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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小贴士】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如何申请医保?办理方式看这里!
编者按为了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保障服务,武汉市医疗保障局近期将从参保缴费、医疗保障待遇、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与基金监管、医疗保障业务办理六个方面开展“医保小贴士”专题宣传,定期发布至“武汉医保”微信公众号,欢迎广大武汉医保人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号入座”解决自身在参保和享受待遇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本期为大家分享的是《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医保办理》。End策划:武汉市医疗保障局来源:武汉市医疗保障局【本文由武汉医保原创编辑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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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小贴士】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疾病的待遇标准是多少?报多少?必看
编者按为了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保障服务,武汉市医疗保障局近期将从参保缴费、医疗保障待遇、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与基金监管、医疗保障业务办理六个方面开展“医保小贴士”专题宣传,定期发布至“武汉医保”微信公众号,欢迎广大武汉医保人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号入座”解决自身在参保和享受待遇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本期为大家分享的是《门诊重症(慢性)疾病的待遇标准详情》。End策划:武汉市医疗保障局来源:武汉市医疗保障局【本文由武汉医保原创编辑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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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武汉市第一批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如何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为更好地满足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基金使用效率,我市2021年度第一批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准入申请即将开始。申报日期为7月14日9:00至7月28日17:00。医疗机构申请条件如下:1、正式运营至少3个月(正式运营时间以首次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发证日期为准);2、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且第一注册地在该医疗机构的医师;3、主要负责人负责医保工作,配备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10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应设内部医保管理部门,安排专职工作人员;4、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保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等;5、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院信息系统技术和接口标准,实现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按要求向医保信息系统传送全部就诊人员相关信息,为参保人员提供直接联网结算。设立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医用耗材、疾病病种等基础数据库,按规定使用国家统一的医保编码。零售药店申请条件如下:1、注册地址正式经营至少3个月(正式运营时间以首次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为准);2、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具有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药师,且注册地在该零售药店所在地,药师须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3、至少有2名熟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的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医保费用,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4、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药品分类分区管理,并对所售药品设立明确的医保用药标识;5、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保药品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医保人员管理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和医保费用结算制度;6、具备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信息系统技术和接口标准,实现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为参保人员提供直接联网结算,建立医保药品等基础数据库,按规定使用国家统一医保编码。温馨提示申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请不要错过申报日期,及时登入湖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hubei.gov.cn/),进入武汉市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网上申请系统进行申报。如想了解申报具体事宜,可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进入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下载相关附件表格。附:各辖区联系方式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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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小贴士】关于门诊重症(慢性)疾病,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编者按为了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保障服务,武汉市医疗保障局近期将从参保缴费、医疗保障待遇、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与基金监管、医疗保障业务办理六个方面开展“医保小贴士”专题宣传,定期发布至“武汉医保”微信公众号,欢迎广大武汉医保人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号入座”解决自身在参保和享受待遇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本期为大家分享的是《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医保答疑解惑》。以上知识你学会了吗?接下来我们还会不定期为大家分享各类医保知识为大家答疑解惑End策划:武汉市医疗保障局来源:武汉市医疗保障局【本文由武汉医保原创编辑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