责3公里,每月15次,每人每次120元,则河岸每公里每月保洁费用为120×12×15÷3=7200元/年·公里;河面保洁:每船每天300元,每月15次,每船负责5公里,则河面每公里每月保洁费用为300×12×15÷5=10800元/年·公里。两项相加,则淦河城区段为7200×2+10800=25200元/年·公里。


河(湖、库)保洁经费测算



河(湖、库)保洁管理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全区河(湖、库)保洁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河(湖、库)保洁长效管理监督考核机制,提高河(湖、库)保洁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巩固河(湖、库)长效保洁成果,根据《河(湖、库)保洁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区各乡镇(街道)河(湖、库)保洁责任单位。


二、考核原则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三、考核办法及程序


考核采取定期不定期督查方式,并按照百分制进行评分,每半年进行考核得分;年度综合考核评定以当年考核得分平均值作为考核评价依据,评定年度考核结果。具体的考核工作,各乡镇办场半年开展一次保洁自查,根据《河(湖、库)长效保洁管理考核评分表》填写自查评分表,由政府牵头,财政和水利和湖泊局协调实施,对各乡镇办场自查评分情况进行考核监督,区河湖长办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四、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分为:保洁经费使用、保洁管理任务、保洁效果、安全措施、舆论监督、台账制度等六个部分,考核总分为 100+10 分。


具体评分标准详见《河(湖、库)保洁管理考核评分表》


五、考核结果及运用  


考核结果与保洁经费补助相挂钩。


1、考核督查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对河(湖、库)进行巡查考核,发现有未保洁到位的保洁盲点,作扣分处理,并以抄告单的形式下发各镇(街道),由各镇(街道)督促保洁队伍进行清理,按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核减保洁经费补助。


2、年度考核分在在 80 分以上(含80分)的,予以全额拨付;得分在 70—80 分之间(含70 分)的按 80%拨付,得分在 60—70 分之间(含 60 分)的按 50%拨付,得分在 60 分以下的不予拨付,并以后也不再追补。镇(街道)未落实保洁队伍的,或者同一河(湖、库)因保洁未到位而被媒体曝光 2 次以上或群众合理投诉 3 次以上的,不予拨付。


六、本考核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河(湖、库)长效保洁管理考核评分表 




03


竹溪县各级河湖长齐发力

共守碧水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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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河湖长办 唐芳)4月,竹溪县河湖长制工作视频会和全市河湖长制暨安全饮水现场会召开后,该县进一步压紧压实河长责任,紧锣密鼓吹响治水护河“集结号”,各级河长奔忙一线、巡河两岸,深入责任河流开展巡河工作,积极履行河湖长职责,推动“河长制”向“河长治”阶段迈进,共同守护溪城碧水清流。


县级河长:高位推进 借势借力


连日来,十堰市副市长、竹溪县委书记、县第一总河长余世明巡查竹溪河,先后深入城关镇竹溪河高桥至三堰段,水坪镇竹溪河熊家湾至阎坝家等地,现场察看污水管网改造、河流水质、河道清淤治理、河道沿岸生态保护等情况。


“从我做起带头巡河,各级河长要落实落细巡河责任,直面问题、解决问题,确保一河清水安民心”,余世明要求,各级河长要进一步要强化使命担当、责任意识,摸准工作重点,全面推动河湖长制落地生根。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问题症结、制定责任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切实保护好水环境。要全面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河长要坚持日常巡河、带头护河,以实际行动保护河岸水生态环境。

 


随后,县委副书记、县长、县总河长柯尊勇,县人大主任、竹溪河(龙坝段)县级河长杨福卿,县政协主席、竹溪河(中峰段)县级河长尹熙祥,县委副书记、泉河县级河长武小凯,县人大副主任、瓦沧河县级河长郭国臣,县政府副县长、大河河长曾辉,县政协副主席、发裕河县级河长马礼运分别赴汇湾河船丰段、县河、竹溪河水坪段、竹溪河龙坝段、竹溪河中峰段、竹溪河蒋家堰段、泉河流域天宝段、桃源瓦沧河、向坝大河、头道河、汇湾发裕河、鄂坪水库、周家垸水电站、河道治理工程点及各村支沟等地开展巡河,实地查看河道清理整治、各水库水位、库容、水质、周边水环境卫生等情况,各镇村河长陪同一起巡河。


