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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读本书•香水】一个谋杀犯的故事

2017-08-17 每早7点 与您相约 每日读本书

 去年今日荐书  

《肖申克的救赎》



这是 每日讀本書 的第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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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瓣评分:8.7

3.5万+人评分


同名电影

豆瓣评分:8.4

26万+人评分


每早七点 15分钟 阅读一本书】

  他唯独喜欢月光。月光不分颜色,只是淡淡地绘出地形的轮廓。它把大地盖得灰蒙蒙的,窒息生命达一夜之久。在这个像是用铅铸出来的世界里,除了有时像个影子落到灰蒙蒙的树林上的风以外,就没有什么在动,除了光秃秃的土地的气味就没有什么是活着,这样的世界就是他所承认的唯一的世界,因为这与他的灵魂世界相似。

  ——帕·聚斯金德《香水》

推荐


一个文坛奇人帕·聚斯金德制作的醇厚的《香水》,他和它,须用心灵而不是鼻子去赏识。 离奇浪漫的情节,神秘邪恶的人物,凄楚恐怖的故事,生动流畅的叙述,使你在怦然心动的同时,又会感受到一种更为凝重的东西。 

离奇浪漫的情节,神秘邪恶的人物,凄楚恐怖的故事,生动流畅的叙述,使你在怦然心动的同时,又会感受到一种更为凝重的东西。


内容提要


帕·聚斯金德(1949-)德国近年来受欢迎的作家。

小说叙述一个奇才怪杰谋杀了26个少女的故事。其每一次谋杀都是一个目的:只是因为迷上她们特有的味道。格雷诺耶来说,每一次都是一场恋爱,但是他爱的不是人,而且她们身上的香味;谋杀她们只是为了永远占有,并且拥有他所钟爱的那种没有感觉,没有生命的“香味”……

本书不是一部通俗的惊险小说,而是一部构思奇特,充满幻想,寓意深刻的严肃作品;自1985年出版以来,始终高居德国畅销书排行榜前列,已被译成30余种文字。

一个奇才怪杰谋杀了26个少女的故事。其每一次谋杀都是一个目的:只是因为迷上她们特有的味道。对格雷诺耶来说,每次都是一场恋爱,但是他爱的不是人,而是她们身上的香味;谋杀她们只是为了永远占有,并且拥有他所钟爱的那种没有感觉,没有生命的“香味”…… 

《香水》不是一部通俗的惊险小说,而是一部构思奇特,充满幻想,寓意深刻的严肃作品;自1985年出版以来,始终高居德国畅销书排行榜前列,已被译成30余种文字。


短评:


我们都好想被这世界全心全意爱一场。


“人可以在伟大之前、恐惧之前、在美之前闭上眼睛,可以不倾听美妙的旋律或诱骗的言词,却不能逃避味道,因为味道和呼吸同在,人呼吸的时候,味道就同时渗透进去了,人若是要活下去就无法拒绝味道,味道直接渗进人心,鲜明地决定人的癖好,藐视和厌恶的事情,决定欲、爱、恨。主宰味道的人就主宰了人的内心。”


这是邪恶血腥的谋杀。这是没有魔法的世界。但作家出神入化的描写,让人感觉这就是魔法世界。赋味道以形体,视分子为幽灵。无序而慵懒的气味,一旦遇到男主,则立刻要争分夺秒地要占有他!当知觉系统的嗅觉变成一种bug一样的存在时,就像盲人的听觉构建心灵一样,味道以其妖魅的形态把那些普通人未可知到的世界一览无余地摆在了男主的心灵宫殿之中。好看!


我觉得书比电影好,也许因为底下这一段不大起眼的文字让我很感动:“从西部,从河流经过城市而切断的这条唯一的林间通道,吹来了一阵风,它把种种气味从陆地,从纳伊附近的草地,从圣日耳曼和凡尔赛之间的森林,从遥远的城市,例如从鲁昂或卡昂,有时甚至从大海吹了过来。海像一只胀得鼓鼓的帆船散发出气味,帆船里装着水、盐和冰冷的阳光。海的气味普普通通,但同时又是伟大的、独特的,所以把它的气味分解成鱼、盐、水、海藻、清新等等气味,格雷诺耶总是迟疑不决。他宁愿让海的气味合在一起,把它完整地保留在自己的记忆里,整个地加以享受。……


我读过最精彩的外国当代小说,比起电影版的活色生香,小说更加内敛而充满哲学的张力,多年后仍然在心底留下惊艳的一抹香气


这简直就是一部资本主义发展史,出生于最肮脏和腐臭的地方,却追求最纯粹的美,通过杀戮得到迷惑人心的力量,就连最痛恨他的人也甘愿俯首称臣,最后犹如寓言一般消失于这个世界......


