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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中华:近代中国“中华民族”观念研究|年度历史图书选摘

2018-02-17 黄兴涛 东方历史评论


《东方历史评论》编辑部评选出9部作品为“2017年度历史图书”。我们在春节期间陆续刊登获奖作品选摘。


祝各位读者新春愉快!




《重塑中华:近代中国“中华民族”观念研究》

 黄兴涛  著


本书将传统的精英思想史与“新文化史”的有关方法结合起来,对现代中华民族观念的孕育、形成、发展及其内涵,作了系统深入的整体性考察和阐释。


书中强调,现代中华民族观念一直伴随着中西思想的遇合与古今观念的交汇,表现出民族与国家的纠结与互动;对于认知主体而言,则始终包含着情感与理智的冲突与融合,见证着理想与现实的矛盾和调适。它在近代中国的传播和认同,可以说深刻地反映了那个时代中国的政治文化精神与民族、国家的命运,是极为重要的政治思想史和社会文化史现象。


以下文字受权摘自该书。



1. 现代中华民族观念得以基本确立的诸多因素


就笔者目前所掌握的资料来看,在政治界、思想界、知识界和舆论界,中国各民族一体化的“中华民族”概念和观念得以基本确立、并逐渐较为广泛地传播开来,还是在五四运动之后,特别是1920年代之初以后。大约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共同促成了这一观念的强化与认同。


首先,是经过五四运动的洗礼,一般国人都更为明确地感受到了来自帝国主义压迫的中华各族人民共同的民族命运,找到了各民族共同的敌人——帝国主义,认识到帝国主义侵略与分裂他民族的本性所在和现实威胁,“反对帝国主义”的口号也因此被明确提出,这构成为现代的“中华民族”整体观念得以确立的重要政治基础和思想条件之一。


如1922年7月,中共二大宣言就明确揭示了中国在“国际帝国主义宰制下”的悲惨处境,并首次公开提出了“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的任务。同年9月中共机关报《向导》的发刊词也认定:“国际帝国主义的外患,在政治上在经济上,更是箝制我们中华民族不能自由发展的恶魔。……因此我们中华民族为被压迫的民族自卫计,势不得不起来反抗国际帝国主义的侵略,努力把中国造成一个完全的真正独立的国家”。虽然此时中共所谓“中华民族”尚未完全包括“蒙回藏”在内,但主张与这些具有共同民族命运和反帝使命的国内民族建立“联邦共和国”,却仍体现了与之进一步融合发展为一体的愿望。这种把民族分为“压迫”与“被压迫”两类的“民族革命”和“世界革命”理论,对于中国人的影响是极其广泛而深刻的。而一旦将“国际帝国主义”确立为整体的敌人,自己的内部就更容易激发出整合的需要和目标。这符合系统论的思想。事实上,反对“帝国主义”任务的明确提出和认定,对于此后中国境内各民族作为“命运共同体”的融合统一,对于中国人整体的现代民族认同,也的确发挥了积极的推进功能。


与此相一致,五四运动后,反帝反封建的国民革命以及五卅运动、收回租界和教育权,废除不平等条约等民族运动的一次次开展,则又在实践层面有力地强化了中国人整体的大民族共同体意识。如华盛顿会议期间,由于帝国主义列强的相互制约,彼此互惠,中国政府虽据理力争,挽回了部分国权,但却未能真正消除帝国主义加诸中国主权的各项限制,反而使中国的山东省由日本独占变为几个帝国主义国家共同支配的局面。因此,还在会议召开期间,深受刺激的在美华侨就纷纷行动起来,举行示威游行,抗议帝国主义列强的无耻行径,并“大呼中华民国万岁,中华民族万岁,中华万岁万岁万万岁而后散。”又如五卅运动爆发后,也有国人乘机发出“养成民众的民族观念和把爱国作为最高道德的建设”的公开呼吁,一篇以此为题的文章就这样写道:“同胞们!五卅运动的代价是什么?是总商会的十三条吗?不是!是民众民族观念的养成、爱国为最高道德的养成的一个机会。我们不要放过了这个机会,我们要就此谋中华民族的解放,中华民族的自由平等!” 这真是反帝斗争激发和强化现代中华民族观念再生动不过的例子了。