每到一处向河段长详细询问了河道垃圾处理、排污情况、河道管护保洁和“河长制”工作履职情况,认真了解河道整治工作进度和防汛备汛情况,并就治水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对巡河现场发现的问题,当即交办各责任人,要求高度重视、迅速整改,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据悉,今年以来,该县各级河长进一步明确工作和职责定位,做到心中有责任、巡河不间断。突出工作重点,梳理问题难点,统筹谋划,找准问题及其根源,因段施策施治,主动深入问题突出的河段巡查督查,把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水环境问题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和主要任务来抓,全力以赴抓好推行河长制各项任务落实,实现由认河、巡河向管河、治河转变。


截至目前县级河长共巡河70余次。为打好河湖“空间管控”攻坚战,巩固“碧水保卫战”成果,该县创新思路,将当前正在开展的“爱国卫生月”活动与“河流垃圾大清理行动”有机结合,强力推进河道垃圾整治工作,对竹溪河主干支流河道、沟渠、堰塘、小水库等小微水体及周边水域实行拉网式清理,集中整治,坚持解决问题与强化监管一并抓,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着力推进“河长制”工作长效化、常态化,确保河长制各项任务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镇级、村级河长:勇挑重担 不负使命


为认真落实全县河长制工作会议部署,扎实有序地推进河长制工作纵向深入,结合清四乱专项行动、防汛、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情况等工作重点,4月13日,天宝乡召开传达贯彻县河湖长制工作视频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乡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要求主动担当,积极作为,进一步履行河长巡河巡查职责,加强日常巡查和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不断提升河长治河管理水平;4月17日-22日,鄂坪乡、县十八里长峡管理局、向坝乡先后召开2020年河湖长制暨防汛抗旱工作会,研究部署当前河长制、防汛抗旱、应急抢险等重点工作,进一步落实水环境治理责任,加密巡河频次,加强巡河问题督办、汛前排查整改力度,确保汛期水安全;中峰镇,积极开展“竹溪河流域垃圾大清理行动”对辖区内主干支流河道、小微水体及其周边水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行洪障碍物等进行清理整治,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新洲镇深入推进水质水量保障行动,开展非法排污专项整治,对排污不达标的企业、单位进行约谈,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并在辖区河流显要位置拉宣传横幅,设警示标志、及时更新“河长制”公示牌,积极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强化宣传舆论引导,增强农村群众保护河湖健康意识,全力推进河湖长工作常态化;龙坝镇加大经费投入,每村聘请村卫生保洁员对辖区内河道垃圾进行清理,巡河中对发现淤泥、垃圾阻塞河道,及时组织机械清理河道淤泥垃圾,同时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及巡查工作,确保河道水质达标

 


镇、村级河长齐上阵,治水管“家”。蒋家堰镇级河长带领辖区内村级河长在巡查竹溪河时发现、岸边有垃圾堆放状况,现场办公组织人员现场予以清除。要求持续加大巡查与保洁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好可能出现的新污染源,进一步加强宣传河长制相关知识,提高群众爱水护河的自觉性;在竹溪河中峰段,保护水环境、宣传河长制的宣传条幅随处可见,中峰镇河长带领所有沿河村级河长,对河岸进行排查,在发现河道内有乱堆弃渣、乱垦乱种情况后,及时组织人员清理整顿,不断加强巡河频次和日常维护管理,对河岸状况进行监控及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天宝乡总河长巡查泉河流域,及时对河道中的杂物进行清理整治,在龙滩段督办河道疏浚工作,组织机械对河床进行疏浚,确保汛期行洪安全;县河镇、泉溪镇、桃源乡、向坝乡河长主动履职,巡查县河流域、万江河、石板河、厚河和瓦沧河,对巡查中发现的岸边垃圾、河道弃渣石料、河道杂物立即清理整治,对钓鱼群众进行宣传劝阻,责令河道内制砂设备立即移除,恢复河道原貌,严防河渠安全事故发生,要求镇河长办对巡河情况实时统计,定期通报;各村河长要加强巡河次数,采取强硬措施,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坚决杜绝沿河渠堆放垃圾。

 


