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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218|关于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防控技术指南的通知


小蜘蛛导读: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防控技术指南的通知》,快来下载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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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感人的一天)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防止聚集性疫情的发生,将疫情风险降到最低,推动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我们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针对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防控技术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各类防控技术指南

 
一、第一篇  场所篇


一、居家

1.家庭储备体温计、口罩和消毒用品等防疫用品。

2.主动做好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建议早晚测量体温。

3.开窗通风,增加室内空气流通,每天2-3次,每次20-30分钟。

4.家庭环境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

5.家庭成员不共用毛巾,勤晒衣被;注意个人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6.加强营养,科学饮食,适量运动,保障睡眠,提高身体免疫力。

7.从室外返回、咳嗽手捂后、饭前便后应使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8.不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禽肉蛋要充分煮熟后食用。

9.不串门、不聚众、不聚餐、不相互请吃。

10.生病时尽量减少外出,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外出时佩戴口罩。

11.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

12.中、高风险地区,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与居家隔离人员共同生活时,应做好清洁消毒,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口罩。


二、办公场所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培训。

2.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身体不适时应及时就医。

3.加装体温监测设备,对进入写字楼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

4.加强通风换气。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5.做好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

6.保持公共区域和办公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7.做好手卫生,注意个人卫生习惯,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8.工作人员随身备用口罩,与他人近距离接触时佩戴。

9.在醒目位置张贴健康提示,利用各种显示屏宣传新冠肺炎及其他传染病防控知识。

10.减少开会频次和缩短会议时间,会议期间温度适宜时应当开窗或开门。建议采用网络视频会议等方式。

11.当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12.中、高风险地区,严格控制进入办公场所人员数量,尽可能安排工作人员隔位、分散就坐。有条件的采取居家办公、网络办公、分散办公等方式。工作人员佩戴口罩。


三、宾馆

1.营业前做好口罩、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培训。

2.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身体不适时应及时就医。

3.在大堂入口处,增加体温测量设备,所有人员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

4.加强通风换气。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5.做好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客房公共用品用具需“一客一用一消毒”,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

6.保持大堂、电梯口、前台和客房走廊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7.公用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8.前台应设置“一米线”,提醒客人保持安全距离。

9.工作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有条件时可在大堂、电梯口、前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10.顾客应佩戴口罩。

11.减少聚餐、培训、会议、娱乐活动等聚集性活动。

12.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方式加强健康知识宣传。

13.当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四、商场

1.营业前做好口罩、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培训。

2.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身体不适时应及时就医。

3.在商场入口处,增加体温测量设备,所有人员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

4.加强通风换气。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5.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存储柜、电梯间按钮、扶梯扶手、卫生间门把手、公共垃圾桶等)要做好清洁消毒。

6.保持电梯、咨询台和售货区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7.公用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8.应设置“一米线”,提醒顾客排队付款结账时保持安全距离。

9.通过管控分流,减少商场内顾客人数。

10.推荐顾客自助购物、非接触扫码付费,尽量减少排队时间。

11.工作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12.顾客佩戴口罩,乘电梯时注意人员之间保持距离。

13.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方式加强健康知识宣传。

14.当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15.中、高风险地区,建议商场应缩短营业时间,并控制顾客数量。

 
五、银行

1.营业前做好口罩、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培训。

2.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身体不适时应及时就医。

3.在银行入口处,增加体温测量设备,所有人员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

4.加强通风换气。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5.对取号机、柜台柜面、密码器、签字笔、点钞机、ATM机、公共座椅等公用物品设施做好清洁消毒。

6.保持银行大厅、电梯口和咨询台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7.在大厅内设置“一米线”,排队取号或ATM机取款时保持安全距离。

8.控制大厅内办理业务的客户数量;推荐顾客优先考虑网络银行或在ATM机上办理日常业务;在服务台或柜台配备免洗手消毒剂,提醒顾客加强手卫生。

9.工作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工作时佩戴口罩,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10.顾客应佩戴口罩。

11.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方式加强健康知识宣传。

12.当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13.中、高风险地区,建议银行应缩短营业时间,适时调控进入营业厅顾客的数量。

 
六、餐厅(馆)

1.营业前做好口罩、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培训。

2.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身体不适时应及时就医。

3.在餐厅(馆)入口处,增加体温测量设备,所有人员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

4.加强通风换气。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5.做好收银台、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

6.保持大厅、电梯口和收银台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7.洗手间应通风良好,洗手设备正常运行,配备洗手液(或肥皂);有条件时建议在收银台配备免洗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8.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采取预约就餐,控制用餐人数;减少桌椅摆放或隔桌隔位安排就餐;积极推广分餐制,餐厅(馆)提供公筷公勺。

9.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一客一用一消毒”。

10.工作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服保持整洁,做好手卫生,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11.上班期间减少扎堆聊天,下班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12.营业过程中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顾客点餐时应佩戴口罩并减少就餐时间。

13.在用餐场所张贴公告和疫情防控知识海报,加强健康知识宣传。

14.当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15.中、高风险地区,建议餐厅(馆)缩减营业时间,采用外卖打包方式,不提供堂食。

 
七、理发店

1.营业前做好口罩、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培训。

2.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身体不适时应及时就医。

3.在理发店入口处,增加体温测量设备,所有人员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

4.加强通风换气。理发店用于烫染服务的排风机建议在营业过程中长时间开启。

5.做好收银台、座椅、物品存储柜和操作台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

6.保持门厅、收银台和顾客等候区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7.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备正常使用。

8.理发工具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公共用品(毛巾、围布等)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

9.减少理发店内人员密度,推广预约服务;保持座椅间距不小于1.5米;提醒顾客保持安全距离,采用非接触扫码付款。

10.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服整齐干净;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时佩戴口罩。加强手卫生,保持手部清洁,或者佩戴手套,并做到一客一换。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11.顾客应佩戴口罩。

12.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广播等方式加强健康知识宣传。

13.当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14.中、高风险地区,建议缩短营业时间,提倡免洗快剪方式。

 
八、农集贸市场

1.做好口罩、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培训。

2.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身体不适时应及时就医。

3.在农集贸市场入口处,增加体温测量设备,所有人员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

4.加强通风换气。顶棚式或露天市场交易区应宽敞通风;室内市场应保持长期开窗空气流通,或使用排风扇辅助空气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5.市场内实行分区经营,做好重点经营区(如宰杀加工区)的隔离防护,严禁贩卖野生动物。

6.保持市场内清洁卫生,市场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

7.公共厕所应做好清洁消毒,配备洗手设施和洗手液(或肥皂)。

8.每天结束经营活动后,应做好地面、台面、柜台(摊位)、货架、垃圾桶等公共设施的清洁消毒。

9.推荐顾客采用非接触扫码付费,购买商品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距。

10.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加强手卫生,有流水条件下按照“六步法”洗手。

11.顾客应佩戴口罩。

12.当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如有空调通风系统,则同时对其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13.中、高风险地区,建议农集贸市场缩短营业时间,同时采取限制顾客数量。


九、公园

1.做好口罩、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培训。

2.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身体不适时应及时就医。

3.在公园入口处,增加体温测量设备,所有人员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

4.加强办公区域通风换气。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5.做好公园内公共设施、座椅座凳、健身器材、果皮箱、垃圾桶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工作。

6.保持公园内清洁卫生,公园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

7.公共厕所应做好清洁消毒,配备洗手设施和洗手液(或肥皂)。

8.科学合理制定开、闭园时间,调控入园游客数量。

9.减少现金售票,实行线上购票、扫码支付等非接触购票和支付方式。

10.暂停容易引起人流聚集的活动和项目。

11.根据游客接待量和工作要求,合理安排一线岗位的上岗班次和上岗人员。

12.工作人员做好手卫生,佩戴口罩,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13.游客随身备用口罩,在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或购买物品时戴口罩。

14.入口醒目位置应设立告示牌或大屏幕,提醒入园游客、工作人员遵守相关防控要求和注意事项,进行疫情防控宣传,公园广播循环播放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5.当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16.中、高风险地区,建议公园缩短营业时间。