笔者近期查阅《申报》数据库,发现五卅运动后,诸如“中华民族万岁”,“中华民族解放万岁”、“中华民族独立万岁”、“中华民族自由平等万岁”之类,已经是较为常见的政治口号。如1925年6月河南信阳市民为支持反帝爱国的五卅运动召开大会,就高呼“打倒英国帝国主义!中华民族解放万岁!中华民国万岁!”由此可见一斑。


早在20世纪初年的清末,“帝国主义”概念就曾随着民族主义思想一起传入中国。五四以后,列宁关于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最高阶段的理论得到迅速传播。不仅中共以这一理论武装自己,国民党和国家主义派(以后发展为“青年党”)等也受到这一理论的重大影响,并以之为指导开展各自的“革命斗争”。特别是1924年国共合作的国民革命开始之后,打倒“帝国主义”也同样成为国民党和国家主义派的共同口号,并与中国人的现代民族意识,包括逐渐成长起来的一体化的“中华民族”观念,无可分离地联系在一起,对后者的发展产生持续性的激发和推动作用。


今天的人们,如果不经意地去查阅一下民国时期有关“帝国主义”及其与中国关系的论著,其数量之多,一定会令其大为吃惊。仅以20世纪20年代中后期为例,各种帝国主义侵华史就已连篇累牍,不断涌现。1925年出版的就有早期共产党人高尔松、高尔柏所编的《帝国主义与中国》(上海新文化书社初版,次年由青年政治宣传会再版),漆树芬编著的《帝国主义侵略下之中国》(孤军杂志社发行,次年即改名为《经济侵略下之中国》,又名《帝国主义铁蹄下的中国》,由光华书局再版,后多次重版,影响极大),国民党人汪精卫编著的《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趋势和变迁概论》(又名《国民会议国际问题草案》(北京国际问题研究会编辑发行),后改为《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痛史》)等多种。此后陆续出版的这方面的著作还有:政治学家杨幼炯编写的《英帝国主义与中国》(1926年),常书林著的《帝国主义与中国》(1927年),于树德、陈彬龢、王敬和潘宗理分别著的三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史》(前两本出版于1927年,后一本出版于1929年),唐守常著的《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痛史》(1927年);刘彦和高守一分别著的两本《帝国主义压迫中国史》(1927年,1929年),杨先钧著的《帝国主义经济侵略下之中国》(1929年),董霖著的《帝国主义与中华民族》(1930年),蒋坚忍著的《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史》(1930年)等等。这实在是近代中国思想文化史和史学史上一个非常值得注意、但迄今为止尚远未得到认真清理和深入研究的历史现象。


1925年高尔松和高尔柏编的《帝国主义与中国》书影


上述这些著作对此前列强侵夺中国领土,攘夺中国主权、欺压和剥削中国人之历史事实,加以排比描述、透视分析和充满愤慨的揭露谴责,对于中华民族整体的命运共同体意识之形成与强化,意义实不言而喻。从某种程度上说,当是时,中华民族独立和解放的神圣诉求,总是和打倒帝国主义的运动之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全面正当性之声张,以及在此名义下的民众动员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这是那个时代“中华民族”意识形成、发展和得以发抒的显著特征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帝国主义侵略与现代中华民族自觉两者间的关系问题,民国时期就已经有学者曾敏锐地触及过。如稍后的1932年底和1933年初,有位孙伯謇先生发表《中华民族的现代性》一文,就曾尝试对此问题进行初步的思想揭示。他指出,自从清代中国与西方列强有了国际贸易的经济关系开始,帝国主义就以各种无耻手段蹂躏中华民族,毒害和压迫中华民族,但中华民族“在争民族独立自由平等的旗帜下,形成民族革命运动”,也就同时开启了其现代自觉的历程。所以在他看来,中华民族与英帝国主义“第一次冲突”的鸦片战争,就“给了民族自觉的兴奋一个激动”;至甲午中日战争,民族的危机日益深重,同时民族内部的革命力量也得以聚合发展,因此到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中华民族的自觉也就在这个时候醒悟过来”。该文还特别强调,“现今的民族,想在国际竞争中得到生存的地位,也只有抵抗与不屈服,是民族现代性的表现”。应当说,此种认知与声言,不仅在其阐发的当时意味深长,对于今人理解五四以后现代中华民族观念得以确立的历史条件,也不无帮助。