镇、村级河长上下联动,以河库管护为己任,主动巡河护河,通过现场问诊、把脉导向,研究解决涉河问题及整治方案,有效确保了河长制工作的末端落实。


河长联系部门:齐抓共管 共创共享


县监察委、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和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等部门主动作为,在抓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开展领责河流巡河工作,采取定期、不定期巡查监管的方式,对部分河段有生活垃圾未及时清运、河道内废料堆积、河面漂浮物等情况,责令立即清理,及时督办整改到位,当好河湖的“吹哨人”,做到疫情防控和巡河履职两不误。


通过部门联合执法,攻克拆违难点,竹溪县域内水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如今河水在变清、水质持续改善、污水进厂处理、生态综合治理修复、民众幸福指数不断提升……这些正是各级河长和群众的持续努力硕果。


今年来,竹溪县严格按照属地管理、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原则,及时处理巡河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上级河长,对巡河问题限时整改解决,进一步压实压细压紧了县乡村三级河长、河长联系部门、乡镇河湖警长及巡查保洁员责任,各级河长主动履职、治河管“家”,突出问题导向,用心呵护每条河流,将治水压力转化为护水动力,以上率下,争当发现问题的巡查员、河湖生态的守护员、整改问题的实干家,持续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实现“有人管”到“管得好”的转变。


下一步,该县将抓住河长制“有名”、“有实”一条主线,突出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河道采砂综合整治、清洁行动三个重点,着力打好“生态牌”,守好生态环境“生命线”。要通过立规矩、固基础、建机制、强督查、求创新,全力打好河湖管理攻坚战,以钉钉子精神持续发力,让每条河流都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04


下陆区东钢港全线启动爱国卫生水体清洁月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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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河湖长制办公室)为扎实推进“爱国卫生月”活动开展,5月7日上午,下陆区委统战部与生态新区、老鹳庙社区、王寿社区主要负责人一行,对东钢港各自地段水体保洁情况进行了巡查。


总体情况看,水厂加压站至菜科所段、程家湾至江余程段水质较清澈;老鹳庙社区正组织人工对辖区港段内枯树枝、漂浮物进行清理;4月份巡查发现的王寿社区王岳路肖家湾段港渠路边垃圾已全部清理,清理后场地已栽种树木,“爱国卫生月”活动在两社区深入开展。

  

但通过巡查发现,城发集团仍有污水排放东钢港,对老鹳庙肖家湾至菜科段港渠所造成一定污染。针对以上问题,区委常委、统战部长贾玉香要求,请生态新区跟踪督办,做好港渠内污水治理排放。区建设局与城发集团对接,督促启动污水排放工程施工,确保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巡河脚印“晒一晒”



01


咸宁市长王远鹤召开斧头湖水环境治理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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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5月1日上午,咸宁市召开斧头湖水环境治理工作推进会,市委副书记、市长王远鹤强调,要进一步明确整改目标,强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全力推进斧头湖水环境治理。

 

近年来,全市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改善斧头湖水质这一目标,上下联动,综合施策,扎实开展斧头湖环境综合整治。


随着斧头湖流域各项治理工程和生态恢复措施、管理措施和保障指施的有序实施和加快推进,斧头湖咸宁湖心今年1至4月份的平均水质为Ⅲ类(去年同期均值为Ⅳ类),好于去年同期,水质达到良好水体标准。但也存在着生态水位保障不到位、渔业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禁鱼期短、部分黑臭水体整治水质改善不明显、部分工程措施进展较慢等问题。

  

王远鹤强调,要进一步明确整改目标。开展斧头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也是我们必须完成的整改交办任务。近期目标,要确保斧头湖的水质达到国家标准,稳定在Ⅲ类水质,使总磷超标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同时要谋划长远,探索出一条大湖面跨地区综合性水环境治理新路子,力争使斧头湖水环境治理成为示范工程、样板工程,形成可推广、可复制湖泊治理的经验。

  

王远鹤要求,要进一步强化整改措施。坚持科学治理,用科学的思维、手段和技术来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减少工作中盲目性;强化综合治理,拧成一股绳,形成一盘棋,把每一项措施落实到位。强化精准治理,突出问题导向和“精准”二字,靶向治疗;坚持依法治理,加大水环境保护力度,坚决打击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

  

