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中国史,问古希腊的民主法制10个问题
关于“古希腊史”,我今天再提10个问题,目前共有82个问题。静候专家教授指教。
据现行的古希腊史,古希腊,尤其是雅典,是西方民主与法制的发源地。据说,雅典拥有先进而健全的民主制度。
众所周知,民主与法制是孪生兄弟。民主政治存在的前提或者说基础,是拥有健全的法制,否则,民主政治必然是建立在沙漠之上。据现行古希腊史,雅典的法制也十分发达,仅审判官就多达6000人。
既然如此,我们就结合中国古代史,专门谈谈雅典的法制问题。
一、法律的立改废问题
众所周知,古代中国自隋唐以来,朝廷设有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在唐代的时候,这六个部,均为相应的中央立法机关和实施指挥机关。例如刑部,唐代官方编撰的《唐六典》是这样说的:
掌天下刑法及徒隶句覆、关禁之政令。
大意是,刑部是负责刑法的制定修改废除、重案的终审定案、关隘要塞的管理的机构。可见,刑部是国家刑法的立法机关。
那么,刑部有多少工作人员呢?据《唐六典》,唐朝时的刑部共有191个工作岗位,其中,与当今“立法”工作相对应的岗位有108个,具体是:
刑部尚书一人,侍郎一人;郎中二人,员外郎二人,主事四人,令史十九人,书令史三十八人,亭长六人,掌固十人;都官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二人,令史九人,书令史十二人,掌固四人。
这就是说,唐代时,朝廷里专职从事刑法的立法及相关工作的专职人员,共有108人。
具体来说,唐代朝廷的立法过程是这样的:刑部提出初稿,中书省据此提出正式稿,门下省审核通过,经宰相和皇帝批准后正式颁布,刑部组织实施。
事实上,在中书省、门下省均设有专门对口六部的专业机构,在宰相委员会的办公厅(政事堂)也专门设立有专门处理六部业务的专业机构。
总而言之,唐代刑法的专职立法人员远不止108人。
二、最高法院
唐代最高审判机关是大理寺。据《唐六典》,大理寺的职责是这样的:
掌邦国折狱详刑之事。
这就是说,大理寺的性质接近于当今的最高法院。据《唐六典》,唐代最高法院的岗位设置为:
卿一人,少卿二人,正二人,丞六人,主簿二人,录事二人,府二十八人,史五十六人,狱丞四人,狱史六人,亭长四人,掌固十八人,问事一百人,司直六人,史十二人,评事十二人,史二十四人。
这就是说,唐代的最高法院的专职人员,共有285人。显然,大理寺设有拘押嫌犯的监狱,负责看守的士兵则不属于大理寺的工作人员。
大理寺是名义上的最高法院,但不是终审法院。大理寺的审判结论要送到刑部复核,一些大案要案疑案要送交宰相委员会复核,死刑案还必须经过皇帝批准。复核中若发现重要问题,朝廷就会安排中书省、门下省、御史台或刑部的专家进行“第三方”重审。也就是说,真正的终审法院是朝廷,是宰相和皇帝。可见,最高审判人员远不止285人。
三、中级法院
唐代的每一个州都拥有和朝廷六部对应的机构。同时设有市场贸易管理、学校和教育管理的机构。
以唐代中等州为例。唐代中等州的居民在2-4万户之间。我们取3万户的中位数,唐代平均一个州大约15万人。据《唐六典》,中等州全部工作岗位(包括市场管理员、军分区官员、州立大学、州医学院教师)共113个,其中专职从事司法工作的岗位是:
司法参军事一人,正八品下(兼掌司士事);佐三人,史六人;参军事三人,正九品下;执刀十人,典狱十二人,问事六人,白直十六人。
这就是说,唐代的一个州衙里,专职从事司法工作的共有57人,超过全部工作人员的一半。
显然,州衙设有监狱,负责看守的监狱的人员则属于州衙的工作人员。
四、初级法院
据《唐六典》,唐代中等规模的县衙的岗位是这样的:
诸州中县,令一人,正七品上;丞一人,从八品下;主簿一人,从九品上;尉一人,从九品下;录事一人,史二人;司户佐三人,史五人,帐史一人;(四千户增置佐一人、史二人、帐史一人。)司法佐三人,史六人;(四千户增置佐一人、史二人。)典狱八人;问事四人;白直八人;市令一人,佐一人,史一人,帅二人,仓督一人;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二十五人。
可见,一个4000多户人家的县,县衙的全部工作人员(包括市场管理员、县武装部长、县学教师)共60人,其中司法工作人员(不含县令、县丞、主簿等官员)32人,超过全部工作人员总数的一半。
显然,县衙设有监狱,负责看守的监狱的人员则属于县衙的工作人员。
由此可知,假设唐代一个3万户、15万人的州,下辖七个为4000多户居民的县,那么,这个州共有281名司法工作人员,平均107户、534人中有一名司法工作人员。
五、法学人才培养与选拔
由上述内容可知,在唐代,从中央到地方,都拥有专门的司法机关和专职的司法工作人员。
众所周知,司法工作专业性很强,必须由专业人员来承担。那么,唐代的法学人才从何而来呢?