 
十、医疗机构

1.制定工作总体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责任主体,成立工作组织,完善工作流程,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等。

2.储备防护用品和消毒物资,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各部门密切协作,确保消毒、隔离和防护措施落实到位。

3.完善网络挂号、就诊预约功能,并积极推广。

4.设立体温检测点,对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

5.进入医疗机构的就医人员应佩戴口罩。

6.诊疗环境应通风良好。

7.医疗机构所有区域保持卫生干净整洁,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垃圾及时清运,并按常规进行物体表面及地面的清洁消毒。

8.加强对重点部门(发热门诊、急诊、隔离病房等)环境的清洁消毒。

9.设立分诊点,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做好预检分诊。

10.病区通风良好,空气流向由清洁区流向污染区,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建立空气负压病房或者采用循环风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

11.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拥挤和人群聚集,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以减少医院感染风险。

12.医疗机构的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由医疗机构安排专人进行,选择合法有效的消毒产品,采取正确的消毒方法,并做好个人防护,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技术指导。


十一、医学隔离观察点

1.建立应急预案,规范防护与消毒流程,对工作人员进行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做好个人防护及消毒用品等物资储备。

2.做好场所的清洁和预防性消毒,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加强对公共区域内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如电梯间按钮、扶手、门把手等)的清洁消毒。

3.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4.衣服、被褥、座椅套等纺织物应定期洗涤、消毒处理。

5.建议实行送餐制,尽量使用一次性餐(饮)具,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一人一用一消毒”。

6.加强垃圾的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加强垃圾桶等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7.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工作帽和一次性手套;与被隔离人员近距离接触时应佩戴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8.工作人员应加强手卫生措施,并做好健康监测。

9.当隔离人员诊断为疑似或确诊病例,并转移至定点医疗机构后,须进行终末消毒;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十二、铁路客运

1.火车站等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消毒用品等物资储备,制定应急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培训。

2.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身体不适时应及时就医。

3.在火车站入口处增加体温测量设备,对进出站乘客进行体温检测,高于37.3℃的乘客应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4.加强通风换气。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5.加强对卫生间、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用设施和高频接触部位清洁消毒。有条件时配备速干手消毒剂,安装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6.保持候车室和列车车厢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7.对车辆进行清洁消毒,座椅套等织物应保持清洁,定期洗涤和消毒处理。

8.列车宜配备手持体温检测仪,并在适当位置设立应急区域,临时隔离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乘客。

9.推荐乘客网上购票,现场购票时与其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人群聚集。

10.工作人员和乘客均应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

11.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12.在车站电子屏、列车车厢滚动电子屏和广播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13.始发或终点或者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车次应通过售票控制乘客数量,尽可能安排乘客分散就坐。

14.当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时,由铁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终末消毒。


十三、道路客运

1.客运站等要制定应急预案,规范防护与消毒流程,对工作人员进行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做好个人防护及消毒用品等物资储备。

2.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身体不适时应及时就医。

3.在汽车客运站增加体温测量设备,对进出站乘客进行体温检测,具备条件的汽车客运站设置应急区域,高于37.3℃的乘客应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4.客运站和客运车辆要加强通风换气。在自然气温、行驶速度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窗通风。适当提高进入服务区停车休息的频次,对客车进行通风换气。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5.增加车站公用设施和公共区域的清洁消毒频次,卫生间配备洗手液(或肥皂),有条件时配备速干手消毒剂,安装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6.客运站和客运车辆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及时清运垃圾,对车站公用设施和公共区域做好清洁,定期消毒。

7.每次运营前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座椅套等纺织物应保持清洁,定期洗涤和消毒处理。

8.客运站、三类以上客运班线客车、客运包车宜配备口罩、手套和消毒剂等防疫物资。

9.三类以上客运班线客车和客运包车宜配备手持体温检测仪,将车厢后两排设置为应急区域,使用简易窗帘(盖布)遮挡,临时隔离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乘客。

10.工作人员和乘客均应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并做好手卫生。

11.乘客优先采用网上购票,现场购票排队或乘车时与其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避免人群聚集。

12.在客运站和客运车辆上通过广播、视频、海报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13.合理组织运力,通过售票、包车团组人数限制,控制乘客数量。始发或终点或者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车次尽可能安排乘客隔位、分散就坐。

14.当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进行终末消毒。


十四、水路客运

1.水路客运站等要制定应急预案,规范防护与消毒流程,对工作人员进行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做好口罩、手套和消毒用品等物资储备。

2.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身体不适时应及时就医。

3.在客运码头增加体温测量设备,对进出站乘客进行体温检测,具备条件的客运码头设置应急区域,高于37.3℃的乘客应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4.保持排风系统正常运行,船舶行驶过程中,应使用最大通风量;气温适合的,建议船舱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5.客运码头增加公用设施和公共区域的清洁消毒频次,卫生间配备洗手液(或肥皂),有条件时配备速干手消毒剂,安装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6.客运码头和船舶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及时清运垃圾,对公用设施和公共区域做好清洁,定期消毒。

7.船舶宜配备手持体温检测仪、在适当位置设立应急区域,临时隔离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乘客。

8.有条件的船舶内部咨询台或服务台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优化服务流程,简化餐食供应。

9.船舶每次出行载客前应对船舱、驾驶台等物体表面进行清洁消毒;定期对座椅等公用设施清洁消毒,座椅套等纺织物应保持清洁,定期洗涤和消毒处理。

10.乘客和工作人员均应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并做好手卫生。

11.乘客优先采用网上购票,现场购票排队或登船时与其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避免人群聚集。

12.在客运码头和船舶上通过广播、视频、海报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13.合理组织运力,通过售票控制乘客数量。始发或终点或者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车次,尽可能安排乘客隔位、分散就坐。

14.当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进行终末消毒。

 
十五、民航

1.根据航班(含国际、国内)始发地疫情形势、航空器是否安装高效过滤装置及航班客座率、飞行时间和航班任务性质等指标综合判断,将运输航空航班防疫分为高风险、中风险和低风险三级;根据机场运行的航班情况,将机场疫情防控等级分为高风险和低风险。依据不同风险分级实施差异化防控,并根据疫情发展动态实时调整风险分级。

2.加强航空器通风。航空器飞行过程中,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大通风量;地面运行期间,可不使用桥载系统,使用飞机辅助动力系统进行通风。

3.加强航空器清洁消毒。选择适航的消毒产品,做好航空器清洁消毒。日常清洁区域、预防性消毒频次等依据航班风险等级、航空器运行情况等确定。当航空器搭载可疑旅客后,应做好随时消毒、终末消毒等。

4.优化机上服务。按照不同航班风险等级,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开展机上体温检测,优化/简化机上服务,安排旅客正常/分散/隔座就座,设置机上隔离区,明确可疑旅客应急处置流程。

5.加强机场通风。结合航站楼结构、布局和当地气候条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空气流通。气温适合的,开门开窗;采用全空气空调系统的,视情全新风运行,保持空气清洁。

6.加强机场公共区域清洁消毒。低风险机场根据需要进行清洁和预防性消毒;高风险机场每日进行清洁和预防性消毒,旅客聚集重点区域适当增加消毒频次。机场如发现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可疑旅客,需由专业人员进行终末消毒。机场加强垃圾的分类管理和口罩使用后的回收工作,及时收集并清运。

7.做好候机旅客健康管理。在候机楼配备经过校准的非接触式体温检测设备,为旅客提供必要的手部清洁消毒产品。对所有进出港旅客进行体温检测。设置候机楼隔离区,配合当地卫生部门做好发热旅客的交接工作。

8.机场为来自疫情严重国家/地区的航班设置专门停靠区域,尽可能远机位停靠。对于来自疫情严重国家/地区的旅客,通过设置隔离候机区域、简化登机手续、采用无接触式乘机、设置专门通道、全程专人陪同等措施,严防机场内的交叉传染。

