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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会有师妹来问我:对于一段实习时间多长比较合适的事情,我之前也和一个律师姐姐聊过“对于两份简历,一份是在律所有6个月实习的经历,一份是在两家律所各有三个月的实习经历,你会优先选择哪一份呢?”“通常情况下,我们会偏向于有6个月实习经历的。因为一个实习生如果在一家团队待了六个月,正常情况下他参与的项目会更多,受到的项目锻炼也会更好一些。那这样招来上手也会快一些。”另外,用人单位经常会在JD中写:“实习三个月以上优先考虑”。从用人单位的角度上看,设置这一条件的原因是基于招人的时间成本考量。因为要在海量简历中招到一个合适的实习生是一件不太容易的事情,百忙之中安排面试笔试,一环一环考察。另外也不希望自己培养起来的实习生,对于工作才刚刚有点上手就打算离职。于是,用人单位会设置“实习三个月以上优先考虑”这一条件。但上述是针对用人单位角度的分析,而从求职人的角度来看,对于这个问题,我个人觉得需要思考的是:我们实习的目的是什么?基于目的的不同,再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个合适的时长。大体上看,主要是如下三种目的,为了争取留用、为了对这个岗位有切身的认识以及为了丰富自己的简历。目的一:为了争取留用实习转留用是很多律所会采取的招人方式,在具体工作中考核并进一步确定要不要收这个人。那如果我们是为了留用去实习的,首先要问清楚对方考察的时间,比如有些律所是采取“2+2”模式,即先签两个月的实习,觉得有进一步考察的必要,就再签两个月,四个月之后再考核确定能否留用;也有一些单位是需要实习六个月以上才会考虑留用的,也有单位两个月就能发留用offer,当然也有这个实习岗位本身没有留用的情况。所以,情况很多,可以在面试的时候和对方确认一下留用的相关事项,在按照yao求确定自己的实习时长。目的二:为了更好地了解这个岗位、这个单位只是为了单纯了解这个岗位在做什么,适不适合自己以此为业长期发展。对于这一目的,有机会进去看看,个人认为一个月就差不多了。注意:这种情况是需要好好和用人单位商量的,如果对方本来是希望实习生最少做三个月,但是实习生没做几天就走了,着实有些不负责任。目的三:为了积攒相关经验(刷简历)内卷时代,对于一些好单位的申请,是比较难一蹴而就的。有些用人单位会在JD中要求“有相关经验的优先”(头部券商尤为严重!!!),那这时候就会有人选择先去到同性质的岗位积攒相关经验,再一步步跳到自己最心仪的单位。如果要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个人建议至少三个月。因为一般来看,三个月起才能对这个团队的主要业务有一个大体的了解,HR也会觉得比较有价值。需要指出的是,上述目的并不完全是相互独立的,也存在并行的情况。比如刷简历的同时也是在了解这个岗位,最后也可能意外留用了。但对于目的进行划分是为了协助求职者明确自己的需求,再进一步思考自己实习多久比较合适。看看我周围的同学,短的有在一个团队实习不到两周就跑了,长的也有实习了一年多的。所以对于“实习多久比较合适”这个问题本身是没有一个固定答案的。答案需要回到求职者本身,思考自己争取这份实习的目的。分析自己在各个阶段的需求,以及和用人单位好好沟通。比如只是大四保研之后或是研一暑假阶段,这时候不着急找具体的留用岗位,那以体验和丰富实习经历为主(可以好好看一下一些JD,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留用名额,他们也会倾向于招这类人);但是到了应届毕业阶段,就需要认真选择,以拿到留用offer为导向。总结实习一个月,个人认为都不算实习,更偏向于见习吧,进来看看这个岗位的大致情况;实习两个月,通常只是大致了解一个团队情况,对于这个岗位有一个初步了解;实习三个月,对于大部分基础性的工作慢慢上手,对于岗位的了解更进一步;实习六个月以上,如果用人单位不给留用就尽快走吧。最后的提示:不同时长的实习要在简历上怎么写?个人建议,三个月以上的实习经历可以写在简历上,如有合理理由(如非个人原因离职的)的两个月实习经历可以写。原因是用人单位在看到求职者有过几段短期实习经历,会对此产生质疑。例如,他们会思考:为什么这么快就离职了?是能力问题吗?如果我招了这个人,他会不会没几天就走了?以及实习期过短,也很难有比较好的经历收获,这份经历的能力背书作用也会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