其次,是经过民初十年“五族共和”的国家整合和社会整合,尽管袁世凯北洋军阀的统治十分落后和腐败,但毕竟还是在“中华民国”的名义下,从政治、经济、交通、文化教育,特别社会心理等各个方面,进一步奠定了有利于国内各民族实现一体化的现实发展基础。


再次,袁世凯死后,国内出现了令人忧虑的军阀割据混战的局面,民初蒙、藏一小撮上层分子的分裂活动也还在继续,不仅如此,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国总统威尔逊又提出“民族自决”说,苏俄也相应提出了“民族解放”说,这几种因素的复杂作用与交互激荡,也促使中国的有识之士们实现整个国家和民族一体化进程的愿望得到进一步的强化。


这里,还需要特别提到的是“民族自决”理论所发生的特殊复杂影响。1919年底,《东方杂志》上曾发表一篇文章,表明中国知识界对于“民族自决”说已经保持了既理性认同又高度警觉的清醒态度。该文指出:“此次欧洲大战告终以还,‘民族自决’、‘民族自决’之声,遍闻于世界。其久困于他国专制压迫之下者,则欲乘此以恢复其独立自由,其屡受他国之凌辱而濒于危亡者,则欲藉此以抗强御而图自存,其狡焉思逞日以侵略为务者,亦且外假民族自决扶危抚弱之名,而内以济其剽窃并吞之欲”。的确,对于新生的中华民国来说,“民族自决”说就像一柄双刃剑,在激励各民族摆脱帝国主义侵略压迫的大民族整体意识的同时,也容易被帝国主义所利用,用以唆使少数民族滋长一种“独立”分裂的情绪。此时,一体化的“中华民族”整体观念被有力地倡导并传播开来,受到此种思潮及其现实政治实践的复杂刺激,是不言而喻的。如蒋坚忍在其所著的《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史》的绪言中,就慷慨激昂地宣称:“中华民族觉醒了!中华民族解放的运动弥漫全中国!民族底自决已成为四万万民众最基本最迫切的要求,这个伟大的求生存,求平等,求解放的革命运动,我们深信必得十分圆满的成功,现时代的中国快降临了。”由此可概见一斑。


人们不难发现,作为当时中国最具影响力的政治家和学者,孙中山明确倡扬“大中华民族”理念,梁启超再度热心于对“中华民族”史的研究和阐发,基本都是发生在五四运动以后。他们的有关言论和著作,在笔者看来,当可视为1920年代初现代中华民族观念逐渐传播开来的突出标志和某种先导。



2. 孙中山的有关倡导及其深远影响


在1919年9月所写的《<战后太平洋问题>序》,10月所写的《八年今日》,以及同年所写但具体时间不详的《三民主义》等文中,孙中山都明确使用了“中华民族”一词,并且还不是一般地漫不经心地加以使用,而是从一开始就自觉而强烈地认同“中华民族”一体观念,并积极地予以倡导。如在1919年的《三民主义》一文中,他就公开表示:“汉族当牺牲其血统、历史与夫自尊自大之名称,而与满、蒙、回、藏之人民相见于诚,合为一炉而冶之,以成一中华民族之新主义,如美利坚之合黑白数十种之人民,而冶成一世界之冠之美利坚民族主义,斯为积极的目的也”。