一个单凭体香达到高潮的男人


有人曾告诉我他不顾一切寻找的其实是爱情的味道,爱情也有香吗?他试图拥有世上最奇异圣洁的香水,当世人在广场狂欢,以达爱与欲的颠峰,他却在最后发现他已失去爱人的能力。没有爱情,香味消失了。他仿佛从未存在过。


广场上,众人皆醉他独醒,众人皆X他盛装。


这个故事如何不是比嫌疑犯x的献身要好上数百倍的大气故事呢?巴黎、格拉斯,每个城市里为了香味而忘我且凶残的努力——这并非凶残,而是纯粹的追求人生中唯一至高至圣的目标,找到那个生命中最后的味道。而一旦这个味道得到了,他生活的一切也就失去了意义,反而重拾当年全部细节的美好,最终就回归了起点,在鱼市场的臭味里让一切归位了。


每一个天才都是超越世俗观念和道德范畴的偏执狂。


书评:存在是一门太深奥的学问


(一)

用一句冠冕堂皇的话来讲,《香水》写的是一部追求史,对价值的追求,对美的追求——对存在的追求。

    作者给了味觉天才葛奴乙一个最最低谷的背景——鱼肆!多么悲惨的环境,对嗅觉超级敏感的人被丢在臭鱼烂虾和各种动物尸体混合的世界里,估计不啻于屈原老先生投河前的感受。不不,应该还要悲惨得多,因为葛奴乙差点连这样的环境都没有了,差点一出生就被妈妈抛弃,和这些烂鱼肠子一起铲到河里去,于是他用尽所有的力量大哭,哭声引来人们的注意,这一嗓子救活了他,也让他的妈妈因杀婴罪被判死刑,葛奴乙,一生下来就注定与爱绝缘,因为老天摆在他面前的选择题是如此残酷:A,妈妈;B生存。这是葛奴乙首次为追求存在做出的努力

    然后他在各种各样的残酷环境下挣扎,无一例外地没有爱。或许当一个人适应了没有爱的生活以后,感情的部分也就干涸,可以更理性、更顽强地适应生活中的残酷,所以他奇迹般地在死人如麻的孤儿院、在皮革作坊里活了下来,而且越活越顽强,虽然在这期间他变了形,越来越丑,但是他胜利了“因为他活着,他有了一份自由,这份自由足以使他生存下去”——他的存在开始添加了内容。

扩大的存在状态为他带来了闻到卖李子女孩的机会,在肮脏的生活环境里他第一次接触到了美——用他深刻而唯一的理解方式就是"香",“象一段闪闪发光的薄绸......象蜂蜜一样甜的牛奶里融化了饼干......这种气味无法理解,无法形容、无法归类”,他不由自主地走上去。世界阔大,空若无物,渴望的东西就在眼前,可是走上去,却被透明的物质隔开,手足无措。如果强行挤破呢?碎片哗然,布满整个世界,女孩子被他惊吓,继而被他无意中勒死,安静地,变成碎片,然后牛奶饼干烟消云散。

一个美好生命的消散如一堂课,告诉他只有存在是不够的,存在的扩大可以让 23 67281 23 15533 0 0 2175 0 0:00:30 0:00:07 0:00:23 2625 23 67281 23 15533 0 0 2151 0 0:00:31 0:00:07 0:00:24 3506 23 67281 23 15533 0 0 1902 0 0:00:35 0:00:08 0:00:27 3551 23 67281 23 15533 0 0 1599 0 0:00:42 0:00:09 0:00:33 2844见到美,但生命的本质却是保存美,两者之间的距离有多远?有多远?一个美好生命的存在和保存美之间孰轻孰重?保存美的本质又是什么?遥远的那边是清晰的美的存在,荡人心脾,似乎触手可及,但伸出手去,是一道一道的玻璃墙。葛奴乙,他并不轻松,就像每一个你我在青葱之年的样子,迷惑得几近狼狈。