9.加强对民航一线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每日开展体温检测,身体不适时及时就医。指导机组人员、机场安检人员、机场医护人员、维修人员、清洁人员,根据航班和机场风险分级,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加强个人防护。

10.民航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具体防控措施,可按照最新版《运输航空公司、运输机场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实施。



十六、城市公共汽、电车

1.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为车辆配备口罩、手套和消毒剂等防护物资。

2.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身体不适时应及时就医。

3.在自然气温、行驶速度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加强通风换气。若使用空调系统,应注意定期清洗消毒。

4.车辆每次出行载客前应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座椅套等纺织物应保持清洁,定期洗涤和消毒处理。

5.车辆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及时清运垃圾,对座位、扶手等做好清洁,定期消毒。

6.乘客和工作人员均应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并做好手卫生。

7.乘客优先采用扫描购票或付费,登车时与其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避免人群聚集。

8.在车厢通过广播、视频、海报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9.根据客流情况,合理组织运力,降低车厢拥挤度。

10.当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进行终末消毒。

 
十七、城市轨道交通

1.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提前储备防护物资,做好城市轨道交通恢复营运前的准备。

2.城市轨道交通站宜配备口罩、手套和消毒剂等防疫物资。

3.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身体不适时应及时就医。

4.在城市轨道交通站增加体温测量设备,对进站乘客进行体温检测,高于37.3℃的乘客应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尽快就医做进一步排查。

5.增加城市轨道交通站公用设施和公共区域的消毒频次,卫生间和洗手池配备消毒液。站厅卫生间等公用设施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安装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6.加强设备巡检,保证站台和列车车厢通风系统正常运行。

7.车辆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及时清运垃圾,对座位、扶手等做好清洁,定期消毒。

8.乘客和工作人员均应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并做好手卫生。

9.乘客优先采用扫描购票或付费。

10.在城市轨道交通站厅和列车车厢通过广播、视频、海报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11.根据客流情况,合理组织运力,降低车厢拥挤度。

12.当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进行终末消毒。

 
十八、出租汽车

1.车辆运营前配备口罩、手套和消毒剂等防护物资。

2.每日运营前前对车辆内部进行清洁消毒。运营过程中保持车辆卫生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3.在自然气温、行驶速度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勤开窗通风。

4.载客期间乘客和司机佩戴口罩。

5.注意个人卫生习惯,及时进行手卫生,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6.增加方向盘、车门把手等部位的清洗消毒频次,座椅套等纺织物应保持清洁,定期洗涤和消毒处理。

7.司乘人员进入公共场所返回车辆后,及时用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

8.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者搭乘时,同车所有人员须佩戴口罩。搭乘后,车辆开窗通风,并对可疑症状者接触过的物品表面(如:车门把手、方向盘和座椅等)进行彻底消毒。

9.有疑似病人搭乘时,同车所有人员佩戴口罩。搭乘后,应及时做好私家车物体表面(座椅、方向盘,车窗、车把手等)和空调系统的消毒。

10.出现呕吐物时,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或消毒干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清除呕吐物后,再对呕吐物污染过的地面、车壁等进行消毒处理。

11.通过车载广播、汽车座椅背面张贴宣传海报或提示性标语等方式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十九、私家车

1.车辆出行前宜配备口罩、手套和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

2.车辆保持卫生整洁,运行期间做好通风换气。

3.加强个人防护,注意个人卫生习惯,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4.司乘人员进入公共场所返回车辆后,及时用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

5.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者搭乘时,同车所有人员须佩戴口罩。搭乘后,车辆开窗通风,并对可疑症状者接触过的物品表面(如:车门把手、方向盘和座椅等)进行彻底消毒。

6.有疑似病人搭乘时,同车所有人员佩戴口罩。搭乘后,应及时做好私家车物体表面(座椅、方向盘,车窗、车把手等)和空调系统的消毒。

7.出现呕吐物时,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或消毒干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清除呕吐物后,再对呕吐物污染过的地面、车壁等进行消毒处理。


二十、回国人员转运车辆

1.转运工具应保持整洁卫生,对车辆内部物体表面(如车身内壁、司机方向盘、车内扶手、座椅等)应进行预防性消毒。

2.乘客佩戴口罩,排队时与其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尽量避免人群聚集。

3.转运过程中,若出现人员呕吐,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或消毒干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清除呕吐物后,再对呕吐物污染过的地面、车壁等进行消毒处理。

4.转运工作服务人员需加强个人防护,转运过程中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或KN95/N95级别及以上的防护口罩、工作服、手套等。

5.若入境人员为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发热留观人员、疑似及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等,工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或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

6.转运人员如果为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发热留观人员、疑似及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等,在完成转运工作后,对转运车辆进行终末消毒。

7.在完成每次转运工作后,应对转运车辆实施消毒。

8.转运车辆结束运营后,应加强通风换气。



二、第二篇 单位篇


二十一、社区

1.制定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总体方案和突发疫情应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健全组织体系、细化防控措施)。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调配,储备防疫物资并组织应急演练。

2.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实施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到人,指导做好辖区内人员摸排和健康监测工作,尽早发现可疑病例。

3.每日进行社区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可疑症状,不得上岗,及时就医排查,上岗前做好个人防护。

4.加强社区内办公区域、为民服务区域和室内公共活动区域通风换气。

5.保持社区环境清洁卫生,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点、公共厕所、电梯间等重点场所每日进行清洁后消毒。

6.减少社区居民聚集,避免举行聚集性活动。

7.强化联防联控机制,及时排查来自高风险地区人员,快速追踪密切接触者;做好健康宣教,提高社区居民防范意识。

8.提供居民健康指导,建立老人、儿童、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联系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协调医疗机构等资源为其提供24小时电话或者线上咨询服务;为行动不便者,提供必要的上门医疗服务。

9.当社区发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10.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的社区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以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11.出现疫情传播的社区采取“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对划为疫区的社区,应采取封控措施,限制人员进出,限制人员聚集等。


二十二、企业

(一)低风险地区。

1.复工前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2.对工作人员每日上班前、下班后进行体温检测,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人员,须及时就医排查。

3.加强企业内办公区域、室内公共活动区域和员工生活区的通风换气。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4.保持企业内环境清洁卫生,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

5.公共卫生间应干净整洁,及时配备洗手设施和洗手液。

6.加强手卫生,有流水条件下按照“六步法”洗手,不具备流水洗手时,可在咨询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

7.加强个人洗手等健康行为的宣教,打喷嚏和咳嗽时应用纸巾或肘臂遮蔽口鼻。

8.加强对办公区域、会议场所、生活设施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和相关物品的定时消毒,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应当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9.做好炊具餐具消毒工作,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采取分餐、错峰用餐等。

10.鼓励采取“点对点”专车或包车等方式有序组织员工返岗,不需要对能够提供健康证明的员工进行隔离。

11.工作人员随身备用口罩,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时佩戴。

12.做好外来人员信息登记和体温测量等工作。

13.设置应急区域,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

14.企业一旦发现病例,要开展疫点消毒等工作,根据疫情严重程度,可以暂时关闭工作场所,采取居家办公方式。

15.鼓励采用无纸化办公,减少工作人员直接接触。

16.减少人员聚集性活动和集体性室内活动,如会议和培训等。

(二)中、高风险地区。

除上述16项措施外,还应做好以下措施。

17.企业减少外来人员进入。

18.鼓励采取错时上下班或弹性工作制。

19.工作人员佩戴口罩。

 
二十三、建筑业

(一)低风险地区。

1.复工前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护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2.对工作人员每日上班前、下班后进行体温检测,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人员,须及时就医排查。

3.加强办公区域、室内公共活动区域和员工生活区的通风换气。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4.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

5.公共卫生间应干净整洁,及时配备洗手设施和洗手液。

6.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加强手部卫生等健康行为宣传,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或肘臂遮挡口鼻。