王远鹤强调,要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实行属地负责,做到守土有责,形成责任链条的有效对接和高效闭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强化督办考核,严明工作纪律,严肃追责问责;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惩处机制,履职尽责,全力推进斧头湖水环境治理。副市长谭海华,市政府秘书长王勇参加会议。



02


襄阳市副市长张丛玉巡查调研秦咀水库、三道河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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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天福 襄阳市河湖长制办)5月1日,襄阳市副市长张丛玉带领东津新区秦咀水库县级河湖长及工作联系单位襄阳市人社局、襄阳市卫健委负责人,在襄阳市、东津新区河湖长制办陪同下,全面巡查调研秦咀水库河湖长制和防汛抗旱工作。



张丛玉一行认真察看了水库水质、水环境,看到水库水质较上次巡查时有明显改善。张丛玉指出,秦咀水库是饮用水水源地,关系着千家万户饮水安全问题,一定要管护好。


张丛玉要求,东津新区管委会要强化措施切断所有污染源,必须保证一库清水!加大对水库养殖承包户管控,杜绝投肥投粪养殖,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强制终止水库养殖承包,坚决保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



5月1日,襄阳市副市长张丛玉带领三道河水库南漳县县级河湖长及工作联系单位襄阳市水利和湖泊局、襄阳市总工会负责人,全面巡查调研三道河水库河湖长制和防汛抗旱工作。张丛玉一行认真察看了库区水质、水环境状况。


张丛玉指出,三道河水库是南漳县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关系着千家万户饮水安全问题,一定要管护好。要加强日常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清理库区少量漂浮物,持续保持一库清水,造福一方百姓。


5月1日是襄阳市正式入汛首日,张丛玉认真察看了水库的防汛物资储备、应急设施设备运行等情况,叮嘱当地要加强水库管理,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张从玉指出,汛期已经来临,各地各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做好水库防汛备汛各项工作,全面加强排查,消除水库安全隐患;加强日常巡察观测和人员值守,做到防汛物资储备充沛、应急设备运行正常、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保证农业生产灌溉用水。



03


黄冈市委书记刘雪荣调研督导遗爱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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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河湖长制办公室)5月6日,黄冈市委书记、市第一总河湖长刘雪荣现场调研督导遗爱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副市长刘忠诚陪同调研。


刘雪荣先后来到遗爱湖公园环湖几处市政管网雨污溢流口、长河与遗爱湖水系连通工程施工现场、遗爱湖公园内环贯通工程处、遗爱湖湿地馆,实地查看遗爱湖水质,了解工程概况、施工进展及施工特点、施工控制措施等,现场把脉问诊。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刘雪荣听取了相关单位关于遗爱湖公园建设管理运营、遗爱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汇报。他指出,实施遗爱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具体要求,是完善提升遗爱湖公园建设的有力抓手。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遗爱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围绕治理目标,进一步强化措施,抢时间,赶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


刘雪荣强调,要加快遗爱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坚持目标导向,通过延长施工时间、增加施工作业面、采取同步施工等举措,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成遗爱湖水系连通工程;坚持开工是硬道理,攻坚克难,争分夺秒,加快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和清淤工程,从源头上减少污水入湖,不断提高遗爱湖水质。


要加快遗爱湖公园建设的改造升级,加快落实遗爱湖公园绿色发展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内环贯通工程,加快实施遗爱湖公园 5A 级景区创建。要坚持应急与谋远相结合,各项工程系统谋划,同步推进,坚持干中求助,运用搬石头工作法,破难解困,确保工程有序有力快速推进。要创新思路,多渠道、多元化提供资金保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目标,为遗爱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和遗爱湖公园建设提升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现在,遗爱湖公园建设已进入水质提升、运管升级、功能完善的新阶段。遗爱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于2019年7月启动前期工作,计划用3年时间,通过智能分流污染削减、雨污分流改造、生态清淤、生态修复、智能化管理等工程建设,实现水质达到Ⅲ类标准。



04


荆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俊检查竹皮河河湖长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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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门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5月7日,荆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俊以竹皮河河长身份开展竹皮河巡河工作。