对于孙中山“中华民族”理念的形成来说,“美利坚民族”那种混合性质的民族存在及其成功发达的示范效应,是显而易见的。孙中山对之予以取法,就如同采纳其共和制度一样,有着择善而从的确然信念。正是怀着这种信念,此后两年在一些演说和序文中,他继续满怀激情地倡扬“中华民族”理念,主张“我们要扩充起来,融化我们中国所有各民族,成个中华民族”。他反复申说道:“吾国今日既曰五族共和矣,然曰五族,固显然犹有一界限在也。欲泯此界限,以发扬光大之,使成为世界上有能力、有声誉之民族,则莫如举汉、满等名称尽废之,努力于文化及精神之调洽,建设一大中华民族”。这就是我们前文所提到的他的所谓以汉族文化为中心的“民族同化”思想。但恐怕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我们要抓住孙中山思想的实质,而不能为他的某些个别词句所迷惑。这种“民族同化”论,实际上是其“民族融合”思想的不准确表达。,因为他所主张的是在共和政体之下,国内各族人民“相见于诚,以各民族的‘文化及精神’为基础,‘吸收各民族之善性’”,也就是要结合各民族的特点与优长而成。当然,也无庸讳言,在孙中山的思想深处,特别是这一时期,其在文化上的大汉族主义倾向或“潜情”是一直也未能扬弃殆尽的,表现在用语上的特点之一,就是不恰当的“同化”一词一度被他较多使用。而这种“潜情”后来又遗留给了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以及其他政治势力。


明确提出“中华民族”的有关思想,可以视为孙中山民族观的一个重要变化。而这个转变对于他来说,其具体表达,又和对民初“五族共和”论的某种否定和批评直接联系在一起。众所周知,从1919年《三民主义》手稿等文中开始,他就称“五族共和”为“无知妄作者”之论,是革命党人“不察”的结果,骂五色旗为“四分五裂之官僚旗”,以为“不吉”,即认为不利于国家统一,恰便于遭受列强分裂和侵夺。他还认为中国的民族远不止五个,称“五族共和”也并不妥当云云。概而言之,除了前文提及的列强策动蒙藏上层搞国家分裂的危局刺激外,在孙中山看来,五色国旗和“五族共和”在国家形式上虽强调了“共和”统一,但在民族形式上所凸显的,却似乎是各民族“分离并立”而不是一体化的导向,这无疑是其思想变化的一个重要动因。


应当说,1919年以后孙中山的这种思想变化,有其理性的一面。对现代国家而言,的确首先应该强调中华民国国民分子的个体身份,用孙氏自己当时反复使用的话来说,就是各民族的人民都有平等参与政治的权利和共同享有国家“主人翁”之地位。换言之,“民族平等”固然重要,但相比之下,“公民或国民平等”恐理应更为优先。民初时,孙中山和许多革命党人一样,尽管由于形势的逼迫和策略的考虑,同意民国保留了优待清朝皇室和满蒙回藏等少数民族王公贵族的特权,但在其内心深处,他对袁世凯那样的权奸和围绕在袁身边的立宪派和其他清朝旧官僚的“操纵”是非常不满的。对先前没有革命历史的“五色旗”,他也带有一定的偏见,在情感上更倾向于革命党人在武装斗争中制定的青天白日旗。毋庸讳言,渴望整个民族化合的急迫心理,以及对“五色旗”的某种迁怒,使得他对“五族共和”论的抨击过于激烈和绝对化,诚不免有感情用事的地方。事实上,民初时作为共和国的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对于“五族共和”论曾一度认同和传播,并且这种认同与传播还发挥过他人难以替代的特殊作用。而1919年之后,“五族共和”论也并未完全失去其整合中华民族的积极意义,关键在于人们如何认识它和解读它。