(二)

但或许这样的狼狈状态正是一个出口,真理的阳光撒下来,一丝一丝,若有若无,狼狈的人由于急于寻找出路,会紧紧追随,顺着细若游丝的光线攀登,到上天那里寻找穿越玻璃墙的法术。葛奴乙,他从此知道了,自己的使命是寻求保存美的方法。

此后的故事,更象是一部创业史,一部天才的成长史,一部外省青年的奋斗史。他学习萃取香气,学习用分子式表达自己的构想,可是,他还是遇到了玻璃墙:他没有办法离析生命的香气,他可以萃取花的气味,但是没有办法萃取玻璃的气味,用传统的方法,他只能得到那些轻易献出香气的物质的香气,但是,世间的一切香气?怎样捕捉它们?如果不知道这一点,他所有的理想不过是一个美丽的梦。

多少人满足于获取容易得到的灵魂?多少人认为拥有心中致美的灵魂不过是一个梦?多少人忘了这个梦想,或者在偶尔想起的时候唉叹?

葛奴乙却是病倒了,几乎死去。物质随着梦想的泯灭而迅速奔向消亡的终点,这时候,以前忍辱负重的功课开始提取报偿了,因为他的重要,老板请最好的医生给他看,亲自守候在他身边,甚至还说出了一条能穿越玻璃墙的道路——在格拉斯有三种办法,人们使用这些方法可以得到一切芳香中最美的芳香。

若是依旧在皮革商那里,可有人会这样守候,即使并不是为了爱他?很多东西,是需要有价值这个衡量体系的,而一个人的价值,往往是在辛苦很久之后才能提取,天道有恒,但似乎并不是迅速地与和取,又或许正因为天道有恒,凡人太过渺小,才会认为获得的过程太漫长了吧。

且慢,并不是知道了穿越玻璃墙的通道就能马上走过去的,为了一张满师的身份证明,葛奴乙又干了三年,帮助老板完成了贪婪的野心,接收他所有苛刻的条件,只拿了仅供几天生活的钱和物品,从仆人出入的门口出去了,老板几乎连手都没有跟他握一个。

但这一切又有什么关系?老板自有他离奇死亡的命运,而葛奴乙,在野外单纯的气息里得到了解放。

(三)

这时候我们必须注意,因为存在问题引发的另一个岔道口出现了。

关于存在这件事,萨特把它分为两个领域,外部世界是"自在的存在",意识活动是"自为的存在"。前者是没有必然性的一个存在着的事实,它不被创造,也不能创造他物;后者是一种虚无,自身缺乏又总想成为什么的趋向,是变动不居而又具有否定作用的存在。

葛奴乙在自然中找到了一种自在的生活方式,山野里,没有人气的熏蒸,一切都是造物主提供的自在的存在,他吃爬虫,喝溪水,住洞穴,似乎找到了一种终极的存在方式。实际上,人拼命地奋斗,到底是为了什么?海德格尔说诗意的栖居,那么这种让人安静下来的生活方式是不是最典型的诗意呢?当一切人类造成的压迫和灾难都不存在,当没有了任何纷争、歧视、等级的时候,当温饱可以满足,睡眠可以保障,心灵可以安静的时候,是不是就可以无忧地生活下去了呢?

葛奴乙没想那么多,他只是住了七年,七是个神奇的数字,夫妻间的“痒”往往出现在这个时候,而葛奴乙心头的痒也在这个时候冒出了头,这个“痒”的起源在于——他发现自己没有味道。

晴天霹雳。

万事万物都有味道,这味道界定着它们的属性,标志着它们来过这个世界,而葛奴乙,这个以味道为生命的实质的人,他没有味道。

没有味道也就没有了意义。这个发现使葛奴乙从“自在的存在”中睁开眼睛,转向了前面提到的“自为的存在”,就是去获取自己缺乏的某种东西,实际上就是要通过拥有自己缺乏的某种东西证明自己来过这个世界,看来,只有安静的客观世界是不够的。人一定要证明自己存在过,这个想法通向终极意义的入口, 是人类背负的希望,或者,亦是一种绝望。

