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法学】Mark Joseph Stern:隐私权的历史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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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湘宁
隐 私 权 的 历 史 性 胜 利
文 / Mark Joseph Stern
译 / 姜开锋
联邦最高法院以5:4的表决结果作出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决定
——宪法第四修正案适用于保护手机定位记录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John Roberts在向大法官Ruth Bader Ginsburg颁发美国法律协会的Henry J.友善勋章之前发表讲话。(2018年5月14日,华盛顿特区)
周五,联邦最高法院以5:4的表决结果,作出了一项影响深远的决定:一般情况下,执法部门必须在拿到许可状(warrant)之后,才能获取当事人的手机定位记录——即手机曾在何处出现的记录。最高法院的决定极大地拓宽了第四修正案的适用范围,将其内涵进行了更新现实化以适应现代需求,并为隐私权提供了新的和强有力的宪法保障。实际上,Carpenter v. United States一案中最高法院的判决,可能是21世纪以来有关第四修正案的最为重要的判决。
Carpenter所关注的是基站定位信息(CSLI),电信运营商为了商业目的,会收集和存储这一信息。近年来,CSLI已经变得非常精确,可以对手机的每一次移动进行追踪。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执法部门经常会查看犯罪嫌疑人的CSLI,以收集嫌疑人的违法行为线索。根据一项名为《存储信息通讯法案》(the Stored Communications Act)的联邦法律,只要警方能够提出“合理根据”(reasonable grounds),证明CSLI是“与正在进行的调查有关的重要信息”,他们就可以获取当事人的CSLI。该法案并不要求警方去申请许可状。
此前,作为被告人的Timothy Carpenter被认定犯有抢劫罪,判决中的依据有一部分是基于因为他的CSLI。(执法部门根据CSLI对他长达127天的活动轨迹进行了追踪。)他争辩道,政府部门在未拿到许可状的情况下就获取他的CSLI,这侵犯了他基于宪法第四修正案所享有的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然而,根据最高法院长期以来一直适用的第三方原则,Carpenter的陈述似乎没有相应的依据:该原则认为,当一个人将信息自愿地转交给第三方之后,他便丧失了他在该信息中的隐私权。(例如,当你把自己的商业记录交给银行之后,你就失去了该商业记录中的隐私权。)Carpenter认为第三方原则不应适用于CSLI,因为它能够描绘出个人生活的全部图景,这是前数字时代中的任何信息都无法实现的功能。
最高法院在判决书中依据首席大法官John Roberts的意见(该意见只得到了自由派大法官的认同),认可了Carpenter的陈述。Roberts阐述道,CSLI “详细地记录了一个人在好几年里的每天、每时、每刻的位置信息”。这种编年史式的记录所“涉及的隐私问题远远超出了”法院在以前的案例中所考虑过的情况,那时政府只能看到一个人的商业记录或者在固定电话上拨出的电话号码。Roberts认为,“鉴于CSLI所具有的详细记录信息的特质,其所涉及的深度、广度和影响的全面性,以及无法避免的自动收集的性质;即便这些信息由第三方收集,它们也应当受到宪法第四修正案的保护。”
在论述完个人在他们的CSLI中有“合理的隐私期待”,以及“政府对该记录的访问与个人的期待存在抵触”之后,Roberts写道:一般情况下,执法部门必须在取得许可状之后——该许可状要求提供能够证明犯罪的“相当理由”(probable cause)——才能获取这种“敏感信息”。从现在开始,政府在查询个人的CSLI记录时,就不能再仅仅提供“合理根据”,他们必须满足获得许可状的标准,这一标准要高得多。周五,美国的手机用户重新获得了“他们的物理迁移信息”中的隐私权。
大法官Kennedy, Thomas, Alito和Gorsuch分别写出了不同的反对意见。这是一个不寻常的举动,表明他们与多数意见存在着严重的分歧。大法官Thomas和Gorsuch站在原旨主义者的立场上提出了反对意见,他们认为法院的判决已经超越制宪者们希望宪法第四修正案保护的范围。大法官Alito有着和多数派同样的担忧,但他还是认为法院对新技术反应有些过度了。大法官Kennedy则写道,法院将第四修正案从它“长期以来的基于财产概念”的“分析框架”中剥离了出来。可以将这些反对意见简单地总结为:这四位法官认为当你将信息交给第三者的时候,你就失去了其中的隐私权,哪怕你唯一的选择是扔掉手机。
反对者至少有一点是正确的:Carpenter对第四修正案产生了极大的震动。该案将隐私权的内涵更新现实化了,使其能够适用于Kennedy口中的“网络时代”。法院不能再把CSLI与电话号码和银行记录当成是没有什么区别的信息来看待了。相反,它们之间存在着质的不同。CSLI让政府能够收集一个人的“家族、政治倾向、专业能力、宗教信仰和性别信息”——简而言之,就是“生活的隐私”。最后,最高法院已经超越了植根于18世纪物权法时代的僵化的、过时的教条,认识到了将古代的隐私原则应用于当代美国人生活的重要性。其判决是对宪法解释的一次历史性的、也是非常必要的更新,它为绝大多数美国人提供了至关重要的、新的保障。
文章来源:
A Historic Victory for Privacy
In a landmark 5–4 decision, the Supreme Court rules that the Fourth Amendment protects cell phone location rec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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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钟柳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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