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大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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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研信息中心副主任王欣在《规划师》2017年第2期撰文,随着电动汽车的进一步发展,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将步入规模化、网络化时代,如何进行充电基础设施的布局规划显得尤为重要。大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从四个空间层面,按照“站、群、桩”的设施类型,采取分区供给、分类应对的策略,着力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内部停车场、公交车及出租车等专用场站配建的专用充电基础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为辅助,以独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的城际快充站为补充,以充电智能服务平台为支撑,加快建设适度超前、布局合理和功能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以期推进大连市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
[ 关键词 ]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规划建设
[ 文章编号]1006-0022(2017)02-0137-08
[ 中图分类号]TU984.191
[ 文献标识码]B
[ 引文格式 ]王欣.大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探讨 [J].规划师,2017(2):137-144.
一 国内外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经验借鉴
(一)国外经验
(1)美国:注重私人充电桩建设。由于居住环境与我国不同,美国多为独立房,联邦政府鼓励修建家庭充电桩,截止到2014 年,美国充电桩数量约为2.7万个,其中74%为私人充电桩,其余分别为当地政府、输配电公司、州郡和联邦所有。据统计,65%的人选择在家充电,32%的人选择在办公场所充电,仅有 3% 的人选择在公共场所充电。
(2)德国:注重充电设施建设形式的多样化。德国十分注重电动车的发展,提出在2020 年前实现100万辆电动车上路的目标。为了能便捷充电,柏林将1000个传统路灯改造成充电桩试点,在路灯上安装了即插即用的汽车充电点。
(3)日本:注重充电设施的高水平发展。日本不断加大力度推广电动汽车及开展充电设施项目建设,计划在2020年以前全国建成200万个普通充电桩、5000个快速充电站。同时,为了给驾驶员提供方便,日本还在超市、餐饮连锁店及付费停车场安装充电桩。
(二)国内经验
根据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战略部署和要求,国内许多城市积极开展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工作,其中北京、上海和深圳等城市起步较早,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相对完善。
(1) 北京:强化公共充电设施建设,注重充电设施的网络化建设,推行“电动社区”计划和“互联网+充电设施”融合发展。编制了《北京市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行动计划 (2014—2017 年 )》,制定了《北京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规程》,还编制了《北京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2016—2020年)》,明确到2020 年全市共有电动汽车约60万辆,并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充电设施提出相应的配置要求。
(2)上海:注重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差别化地规划建设充电设施。制定了《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新建小区、停车场等设施应按不低于总停车位10%的比例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同时,编制了《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2016—2020 年 )》,明确至2020年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规模。此外,对新建住宅、已建小区、新建办公场所、独立用地公共停车场、商业、公建等配套停车场,以及轨道交通换乘停车场(P+R)、路边停车等各类区域提出有针对性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要求。
(3)深圳:注重公交和出租车充电设施建设,实行“蓝的”计划。至2015年,深圳累计建设充电站169座、快速充电桩2000个、慢速充电桩2.7万个。制定了《深圳市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政策实施细则》,提出企业最高可获得30%的出租车置换指标奖励,并可获得13.58万元补贴,全市全年新增纯电动出租车4000辆。同时,制定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明确要求医院、学校等公共事业单位停车场需配置充电设施的停车位占总停车位的比例不小于10%,并按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各级政府大楼停车场需配置的充电设施的停车位,占总停车位的比例不小于20%,并按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三)对大连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的启示