万事俱备,故事的高潮部分一点一点地来临。

(四)

葛奴乙圆熟地骗过了一切人,顺利地来到格拉斯学习萃取香气,他甚至给自己配了几种人味的香水,根据需要喷洒,以达到在人群中的各种目的,比如某种香水能使猪肉店的老板娘母性大发,多给他割些肉,有些使他不被人注意,可以让他一人安然地在住处做香水,他用气味调整着生活中的林林总总,不被人注意地指挥着他们的反应。

然后就是一个一个地取香了,他要的香惊世骇俗——那是生命的香气,无法言说。他萃取,在世人看来是残忍的杀害。

到了那些最著名的情节了,12个格拉斯城的美女,带着各自迥异而奇特的美,一个一个地被杀害,萃取,她们根本无处躲避,因为他是靠鼻子找到她们,她们的弱处便是身上无法摆脱的本质。最后一个,最美,有一个有权势有头脑的父亲,苦苦地保卫着她,但谁让她是葛奴乙香水的主调?在她12岁时葛奴乙就盯上她了,一直在等她长大,没她就没有葛奴乙的梦,岂能放过?

好一番争斗,还是得了手,美女父亲靠逻辑,而他靠本能,真是很美的女孩,由内到外的美,我曾想葛奴乙会不会爱上她,放过她,但没有,在气味面前,她不过是载体,在他眼里,她不过是一小瓶香水的主调。

万人空巷,看他行刑,全城恨他入骨。

但是他走上刑场,挥动手里沾了香水的手帕,顿时让万人迷醉,13个绝世少女的体香变成了他的“香”,另所有人迷醉。人们突然从这个人身上体会到无以伦比的爱,他们坚决不相信他是凶手,他们把他当作神灵。教皇当场宣布:葛奴乙无罪。众人在香味中狂欢,不知今日何日。

他拥有了无力伦比的权力,这权力超越世上的任何人造的威力——“如果他愿意,他在巴黎不仅可以使一万人,而且可以使十万人围着他欢呼发狂;他可以散步到凡尔赛去,让国王来吻他的脚;他可以写封香水信给教皇,宣布自己就是新的救世主;他可以在巴黎圣母院当着国王和皇帝们的面涂上圣油成为太上皇,甚至成为人间的上帝--若是他还可以作为上帝涂圣油的话…… ”

他拥有的是唤起爱的权力,通过气息。

亦舒借喜宝的口说,我要很多很多的爱,如果不可以就要很多很多的钱,如果再不可以就要很多很多的健康。可是,一个从未真正拥有过爱的人,突然拥有了被爱的权力——被很多很多人爱的权力,会怎么样?

答案是

他不想活了。

因为他是唯一一个对香水没有反应的人。他依然没有发自心底的爱。

他制的香,颠倒众生,只不包容他。他沉迷地追求了一个过程,走到出口时却发现,自己依然被生命的本质驱逐在外,他想要的,依然无影无形。

众人愚钝,却有幻象可以沉迷,而他,再也无可皈依。

无所沉迷是真正的虚空。

或许,存在的本质是关系、是包容、是人与人、人与物、人与自然、与周围任何东西的能量交流,生命是专注、是全身心地付出和获取的一个过程,就像他制香的过程。

如此而已。(文/长虎牙的羊   2007-08-09


书评:请温柔地杀死我


《香水:一个谋杀犯的故事》就要被搬上银幕了,《看电影》杂志上这么说的,而且很别致地把作者的名字翻译为徐四金。我怀疑电影怕无法拍出小说里的味道,好像从来烂小说都被拍成了好电影,如《阿甘正传》;好小说都被拍成了烂电影,如《玫瑰的名字》(又名《魔宫传奇》),连肖恩.康纳利都拯救不了它。像《乱世佳人》、《英国病人》和《看得见风景的房间》这样两者相得益彰的事情,世间少有。


世间的很多事情可以用一个围棋术语解释---抢先手。《香水》这本小说我非常喜爱,所以我得抢在铺天盖地的影评出来之前写好我的书评。必须要抢了这个先手,否则一切就都晚了,影像比文字更具有摧毁之力。想想看,如果是龅牙珍在渡轮上演年轻时代的杜拉斯,遇见了葛明辉扮演的华人阔少。。。。。。


