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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

德阳农业农村局 宅基地管理与利用
2024-09-15

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规范宅基地管理,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切实保障和维护农民宅基地权益,推动宅基地在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和发展壮大村社集体经济以及推进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中共德阳市委深改委会议于10月12日审议通过《德阳市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方案》。我市将按照《方案》要求,在全市选择11个乡镇先行试点,进一步探索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的实现形式、有偿退出的程序办法、适度放活的方法路径,充分让我市闲置宅基地“活”起来,助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


一、落实集体所有权能。我市将在试点区域全面开展“房地一体”的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组织开展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一户多宅”以及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继承或其他方式占有和使用宅基地情况调查,进一步完善认定方式,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结合实际确定农户宅基地资格权和使用权界限。严格落实对新申请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面积法定的宅基地分配制度,加强集体经济组织对宅基地的管理,对建新未拆旧等违规占用宅基地及其它废弃宅基地,落实集体经济组织调整、收回的权能。


二、探索有偿退出办法。对于已经在城镇购房或者具备其它居住保障条件,其宅基地和农房符合法律规定且权属清晰的农户,允许其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及农房。明确了农户申请、集体经济组织初审、平等协商退出方案、成员(代表)大会讨论、村组公示、乡镇政府(街道办)审核、签署协议实施的有偿退出程序。对退出的宅基地,原则上优先满足本地农民新增宅基地、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需求。符合相关规划,具备原址使用的就地按相关政策进行;需要调整集中使用的,可结合农村土地整理项目集中开发利用;整理节约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若本镇(村)不使用或有剩余指标,可在县域范围内转让交易。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工商资本用退出的宅基地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可依法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三、推动宅地盘活利用。在充分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的前提下,我市坚持因地制宜和可持续原则,鼓励农户采取自营、联营、出租、入股等方式开展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支持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休闲农业、乡土产业、家庭工场、餐饮民宿、文旅康养、电子商务,以及农产品冷链、加工、仓储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积极引导工商资本参与,鼓励返乡下乡创业。支持金融资本参与宅基地盘活利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探索开展抵押担保等试点。目前我市一些地方开展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初见成效。罗江区白马关镇万佛村依托贵妃枣产业优势,按照“规范有序、特色发展、各方参与”的要求,采取“村组、村民、市民、公司”四方合作,利用闲置农房发展民宿农旅产业,盘活闲置农房2000平方米,建成民宿12户18间,发展民宿酒店1家,闲置农房利用率达到52%,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规范流转交易行为。积极引导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利用,统一到成都农交所德阳所进行流转交易。我市在闲置农房使用权流转中首创“三书”模式,在指导流转双方签订合同、款项支付等具体事项的同时,由律师出具法律审查意见及见证书,公证处出具公证书,成都农交所德阳所出具交易鉴证书,规范了闲置农房流转的形式和要件,强化了流转双方的法律意识、契约意识和诚信意识,最大程度保障了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我市通过农交所平台累计办结闲置农房流转218宗,交易金额3714.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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