7.加强宿舍、办公区域、建筑工地等环境整洁。

8.加强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的部位清洁消毒。

9.鼓励采取“点对点”专车或包车等方式有序组织员工返岗。要加强疫情严重地区及高风险地区返岗员工的跟踪管理,做好该员工的健康监测和服务。

10.优化工序衔接,控制施工现场不同作业队伍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优化施工工艺,做好清洁消毒。

11.加强个人防护,随身备用口罩,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时佩戴。

12.做好食堂炊具餐具消毒工作。采取分餐、错峰用餐。

13.设置应急区域,出现疑似症状人员,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

14.发现病例,由专业机构进行终末消毒。

15.鼓励采用无纸化办公,减少工作人员直接接触。

16.减少人员聚集性活动和集体性室内活动,如会议和培训等。

(二)中、高风险地区。

除上述16项措施外,还应做好以下措施。

17.实施封闭管理,控制内部人员外出和外来人员进入。

18.增加班次和员工休息时间。


二十四、邮政快递业

(一)低风险地区。

1.复工前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2.对邮递员、快递员、运输驾驶员和装卸工人等每日上班前、下班后进行体温监测,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可疑症状的人员,须及时就医排查。

3.加强邮政快递企业内办公区域和室内公共活动区域通风换气。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4.保持邮政快递企业内环境清洁卫生,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

5.公共卫生间应干净整洁,及时配备洗手设施和洗手液。

6.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加强手部卫生等健康行为宣传,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或肘臂遮挡口鼻。

7.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

8.加强办公区域公用物体/设施表面的清洁消毒。

9.加强对内勤人员和一线工作人员宣传教育。收发快递时严禁脱摘手套和口罩;休息时避免人员聚集;吸烟时请勿交谈;尽量不要用手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键等公共物品和设施。

10.监督运输驾驶员和装卸工人车辆消毒信息,邮递员、快递员工作时佩戴口罩、手套、工作服情况。

11.加大对一线从业人员物资保障力度,为相关从业人员配备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并指导使用。

12.运转中心需要每天对场地进行消毒。

13.建立好隔离区域,职工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当立即隔离,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14.鼓励采用无纸化办公,减少工作人员直接接触。

15.减少人员聚集性活动和集体性室内活动,如会议和培训等。

(二)中、高风险地区。

除上述15项措施外,还应做好以下措施。

16.可设立智能快件箱的管理区域减少人员直接接触;尚未设立智能快件箱的管理区域,要划定出特定区域用来收投邮件快件。

17.鼓励采取错时上下班或弹性工作制。

 
二十五、机关事业单位

(一)低风险地区。

1.复工前应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2.对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人员,须及时就医排查。

3.在单位入口处对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异常者禁止进入单位。

4.加强办公室、食堂和卫生间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5.加强对食堂、宿舍、卫生间等重点部位的清洁和消毒。

6.鼓励错峰用餐,减少堂食和交流。

7.鼓励采用无纸化办公,减少工作人员直接接触。

8.减少集体性聚集活动如运动会、联欢会和培训会等。

9.在办公室、食堂和卫生间等场所应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如无洗手设备,应配备速干手消毒剂。

10.工作人员随身备用口罩,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时佩戴,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或肘臂遮挡口鼻,将使用过的纸巾放入有盖的垃圾桶内,打喷嚏和咳嗽后应用洗手液(或肥皂)彻底清洗双手。

11.粘贴海报,播放宣传视频,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定向推送防护知识。

12.设立应急区域。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

13.当发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二)中、高风险地区。

除上述13项措施外,还应做到以下措施。

14.鼓励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

15.不提供堂食。


二十六、托幼机构

1.应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对工作人员和保育员培训。

2.对工作人员、保育员和儿童等进行健康监测。做好儿童晨、午检工作,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3.在入口处对工作人员、保育员、儿童和外来访问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异常者禁止进入。

4.加强对各类生活、活动和工作场所通风换气,确保空气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5.做好公共卫生间等场所和门把手、楼梯扶手、玩具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

6.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如条件允许,可自带餐具或者使用一次性餐具。

7.加强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

8.避免举办聚集性的团体活动。

9.加强手卫生,保证洗手设施运行正常,洗手液(或肥皂)充足,推行“六步法”洗手。

10.工作人员和保育员应佩戴口罩,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或肘臂遮挡口鼻。

11.工作人员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时,应立即停止上岗,避免继续接触他人,及时医疗机构就诊排查。

12.儿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时,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通知家长,带儿童就医。

13.设立应急区域。工作人员、保育员和儿童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及时就医。

14.当发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二十七、中小学校

1.开学前应做好口罩、消毒剂、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教职员工培训。

2.加强对教职员工及学生的健康状况监测,落实晨、午检制度,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3.在学校入口处对教职员工、学生和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异常者禁止进入。

4.加强教室、体育场馆和图书馆等重点区域通风换气。每天2-3次,每次20-30分钟。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5.增加对教室、公共活动区等场所地面和门把手、楼梯扶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

6.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

7.建议错峰用餐、自带餐具。

8.校园垃圾日产日清,对垃圾点每日进行消毒。

9.鼓励采用无纸化办公,减少教职员工直接接触,优先采取远程网络方式教学。

10.学校暂时不组织室内集会或活动。在封闭、人员密集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教职员工和学生应佩戴口罩,加强手卫生,随身携带速干手消毒剂或消毒湿巾,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或肘臂遮挡口鼻。

11.加强师生防控知识培训,开展心理健康援助和疏导。

12.教职员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学校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13.由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的家长进行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14.当发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二十八、大专院校

1.开学前应做好口罩、消毒剂、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培训。

2.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人员,须及时就医排查。

3.在学校入口处对教职员工、学生和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异常者禁止进入。

4.加强教室、图书馆、宿舍等重点区域通风换气。每天2-3次,每次20-30分钟。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5.增加对宿舍、食堂、澡堂、洗衣房、公共活动区等环境和门把手、楼梯扶手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

6.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

7.建议错峰用餐,自带餐具。

8.避免举办群体性或聚集性活动,如培训班、运动会等。教职员工、学生减少外出。

9.校园垃圾“日产日清”,对垃圾点每日进行消毒。

10.在封闭、人员密集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教职员工和学生应佩戴口罩,加强手卫生,随身携带速干手消毒剂或消毒湿巾。

11.加强教职员工和学生防控知识培训,开展心理健康援助和疏导。

12.教职员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学校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13.由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的家长进行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14.设立应急区域。教职员工或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及时就医。

15.当发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二十九、养老机构

(一)低风险地区。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培训。

2.建立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老年人及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监测,身体不适时应及时就医。

3.对进入养老院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且无发热、咳嗽、流涕、腹泻等疑似症状的方可进入,并做好出入登记。

4.加强办公区域和室内公共活动区域通风换气。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5.加强老年人居室通风换气,气温适宜时首选自然通风,分体式空调使用期间需定期清洗消毒。

6.加强办公区域、食堂、室内公共活动区域等清洁消毒。

7.保持养老院内环境清洁卫生,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

8.公共卫生间应干净整洁,配备洗手设施和洗手液。

9.控制探访人员数量、活动区域和探访频次,对探访人员进行实名登记。

10.完善健康档案,加强对老年人原有疾病及症状监测,提前规划好就诊医院、时间、乘坐车辆、出行路线、陪同人员、检查项目等。

11.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加强手卫生,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或肘臂遮挡口鼻。

12.老年人在居室内不需要佩戴口罩。在户外活动时应随身备用口罩,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及时佩戴。

13.当发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应当及时送定点诊疗机构救治,并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养老机构内部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隔离观察。

(二)中、高风险地区。

除上述13项措施外,还应做到以下措施。

14.无病例的养老机构,老年人身体出现不适或疾病发作,养老机构应当及时与老年人和家属沟通商量,通过电话求助医疗机构、请医疗机构医生出诊、拨打120急救送医。

15.在医疗机构就诊后返回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和陪同工作人员,应当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可入住和工作。

16.老年人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应当立即实施隔离,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隔离观察,及时就医排查。

17.老年人确诊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当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对居室、个人物品进行终末消毒,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隔离观察。

