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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广东法院试行人身损害赔偿统一标准
┃来源: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今天,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在全省法院民事诉讼中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通知》。农村居民受害人可获赔的“两金一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数额,从此将有较大幅度提升。
以我省某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纠纷为例:
35岁的农村居民王某
被机动车碰撞身亡
双方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王某生前与另一人
共同抚养其60岁的母亲
☑ 王某近亲属可获得死亡赔偿金20.6万余元
☑ 王某母亲可获得被扶养人生活费9.2万余元
☑ 两项合计29.8万余元
02
☑ 王某近亲属可获死亡赔偿金50.4万余元
☑ 王某母亲可获被扶养人生活费17.3万余元
☑ 两项合计67.7万余元
赔偿权利人获得的赔偿数额
提高了37.9万余元
达2.27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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