通过上述案例分析,得出对大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启示:
(1)加大充电设施供给,鼓励电动汽车使用。根据国内外发达城市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设施建设的经验,结合大连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实际及未来电动汽车发展规模预测,大连市电动汽车将进入快速发展期,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要求,需要加大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力度,以确保未来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2)应分区域、差别化地建设充电设施。国家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过程中,根据地区差异性,有针对性地制定了相应的发展目标和推广政策及措施,北京、上海和深圳等发达地区也是因地制宜、因地施策,充分利用了各地区的现有资源,取得了良好效果。大连市在充电设施建设中也应结合各区域发展的实际,有针对性地推广电动汽车,建设充电设施,既要避免盲目建设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又要防止因充电设施建设不足而形成充电难现象。
(3)强化充电设施泊位供给,不同配建不同比例。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要与未来需求预测紧密结合,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车型的实际需求,差异化地配备设施,力争车桩相随,避免有车无桩、有桩无车现象的出现,确保各类充电设施建设具有针对性,实现各类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二 大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现状与问题
(一) 发展现状
大连市一直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针对不同车型提出了相应的鼓励发展政策,并就相关充电设施建设提出了相应要求:①推动城市公交系统大力应用新能源汽车。在2013 年开始的公交车年度更新和新增计划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得低于30%。②支持纯电动汽车在出租车领域的广泛应用。将纯电动汽车作为出租车更新的主选车型;新增车辆选用纯电动汽车可无偿使用营运证;要求更新车辆中20%必须是新能源汽车。③鼓励环卫、物流等领域及全市各大景区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物流和环卫车辆时,小型车必须使用纯电动车,大型车尽可能选用纯电动车,确保新增或更新车辆中30%是新能源汽车;各景区的旅游租赁车和观光车必须选用纯电动车。④加快建设充电服务网络,将充电设施纳入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等相关专项规划,科学选址和确定建设规模。
截止到2015年底,大连市共推广新能源汽车5221辆(包括混合动力车辆),其中公交领域实际推广1 789辆(主要位于核心区);环卫和物流领域选择多种产品试运行后,推广287辆;私家用车推广217辆;企事业单位、出租车和车辆租赁公司及其他公司用车推广2928辆(其中,核心区新能源出租车推广约400辆)。电动汽车的发展推动了大连市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目前市域范围内计划建设快充站4座,分别位于旅顺口区政府、保税区、花园口和庄河;高速公路服务区已建成快充站5 座,分别位于沈大高速九里(沈阳方向)、三十里堡(双向)、复州河(双向);大连中心城区已建成社会车辆大型换电站2 座,分别位于友谊街、金石滩;公交车充电站21 座,其中15座已经完成,6座在建;共建成分散式充电桩1 437 个(包含站内充电桩),其中为客车提供服务的有656个,为乘用车提供服务的为781个(自用充电桩364个,国家电网公司投资建设的充电桩417个)。近期大连市正对全市充电桩进行通信、充电接口和统一支付功能的升级改造,进一步完善充电预约和车位分享功能。
(二)存在问题
(1)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进程相对较慢。目前大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占机动车的比例仅为 0.4%,同期北京、上海、深圳和合肥等城市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数量已经达到3.6万、5.8万、2.5万、2.2万辆,分别占其机动车比例的0.6%、1.3%、0.8%、1.8%。与上述城市相比,大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进程相对较慢。
(2)充电设施建设较为滞后,配置不足。按照国家发改委充电设施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大连市新能源汽车现有规模,初步匡算大连市需配置城市公共充电站2 座,充电桩3000 多个。但根据现状建设情况,其缺口还比较大。
(3)充电设施建设缺少统一规划、统筹考虑,造成分布不均。目前大连市已经建设的充电站均处于城市外围,与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不匹配。充电桩与用户之间缺乏统一查询平台,造成“有桩难询”的局面,人为造成充电桩的利用率不高。
(4)充电设施建设标准较低、规模小,充电能力有限。部分公交充电站内充电设施建设不足,难以满足多台公交车同时充电的需求,且场地面积有限,不能满足充电公交车的周转要求。