18.新冠肺炎老年人治愈后需返回养老机构的,应当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可入住。

19.实行封闭管理,不提供堂食,禁止外来人员探视等。

20.符合民政部制定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三十、福利院

(一)低风险地区。

1.做好口罩、消毒剂、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对工作人员培训。

2.加强对工作人员、护理人员及儿童的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可疑症状的人员,须及时就医排查。

3.在福利院入口处对工作人员、护理人员和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异常者禁止进入。

4.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同时注意保持室内温度舒适性。每天2—3次,每次20—30分钟。

5.做好儿童居住房间、食堂或餐厅、澡堂、公共活动区等场所和物体表面的清洁和消毒。

6.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建议错峰用餐、自带餐具送餐分餐。

7.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垃圾日产日清,对垃圾点每日进行消毒。

8.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和集体活动,如举办节日庆祝或联欢活动。

9.加强手卫生,确保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并配备洗手液(或肥皂)。

10.工作人员和护理人员应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习惯,不要对着儿童和婴幼儿打喷嚏、呼气,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或肘臂遮挡口鼻。

11.加强防控知识宣教,开展心理健康服务,疏解儿童的焦虑恐惧情绪。

12.设立应急区域。工作人员、护理人员和儿童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及时就医。

13.当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14.对于所在地区已发布开学计划的儿童福利机构,要提前为就学儿童划分独立的生活区域,配备专职人员。

(二)中、高风险地区。

除上述14项措施外,还应做到以下措施。

15.实行全封闭管理,不提供堂食,禁止外来人员探视。

16.护理人员和儿童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不排除有流行病学史的,应当立即在隔离区执行隔离观察。

17.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当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福利机构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在当地卫生健康、民政部门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实施14天隔离观察;机构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相关工作。

18.在医疗机构就诊后返回福利机构的儿童及护理人员、返岗工作人员、新接收的儿童和新招录的工作人员,应当隔离观察至少14天,无异常后方可入住和工作。对于新接收的儿童和新招录的工作人员还需进行核酸检测。新冠肺炎儿童治愈后需返回福利机构的,应当隔离观察至少14天,无异常后方可入住。

19.对于养育儿童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要确保儿童生活区域保持独立,除服务儿童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均不得进入。服务儿童的工作人员应为专职人员,不得交叉服务其他民政服务对象。


三十一、监狱

(一)低风险地区。

1.根据监狱情况,预估并配备口罩、手套和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属地管理和单位主体责任,加强监狱干警工作人员培训和罪犯疫情防控知识教育。

2.每天安排专人负责监狱干警、工作人员和罪犯的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人员及密切接触者,须及时就医排查。

3.监狱实行封闭管理,监狱干警、工作人员需在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检测温、核酸检测等确认健康后才可进入监狱、新收押罪犯应提前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检测温、核酸检测等确认健康后才可收押。疫情期间暂停面对面会见,实行视频会见。

4.加强监管区和行政办公区的通风换气。每天2-3次,每次20-30分钟。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5.增加对监舍、劳动场所、食堂、澡堂、公共卫生间、公共活动区等场所地面和门把手、楼梯扶手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清洁消毒频次。

6.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

7.建议食堂错峰用餐、自带餐具。

8.确保食堂、公共卫生间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并配备洗手液(或肥皂)。

9.垃圾日产日清,对垃圾点每日进行消毒。洗手盆、淋浴等排水管道要勤冲洗,确保下水道等的U型管水封隔离效果。

10.采取错峰放风和休息,人员之间保持一定距离,减少交流。

11.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和集体活动,采用网络的方式召开会议或培训。

12.监狱干警、工作人员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习惯,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或肘臂遮挡口鼻,做好手卫生,随身携带速干手消毒剂或消毒湿巾。

13.在醒目位置张贴健康提示,利用各种显示屏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鼓励开展心理健康服务。

14.设立应急区域。监狱干警、工作人员和罪犯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及时就医。

15.当发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二)中、高风险地区。

除上述15项措施外,还应做到以下措施。

16.实行全封闭管理,不提供堂食。

17.在医疗机构就诊后返回监狱的干警、工作人员或罪犯,经隔离、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进入。

18.发现病例监狱,尽快组织开展针对全体罪犯、干警的症状筛查,疏散罪犯,建立病人区、隔离区、隔离观察区和一般区域,抽调监狱行政和后勤等人员组建干警后备队,加强通风、清洁消毒;对病人曾经居住过的场所需进行终末消毒,由专业人员负责监狱终末消毒。

19.疫情扩散监狱,进行人员筛查、分区管理,不具备隔离、诊疗条件的监狱,应当及时将重症病例(确诊和疑似病例)转入重症定点救治医院,普通新冠肺炎病人(确诊和疑似病例)转入定点收治医院,并加强就诊期间监管。对病人曾经居住过的场所应当进行终末消毒,由专业人员负责监狱终末消毒。

 
三十二、精神卫生医疗机构

1.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应急预案与工作流程,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储备防护用品和消毒物资。

2.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可疑症状的人员,须尽快就医排查。

3.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入口处对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异常者禁止进入。

4.与当地具有新冠肺炎诊疗能力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建立联络会诊机制;精神专科医院设立观察隔离病区,综合医院精神科设置应急隔离病室,有条件的机构,设立发热病区,改造门诊和病房隔离区,科学设置医务人员和患者通道及医疗垃圾转运通道。

5.各部门密切协作,落实院内感染各项防范措施,确保消毒隔离和防护措施落实到位,所有区域均要注意环境卫生和通风换气,做好做实病区清洁和消毒管理。

6.采取严格的门诊和住院限制措施,科学有序开展医疗工作,尽量减少门诊患者复诊次数,并尽量缩短住院时间。减少并严格管理医院出入口,暂停家属探视,限制陪诊人员数量。

7.新入院的精神障碍患者在隔离病区/病室观察14天后再转入普通病区/病室。

8.加强住院患者,特别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治疗和照护,尽量减少外出活动,降低意外行为发生的风险。

9.对住院的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有疑似或者确诊新冠肺炎的,应当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将患者转诊到定点医院治疗,并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10.对暂时无法转出到定点医院的确诊患者,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应当立即设置发热病区,请具有新冠肺炎诊疗能力的综合性医疗机构派员会诊。同时,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隔离密切接触的医务人员和患者医学观察14天,并彻底消毒病房。

11.医疗机构的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由医疗机构安排专人进行,选择合法有效的消毒产品,采取正确的消毒方法,并做好个人防护,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技术指导。


三十三、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1.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做好防控与消毒管理,规范防护与消毒工作流程。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应进行新冠肺炎相关知识的培训。

2.做好防护用品及消毒用品等物资储备,如防护服、口罩、手套、手消毒剂等。做好工作人员每日身体健康状况监测与记录,每日进入工作场所前测量体温。

3.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运送医疗废物,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使用符合相关要求并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的专用车辆。

4.运送医疗废物的车辆使用后,应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内对车厢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应专车专用,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5.医疗废物转运箱运送至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后,应就地对其外表面消毒后再进行后续处理。

6.医疗废物转运箱内的医疗废物倒入处理系统的过程中,近距离接触的工作人员需做好个人防护,应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或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

7.工作场所应加强通风换气,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应对工作场所的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清洁和消毒,并作好记录。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8.产生的垃圾、废气、废水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9.设立应急区域。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

10.当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三十四、物业管理中心

(一)低风险地区。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培训。

2.对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可疑症状的人员,须及时就医排查。

3.加装体温监测设备,对进入物业管理中心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

4.加强办公区域通风换气。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5.加强对办公室、食堂、宿舍、卫生间等门把手等重点部位的清洁和消毒。

6.在食堂和公共卫生间等区域应设置洗手设施,如无洗手设备,应配备速干手消毒剂。

7.鼓励错峰用餐,减少堂食和交流。

8.鼓励采用无纸化办公,减少直接接触。

9.减少人员聚集,鼓励以互联网的方式召开会议。

10.在醒目位置张贴健康提示,利用各种传播媒体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

11.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加强手卫生,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或肘臂遮挡口鼻,打喷嚏后应用洗手液(或肥皂)彻底清洗双手。

