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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薇:殊途同归 | 法律人类学研习营

林薇 法律人类学世界 2023-09-10

文/林薇 厦门大学社会与人类学院博士研究生


与有荣焉参与《法律人类学》第二届研习营。如王伟臣老师所言,这次的研习营更多侧重方法论的讲授。而我也正经历着一段长时间法律人类学方面的田野调查。听讲之际,更能感同身受老师们在田野中经历的困难与收获,也进一步自省、观照,并较为完整回溯自己曾经的选择,从而坚定了自己勿忘初心的信念。

下面将与诸君分享我与法律人类学结缘、与法律人类学世界结缘的历程与感受。

一、何以殊途?——选择法律人类学为研究进路

从历史经验来看,每个人一生的精力有限、专长不同,无法穷尽各类探索。因缘际会,选择法律人类学作为研究进路,是这几年才逐渐意识到的。相较于对人文世界的纯逻辑演绎,可能更需要一些与自身相关的体验来感悟一些道理。有位哲学专业出身,思辨力很强的小姐姐认为,个体之间认识世界的方法差异可能与人格类型相关,而我试图在有限的篇幅中用部分生命史的方式,阐述为何与法律人类学结缘。

从小就亲历着复杂风貌下的家乡一角,可能因此种下了一颗“人类学心”。生长于“刺桐城”南外,自幼听闻有血缘关系者、半熟人社会中个人足迹与命运之天差地别。小时候《林村的故事》中所提及的线,让我在懵懂中感知到另一个好像相似又截然不同的天地——大学之后遇到东、南、西、北边疆中生长的同学,也有类似的经历。而K12求学阶段,刚好碰到刺桐城中学办学政策发生戏剧性反转再反转的十年(2000-2010),辗转于城与乡之间,见到了会于当下出现在低端全球化与高端全球化之下汇集在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小地方的多元家庭的小孩。后来我才意识到,这些都是探索时“大传统”与“小传统”之间存在巨大张力的表现,只会给“三观”尚未健全的主体带来强大后劲。

本硕期间的复合学科背景与生命体验所带来的张力与合力,引导我选择“法律人类学”为目前的研究进路。

本科阶段,得宁夏大学历史系杨智国、王溯仁、刘莉、李新贵、白建灵、邱守刚等诸位良师的教诲,在书中阅读古今中外的兴衰成败、明辨真假问题。也趁着节假日、寒暑假返家期间,游历了祖国的名胜古迹,感受到不同地方的风土人情。也具象感知到王赓武先生所言的“内陆中国”与“沿海中国”之差异,族群、宗教、女性、政治体之间各种正反关联,一些从富庶之地随分配或逃荒至此的几十年来的不一样的人生。其间,我反而以他观我,有了一些对家乡的思考,并借着无知者无畏的胆,和高中同窗们拍了一部晋江金井海边陈姓祖孙三代的家族史电影。而今回头看,有一点类似影视民族志。但在决定读研时,或者出于逃避,也或者当时以为相较于过去,其实更关注于当下、未来的与大众攸关的法治走向,所以在保研时因缘际会地选择了南京大学的法硕专业。也是因缘际会,在大三的保研夏令营中,一位川大的小姐姐因我的家乡的缘故,向我推荐了《逝去的繁荣》这本书,也因此,我才知晓了有人类学这门学科(这本书我应是研究生时期才读完的)。

研究生三年有幸受教于熊静波老师门下,也得法学院诸位良师之教诲,师门为我打开了“形而上学”的门窗,试图带我过一遍西方思想史(但是我当时其实读得很难受,也没有坚持下来),也开过涉及商谈哲学、语言学的读书会,并一同讨论过可能会“翻转”秩序的人工智能、基因编辑等前沿问题,以及以国家为本位的法治建设问题。这些交织在我的脑子里,但我仍试图用其解决我对于周遭环境的困惑。

在教育平台上兼职当家教,感知到第三次工业革命、制度等对教育带来的巨大张力。机构第一节课为免费的测听课,也吸引了许多不一样家庭背景的小孩。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其实是那些想要有一双求知眼睛,但可能无法改变自身命运的小孩。因客观原因,外在的教育环境并不理想,而自身意识到要改变这种状况,但缺乏好的引导者。而我在高校中的思辨,对他们的命运并不会有什么影响,我也做不来圣母。但是我尽力地告诉他们,就算没有续课,也可以通过一些免费的平台去汲取知识——尽管知道实时“一对一”的引导作用是巨大的。