赵俊先后查看了竹皮河杨树港支流(迎春社区附近)过河截污管道改造工程和革集支渠改造施工工程进度,他强调要在计划时限内完工,切实改善周边地块渍水问题。


在泉口西路段,赵俊查看了万华城小区生活污水排放情况,他要求完善小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禁止生活污水直排入河。在金宁小区渍水点,赵俊检查了道路排水口的防洪排涝措施,他指出,要加强对雨情处置的快速反应,减轻因强降水造成的损失,同时要迅速启动改造施工,及时解决周边排水不畅的问题。



05


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副局长刘晓红督办湖泊水质提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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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河湖长制办公室)为了贯彻落实全市污染防治攻坚、环保督察整改、长江大保护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精神,确保市环保督察2020年度需交账任务顺利整改交账,5月8日,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副局长刘晓红带队赴阳新县就中央环保督查整改反馈2017年17个劣Ⅴ类水质湖泊水质提升工作进行了专题督办。

  

  

刘晓红在督办会议上指出,为了全面遏制黄石市湖泊17个劣Ⅴ类水质湖泊水质下降趋势,持续改善黄石市湖泊水环境质量,维护湖泊生态健康,市水利和湖泊局制定了《黄石市关于开展湖泊水质提升攻坚行动的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全市湖泊水质提升九大攻坚行动,同时将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对阳新县15个劣Ⅴ类水质湖泊影响水质问题开展摸底调查工作,重点对湖泊畜禽养殖、渔业养殖、农业面源污染、排污口、乡村污水处理厂入户率及“四乱”等方面展开全方位的现场调查,形成“一湖一清单”,实行倒逼机制,把每个问题落实到相应职能部门,真抓实干进行整改,共同做好湖泊水质提升工作。

    

阳新县水利和湖泊局局长陈敦才表示,将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迅速出台《阳新县15个劣Ⅴ类水质湖泊水质提升方案》,建立高效、统一的运作机制,同时安排专人全力配合湖泊问题摸底调查工作,确保问题找准,对策有效,在年底前逐步提升湖泊水质。

    

市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市河湖长办相关人员参加督办会议。



06


大冶市长周军督导河湖长制和防汛备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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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河湖长制办公室)5月8日下午,大冶市长、市总河湖长、大冶湖大港市级河长周军,率水利、城管、环保、住建以及金湖街办、东岳街办、大箕铺镇等部门单位负责人,深入三里七湖边的安平社区、界牌港旁蓝天物流园、红星湖青龙闸站、大冶湖熊家洲堤防调研督导河湖长制和防汛备汛工作。


周军详细了解了河湖水系、水位、水质、污染源分布、截污工程、闸站运行以及熊家洲堤防除险加固项目进展情况,并对下步工作作了具体安排:


一是城管部门要落实专班,全面查清三里七湖沿岸排污口,邀请专业设计单位,一个月内制定出整治方案,加快推进截污工程;二是住建部门要科学制定蓝天物流园小区居民生活污水以及园区内蔬菜批发市场污水截流整治方案,并抓紧实施,环保、水利部门负责跟踪督办;三是城管部门要加强红星湖青龙闸站日常管护,完善排涝机组设备,保障城区防洪安全;四是水利部门、大箕铺政府要督促施工单位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快熊家洲堤防除险加固项目,确保该工程早日全面完工。副市长张林、刘飞参加检查。



07


襄阳市长郄英才巡查调研汉江河湖长制和防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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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天福 襄阳市水利和湖泊局)5月9日,襄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总河湖长、汉江襄阳段市级河长郄英才带领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到襄城区、南漳县,巡查调研汉江河湖长制和防汛工作。



阴雨霏霏,郄英才一行来到襄城区贾洲梦想赛车场项目拆除现场,详细了解襄城区“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郄英才要求,各地要在巩固河库“清四乱”成果的基础上,深入推进河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回头看”和“再提升”,坚决遏增量、清存量,持续改善河库面貌和生态环境。


郄英才强调,今年是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关键之年,更是重点工作攻坚之年,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已进入挑重担子、啃硬骨头的攻坚阶段。5月1日王晓东省长发布了湖北省第4号河湖长令,开展水质提升、空间管控、小微水体整治、能力建设碧水保卫战“四大攻坚行动”。全市上下要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认真践行“两山”理念,努力走出一条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和谐共生、互促共进的高质量发展新路,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奏响碧水保卫战“攻坚行动”集结号,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保护好河库的目标上来,确保全市水生态环境持续提升、河库水质持续改善。