(5)相关配套政策不完善,缺乏统一协调机制,对民众的宣传普及不够。新能源汽车作为一种新生事物,目前社会中自上而下的认识不够,各部门之间缺乏设施建设的统一审批、协调程序,民众对其扶植政策、办理流程、建设程序认识不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
三 大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的目标、思路与对策
借鉴国内外发展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经验,结合大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规划根据未来大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规模,提出以下规划思路与对策。
(一) 规划目标
规划以现有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政策为基础,根据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要求和规划目标,结合大连市电动汽车发展需求,按照适度超前、合理规划的原则,明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分类发展目标。
(1) 总体发展目标:到 2020 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互联互通和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有效保障2.5万~3.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充电技术创新取得显著突破,充电安全性、可靠性稳步提升;充电设施商业模式不断创新,“互联网+充电设施”模式不断深化;充电设施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充电服务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全域一体化的公用充电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有效保障居民绿色出行。
(2) 分类发展目标:到 2020 年,私人自用领域,基本实现“一车一桩”,满足私人小汽车基本充电需求;社会公用领域,推进充电设施规模化、连锁化及品牌化发展,形成核心区范围内平均服务半径小于5km的充电网络;公共专用领域,高效利用社会公用充电网络,同时充分挖掘自有场站空间资源来建设充电设施,在公交、物流、出租车与环卫车等专用停车场站新建充电站105~115座,满足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二)规划思路
在解读相关政策的基础上,规划结合大连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现状及问题进行分析,借鉴国内外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经验,运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通过科学预测未来大连电动汽车发展水平及充电设施建设的总需求,制定大连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目标;坚持分区供给、分类应对、差别化供给的原则,从优先发展区、快速发展区、积极推进区和城际电动汽车快充网络四个空间区域层面出发,按照“站、群、桩”的设施类型,对大连市的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站、合建式公共桩群和用户专用及分时共享充电桩进行科学合理的布局:着力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内部停车场、公交车及出租车等专用场站配建的专用充电基础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为辅助,以独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的城际快充站为补充,以充电智能服务平台为支撑,建设适度超前、布局合理和功能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同时,为确保规划实施,从完善技术标准、简化审批程序及加大推广力度等方面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图1),推进大连市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
(三)规划对策
借鉴国内外的经验,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大连市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实际和充电设施建设水平,明确规划范围涵盖整个大连市域,其中确定大连核心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园区)为重点研究范围。在此基础上,规划结合上述思路,提出“分区供给、分类应对”的建设策略。分区供给,即结合不同区域交通出行特征的差异和未来电动汽车推广应用需求,针对市域范围内的优先发展区、快速发展区和积极推进区进行充电基础设施的布局,并结合跨区域出行需求,对城际电动汽车快充网络进行规划(图2)。分类应对,即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分区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充电供需关系,针对各区域不同类型电动车辆的充电需求,提出“站、群、桩”的充电设施供给策略。“站”即集中式充(换)电站,是一种充电设施,一般由三台及以上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组成,集快、慢、换等功能于一体,一般具有独立用地;“群”即合建式公共桩群,与大型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等联合建设,对外开放,提供公共充电服务,一般无独立用地;“桩”即用户专用及分时共享充电桩,主要为在居民区、单位内部建设的充电设施,一般以慢充为主,用户自建,满足刚性充电需求(图3,图4)。
