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女人吃饭不上桌?
某年在河北农村调查妇女地位问题,发现了一个非常刺眼的情况:在家里有客人来时,总是男人作陪,请吃饭时,女人从不上桌,只是在灶间和饭桌前伺候。全村不仅严格实行这样的习俗,而且在观念上,全村男女一致认为,女人就不应当和男人一样平等地坐在桌子前吃饭。
一位农妇这样说:“一般是男人陪客人,女人做饭,上桌让人笑话。”另一位说:“女人做饭,做好饭后也不能上桌,不能进屋,在外面等着收拾桌子。男人陪客人。谁家的女人也不能上桌啊!”这习俗甚至能够强悍到超越亲子关系顺序的程度。一位丈夫已去世的单亲母亲说:“他(丈夫)活着的时候他陪,没他了俺小子(儿子)陪。”这习俗有时能达到荒谬的程度:村里有个女强人,以一己之力搞起了全村最大的工厂,可就连她也没法摆脱习俗的罗网。她是这样说的:“地毯厂是我开的,但有客人来,他陪着吃饭谈事,我做饭做菜,端茶倒水。他讲半天废话,我趁机说几句对工厂有用的话。他在厂子里的任务就是:吃喝、抽烟、休息。外人都知道他现在成了老板,我是他家不拿工资的保姆。”
女人吃饭不上桌这个习俗在形成之初,很可能是一个顺理成章的过程:因为在我们中国这样的男权社会中,几千年来做饭都是女人的事,在男人跟客人谈话时,女人在忙着做饭上菜;在男人陪客人吃完饭后,女人还要忙着刷碗。久而久之就形成了这样一个习俗。尽管如此,当女人不上桌成为一种固定的规则并带有禁忌的严厉性之后,它就变成一种令人难以容忍的性别歧视了。
这个看上去很扎眼的习俗背后其实是“男主外女主内”时代的遗俗。
这个“男主外女主内”首先表现在劳动分工上:几千年来,除了个别南方农村,女人是不参加社会生产劳动的,男人下地干活种庄稼,女人在家里做饭洗衣带孩子。这样的劳动分工千年一贯制,早被视为天经地义,有人甚至为它找到了生理依据——因为女人要哺乳,所以只适合做家里的事,根本不适合出去工作。
其次表现在社会交往上:女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所有的待客作陪、社会交往就都是男人的事了。
最后还表现在道德观念上:女人“抛头露面”是不合适的,跟男人平起平坐也是不适当的,既怕有损于妇道,又怕给男子汉的权威造成威胁。
社会学的文化滞后理论(政治经济变化在前,文化变迁滞后)在这里找到了证据:虽然从上世纪五十年代起,广大农村妇女已经开始大规模地参加到社会生产劳动里去了,虽然女人早就参与到超出家庭范围的社会交往中去了,但是她们在这个河北的小村庄中还是不能抛头露面,还是不能跟男人平起平坐,还是不能在家里来客人时上桌吃饭。
夫妻平权模式虽然已经出现在不少农村夫妻的关系当中,但是,仅从陪客吃饭上桌的传统习俗看,男权制的残余在我们的农村仍然存在,而且以一种不容分说的严厉性霸道地呈现出来,仿佛在炫耀它延续了几千年的权威,为我们昭示男权制曾经的辉煌。值得庆幸的是,男权制的光辉已经黯淡下来,只剩下这一点点可怜的余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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