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北京市门头沟区税务局关于部分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认定到期终止的通知
中税协法规库今日开始暂停使用,税乎网税务知识库了解下!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门头沟区税务局关于部分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认定到期终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7 09:56来源:北京市门头沟区税务局
北京***信息咨询部等335户纳税人:
你单位2022年定期定额认定已到期终止,请于2023年3月31日前与主管税务所联系核实经营情况。如2023年不再进行定期定额认定,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内容于2023年4月征期开始按时、足额申报并缴纳相关税款。如未能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内容对你单位的税收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特此通知。
主管税务所联系方式:第三税务所:60***652、
斋堂税务所:69***874
附件: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认定到期终止纳税人清册
(注:小编摘录自清册的一部分)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门头沟区税务局
2023年3月27日
往期文章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