四 分区供给、分类应对:大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内容
电动汽车充电桩、充电站和充电群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其规模确定的合理与否、位置布局的科学与否,直接决定广大居民使用的便捷程度,影响到城市电动汽车发展的总体水平。基于此,规划结合上述思路与对策,从优先发展区、快速发展区、积极推进区和城际电动汽车快充网络层面出发,结合“站、群、桩”的设施类型对大连市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进行合理布局。
(一)优先发展区充电基础设施规划
优先发展区主要指大连市核心区,包括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园区。该区域土地开发强度较大,居住、商业、办公集中,人口分布密集,就业岗位多,公共交通便利,道路设施完善,电动汽车发展速度最快,充电设施供给比例最高,分布密度最大,服务水平要求最高。因此,规划优先发展区未来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要着力构建以集中式充(换)电站为核心满足各车型综合充电需求,以用户专用充电桩为主体满足刚性充电需求,以合建式公共桩群全覆盖满足弹性临时补电需求的充电设施网络体系,力争到2020年,建设各类充电站60~65 座、充电桩15000 ~ 16000 个。
1.集中式充 ( 换 ) 电站
规划遵循“场站结合、集约高效,突出重点、强化需求,定点设站、专场专用”等原则,对公交车、出租车、专用车(包括环卫、物流及部分通勤电动车)和公共充(换)电站进行合理布局:①规划公交车辆充 ( 换 ) 电站 35 座,每座布设10~30个充电桩,且充电桩的设定要快慢结合,既满足公交车辆夜间的长时间充电,又满足部分车辆白天的充电需求(图5)。②结合机场、火车站、港口等出租车出行密集区和出租车停车场,规划建设5处出租车充(换)电站,站内充电桩的布设以快充桩为主,兼顾部分慢充需求。③综合考虑土地利用、电网容量等因素,规划布设专用车充电站16处,其中8处服务于环卫电动车、4处服务于物流电动车、4处服务于通勤班车(图6)。④城市公共充(换)电站主要为私人小汽车、出租车、环卫车、物流车及其他车辆的充电服务,具有对外营业性质,集快充、慢充、换电池等诸多功能于一体。综合考虑城市用地、电网改造和空间布局等诸多因素,规划建设城市公共充(换)电站5处,基本实现 5km 服务半径全覆盖。
2.合建式公共桩群
规划遵循“分散布局、停车合建、快慢结合”的原则,根据居民弹性出行预测需求,与交通枢纽、商场及大型对外开放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等合建布设合建式公共充电桩约2 110个,主要集中于青泥洼桥、西安路、高新园区等公共中心、交通枢纽等区域,服务于出租车、专用车、私家车及其他车辆,满足居民上班、购物、游玩等弹性出行时的充电需求 ( 图 7)。
例如,结合西安路周边停车需求及停车泊位分布情况,规划设置40~50个电动汽车充电桩,拟结合福佳新天地、民勇大厦及锦辉购物等停车设施进行建设;结合奥林匹克广场周边停车需求及停车泊位分布情况,共设置20~30个电动汽车充电桩,拟结合恒隆广场、星海商场和香洲花园酒店等停车设施进行建设;结合青泥洼桥周边既有停车设施建设情况,共设置40~50 个电动汽车充电桩,拟结合麦凯乐、百年城及大都会购物中心等停车设施进行建设;结合人民路周边既有停车设施建设情况,共设置30~40个电动汽车充电桩,拟结合时代广场、富丽华大酒店及新世界酒店等停车设施进行建设;结合华南广场周边区域停车需求及现状停车泊位分布情况,规划设置30~50个电动汽车充电桩,拟结合华南国际商城、红星美凯龙、华南家居大世界商场等停车设施进行建设;规划星海广场共设置50~60 个电动汽车充电桩,拟结合和平广场、星河街、医大二院南侧等停车设施进行建设。
3.用户专用及分时共享充电桩
规划根据电动汽车发展规模预测,确定优先发展区未来用户专用及分时共享充电桩主要集中分布于岭前、三八广场、春柳、马栏、华南、黑石礁和小平岛等地区(图8)。同时,遵循“有车必有桩、桩位结合、新旧统筹、适度超前、适时共享”的原则,结合居住区建设情况制定不同发展方案:已建成区根据购置电动汽车需求,通过改造、加装等方式及时补建充电桩。其中,对于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结合停车位建设用户专用充电桩;对于无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物业公司通过开展停车位改造,在居住区内部建设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的分时共享机制。新建小区停车位原则上100%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并至少配建15%的电动车充电停车泊位及配套设施。此外,鼓励有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利用单位内部停车场资源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配建充电桩,规划到2020年,单位内部配建电动汽车停车泊位达到 10%。
(二)快速发展区充电基础设施规划
快速发展区主要指旅顺口区、金普新区及核心区外围。该区域开发较为成熟,居住、商业、办公较为集中,人口分布较为密集,公共交通相对便利,充电设施供给比例较优先发展区稍低,分布密度稍小,服务水平稍低。因此,规划快速发展区未来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要着力确定需求总量,结合用地布局特征,提出选址意向和布局原则,为下一步建设提供依据,力争到2020年,建设各类充电站40~45座、充电桩5000 ~6000 个。
1.集中式充 ( 换 ) 电站
规划遵循“均衡分布、集约便利、专场专用”等原则,对公交车充电站、出租车充电站、专用车充电站及城市公共型充电站进行合理布局:①规划22处公交车辆充电站,其中旅顺口区及核心区外围共规划5处,主要分布于水师营城市主中心、旅顺老城区、旅顺开发区和核心区外围;金普新区规划17处,主要分布于海港城城市主中心、海湾城城市副中心和空港城城市副中心。②规划建设7处出租车充电站,其中旅顺口区及核心区外围区域规划建设1处,位于水师营城市主中心;金普新区规划建设6处,主要分布于海港城城市主中心、空港城及海湾城城市副中心。③根据电动环卫、物流及通勤等专用车辆发展需求预测,结合区域土地利用、电网容量等诸多因素,规划建设8处专用车充电站,其中旅顺口区及核心区外围区域2处,主要分布于水师营城市主中心及核心区外围;金普新区6处,主要分布于海港城城市主中心、空港城及海湾城城市副中心。④结合快速发展区未来电动汽车发展的总需求,综合考虑区域城市功能布局及土地利用分布情况,规划建设城市公共充(换)电站4处,其中旅顺口区及核心区外围1处,主要位于水师营城市主中心;金普新区3处,主要分布于海港城城市主中心、空港城、海湾城城市副中心。