而我个人经历仍有些许“小传统”,由此便有可能意识到有哪些事情对自身的人生有影响。我开始喜欢追着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老人家问“家史”,试图厘清以我为中心往上三代的直系亲属及他们的兄弟姐的各自命运。我们有族谱,但是对真正家史意义上的文字传承关注不够,更谈不上太大的反思。从老人的口述中我得知,在仅不到一百年历史长河中的底层迁徙,是以晋江为一中转站,涵盖温州、港澳台、菲律宾、印尼、美国等地区。直面后裔时,我感觉到的是陌生又熟悉的震撼。有一年我到香港探亲,一位初次见面的小妹妹用混杂着粤英的普通话向我问道:“你们从哪里来?”这句话带给我的震撼,超越了所有其它场面——基因上我们可能相较于世界上大多数人更为亲近,但是“地方性”的文化归属已截然不同,甚至在前辈“断联”的前提下都不会知道对方的存在。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情。

在潜移默化中,我开始有了“屁股决定脑袋”“落到底都是价值判断”的浅薄念想,并试图从(法律)人类学中寻找寄托,但那时我是不自知的。在师门一次读书会中,我的一位师兄听我那时的汇报时(虽然我已经忘了具体内容,那是我第一次知道“法律人类学”),说我其实我是想做类似法律人类学的研究的。而后熊老师提及“家哲学”,为在家族主义盛行之地生长,但有感“法制规避”的我点明了一个似乎可以探讨的方向,使得进一步完成研究生毕业论文《近十年法治进程中的晋江家族——祠堂诉讼中的价值轮回与革新?》有着更多“底气”。其间,我回到了家乡法院进行短期调研,感知到了另一视角的家乡模样。当中借用了格拉克曼的情境分析法,同时也对中国的法律人类学有了较为粗浅的认识。

2020年9月,我回到厦大跟随张先清老师攻读博士学位,得厦大诸位良师之教诲,正式确定了“法律人类学”为主攻方向,继续围绕家乡开展相关的田野调查。

回首来时路,好像选择“法律人类学”这一殊途更多是因缘际会。若无本身也就因缘际会的复合学科背景与生命体验,便不太会闯入“人类学”的门,去探究“法律人类学”的奥妙。

二、途中业缘

有位年近半旬,擅长离婚案件的律师小姐姐告诉我,人与人之间能遇到、合眼缘、泡茶诉真心话,本身就是一种缘分。因此,要惜缘。其实类似的话在人生成长道路上应该也听过不少。只是有了一定阅历之后,才能更主体性地感受到。在抛除不可更改的血缘关系后,如果还可以很自由地选择愿意结交的朋友,那么,这位朋友身上一定有闪光的地方吸引着你。我也很感谢在这条路上对我释放善意、信任我、尽力保护我、令我向上的有缘人。篇幅所致,也为了避免“查重”,在之后的毕业论文中致谢部分,我会一一详尽表达。

“法律人类学世界”无疑是一个很好的可以系统了解到法律人类学脉络史与前沿的“场所”。在我所知中,国内高校尚未有完整的以法律人类学为方向的课程,而我对于法律人类学的知晓除却导师大方向“控场”之外,便是靠自己胡乱琢磨。也因缘际会在研究生毕业论文写作时读到黄金兰老师的与闽南家族相关的法学文章,后来到厦大后,斗胆到法学院旁听了她一年的课程,并受到了许多帮助。

也正因“法律人类学世界”的高质量,故而与之结缘,这是在选择法律人类学这条研究进路中重要的一件事。其实在写作研究生毕业论文时,通过搜索文献才知道刘顺峰老师是国内研究格拉克曼的佼佼者。后来大概在2021年(具体时间忘了),我的一位博士同学知道我对此方向感兴趣,便热心地给我推荐了“法律人类学世界”这个公众号。于是乎,通过公众号后台联系主办人,没想到我竟联系上了刘顺峰老师。刘老师十分热情,在他的推荐下,我有幸参与到法律人类学云端读书会当中。尽管由于个人兴趣与时间冲突原因,并不能参加大部分的原著选读会,但是我仍会阅读会后整理的报告。

