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休宁一传播新冠病毒者被抓!
昨天,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公安局发布一则通报。
通报称,经公安机关侦查,休宁县海阳镇女人街桂兰水果店店主武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实施引起有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
休宁县公安局已对武某某以涉嫌刑事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且休宁县检察院也已对该案提前介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看到这样语焉不详的警情通报,许多网民纷纷议论案件是否与金域医学有关?水果店主是如何传播新冠病毒的?
之所以有这样的猜疑,是因为前天河南金域医学区域负责人涉病毒传播也被警方通报。
同样,河南的警方通报也未透露金域医学区域负责人具体的违法犯罪细节,究竟实施了何种引起病毒传播的危险行为?
正是这样的警情通报让广大网民产生了无限想象空间,《“投毒”公司金域医学的背后资本》、《都抓了还狡辩!与定向投毒制造疫情有何区别?》、《在河南“投毒”的金域医学,曾是柳教父盯上的肥肉》等文章爆出更多猛料。
为此,我结合当天的另一则新闻仓促编撰了一篇简短文章《细思极恐:美欧实验室制毒,中国有人投毒》,目的是为了引起更高的重视和防范。
不过,后来想到投毒一事关系重大,在案件没被完整披露之前,投毒两个字还是应该打上引号。
经过网上更加认真地搜索,与金域医学雷同的事件并非孤例。此前,北京、河北、天津等地都出现过检测机构涉嫌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案件,多为伪造检测结果或违反操作流程。
2021年1月17日,邢台市新冠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便通报过一起案例。
隆尧县因检测能力有限,委托济南华曦医学检验有限公司参与第二轮核酸检测。在2021年1月12日至13日隆尧县第二轮核酸检测中,济南华曦医学检验有限公司检测检测了31万余人。但是,该公司收集点负责人翟某在样本尚未检测完成,未知已完成检测数量和结果的情况下,于1月14日向县卫健局谎报送检样本全部为阴性。
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业被暂停检测业务,翟某某已被警方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事拘留。
综合看来,金域医学区域负责人涉病毒传播的案件,大概率与检测有关,主动性投毒的可能性不大。
同样,安徽黄山水果店主也不应是主动性投毒,而是经微博检索得知是其水果店里有从浙江金华购进核酸检测为阳性的越南火龙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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