2.合建式公共桩群
快速发展区合建式公共桩群的规划建设,除了遵循均衡分布、集约便利原则,更要遵循以合建为主的原则,总体宜按3~10 个为一群,多点均衡分布,力争实现地区2 km服务半径全覆盖。根据居民的弹性出行需求,快速发展区内共规划670处合建式公共桩群,其中旅顺口区及核心区外围区域共80处,主要分布于水师营城市主中心、旅顺老城区及旅顺开发区;金普新区共590处,主要分布于海港城城市主中心、空港城城市副中心及海湾城城市副中心(图9)。
3.用户专用及分时共享充电桩
快速发展区居民专用充电桩规划应与其用地布局紧密结合,按照“桩位一体、新旧兼顾”的原则进行布设。充电桩建设应与车辆购置同步,对于有固定车位的用户,优先结合停车位建设充电桩,无固定车位的用户,鼓励企业结合居民小区周边临时停车位建设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设施。要充分考虑新旧小区的差异性,对新建小区用户及分时共享充电桩的配建要求原则上与优先发展区统一;已建小区需结合自身条件,通过改建、加装等方式增加一定比例的充电设施。同时,通过各种补贴政策,鼓励居民充分利用充电资源,开放共享自有充电设施。此外,规划单位内部的充电桩应与其用地分布相结合,综合考虑需求分布预测,按照“发展预留、分时共享”的原则进行布设,优先推进旅顺口区及核心区外围单位内部配建电动汽车停车位达到8%,金普新区单位内部配建电动汽车停车位达到9%,同时积极推进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充电桩建设。
(三)积极推进区充电基础设施规划
积极推进区包括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和长海县。该区域土地开发较为缓慢,人口分布相对集中,电动汽车充电需求较弱,因此该区域充电设施供给比例较低,到2020年,规划建设各类充电站20~25座、充电桩1800~2000 个。
1.集中式充 ( 换 ) 电站
规划充分利用现状资源,采用分散布局模式,共建设7处公交车充电站,主要分布于各区市县的中心区或建制镇区,其中瓦房店和普兰店各规划2处、庄河及花园口规划2处、长海县规划1处;规划与汽车租赁公司结合布设,建设出租车充电站共3处,主要分布于各区市县出租车出行密集的区域,其中庄河及花园口规划2处、瓦房店规划1处;规划布设服务于环卫电动车、物流电动车及通勤班车等的专用车充电站5处,其中庄河及花园口规划2处,普兰店、瓦房店和长海县各规划1处;规划6处城市公共充(换)电站,主要分布于各个区市县的中心区域或者建制镇区,其中瓦房店规划2处,庄河、花园口、普兰店和长海县各规划 1 处。
2.合建式公共桩群
根据积极推进区未来电动汽车的发展需求,共规划合建式公共桩群430处,主要分布于各区市县的中心区域或者建制镇区,其中庄河及花园口规划200 处,普兰店和瓦房店各规划170处,长海县规划 60 处。
3.用户专用及分时共享充电桩
规划根据电动汽车规模预测情况,结合普兰店、瓦房店、庄河和长海县未来发展趋势分析,规划长海县新建小区原则上100%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至少配建10%的电动汽车充电停车泊位及配套设施;普兰店、瓦房店、庄河至少配建8%的电动汽车充电停车泊位及配套设施;已建小区应尽可能地补建一些充电设施,满足小区内部的电动汽车充电需求。优先推进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和长海县政府机关内部的充电设施建设,积极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单位进行充电设施建设。规划至2020年,普兰店、瓦房店、庄河和花园口力争按照不低于单位内部总停车位的6%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长海县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的 8% 进行建设。
(四)城际电动汽车快充网络规划
规划构建跨区域电动汽车出行充电需求网络,强化与周边地区的互联互通,逐步完善大连市城际电动汽车快充网络,力争成为全国城市电动汽车快充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 ( 图 10)。
1.城际电动汽车快充网络布局
规划结合大连市骨干高速网络和国道网络,初步建设以沈海高速公路、鹤大高速公路、长皮高速公路等高速公路为主体,以 G201 和 G202 等国省干道为辅助,环黄、渤海两翼的“Y 型+两纵一横”的城际电动汽车快充网络,总长约 800km,其中高速公路快充网络长约 500km,国省干道快充网络长约300km。
2.城际电动汽车快充站点布局
规划着力构建密度适宜的城际电动汽车快充网点,力争高速公路快充站点实现覆盖半径小于70km,保障电动汽车续航里程约500km;国省干道快充站点服务半径约30km,续航里程超过300km。依托城际电动汽车快充网络,建设23座电动汽车快充站,以确保电动汽车城际间出行动能的安全性和便捷性。结合现状沈海高速公路、丹大高速公路和长皮高速公路等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13座电动汽车快充站,分别位于后盐、九里、三十里堡、复洲湾、皮口、庄河及普兰店等高速公路服务区,平均单向70km一处快充站,全面覆盖大连市高速公路网。根据现状G201和G202沿线加油站的分布情况,结合土地、资源等场地建设条件,规划建设10处电动汽车快充站,分别位于金州、亮甲店、皮杨、花园口、庄河、青堆子、石河、平房、复洲城及永宁的加油站。
3.城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排
规划在每座电动汽车快充站先期建设2台充电机、4个快速充电桩,确保30分钟内能为大部分电动车充满80%的电量,并支持所有符合中国标准的电动汽车充电。远期每座快充站增至4台充电机和8 个充电桩,可同时为8辆电动汽车快速充电,单个快充站单日最大服务能力为 150 ~ 300 辆车。