这一次参加研习营,一方面是想要逼自己在过年后能静下心来学习,为下一步的论文写作铺一个良好的开头,也是想借着这个良机,再较为深度地接受一遍法律人类学的方法论学习。在此当中,也对自己的过往田野经历进行了反思。几位老师各有所长,让我享受到了一场跨越时间的学术盛宴。

如王伟臣老师所说,法律人类学的范式经历了四次变化,即从概览式转到司法式,再到过程式转到对话式。其实在我的偏好中,对于第三、四种范式的法律民族志的喜好大于第一、第二种范式。我认为第一、第二种研究范式,和传统文本的实证研究很像。在很早的时候,我就认识到了当中的局限。而所做的研究,却糊里糊涂地往前两种发展。“法律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是困难的”,郭婧老师如是说,尤其是在法政不分家的背景中。

一位老师在课上告诉过我们,如果只是拿资料写内部参考,一位副科级以上的干部完全可以胜任,并且绝对写得比学者们更漂亮;学者应当关注、挖掘更深、更底层的逻辑。我一开始也大概知晓自己要的东西并非是数据,而是与人生大事相关的“八点档”。

研论写作因长辈,家乡法院的法官、同事在案例素材选取与生活上都给予我十分巨大的帮助,是一段愉快的田野调查初体验。读博后,我开始进行严格意义上的人类学田野调查。第一次在师门带队下,去了下岐村。张先清老师言传身教,让我们对参与观察、访谈等有了更深的体会。村民们《浮城大亨》式的人生经历,给我带来的陌生震撼并不亚于我在西北求学时的听闻。博士毕业论文的主题与“老赖”相关,也算是有些机缘巧合。之前带我的一位法官从民二庭转到执行局,有了熟悉的引路人,也觉得这一课题会很有趣,所以就跟着去了执行局,尔后像滚雪球式地进入不同单位新增素材。期间带我的长辈、同龄人,一直对我十分包容,在长期的一对一的真诚交流中,彼此的信任度加深,至今仍保持良好的田野互动。

从开始进入田野到后期提笔写作,往往是从混沌到渐渐明晰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总要收集各种素材,若没有后盾,可能会让工作中的人感觉到被冒犯。面对许多不确定性的不同于村社、原始部落的人事,对于不成熟的在校学生来说,容易有受挫感。

我知道获取信任需要一定的时间与交流,但基层工作量大,无暇他顾,也很少有人会对“人类学是什么”感兴趣、有了解。在不能喝酒的情况下,进行田野调查是比较困难的。“不可能所有的人都喜欢你,也不可能所有的人都讨厌你”,孙旭老师很有感触地说道——可能当中就是缘分作祟,它令我感知到,我的感受不是独特的,而是有部分人和我一起做过类似的事情,而他们或多或少也成功过,从而降低了我的孤独感与不自信感。

理性回想,中途挫折其实与蕴含转型困境的华南社会底层逻辑与自身心理素质不够强大有关。在家乡做田野调查,虽有便利,但也有更大的压力。会经常因性别、年龄,而被视为“商品”进行道德说教甚至绑架。有时候可能只是无意,但是周围人只要每个人提一次,加起来也会有很多次。人并不是不受外界影响的动物,与思想定型的亲友说理、辩论,可能需要耗费很大的精力,短期内无获、自伤。而在自己尚未达到成家能力的前提下,面对相关人事都不会有一种好的状态,做出的应对也不成熟,甚至陷入自我怀疑。但可能也是日积月累田野调查而造成的质变,反而使我最近顿悟到这些pua说辞谬论在何处。从生育质量角度来看,男性最佳生育年龄终点早于女性若干年,同龄男性比同龄女性要担忧的东西更多。从代际传承来看,“母亲”的角色对于小孩的基因与成长作用更大。还年轻,保持锻炼,在达到自己理想的状态之后去完成这些事情会更从容、自信。反过来我也会剖析相关人的生命史,知晓为何观念、人生如此,写入论文。

此外,受挫也与当今学术环境对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不太友好相关。听闻北上数个知名高校已经取消资格论文发表要求,仿佛看到曙光,可以吗?毕竟在看到许多“学术造神”的“荒诞”之余,应该意识到人文社科类研究与理工科的不同。当下,人类学博士生本身就需要一年以上的田野调查时间才能出点成果,但与此同时又要求发数篇C刊,对于大多数真正想认真搞学术的人来说根本不太可能。