就拿孙中山对“五色旗”和“五族共和”论的抨击来说,当时就有不少认同“中华民族”一体观念的人,对此表示出不同意见。除了广为人知的国家主义派的强烈抗议之外,了解孙中山思想动向、曾高揭“新中华民族”旗帜并积极促成国共合作的李大钊,也是一个典型代表。他在1923年的《平民主义》一文中,就曾间接而温和地批评了孙中山的偏颇看法。他称五色旗为“中国的国旗”,并给予“五族共和”以积极评价。文中写道:


这个性解放的运动,同时伴随着一个大同团结的运动。这两种运动,似乎是相反,实在是相成。譬如中国的国旗,一色分裂为五色,固然可以说它是分裂,但是这五个颜色排列在一面国旗上,很有秩序,代表汉、满、蒙、回、藏五族,成了一个新组织,也可以说是联合。


但孙中山及其所代表的国民党却有另外的解释。其中央执行委员会宣传部所编的《国旗释义》就认为,在五色旗中,“五色只能用以代表五族而已,于共和无与。”三民主义包括民族民权民生,“五色旗所能表示者,只民族主义之一部分,尚未能赅民族主义之全,其于民权民生更无关涉。故不独于历史关系方面,不能表示革命精神,即于意义方面,亦偏畸不完,不能使革命精神充分表现也”。而青天白日旗则不同,自狭义言,它“不但含有光复意味,且含有自强不息日新其德之意味,于发扬国民精神,所关甚大”;自广义言之,“人类不能离天日而生存,而天日所临,凡为人类,一切平等享受,无所差别。以之为国旗特征,实能表示一种民胞物与、一视同仁之意味。于三民主义之基本精神,无乎不赅”云云。


由此可见,当时孙中山及其国民党是如何通过确立青天白日旗的正当性,来表达其“中华民族”整体观念及其诉求的情形。


引人注目的是,在1919年后孙中山的“大中华民族”理念之中,甚至还保持着某种准备随时平等地包容其他外来自愿加入“我族”的民族开放性。所以他说:“更进一步言,吾人既抱此建设大中华民族之志愿矣,尤当以正义公道之精神,为弱小者之援助,或竟联络引进之,使彼脱离强权,加入自由民族,同受人类之平等待遇,如威尔逊之所谓‘民族自决’,与新俄宪法之所谓‘民族解放’然。能为此,方得谓达民族主义之极境矣”。其民族自信心及有关思想的理想主义色彩,由此可见一斑。在晚年的孙中山看来,民族自信力特别是民族文化的自信心,对于中华民族整体的凝聚、生存和发展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此期他之所以同时要大谈民族传统道德文化的价值,原因也正在于此。


由于孙中山巨大的思想和政治感召力,他晚年对“中华民族”概念的执定,影响深远。1923年1月,在他的直接指导下,建设各民族统一体意义的“中华民族”被正式写进了《中国国民党宣言》。宣言道:“吾党所持民族主义,消极的为除去民族间之不平等,积极的为团结国内各民族,完成一大中华民族。欧战以还,民族自决之义,日益昌明,吾人当仍本此精神,内以促全国民族之进化,外以谋世界民族之平等。《中国国民党党纲》里也明确表示:“以本国现有民族构成大中华民族,实现民族的国家。”1924年1月,体现国共合作精神和苏俄影响的《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也多次使用了整体意义上的“中国民族”一词,并将汉族以外的“国内诸民族”,称之为“少数民族”,表示要“讲求种种具体的解决民族问题的办法”,“渐渐与诸民族为有组织的联络”,强调“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对外则明确提出反对“帝国主义”的压迫,以实现“中国民族自求解放”的目标。不过,同现代“中华民族”观念稍有张力的是,国民党“一大”宣言竟然还表示:“国民党敢郑重宣称,承认中国以内各民族之自决权,于反对帝国主义及军阀之革命获得胜利以后,当组织自由统一的(各民族自由联合的)中华民国”。