五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为了保证规划的有效实施,提出以下保障措施:
(1)完善专项规划和技术标准。将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有关内容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完善独立占地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明确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中充电设施的建设比例或预留条件要求;将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纳入当地配电网专项规划,并充分考虑充电基础设施扩容与增容的可能性,相关标准和规范参照由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主编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标准及相关文件》,在用地保障、廊道通行等方面给予支持,切实做到“设施建设、电网先行”;开展充电设施设置场所消防等安全技术措施研究,完善充换电设备、电动汽车电池等产品标准,明确防火安全要求。
(2)简化规划建设审批过程。减少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审批环节,加快办理速度。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泊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楼)时,无需为同步建设充电桩群等充电基础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新建单独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应符合城市规划,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完善充电设施用地优先和供电服务政策。将集中式充换电站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优先安排土地供应,鼓励在已有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公交场站、社会公共停车场与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电网企业要为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化流程。
(4)支持关键技术和智能服务研发。大力推进“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提高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积极探索充电基础设施与再生能源、智能交通融合发展的技术方案,加强检测认证、安全防护、与电网双向互动、电池梯次利用、无人值守自助式服务、桩群协同控制等关键技术研发;加快推动高功率密度、高转换效率、高适用性、无线充电、移动充电等新型充换电技术及装备研发。
(5)建立互联互通促进机制。组建大连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配合有关政府部门进行充电基础设施产品准入管理。构建充电基础设施信息服务平台,统一信息交换协议,有效整合不同企业和不同地区的充电服务平台信息资源,促进不同服务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为制定与实施财政、监管等政策提供支撑。
(6)加大示范推广力度。各区要结合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需要,针对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重点和难点,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模式试点示范。建立“示范小区与单位—示范区市(县)—城际快充示范区域” 三级示范工程体系,创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模式,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经验,加快普及充电基础设施。
六 结语
充电基础设施是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重要环节,其规划布局是关乎未来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重要而复杂的问题。随着国家新一轮电动汽车推广工作的展开,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将迎来新的高潮。在此背景下,大连市全面推进市域范围内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通过借鉴国内外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经验,按照“站、群、桩”的设施类型,从优先发展区、快速发展区、积极推进区和城际电动汽车快充网络四个空间层面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进行科学合理的布局,并提出相应的保障措施,以形成与国家和辽宁省对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部署相一致,与大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相适应,适度超前、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文章全文详见《规划师》2017年2期
《大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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