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 新矫正 新起点——北京市朝阳区阳光中途之家参观有感
202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正式施行。在《社区矫正法》施行即将满一周年之际,为让社会大众更加了解社区矫正制度,鼓励民间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矫正,营造全社会知晓、认同、参与社区矫正的良好社会氛围,健全“多方参与、社会共治”的社区矫正工作格局,社区矫正宣传网将开展以社区矫正法实施一周年—法治时代新气象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介绍全国部分地区的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和全体同仁一起纪念这个有意义的中国社区矫正发展的特殊时间节点。作为此次主题宣传活动的第一站,社区矫正宣传网到北京市朝阳区阳光中途之家(以下简称阳光中途之家)进行了交流,从中感受到了“新时代、新矫正、新起点”的“朝阳活力”。
一、引吭为作朝阳瑞
回顾历史,朝阳区阳光中途之家是应北京奥运会而生,开创了社区矫正专业化机构建设的先河。从大时代背景下,其可谓是中国“旭日东升”、社区矫正事业“蒸蒸日上”的“应许之物”。在2008年时,阳光中途之家就已设有心理咨询室、电教室、图书馆、美容美发培训室、烹饪培训室,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道德文化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阳光中途之家还有篮球场、桌球室,供社区矫正对象在培训之余进行体育锻炼。直到《社区矫正法》施行即将一周年时,其场所的各功能模块的设置与布局仍然有引领示范作用,可以说朝阳区阳光中途之家在社区矫正场所建设的探索中起到了“先行者”、“探路人”的作用,为后来的社区矫正机构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相信朝阳区阳光中途之家在《社区矫正法》实施一周年后的新时代将继续发挥应有的作用,为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朝阳照耀生红光
朝阳区阳光中途之家自投入使用起,就一直发挥着社区矫正对象和“三无”(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帮扶“枢纽”的作用。《社区矫正法》通过后,立法更强调了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教育、道德教育、心理矫正、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其开展合适的公益活动,进而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在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利于他们顺利适应社会生活的两大重要工作目标。阳光中途之家在坚持正确理解社区矫正法立法精神、原则、功能和目的的前提下,在总结过去12年教育帮扶经验基础上,根据朝阳区社区矫正对象数量、犯罪类别等情况的不断变化,设计全新的教育帮扶项目,更加注重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俗话说“红光满面气色好”,教育帮扶项目是否有效果,从社区矫正对象的精气神就可以看出来,社区矫正宣传网在参观阳光中途之家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的培训项目时,能够感受到这些教育帮扶项目就如同“朝阳红光”一样,阳光照进了他们的心里,帮助他们驱散了心中的阴霾。
三、朝阳烂熳作新晴
朝阳区阳光中途之家作为国内首家对社区矫正对象和“三无”(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刑满释放人员开展教育帮扶的专业机构,在其12年历史中取得了很多瞩目的成绩,但阳光中途之家却并未“躺在功劳簿上吃老本”。社区矫正宣传网在与阳光中途之家工作人员交流过程中,感受到他们结合中国本土国情,不断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新社区矫正模式的进取精神。在《社区矫正法》实施一周年之际,如何通过阳光中途之家这个工作平台,寻求与民间社会力量的合作,希望更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能为阳光中途之家提供如心理咨询与辅导、工作技能培训等专业服务仍将是需要不断探索的重要课题。《社区矫正法》的颁布施行,对阳光中途之家全体工作人员而言,只是社区矫正工作“万里长征”路上的一个新起点,而他们也将在这个新的起点上,为那些摔倒了的人伸出援手,让他们凭借自己的力量重新站起来,再次生活在阳光下,让他们明白“人生偶有风雨,但总有晴天”。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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