统而言之,法律人类学田野调查中的点点滴滴,于我而言,并非是在进入田野前导师叮嘱、或上过笼统的适用于传统人类学田野调查的课程就能真正意识到的。但我会感谢这段经历,它令我可以反思到更多以前忽视掉的细节与星空。在田野调查多次硬着陆与软着陆中,可以认知到自身性格缺陷与特长所在,也对人事善恶有了一定的感知。我十分感谢那些向我伸出援手的人们,这些在尚未正式出道就有的“善缘”,会让我觉得更为珍贵。面对错误、挫折,在反思中不断自我解构与重构,不仅是为大方向上最终关怀的议题提供帮助,从而促成一个更好的我,并且知道接下来人生路应当怎么走——尽管可能人生每个阶段都有不一样的困难与成就。也因见过恶(或者本身也有),故我无法认可一些人类学家赞颂的没有薄基础的多元价值。

除却实战经验后,尹韬老师、熊浩老师在学术史上和理论方面进行的讲解,也进一步地减少了我的孤独感。其中,我认为最震惊的,竟是导入词中刘顺峰老师提到的格拉克曼母亲的成就,这让我再度意识到“家学”的重要性。一位我很敬重的教授人类学的老师曾经告诉我,他的人生经历让他意识到,人这一辈子能给世上留下的除了自己的作品,就是自己的血脉。我也意识到,有关“家学”“教育”的课题,会是围绕我一生的主题。很多人的人生苦难、缺憾,皆来于对不完满的纠结。若认可血脉本身并不是简单的继承,而是为了返本开新,那么直面家史——在历史长河中阅历先人筚路蓝缕的艰险与兄弟阋墙的种种是非,转而明白在大时代中彼此之间成为亲人的不可替代性与弥足珍贵,是与悉心养育后代同等重要的。

三、同归——探索意义的路上

无论是从小到大转折不断的人生轨迹,还是创作法律人类学民族志的过程,于我而言都像是在“修道”,某种程度上可以类比小时候看过的电视剧《东游记》中的历劫过程。我的高中班主任方晓明老师见证了我十多年的变化,他说,我的学习路和另一位好友同学相比,似乎曲折了一些。但这也一步步地引导我去思考我是谁、要往哪里去、人生的意义在哪里……而这些问题,几乎是许多学者共同思考的问题。

一度以为选择人类学会令我长久逃离工具思辨,就如选法学逃离古籍校对一样。但逐渐体验到,(法律)人类学与其他人文社科类所关怀的命题与试图寻找的答案可能是相同的。而在研究生离校之际,我的硕导就给我打了“预防针”——以康德《实用人类学》为例,哲学与人类学思考的问题并非不同。在后来的人类学理论学习中,我再度接触到了一些民族学研究者的哲学作品,也深刻感知到,现代人类学思想的确是萌发于康德和赫尔德思想的张力区域之间。只是当我此时再去看相关作品时,好像比以前少了一些迷糊。

如熊浩老师开篇所言——只知其一,一无所知。受过复合学科教育的我,更能感同身受。人社学科之间具体差异很大,但画地为牢,自说自话可能只能感动同行。在方法论上,每个学科都必须承认自己是根据一定的事实,再进而做出价值判断。而从研究来看,不同学科之间也有相似面向,比如人类学中的结构与功能、行动者逻辑,可以对照哈特的《法律的概念》中的双重法律逻辑;法学中乌尔比安对众生的关注,在人类学中也有拉图尔相应的思考……而这些学科本身也都存在各种交叉。

我的硕导告诉我,法律那个准绳,是要靠自己去悟。“我”的内在价值秩序,似乎是在《社会转型时期的西欧与中国》与《文化的阐释》中动态拉扯的;去寻求一个薄的基础与多元化的面相,感知《道德的重量》的悲欢离合。诚如康德哲学的巨大矛盾正是那个“物自体”不可言说、但又尽量想要逼近它的矛盾,是人的本质不可捉摸、但又拼命要从外围去规定它的矛盾[[1]]一样,所有的探索都没有终极答案。这是一条没有终点的路。

可能它的奇妙之处就在于此。

[1] [德]伊曼努尔·康德著,邓晓芒译:《实用人类学》,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发行中心,第7页。

(图摄于2022年6月,家乡的深沪海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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