12.设立应急区域。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

13.当发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二)中、高风险地区。

除上述13项措施外,还应做到以下措施。

14.增加班次,减少工作区人员密度,不提供堂食。



三、第三篇 人群篇


三十五、老年人

1.倡导老年人养成勤洗手的卫生习惯,并注意洗手后及时涂抹护手霜。

2.不与他人共用毛巾等个人用品。

3.保持正常生活规律,保证充足睡眠,清淡饮食,均衡营养。

4.每天做好健康监测,定时测量体温、血压等,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时,应及时就医。

5.尽量减少外出,不去人员密集或通风不良的场所,避免参加聚会、打牌、下棋、跳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

6.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建议佩戴口罩,尽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7.有慢性肺病、心脏病的老年人应在医生的专业指导下佩戴口罩。

8.患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需长期服药时,不可擅自停药,可定期去附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开药,或经医生评估后开长处方,减少就医开药次数,就医时做好自身防护,也可由家属代取药物。

9.需要陪护的老年人,陪护人员应注意自身健康。陪护人员要注意减少外出,如果必须外出要做好自身防护。

 
三十六、孕妇

1.保持良好生活规律,保证充足睡眠,清淡饮食,均衡营养。

2.做好手卫生,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3.生活用品单独使用,不与他人共用。

4.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每日测量体温和体重,监测胎心,胎动变化有异常情况及时咨询医生或就诊。

5.网上提前预约挂号,分时段就诊,避免集中候诊,尽量缩短就诊时间。

6.尽量选择步行或自驾车外出或去医院,外出时,与其他人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并全程佩戴口罩。

7.回家后,及时更换衣物,洗手洗脸。

8.不参加聚餐、聚会等活动,避免亲朋好友探视。尽量不去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的地方。

9.外出运动或锻炼尽量避开人流,选择人少、通风良好的地方(如公园),注意手卫生,避免用手接触眼睛、鼻子和嘴巴。

10.早孕期、中孕期没有特殊问题的孕妇,在医生的建议和指导下,根据当地疫情形势,确定产检间隔时间。

 
三十七、儿童

1.教育、督促孩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不乱摸、不吃手、不挖鼻孔、不揉眼睛。

2.保证充足睡眠,清淡饮食,均衡营养。

3.餐具、毛巾等生活用品单独使用。

4.选择人少、通风良好的地方(如公园)玩耍,不去室内游乐场等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

5.外出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家长或监护人和儿童出行必须做好自身防护,给孩子佩戴儿童口罩,回家后及时更换衣物并洗手。

6.家长或监护人可根据当地疫情形势,电话咨询免疫接种时间,按通知预约时间前往接种,并做好相关防护;部分疫苗可适当延后接种。

7.低龄儿童的家长、监护人或看护人应做好手卫生,注意个人卫生习惯,不对着孩子打喷嚏、咳嗽、呼(喘)气,不亲吻孩子,喂食时不用嘴吹食物,也不要嚼过后喂给孩子。

8.低龄儿童的家长、监护人或看护人在照顾孩子时应佩戴口罩。

9.当家长、监护人或看护人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时,应将孩子交由他人照顾,避免与孩子继续接触。

10.有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接触史的儿童,应及时向社区和学校报告。

 

三十八、学生

1.保持规律的作息时间,保证睡眠充足,劳逸结合,减少久坐,适度运动以增强抵抗力,及时调整负面情绪。

2.清淡饮食,摄入食物的种类要尽量丰富,均衡营养,减少生食摄入,生吃瓜果要洗净。

3.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使用过的纸巾投掷到专门垃圾桶。

4.餐具、毛巾等生活用品单独使用。

5.尽量减少外出,不去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避免参加同学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

6.外出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同时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有条件时,可随身携带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7.在家接受网络授课时,应注意用眼卫生,并做好电脑等电子产品表面的清洁消毒。

8.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时,需报告班主任并及时就医。

 
 三十九、就医人员

1.按需选择就近医院,提前网上或电话预约挂号,提前了解疫情期间医疗机构的就诊流程,熟悉科室布局,就医结束后不在医院逗留,减少在医院停留时间。

2.就医时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3.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触摸门把手、挂号机、取款机等物体表面,接触后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4.候诊和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距;尽量选择楼梯步行,若乘坐轿厢电梯,应分散乘梯,避免同梯人过多。

5.首选私家车出行,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注意与其他乘客保持安全距离,乘坐公交车和出租车时尽量开窗通风。

6.返家后,用洗手液(或肥皂)流动水下洗手或直接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7.返家后,立即更换外衣,衣物尽快清洗。若在医院内接触了有可疑症状的人,需对外套进行消毒处理,尽量选用物理消毒,56℃煮沸30分钟或烘干机80℃以上烘干20分钟,必要时可选用化学消毒剂浸泡消毒。

 

 四十、警察

1.外出执勤(如入户调查、设卡检查、移动巡查等)时应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有条件时携带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2.接待访客、审讯嫌疑人时,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并要求访客、嫌疑人佩戴口罩。

3.注意个人卫生,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4.尽量采取远程视频等非接触会议形式,如需参加面对面会议,应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并减少参会人数、缩短会议时间。

5.错时、错峰就餐,减少堂食,餐(饮)具的清洁消毒,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

6.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时,需报告单位并及时就医,杜绝带病上岗。

 

 四十一、企业职工

1.做好手卫生,触摸公共设施或他人物品后及时洗手,有条件时,可随身携带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2.注意个人卫生,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使用过的纸巾投掷到专门垃圾桶。

3.做好办公区域和休息区域的环境清洁,做好垃圾分类回收,个人使用的垃圾桶应在每日下班前进行清理。

4.每周至少清洁一次工位,包括桌面、扶手、座椅等;每周对宿舍进行一次清洁打扫。

5.均衡膳食,劳逸结合,适度运动以增强抵抗力。

6.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测量体温并作好记录,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时,报告单位并及时就医,杜绝带病上岗。

7.工作时应佩戴口罩,佩戴口罩前先进行手卫生,摘戴口罩时不要用手触碰口罩内外表面。

8.采取错峰、错时就餐,堂食时减少交谈;自带餐具并做好清洗。

9.下班后不去人员密集或通风不良的场所,如饭店、商场等。

10.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聚餐、午休聚众聊天等。

 

四十二、海关(边检、卫生检疫)人员

1.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了解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和防护措施。

2.注意个人卫生,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3.工作时全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4.每日自我健康监测(测量体温),并按单位要求上报。若出现可疑症状,应报告单位,并及时就医。

5.完成人员排查后,及时更换手套,做好手卫生,用洗手液(或肥皂)流动水下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搓揉双手;定期对工作台、物证查验设备和计算机键盘等进行清洁消毒。

6.尽量采取远程视频等非接触会议形式,如需参加面对面会议,应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并减少参会人数、缩短会议时间。

7.实行错时用餐,个人独自就餐,分流、分餐,避免餐厅人流密集,就餐时不要交谈。

8.尽量减少外出活动,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

9.风险较高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等。


四十三、司机

1.持证上岗,并确保身体状况良好。

2.每日出行载客前应对车辆内部进行清洁消毒;对车门把手、方向盘和车内扶手等部位每天定期清洗消毒。

3.注意个人卫生,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4.做好手卫生,用洗手液(或肥皂)流动水下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搓揉双手。

5.工作时应戴手套、穿工作服、全程佩戴口罩,并提醒车上乘客佩戴口罩、减少交流、保持安全距离。

6.休息和排队等候时应减少扎堆聊天,交流时保持安全距离;适度运动,保证睡眠充足,杜绝带病上班。

7.有疑似感染者搭乘后,应及时做好车辆物体表面(座椅、方向盘,车窗、车把手、扶手等)和空调系统的消毒。

8.每日自我健康监测(测量体温),并根据社区或用人单位要求报告。若出现可疑症状,应报告社区或用人单位,并及时就医。

9.应选择空旷人流稀少的场所饮食休息,可自带餐食或选择外卖打包后在车上用餐。

10.尽量减少聚餐和聚会,不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密闭空间。


四十四、快递员

1.上岗时应统一着装,并保持干净整洁。

2.上岗时应保证身体状况良好,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时,立即报告单位,并及时就医,杜绝带病上岗。

