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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曝光|APP优惠买单遭拒 大众点评与商家“合伙”疑似虚假宣传

2017-03-07 100EC.CN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导读

近日,邵小姐在江汉路一家餐饮店用完餐后,用手机打开大众点评APP优惠买单,却遭到商家的拒绝。邵小姐十分不解,认为商家和大众“合着伙”虚假宣传。工商表示,将约谈第三方交易平台。

2月24日,邵小姐在秀玉红茶坊新佳丽时尚广场店消费后,进入大众点评找到该店,有优惠买单、代金券等活动,随即向服务员询问消费金额准备买单。此时,服务员却说“跟他们的合作过期了”。


邵小姐只好用现金全价买单,“如果不能使用,就应该把活动从大众点评的页面上删除啊,这不是欺骗消费者吗?”目前,邵小姐已经向市消协投诉,要求店家赔付应享受的折扣价格并按照虚假宣传进行赔偿。


直到3月3日,记者分别打开美团和大众点评APP发现,秀玉红茶坊新佳丽时尚广场店的“9.5折买单”和“46元代50元代金券”以及“双人精品套餐”等团购优惠活动页面仍在,记者随后向大众点评官方客服咨询,对方答复为活动的确已过期,“但要撤掉页面需要总部操作,可能时间上有延迟。”


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律师熊娅婷表示,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如果和商家合约终止,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美团和大众点评网应及时撤掉相关优惠活动,否则涉嫌虚假宣传。


江汉区工商局消保科科长董利平向记者介绍,因第三方交易平台未及时撤掉商家已过期的优惠信息,而遭到消费者投诉的案例近期在江汉辖区很集中,工商将约谈美团、大众点评等在汉的第三方平台负责人,督促其整改。(来源:长江日报;文/张偲)


据国内知名第三方电商投诉平台——“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的用户投诉维权案例统计,大众点评是用户投诉的热点生活服务电商平台,以下为部分典型案例:


案例一:大众点评已支付款项未收到团购券号


12月11日—16日郑先生在澳门香港旅游,用手机在大众点评网平台寻找当地饭店购买团购券用餐,12日澳门新好彩运海鲜火锅饭店315元团购券号;6629390859,13日澳门名门海鲜火锅(皇朝)219元,团购券号:8033495928、8110447899、8146855524。顺利获得短信,成功便捷用餐。


但是13日我在香港海皇粥店拍了“全日A套餐”2份59.8元只收到短信,订单号331184,店铺告知查不到,没有成功。我当即重新再拍一次59.8元,短信单订号331178,店铺仍旧告知没有团购号不能用。至今已经近14天我还没有收到手机短信有关团购券。


12月17日回到上海,打开电脑大众点评网页我的账户;我的团购;我的订单;可使用;未使用.......全网页中查找,至今没有这两笔记录,只能说明没有成交。


随后查询交通银行我的账户,清楚记录12月13日已经支付两笔59.8元款项,并通过支付宝支付给大众点评。已经支付14天钱,不能用,也不知道这钱在哪里。

  

案例二:大众点评代理商失误 导致酒店无法入住 无法全额退款

  

2017年12月15日晚上,孙先生通过大众点评网预订了东部华侨城景区瀑布酒店住宿及景点2人套票(12月17日一晚,2人),订单号:64580。

  

2017年12月17日早上9点,到达瀑布酒店,用两人名姓名办理入住手续及取景点门票时,前台服务员表示查询不到两人预订的名字,不能办理入住手续。与大众点评网留得电话号码0755-25195299联系,被告知已经预订了,说马上与瀑布酒店的客房部联系处理。但过了半个小时再联系,告知客房部还未上班,且说酒店要到12点之后才能入住,我说不是要入住,是先办入住手续并拿景点门票,且前台告知是:可以先办理入住手续,如果房间没有退,最迟要2点入住。


显然,此预订代理商下错了订单,使得我们不能入住。经过几次折腾,始终无法办理入住手续和拿到景点门票。时间已经到了11点半了,再这么拖延下去,我们的旅游行程会彻底耽误了,所以我们和大众点评网客服联络,我们自己安排行程了,要求退款并按1:1予以赔偿。大众点评网的答复:基于我们的特殊情况,他们正在办理退款流程,1个工作日后答复我们。一个工作日后联系,答复是:预订款不可以退,但可以赔偿300元。


案例三:大众点评酒店宣传照片与实际有出入


周女士2016年12月20日晚通过大众点评app预定酒店,看到2面落地玻璃的酒店后决定付款购买,订单号:216836965。


购买好之后,收到相应短信,通过酒店官方网站查询到当时付款预定的酒店房型是一面玻璃窗的,随后致电给大众点评,对方承认错误,但是拒不退款,恶意欺消费者购买酒店,但是入住后和实际缺相差大,这样的做法很过份。


在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于该网站相关负责人处理,截止发稿前,尚未接到任何反馈。对于此事,我们还将继续关注。


【3·15网络消费维权专项行动启动】


日前,国内最大第三方电商维权平台——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正式启动“3·15网络消费维权专项行动”(),活动从2月15日起至3月31日止,重点关注网络消费者维权集中的电商网购、O2O、微商、海淘、外卖、消费金融、P2P等领域。无论是您个人遇到网购、团购、金融消费欺诈,还是您企业与互联网电商企业纠纷,均可通过投诉通道或关注官方微信“网购投诉平台(DSWQ315)”进行在线投诉,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受理、曝光。

》》大众点评等生活服务O2O投诉,请点击“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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