有学者认为,实际上1919年之后,孙中山的“中华民族”观念本身仍然经历过一个演变过程,“1919-1922年,他的‘中华民族’观是一种以同化为基础的一元一体的‘中华民族’观,就实质而言,这是一种大汉族主义的民族观;1923年到他病逝,他的‘中华民族’观是一种以平等为基础的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观,既承认‘中华民族’是中国的‘国族’,但同时又不否认境内各民族的存在,主张在平等的基础上实现各民族的融合。”注意到1919年以后孙中山“中华民族”观发生了某种变化,无疑是有意义的。但究竟如何准确把握这种变化的实际内涵,或许还存在可以商榷之处。笔者以为,如果就内容而言,孙中山1919-1922年间的民族思想固然有潜在的大汉族主义倾向,在文化上也确有一种明显的汉族中心的优越感,但却很难说他在主观上即认同理念上,已经全然放弃了其以往一贯声称的“民族平等”原则,特别是在政治和经济方面。正如金冲及先生所强调的,“他对民族主义的解释,一直特别看重‘平等’二字”。而复杂的是,1923年之后,他不自觉的大汉族主义思想倾向也未见得就真地被他自己彻底“扬弃”。关键要看其后他在民族主义演讲中所正式引入的“国族”概念,以及这一概念和“民族”概念所共同构成的“中华民族”观之实际内涵如何。


1924年1月27日,在其“民族主义”演讲的“第一讲”中,孙中山一开始就与“家族”、“宗族”概念相联系,引人注目地提出了“国族”概念。他说:“民族主义就是国族主义。中国人最崇拜的是家族主义和宗族主义,所以中国只有家族主义和宗族主义,没有国族主义。……所以中国人的团结力,只能及于宗族而止,还没有扩张到国族”。那么何为“国族”呢?它与“民族”是什么关系?孙中山并未直接回答,而是强调所谓“民族主义就是国族主义”、“民族就是国族”这种说法“在中国是适当的,在外国便不适当”,因为在西方,“民族”与“国家”是有差别的,也必须将两者加以区分。尽管“英文中民族的名词是哪逊(nation音译——引者),哪逊这一个字有两种解释,一是民族;一是国家。这一个字虽然有两个意思,但是他的解释非常清楚,不容混乱”。这种一词两义的现象,在中西语文中也都很常见,不足为怪。不难看出,孙中山所谓“国族”,实际就是一个国家的全体人民所组成的凝结体,它是以国家为基础和对象的。他又说,“本来民族与国家相互的关系很多,不容易分开,但是当中实在有一定界限,我们必须分开。”在他看来,民族和国家间的区别,主要取决于其得以形成的力量性质:一个团体,由于王道自然力结合而成的便是民族;由于霸道人为力结合而成的便是国家。而“自然力”主要不外乎五种,包括血缘、生活、语言、宗教和风俗习惯。国家和民族关系的构成也存在多种形式,“外国有一个民族造成几个国家的,有一个国家之内有几个民族的”,比如像在英国那样的国家,“民族”和“国族”,“民族主义”和“国族主义”就都不是一回事,无法对等;而中国则不同。在中国“自秦汉而后,都是一个民族造成一个国家”,二者已合而为一。这实际上是一种独特的中国特殊论。不过孙氏这样的观点,显然无法解释元代中国和清代中国。不知其这里所言,是指中国作为传统王朝国家,在“民族”与“国家”的关系上实与西方近代民族国家无异,还是指传统中国已带有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某些特色?但可以肯定的是,孙本人却并没有因此完全否认各少数民族的当下现实存在,只不过是强调汉族人数占了绝大多数,而少数民族的数量微不足道、因而可以忽略而已。所以他说:


就中国的民族说,总数是四万万人,当中参杂的不过是几百万蒙古人,百多万满洲人,几百万西藏人,百几十万回教之突厥人。外来的总数不过一千万人。所以就大多数来说,四万万中国人可以说完全是汉人,同一血统,同一言语文字,同一宗教,同一习惯,完全是一个民族。


这种因少数民族人数“极少”就称中国人“几乎完全是汉人”,为“一个民族造成的国家”的说法,无疑彰显的是汉族的自大,理论逻辑上自有矛盾,难以服人。所以三年后的1927年,诸青来出版《三民主义商榷》一书时,就抨击孙中山道:“以人口属数目论,满蒙回族人口究占总数百分中之若干,尚无确实统计。纵如中山所云,汉族占四十分之三十九,其他四族,仅得其一,亦不能说四万万人完全是一个民族。抬高五族中之任何一族,而抹煞其他四族,以一律平等之义衡之,得非大相刺谬乎?”


