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周评 | 制裁!制裁!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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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美国政府宣布对俄罗斯进行新一轮制裁,理由是俄罗斯对美国进行网络袭击、干预美国大选,制裁的内容是禁止美国金融机构参与俄罗斯债券买卖,对6家俄罗斯科技公司、40个实体与个人进行制裁,同时驱逐10名俄罗斯驻华盛顿的外交人员。
美国对俄罗斯的这一轮制裁是在拜登与普京通话后宣布的,在这个时间点推出新的制裁措施,多少有些令人出乎意料。但在制裁成为部分国家主要外交手段的今天,无论哪国对另一国推出何种新的制裁措施都已经不足为奇。不过,我们仍然有必要对制裁这一当今国际政治的高频词汇作一番探究。
翻开国内流行的几部国际政治理论著作,都很难找到关于经济制裁的理论,只有霍夫鲍尔的《反思经济制裁》为我们梳理了百年间经济制裁的理论和实践,对制裁的有效性、制裁者本身的成本和收益、对被制裁过的政治稳定和经济状况的影响等进行了深入剖析。据说经济制裁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腊时期。20世纪的经济制裁则主要是美国发起的。在整个20世纪,共有174起制裁案例,美国单独发起或与盟国共同发起的案例共有109起。其他的经济制裁发起方分别是:联合国20起、英国16起、欧共体/欧盟14起、苏联/俄罗斯13起、阿拉伯国家联盟及其成员国4起。
中国多次成为某些国家的制裁对象,虽然我们一般也会推出“反制裁”措施,但是在总体上对制裁一词是反感的,这是因为制裁背后总是透露出制裁发起方的傲慢自大和霸凌态度。正是由于这种反感,我们的新闻舆论和官方表态也形成了某种定式,即制裁不会产生任何效果,只有对话与合作才能解决分歧。但是事实可能并非如此,作为外交手段的经济制裁自有其存在的逻辑。
霍夫鲍尔认为,制裁措施的确存在局限性,通常并不能成功地改变他国的行为,主要原因有四个:第一是由于制裁手段太柔和或者合作方不能竭力配合,导致制裁措施可能不足以完成任务;第二是制裁措施可能有自己的“解药”,遭到经济制裁的国家可能联合所有受制裁国,寻求商业替代;第三是制裁可能令受制裁国强大或富裕的盟国担当“黑骑士”角色,他们的支持可以极大补偿受制裁国因为制裁遭受的损失;第四是制裁发起国实施经济制裁可能使盟国疏远自己,也可能使国内商业利益受损。受这些局限性因素的影响,在20世纪的制裁案例中,只有34%的案例取得了部分成功。也有西方学者认为,只有5%的经济制裁实现了目标。
虽然经济制裁存在这样那样的局限性,但西方国家仍不时将其作为对外政策工具,这其中另有玄机。霍夫鲍尔认为制裁发起国要通过实施制裁传达三类信息:他们向受制裁国传递的信息为不能饶恕受制裁国的所作所为;向同盟国传递的信息为他们会说到做到;向本国民众传递的信息为政府会为了捍卫最重要的国家利益而作出切实行动。因此,对西方国家的经济制裁不应掉以轻心。
俄罗斯是美国的主要制裁对象之一。美国对俄罗斯的制裁最早可追溯到1917年。十月革命后,美国对苏俄提出了一揽子经济制裁措施。此后,美国多次对苏联实行经济制裁,持续时间最长的是所谓“杰克逊-瓦尼克”修正案所提出的制裁措施,从1971年持续到2012年。新一轮对俄制裁高潮开始于俄罗斯将克里米亚纳入其版图之后,但制裁的起因并不局限于克里米亚事件。目前美国对俄制裁的由头五花八门,从所谓“对美发动网络攻击”到“干预美国大选”,从“斯克里帕尔被杀案“到“纳瓦利内问题“等。
面对一波又一波的制裁,俄罗斯并未坐以待毙,在提出针锋相对的对等反制裁措施的同时,也在积极谋求通过外交手段突出重围。俄罗斯国际事务委员会专家季莫菲耶夫撰写的一份报告提出了俄罗斯应对经济制裁的主要措施:其一是要实现商业和经济联系的多样化,“转向东方“,加强与亚太国家的经济合作成了首选。其二是分化制裁发起方同盟,首选欧盟,试图在欧盟方向找到解除制裁的突破口。其三是在美国内部寻找俄罗斯的同情者和支持者,与美国商业机构、高等院校、非政府组织和学术研究机构继续进行合作,试图通过”二轨“”三轨“渠道与美国官方进行沟通。其四是在联合国框架内提出单边经济制裁的合法性问题,在联合国成员国中寻找同盟者,共同反对单边经济制裁。其五是认真研究制裁及其法理基础问题。季莫菲耶夫提出的建议大致可以反映出俄官方应对经济制裁的可能举措。
从旁观者角度看,俄美、俄欧之间的死结不断增加,制裁与反制裁的角力也一定会持续下去,目前还看不到双方妥协的可能性。如果经济制裁能够取代战争,矛盾和冲突被控制在经济层面,还算是善莫大焉,至少可以避免生灵涂炭。但如果经济制裁只是战争的前奏,或只有通过一场战争才能解决经济制裁问题,那么人类社会的发展前景则非常令人担忧。冷战结束30年后,国与国之间仍未找到和平解决争端的有效办法,这可能是国家间政治无法解决的问题。历史周而复始,可能正应了黑格尔那句话:人类唯一能从历史中吸取的教训就是人类从来都不会从历史中吸取教训。
(作者:车良驹,欧亚系统科学研究会特聘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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