襄城区的庞二排涝泵站,设计抽排能力每秒34.6立方米,工程全部完工后将有效解决江华路、铁路线与汉江围合区域排涝能力不足问题。郄英才要求施工单位严格保障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各地要把防汛形势想得更复杂一些、更严峻一些,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努力赢得先机、争取主动。


在三道河水库,郄英才详细察看防汛物资储备、溢洪道闸门启闭、水库溢洪道等防汛备汛情况,听取三道河水库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情况汇报。根据防汛抢险工作需要,水库今年对三处大中小防汛物资仓库进行了补充,更换了2万条编织袋,购置了各类新型防汛物资。郄英才要求,要建立健全防汛物资储备的轮换更新制度,做到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定期轮换出库,及时有效妥善应对汛期各类突发情况。


郄英才强调,今年襄阳市气候复杂多变,极端水文气象事件可能多发频发,防汛形势严峻。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及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时刻绷紧防汛这根弦,强化底线思维,主动担当作为,科学研判雨情汛情;在工作部署上,宁可十防九空,不可一时放松;要抓紧补齐水库防汛、江河防汛、山洪防御、城区内涝防御等薄弱环节,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巡查防守,做好应急保障,确保全市江河水库安全度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08


襄阳市召开全市河湖长制联席工作视频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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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天福 襄阳市水利和湖泊局)5月9日,襄阳召开全市河湖长制联席工作视频会议,回顾总结2019年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工作。襄阳市政府副市长张丛玉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9年,襄阳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3号河湖长令,积极组织开展碧水保卫战“示范建设行动”,推动全市河库水质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不断提升,营造健康美丽生态河库环境,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


在全省汉江生态环境保护现场推进会上,襄阳市河库“清四乱”经验在全省推广,有3个典型案例入选水利部“清四乱”攻坚典型案例。全市9个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襄阳市成为全国第三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



张丛玉指出,2019年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明显,成绩来之不易,同时还要清醒地看到全市河湖长制工作还面临严峻挑战,水生态环境保护压力还很大,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艰巨,与省委省政府要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广大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弱项和短板。


2020年是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关键之年,更是重点工作攻坚之年,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已进入挑重担子、啃硬骨头的攻坚阶段。5月1日王晓东省长发布了湖北省第4号河湖长令,开展水质提升、空间管控、小微水体整治、能力建设碧水保卫战“四大攻坚行动”。全市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提升政治站位,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吹响碧水保卫战“攻坚行动”集结号,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保护好河库的目标上来。


张丛玉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在认真抓好第4号省河湖长令贯彻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推动全市碧水保卫战“攻坚行动”取得实效,持续改善全市河库生态环境,进一步深化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库。


一是开展水质提升攻坚行动,切实解决影响河库水质的突出问题。实行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用考核措施、市场手段推动水质改善,确保国控、省控、市控断面水质全部达标,确保全市水功能区水质全部达标。强化截污治污,限期关闭入河入库排污口,杜绝污水直排。加强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加快配套管网建设,保证污水处理设备设施正常运转,解决集中居住区生活污水处理问题;同时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厕所革命”,指导散住居民因地制宜,建设简易适用污水处理设施,解决好农村分散住户的生活污水处理问题。


二要开展空间管控攻坚行动,实现河库功能永续利用。河库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是河湖长制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管长远的硬活,加强协调配合,完成河库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在巩固河库“清四乱”成果的基础上,深入推进河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回头看”和“再提升”,坚决遏增量、清存量,持续改善河库面貌和生态环境。


三要开展小微水体整治攻坚行动,打通河库管理的“最后一公里”。各地要结合新型冠状肺炎病毒疫情防控,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与美丽乡村建设同步推进,广泛发动群众,集中开展小微水体治理,精准发力消除脏乱差。全市在选树正面典型的同时,还将通过暗查暗访抓一批脏乱差的“反面典型”。


四要开展能力建设攻坚行动,提升履职能力,强化责任担当。创新河湖长履职考核方式,推行河湖长述职制度,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注重治理河库工作实效,着力解决河库存在的问题,严防“搞形式”“走过场”。组织开展河湖长信息化建设培训,推广普及“掌上河库”APP技术应用,构建网格化、精细化、信息化、智能化的监管体系,真正实现信息化管人、流程化管事、智能化管河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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