概括起来说,在孙中山那里,“民族”和“国族”本来是两个有区别的概念。“国族”指的实际是国家的主体——国民之全体,属于纯粹的政治概念,它是否能彻底成为一个“民族”,尚有赖于血缘、生活、宗教、语言和风俗习惯等五种“自然力”的进一步化合作用。但由于在中国情况特殊,汉族占国民人口的绝对多数,简直就(仿佛)是“一个民族治理一个国家”,所以若从国家人民之总体层面来把握中国的整个“国族”与“中华民族”这两个概念,其彼此的国人数量之适用范围,“实际上”又已基本重合。


孙中山这一矛盾含混的“国族”论,在日后的国民党内部和思想界,造成了相当复杂的影响。对此不予深究者,往往从定义上直谓“国族即民族”,因“孙总理”如是说,故乐于将两者混用;而那些具有中华民族一元论情结者,则必言孙氏所谓“国族”,实乃指“一个民族造成一个国家”之义,也即同单一“民族国家”相对应的“国家(民)民族”之谓,此种“国族”之下实容不得多个“民族”并列,因之与后来所谓“多元一体”论难免冲突。这一点,不认同那种单一性中华民族观的中共思想家们似多已明白,他们即便是抗战时期也少见使用“国族”尤其是“中华国族”概念,应该与此不无关联。当然,更多的人则只是从孙中山那里接取“国族”二字、在范围更大的中华民国“国民全体”之一般政治意义上使用它,而同时将“民族”作为其政治下位概念、也即人类学和民族学意义上的历史文化概念来运用,这样的使用,实便于弱化、消减其时国内的民族与国家之间的那种矛盾和紧张关系。此外,也还有人在“国家和民族”这种泛泛并称的意义上使用 “国族”一词。


但不管人们此后怎么理解和使用“国族”,孙中山正式将“国族”概念引入到其三民主义的政治思想中,都是近代中国民族主义和民族思想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尤其对现代中华民族观念的传播与认同产生了重要影响。对此,本书其后各章还会有所涉及和探讨。


关于孙中山对“国族”和“宗族”关系的认知,还有一点应该补充。从前文所引述的孙中山在“民族主义”第一讲中的有关言论来看,他所批评的乃是传统中国人只重家族和宗族、因而缺乏国族观念和凝聚力,终落得一盘散沙的缺失性一面;然到了“民族主义”的“第五讲”时,其思路似乎又有所调整,转而从民族文化优越和自信的立场来加以立论,并强调对于宗族的“好观念”只需略加改造、便可构成对建设 “一大国族”所需要的正面的基础性意义。故他说:


依我看起来,中国国民和国家结构的关系,先有家族,再推行到宗族,再然后才是国族。这种组织一级一级的放大,有条不紊,大小结构的关系当中是很实在的。如果用宗族为单位,改良当中的组织,再联合成国族,比较外国用个人为单位当然容易联络得多。


从这里,我们其实已不难看到后来蒋介石形成“宗族论”的中华民族观之某些直接的思想因子了。


此外,前文提到过的孙中山晚年认可国内“弱小民族”的“民族自决”问题,实际上也有值得分辨之处。它与当时的苏俄和中共的激进思想,可谓同中有异。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孙中山其实并未主张蒙藏等少数民族有脱离“中华民国”的绝对自由,他所谓“民族自决”,仍不过是在“中华民国”范围内的一种内部“自决”罢了。不过关于这一问题,笔者宁愿采取一种折中态度,愿意将其归之为当时孙中山中华民族观的诸多内在“矛盾”之一。顺便提及,笔者在反复研读孙中山论著的过程中,常常会感到其思想的博大精深、富于天才的创造性,但不时也能体会到其复杂矛盾之点并为之困惑,觉得很难简单地将其表述明白。在这方面,孙关于“民族”、“民权”,“民族主义”和“民权主义”及其彼此关系的思想观念,可以说又具有某种典型性。


