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6·18”买买买切勿绕过平台私下交易
6·18年中大促活动
进入最后“冲刺”阶段,
你买到心仪的产品了吗?
值得注意的是,
一些不法商家趁机以低价为名,
通过各种手段诱导消费者私下交易,
继而可能出现
货不对板、不发货、无售后、质量差等
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前不久消费者王先生就差点损失几千元!
寻求广东省消委会的帮助
↓↓↓
2024年1月,王先生在网购平台上看中一台电视机,在商家引导下,添加对方微信并支付2350元。到货后王先生发现电视机有黑屏现象,于是要求退货退款。商家同意后,王先生立即办理退货手续。但此后一直未收到商家退款,经多次催促商家才告知电视机在运输过程中损坏,由于物流公司未作理赔,所以无法给王先生退款。王先生认为不合理,便向广东省消委会投诉。
接诉后,广东省消委会立即进行调解,商家始终坚称退货时将电视机保价2000元,但是由于物流公司理赔未到位,所以无法退款给消费者。广东省消委会立即指出商家与消费者、物流公司之间分别是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商家不能以物流公司延误理赔为由,不履行对消费者的退款义务,然而商家却一直拖延处理。广东省消委会随即与物流公司进行沟通,对方提出商家存在违约行为,所以不能全额赔付。经反复调解,最终物流公司赔付王先生1200元,由于本次交易是绕开平台完成,商家不退款行为未能得到进一步规管,给消费者造成一定损失。
由于脱离平台交易,
在工作人员的反复尽力调解下,
王先生仍然遭受了一部分损失。
因此我们务必要注意识别
这些套路陷阱,
在此,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广东省消委会联合
发出消费提示
以下四点要千万注意!!
提示1
私下交易风险多,
网购认准正规交易渠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明确规定了电商平台应履行的责任义务,为消费者网购提供了较好保障。而绕开平台的私下交易,易被认定为公民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交易行为,不仅商品服务质量、交易资金安全、售后服务等得不到保障,而且很难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维权,后续在联系商家、获取证据等方面还可能面临一系列困难。消费者应选择正规平台、官网内的交易渠道,不要轻易通过他人提供的不明链接,或商家自建的小程序下单。
提示2
警惕“优惠套路”,
防范私下交易陷阱
在日常消费和促销活动中,一些商家会邀请消费者加入会员群、优惠群等,或直接发送领取优惠券的链接。这本是一种常规的营销方式,然而却有不良商家以此为幌子,诱导消费者点击进入非法链接、自建网站或小程序等进行交易。消费者在参与相关优惠活动时,要时刻保持警惕,注意最终下单的链接是否仍在正规平台或渠道内,如跳转到其他非正规渠道,则应慎重考虑,切莫掉入私下交易的陷阱。
提示3
“货到付款”存漏洞,
平台内支付更稳妥
“货到付款”本是方便消费者现场检查验货,但在现实操作中,有些商家却在消费者正常下单后,以操作失误为由,擅自将平台订单取消,改为货到付款,达到私下交易目的;还有些非正规渠道的商家以低价和“免费试用、无效退款”的宣传,吸引消费者货到付款,并通过快递员要求消费者先签收付款。通过上述方式交易的消费者签收后发现货不对板等问题要求退货时,商家则以各种理由推脱,甚至直接“失联”。消费者应优先选择在平台内进行支付,或者选择平台内的“先用后付”,如确需货到付款,应先仔细查验商品,确认无误后再签收付款,发现问题应果断拒收。
提示4
注意保留交易证据,
依法理性维权
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特别是对商家或商品存在顾虑时,应及时保存好订单明细、付款凭据、聊天记录等证据,当发现权益受损时,应依法维权,可先与商家进行协商,并申请平台介入处理,也可向当地12315、12345或消费者委员会进行投诉,若遭遇私下交易骗局,应及时报警处理。
近年来,
广东持续开展“经营者放心消费承诺”活动,
消费者在全省范围内
可选择到放心消费承诺单位进行消费,
享受品质承诺、诚信承诺、
维权承诺等保障。
这个“618”,
让我们一起安心、舒心、放心消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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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消委会
编辑:黄嘉明
校审:周俊良主编:黄玮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