唐代的国子监里,设立有法学院,专门培养法学人才,《唐六典》:
律学博士掌教文武官八品已下及庶人子之为生者,以《律》、《令》为专业,《格》、《式》、《法例》亦兼习之。其束修之礼,督课、试举,如三馆博士之法。助教掌佐博士之职,如三馆助教之法。
在唐代的科举考试中,设有“明法”科,专门选拔法学人才,《唐六典》:
凡明法试律、令,取识达义理,问无疑滞者为通(所试律、令,凡每部试十帖。策试十条:律七条,令三条)。
考中明法科以后,与进士及第一样,被授予官职,且待遇完全相同,《唐六典》:
进士、明法甲第,从九品上;乙第,降一等。
因此,唐代政府拥有源源不断的法学人才。
古希腊民主与法制:陶片放逐法
六、问古希腊的民主法制的10个问题
根据中国古代史,结合现行的古希腊史,现在提出以下10个问题,求教于大方之家。
1. 在古希腊的雅典,是否有一批专业人员专门从事立法工作?(民主也好,法治也罢,立法是天大的事。没有科学的立法,民主法治云云纯属胡扯。毫无疑问,靠召开“公民大会”是不可能产生像样的法律的,这必须且只能有专业人员来起草、修订,交公民大会来投票表决。雅典如果没有100人以上的专业人士专职从事立法工作,那是不可想象的。)
2. 在古希腊的雅典,是用什么方式颁布法律?(古代中国以纸张、竹简、布帛等为媒介颁布法律,通过学校教育传播法律,不知道还处于“陶片放逐法”状态的雅典是如何实现让大众知法懂法的?)
3. 在古希腊的雅典,是否有一批专业人员专门从事“最高法院”的审判工作?(民主也好,法治也罢,司法公正是天大的事。没有科学公正的审判,民主法治云云纯属胡扯。毫无疑问,靠召开“公民大会”是不可能实现科学公正的审判的,这必须且只能有专业人员来完成,而不是简单地交公民大会来投票表决。雅典如果没有200人以上的专业人士专职从事这项工作,那是不可想象的。)
4. 在古希腊的雅典,是否有一批专业人员专门为公民大会的代表们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通俗地说便是:雅典是否建立有“公民大会法律咨询服务处”?(民主立法也好,民主审判也罢,前提是这些参加公民大会的公民们必须知晓相关法律条文。事实上,绝大多数的参会“公民”是缺乏法律知识的,许多人甚至是文盲,那么,雅典必须设立专门的机构,安排一批专门的法律专业人士,以备咨询,并随时服务于民主立法和民主审判。否则,那些公民们必然是胡乱投票,这边不是民主,而是小孩子过家家。鉴于雅典的公民大会的规模动辄二三万人,我想,雅典的“公民大会法律咨询服务处”工作人员应该不少于500人,否则,没法保证服务质量。)
5. 在古希腊的雅典各级地方政府,是否有一批专业人员专门从事审判工作?(民主也好,法治也罢,将司法公正落实到地方各个角落,才是正经,否则,民主法治云云纯属胡扯。毫无疑问,靠地方各级的“公民大会”投票来判案,那是不可想象的。)
6. 在古希腊的雅典,从中央到地方,是否设有专门的监狱?是否有专门的监狱管理人员?(民主也好,法治也罢,能够把坏人扔进监狱,才是正经,否则,民主法治云云纯属胡扯。)
7. 在古希腊的雅典,判决书是什么样子的?(我们知道,雅典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使用陶片来判案的,不知道雅典的基层法院是如何断案的?他们有判决书吗?是写在什么上面?如果是写在莎草纸上的,那么,对双方陈述的记录,是否也是写在莎草纸上?据现行西方史,莎草纸很稀罕,羊皮纸很昂贵,因此,连波斯帝国的皇家档案也只能是用泥巴块。如果是用泥巴块,那就好玩了。)
8. 在古希腊的雅典,到底有多少司法人员?(据亚里士多德说,雅典拥有6000名审判员----姑且算是整个雅典帝国的审判人员,那么,雅典的其他司法人员例如侦探、抓捕、看守之类,至少也有3万人。如果按照唐朝534人中一名司法工作人员的水平测算,那么,雅典帝国便有2000万人口,是专家说的1000万人口的2倍。)
9. 在古希腊的雅典,有专门的法学院吗?(如果没有专门的法学教育机构,却拥有了6000名审判员,那是不可想象的。)
10. 在古希腊的雅典,有专门的法学人才选拔制度吗?(如果没有科学公正的法学人才考试选拔制度,却拥有了6000名审判员,那是不可想象的。如果真的如现行古希腊史所说的抽签产生,或者是投票产生的,那更是不可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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