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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导读︱融资融券业务、转融通业务
一、2010年3月31日融资融券业务启动
我国自2010年3月31日正式启动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以来,该项业务蓬勃发展。经过近几年的发展,融资融券业务已经成为我国资本市场重要的信用交易形式,为完善证券市场双向交易机制,促进证券公司业务创新与发展,增加投资者证券投资资金和证券来源,丰富资产管理方式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2012年8月30日转融通业务启动
作为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提供资金和证券来源的特别机构,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为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上市公司机构持有人等市场参与者提供转融资和转融券服务。经中国证监会批准,2012年8月30日,转融资业务试点成功启动并稳步扩大;2013年2月28日,转融券业务试点也正式启动;2014年12月1日,转融券约定申报方式及其展期业务正式推出。
截至2016年11月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公司79家,转融通业务为融资融券业务提供资金和证券累计达到10741.06亿元。同时,为履行对融资融券业务进行统计和风险监测监控职能,2013年3月22日,融资融券统计监测系统正式上线并平稳运行,能掌握融资融券业务涉及的各项明细数据,能对任意期间的业务情况进行数据统计,能对融资融券业务总体风险和个体风险、以及由突发事件引发的业务风险等进行评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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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小编全面梳理了融资融券及转融通的法律法则和准则,形成了系列学习笔记,为便于查阅,梳理链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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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封面照片为天空之镜茶卡盐湖,取自杨怡词朋友圈,特别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