3.做好手卫生,可用流动水洗手或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4.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测量体温),并按单位要求上报;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时,应立即报告用人单位,并及时就医。

5.工作时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有条件时,随身携带免洗手消毒剂。

6.工作时避免乘坐厢式电梯,乘坐厢式电梯时注意与他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7.避免用手直接触碰门把手、楼梯扶手、电梯按键等公用物品和设施。

8.避免与顾客的近距离接触和交流,快递交接优先考虑使用快递柜,尽量做到无接触配送。

9.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尽量不去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

10.避免参加群体性聚集活动,如聚会、聚餐等。


四十五、水、电、煤气等工作人员

1.上岗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工作期间每日进行体温监测,避免过度劳累,杜绝带病上岗。

2.工作期间做好手卫生,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3.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时,及时就医并按规定上报。

4.在办公室时应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避免扎堆聊天。

5.上门服务前要与客户电话沟通,上门服务时做好个人防护。

6.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

7.上门服务时应避免使用厢式电梯,乘坐厢式电梯时注意与他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8.尽量不要用手直接触碰门把手、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等公共物品和设施。

9.工作中避免与客户近距离接触,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缩短交谈时间。

10.避免参加群体性聚集性活动,如聚会、聚餐等。


四十六、厨师

1.应持健康证上岗,上岗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杜绝带病上岗。

2.工作期间加强手卫生,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3.注意个人卫生,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后,弃置于有盖的垃圾桶内。

4.工作时戴口罩,穿戴工作服、帽和手套,保持个人卫生和工作服帽的整洁干净。

5.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要分开储存、分开加工;烹饪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

6.严禁宰杀、烹饪野生动物或生病禽畜。

7.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测量体温),并按单位要求上报;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时,应立即报告用人单位,并及时就医。

8.做好餐(饮)具、食品加工工具和用具的清洁消毒。

9.上班禁止扎堆聊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下班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10.上下班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直接触摸车上物品。


四十七、保安

1.工作期间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

2.每日自我健康监测(测量体温),并按单位要求上报。若出现可疑症状,应报告单位,并及时就医。

3.做好值班室、集体宿舍等清洁,保持干净整洁,及时清理垃圾,必要时进行预防性消毒。

4.工作期间做好手卫生,有条件时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5.保持工作服干净整洁,定期洗涤,必要时消毒处理。

6.负责测量体温和外来人员登记的保安人员,与服务对象交谈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

7.工作过程中,若发现疑似症状人员,应及时上报并做好自我防护。

8.减少与他人近距离接触,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9.负责医疗或隔离区域的保安人员,应按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10.避免参加群体性聚集性活动,不去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


四十八、环卫工人

1.垃圾清理和下水道维修过程中应佩戴口罩、手套,避免用手触碰眼、口、鼻等处,口罩脏污、变形、损坏、有异味时需及时更换,下水道维修工人还需佩戴护目镜。

2.工作时注意手卫生,勤洗手,及时清洁作业工具和垃圾收运工具,并定期消毒。

3.在道路清扫期间,如遇弃用口罩、手套等垃圾,应使用作业工具夹起后置于垃圾收运工具内,切忌徒手捡拾。

4.在人群密集的场所作业时,尽量避开人群,错峰打扫。

5.上岗时,应穿工作服,并定期清洗消毒。

6.摄入食物的种类要尽量丰富,均衡营养,减少生食摄入,生吃瓜果要洗净,注意食品卫生。

7.保持规律的作息习惯和保证充足的睡眠,适度进行运动以增强身体的抵抗力。

8.上岗前做好体温测量,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时,告知主管领导,并及时就医。

9.在清扫保洁过程中避免与其他人员近距离接触和交谈。

10.下班后尽量不去人员密集或通风不良的场所,如饭店、商场等;避免参加群体性聚集性活动,如多人聚餐等。


四十九、保洁员

1.上岗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工作期间每日进行体温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时,应立即报告用人单位,并及时就医,避免过度劳累,杜绝带病上岗。

2.上岗时应统一着装,工作服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3.每日保洁工作结束后,及时对抹布、喷壶等清洁工具进行清洗消毒处理。

4.人员密集的场所,应错峰进行清洁。

5.摄入食物的种类要丰富,营养均衡,充足睡眠。

6.保洁会议室、办公室、卫生间等室内环境时,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桌面、扶手、座椅、公用设备等)增加清洁消毒频次,并作好记录。

7.在处理垃圾时,如遇弃用口罩等垃圾,切忌徒手捡拾。

8.工作时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手套等,使用消毒剂时做好相应化学品的个人防护。

9.工作中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避免参加群体性聚集性活动,如多人聚餐等。

10.就餐时应避免聚集,减少交流,餐具需清洗消毒。


五十、服务员

1.上岗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工作期间每日进行体温监测,避免过度劳累,杜绝带病上岗。

2.上岗时应统一着装,工作服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清洗消毒。

3.注意个人卫生,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后,弃置于有盖的垃圾桶内。

4.为顾客提供服务时,尽量避免与顾客直接接触,减少与顾客的交流时间。

5.工作期间加强手卫生,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6.均衡营养,适度运动,保证睡眠充足。

7.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时,应立即报告用人单位,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杜绝带病上岗。

8.工作期间建议佩戴口罩,与他人交谈时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

9.就餐时建议自带餐具,餐厅打包带走,尽量避免堂食,如在食堂就餐应错峰,就餐过程中减少交流,并缩短就餐时间。

10.避免参加群体性聚集性活动,如聚会、聚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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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162|上海市2019冠状病毒病综合救治专家共识通知

指引161|关于加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的通知

中华护理学会全国医院感染管理新进展研讨会征文通知

重磅 |(内含第七版与第六版的区别)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已发布 !

【扫码免费听】感控公开课—《恢复正常医疗服务,院内感染防控如何做》和《穿脱防护用品现场演示》

指引160|山西省新冠肺炎医院感染防控督导员制度(试行)

159|新冠肺炎防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出炉

指引158|关于印发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康复方案(试行)的通知

指引157|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指引

指引156|关于转发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

WHO最新指南: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临时指南

指引155|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临床治疗方案(试行第二版)

指引154|新冠肺炎疫情下《眼科门(急)诊诊疗参考流程》等10个诊疗参考流程

153-各省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防控督查表一睹为快!

指引152|新冠肺炎危重型患者如何安全进行气管插管?

指引151|疫情期间如何分区分级做好血液保障工作?

指引150|浙江省口腔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开诊前后的防控工作建议

指引149|医疗废物综合管理100问

指引148|新冠肺炎重型、危重型患者如何护理

指引147|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如何分类精准做好工作?

指引146|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消化内镜中心清洗消毒建议

指引145|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下口腔癌患者诊疗及康复策略

指引144|疫情期间急性牙痛临床诊疗工作的防控建议来啦!

指引143|新冠肺炎防控时期口腔颌面外科病房诊疗模式如何构建?如何运行?

指引142|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阶段口腔急诊诊疗的专家建议

指引141|疫情防控期间公共建筑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技术指南

指引140|新冠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负压病区建筑技术导则(试行)

指引139|新冠肺炎流行期间消毒工作如何进行

指引138|《中国-世界卫生组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联合考察报告》发布(全文)

指引137|加强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救治工作方案出炉!

指引136|疫情防控期间怎样做好健康扶贫工作?

指引135|新冠期间如何做好康复诊疗工作?

一图读懂|托幼机构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

指引134|磷酸氯喹治疗新冠肺炎用法用量你知吗?