晚年孙中山所倡导的一体化“中华民族”观念,很快就渗透到对整个三民主义思想体系的解释中,使其具有了和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并首先在国民党内和一部分文化人中产生了持久而广泛的认同。这一点,我们从孙中山逝世后不久戴季陶和钱穆等人对三民主义有影响的解说中,能够有清晰的体认。如戴季陶就认为,“三民主义之原始的目的,在于恢复民族的自信力”,“一个民族的生命,最要紧的是他的统一性和独立性。而这统一性和独立性的生成,最要紧的是在于他们的自信力。……总理此四十年的努力,要点在何处呢?就是要唤起中国民族的自信心,造成中国民族的统一性和独立性”。的确,五四以前,孙中山的民族主义主要只讲对外独立和对内各民族平等,现在则不仅强调国内各民族平等,还要强调其内部的“统一性”了。也就是说,三民主义中“民族主义”之“民族”,此时已明确地指向了具统一性和整体性的“中华民族”,而非别物。这就更进一步规定了其“民族主义”乃至整个三民主义的新内涵。


蒋介石也是较早自觉以“中华民族”概念来解释“三民主义”中“民族主义”之民族主体含义的重要政治思想人物。1924年,他在双十节校阅陆军军官学校后发表的演讲中,就强调:“三民主义第一个主义,就是民族主义。民族主义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要求我们中华民族独立,享得真正自由平等的幸福,同时我们中国也不压制旁的民族或国家。这就是民族主义简单的义意。……我们要办这个陆军军官学校,就是为了要打倒军阀,要推倒帝国主义,要使我们中华民族得到独立的机会。”在这方面,蒋介石追随孙中山的思想脚步,的确是较为积极的。


1928年,钱穆在他那部流传广泛的《国学概论》中讲到“最近期之学术思想”时,也因此明确认定,“三民主义”中民族主义是基础和根本,而民族主义的主体就是现代的“中华民族”,“民权、民生”也是就“中华民族”而言的。因此,“中华民族自身之意识”的培养,也就成为三民主义建设的核心任务。他指出:“‘三民主义’之精神,始终在于救国,而尤以‘民族主义’为之纲领。民权、民生,皆为吾中华民族而言。使民族精神既失,则民权、民生,皆无可附丽以自存。所谓民有、民治、民享者,亦惟为吾民族自身而要求,亦惟在吾民族自身之努力。舍吾中华民族自身之意识,则一切无可言者。此中山先生革命精神之所在,不可不深切认明者也”。


毫无疑问,这种被赋予了新内涵的三民主义,在国民党的推动下,反过来又构成为此后涵育现代中华民族观念继续成长壮大的意识形态力量之一。但同时也应指出的是,此种强调各民族需进一步实现整体化和一体性的“中华民族”观念,尽管在孙中山那里同对“五族共和”这一提法的明确否定相联系,而实际上“五族共和”论及其初期实践,却是其得以提出和进一步落实的逻辑前提。不仅如此,其后的国民党虽然继承了孙中山的“中华民族”理念,却也并没有简单抛弃“五族共和”论,而是在不同的场合仍然加以强调和运用,即便是蒋介石本人也不例外。因为正如我们在前文所指出的,“五族共和”论与复合性的现代中华民族观念在本质上既构成一种顺应关系,而同时它又与单一性现代中华民族观念也存在一种逻辑前提关系。不少时候,“五族共和”的内涵其实很含混,与所谓五族“同种”皆为“黄帝子孙”一类说法,往往也是能“和平共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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