指引133|如何加强医疗机构感控管理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

指引132|新型冠状病毒肺炎(NCP)床旁超声心动图检查及远程超声检查实施方案(第一版)

指引131|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指引130|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通知出炉

指引129|如何做好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

指引128|线上服务:进一步加强湖北疫情防控工作

指引127|如何分级分区做好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工作

指引126|新冠肺炎患者病案如何管理?

指引125|新冠期间儿科门(急)诊的诊疗参考流程

指引124|预检分诊参考流程和流行病学史参考问诊表来啦!

指引123|疫情防控期间该如何为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指引122|广东省卫健委办公室关于建立医院感控督导员制度的通知

指引121|全国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来了!

指引120|医疗机构如何规范开展新冠病毒肺炎药物治疗临床研究

指引119|WHO联合专家组对中国以及全球应对新冠疫情的下一步措施提出建议

指引118|新冠肺炎重症危重症患者国家级远程会诊来啦!

指引117|新冠期间重点场所重点人群该如何预防控制

指引116|超声医学科新冠期间如何防控呢

指引115|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指引114|医疗机构恢复日常诊疗服务防控新冠肺炎工作指引

指引113|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服务工作如何开展?

指引112|新冠肺炎患者围术期感染该如何控制?

指引111|如何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指引110|如何进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老年亲属关爱服务工作

指引109|新冠肺炎员工暴露风险如何评估

指引108|新冠期间精神病医院该如何进行管理呢

指引107|医务工作岗位的感染暴露风险和管理【精美图文版】

指引106|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英文命名修订!

指引105|新冠肺炎轻型、普通型病例该如何管理

指引104|老年人新冠肺炎防控通则来啦!

指引103|福利!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务人员防护技术指南(试行)

指引102|方舱医院患者手册(第三版)

指引101|方舱医院工作手册(第三版)

指引100|《孕产妇和儿童新冠肺炎防控手册》漫画版

指引99|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流行病学调查怎么做?

一图读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

指引98|福利!湖北一线医护薪酬提高 2 倍,临时补助提高 1 倍

护士和助产士,清洁护理在你手中!| 2020年世界手卫生日英文主题

指引97|医疗机构内新冠肺炎的感染防控与个人防护(第二版课件)来啦

指引96|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血液透析中心该如何防控呢

指引95|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口腔门诊该如何防控呢

指引94|新冠肺炎医疗队驻地感染防控探讨

指引93|医务人员福利:湖北一线医务人员关爱和激励措施来啦

指引92|新冠患者出院后该如何进行随访

指引91|医务人员福利: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防护工作

指引90|怎样做好新冠肺炎康复者血浆捐献招募工作呢

指引89|新冠肺炎不同临床分型间CT和临床表现有什么区别

指引88|新冠肺炎早期临床表现及肺部影像学该如何分析

指引87|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该如何用药

指引86|医务人员新冠肺炎潜在危险评估如何做?

指引85|烈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牺牲人员烈士褒扬工作的通知

指引8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

指引83|疫情期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怎么办

指引82|他山之石!防护物资应急详细管理方案

指引81|感控人,你们就是一线抗疫人员!

指引80|新冠肺炎第六版诊疗方案权威解读(含第五版更新点对比)

指引79|疫情期间如何科学有效使用消毒剂?权威指导来了

机构指引78|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关于下发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血液净化中心(室)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版)的通知

机构指引77|中国疾控中心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调查与管理指南(试行版)的通知

机构指引76| 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合理用药专家共识(第一版)

机构指引75|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复用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置流程指引建议

机构指引74|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的通知

机构指引7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 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的通知

机构指引72|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养结合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机构指引71|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

机构指引70|湖南省儿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临床诊断与治疗专家共识、新生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治方案来啦!

机构指引69|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办医管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机构指引68|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年版)的通知

机构指引67|装配式传染病应急医院建造指南(试行)

机构指引66|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型、危重型病例诊疗方案(试行 第二版)的通知

机构指引65|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放射诊疗安全监管服务保障工作

机构指引64|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推广使用中药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通知

机构指引63|医政医管局发布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ICD代码的通知

机构指引62|国家卫健委:(含视频)全国1716名医务人员感染新冠肺炎,6人不幸死亡

机构指引6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专家共识

机构指引60|关于印发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的通知

一图读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预防接种临时指南

一图读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

机构指引59|中华医学会消化内镜学分会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期间对消化内镜诊疗工作的指导意见

机构指引58|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严重创伤紧急手术及感染防护专家共识

机构指引57|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首诊隔离点医疗管理工作的通知

机构指引56|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医用防护服严格分级分区使用管理的通知

2019新型冠状病毒的国际官方命名发布啦!(含视频)

机构指引5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若干措施》的通知

机构指引54|广东省关于印发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见消毒方式及消毒药械使用指引(第一版)的通知

机构指引5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医用防护服严格分级分区使用管理的通知

机构指引52|儿童血液净化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建议(试行第1版)发布啦!

机构指引51|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相关措施和流程已发布,快来学习吧!

大疫当前,如何利用公有云快速搭建“感控行为监测系统”

机构指引㊿|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关于血液净化中心(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建议

机构指引㊾|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血液安全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

机构指引㊽|钟南山院士团队发布的《中国2019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临床症状》翻译来啦!

机构指引㊼|新型冠状病毒医院感染防控常见困惑探讨

机构指引㊻|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疾病救治与安全助产工作的通知

机构指引㊺|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暂命名事宜的通知

机构指引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

机构指引㊸|山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设备清洁与消毒工作方案(试行)

感控三学会-告全国感控同道书|筑牢防线,共克时艰,抗击新冠,我们在一起!

机构指引㊷|没有防护服怎么办?最新出台的关于疫情期间执行《医用一次性防护服辐照灭菌应急规范(临时)》会帮到您!

机构指引㊶|《关于全力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工作的通知》解读

机构指引㊵|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儿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和确诊病例快速筛查和处置指南

机构指引㊴|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肺炎放射检查方案与感染防控专家共识(中华医学会)

机构指引㊳|关于切实为基层减负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机构指引㊲||防控方案有何变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第四版与第三版不同之处,详情戳我!

机构指引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流行期间孕产妇管理

机构指引㊱|关于做好儿童和孕产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机构指引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感染防控指引(试行)

机构指引㉝|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与使用技术指引

机构指引㉜|新冠诊疗指南试行第五版与第四版有何不同?详细对比戳我!

机构指引㉛|广东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引(试行)

机构指引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

机构指引㉙|冠状病毒的抵抗力与消毒

机构指引㉘|2019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实验室检测的生物安全防护指南 (试行第一版)

机构指引㉗|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遗体处置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机构指引㉖|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轻症患者首诊隔离点观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构指引㉕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通知

机构指引㉔|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医院发热门诊管理及医疗机构内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

机构指引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同风险人群防护指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指南

机构指引㉒ | (含视频)疑似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患者的麻醉与护理操作规范及流程

机构指引㉑|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的肺炎诊疗快速建议指南(标准版)

机构指引⑳| 国务院29日印发《关于疫情期间防护服生产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机构指引⑲|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感控相关工作的通知

机构指引⑰|海南省多家机构联合拍摄《手术衣替代防护服穿脱方法》学习视频,感谢无私分享!授权转发

机构指引⑯| 新冠感染防控如何快速应对,湘雅医院感染控制中心公开工作相关文件,期待携手共同抗疫成功!(感谢!授权转发)

机构指引⑮ | 2019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进展和风险评估

机构指引⑭|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机构指引⑬ | 到底开空调还是关空调?一定要仔细看后再决策

机构指引⑫| (最新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

机构防控指引⑪|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

机构防控指引⑩ |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途径与预防指南

机构防控指引⑨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

机构防控指引⑧ | WHO医疗机构收治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预防与控制临时指南(中文首译版)

机构防控指引⑥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中常见医用防护用品使用范围指引(试行)

机构防控指引⑤|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机构防控指引④| (最新版)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的通知

机构防控指引③| 一文概全防护用品的标准

机构诊治指引① | 疫情防治《协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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