这本书的作者是帕.聚斯金德,《看电影》怎么翻出的“徐四金”打烂了头我也想不出来。也许,是在影射聚斯金德出生在德国的农村里吧?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香水》应该是1985年在德国出版,然后一夜成名,甚至在法国和英国都受到了热烈的欢迎。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2002、2003、2005出过四次,价格是14.5、14.5、13和17元。每次的封面都不一样,不会是为了避税吧?现在电影要出来了,估计又会翻印一次,价格应该在22元左右。


早在2001年的时候,我就已经读过这本书。当时一书难求,评论界的评价相当之高。所以,我不得不从当时的E书时空下载了电子版。一气读完,爽然若失。一度以为这是本法国人写的书,因为作品给我的感觉是作者是活在巴黎的老灵魂,在香水店里游荡了数个世纪,所以能把香水写到如此迷离诱人的程度。看完以后觉得一个作家的想象力是何等重要的事情,想想今天写所谓玄幻小说的人,在《香水》一书面前是何等苍白、贫血和干瘪?猪都在飞了。


《香水》是一个完全虚构的故事,讲述了一个巴黎弃儿格雷诺耶传奇的一生。当现代小说追求结构和节奏变化达到极至的状况下,《香水》的讲述方法看起来完全是古董---它四平八稳地讲起了一个人的生平故事,完全是传统的叙述结构。而谋杀这一主题又把它几乎可以同惊险小说相混淆,事实上,你把它当成惊险小说来看也完全可以---只是会觉得枝节多了一点,杀得不够痛快淋漓,血肉横飞。这是它的优点,它不拒绝任何读者。


就我读过的书目里,还没有哪一本小说在味道的描写上能与《香水》相提并论。聚斯金德在这本小说里完全对味道着了魔,以至于这本书仅带着眼睛去读是完全不够的。气味是通向人类记忆之门,陈封已久的往事可能在某天被一种细微的味道所唤醒。而和听觉和视觉相比,嗅觉显得更加微妙私秘。听觉和视觉更像是一种公共资源,而嗅觉完全属于你个人。代表着黑暗,亲密和无距。弃儿格雷诺耶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他是一个嗅觉极为发达的人,可以分辨超过10万种以上的味道。但他本身没有任何气味,任何人类的气味。


因此,他的一生都在追寻香水制造的奥秘。从溶解、蒸馏到冷油淬取法,他在寻找最好的香水制造工艺。成为香水大师只是他个人发展之路上的小插曲,他热爱味道,试图用技术手段得到任何香味,他甚至试图提取鼻尖靠近玻璃时能感觉到那种冰凉的味道。读者在这个追寻的过程中,进入了一个完全由嗅觉主宰的感观世界,和格雷诺耶一样,为各种气味而沉醉不已。


经过在山顶野人一般的七年独居,格雷诺耶唤醒了对自我的意识。他能分辨如此之多的味道,能制造欧洲第一的香水,然而他个人最大的悲哀是自己没有任何气味。没有人的味道,他就像丢失了名字,没有了灵魂,而他想有自己的味道,希望自己身上能撒发出人味来。所以,他开始从活人身上提取味道。杀死那些少女,然后用油脂浸泡过的布包裹尸体,分离出人的味道来。用这种神秘的提取物,他制造出世界上最神奇的香水。


弃儿格雷诺耶终于有了自己的味道,完成了这种追寻过程,成为了一个完整的人。与此同时,他发现了香水,发现了嗅觉对于人类的影响力。透过香水,他能完全控制周围人们的行为和意识,甚至因此幸免于刀斧之下,把刑场变成了狂欢的海洋。作为一个弃儿,一个社会最底层被侮辱和损害的人,却拥有了操控整个世界的能力,可以把自己变成任何他想要成为的人,它的香水有足够的说服力。他拥有了帝王和教宗都不曾拥有的能力,世界完全在他手中,只是需要他的一点点香水而已。但是,问题依然存在:我是谁?在人生的这个阶段,他做出的最后选择是配出了另外一种香水,让人们闻见后不能自已地冲上来,把他活活分而食之。


这是我读过的最魅人的故事之一,如此怪诞,如此奇妙,如此惊人,如此邪恶充满了诱惑而且绝对的独特。这是一半让人看了还想再看的书,因为里面的味道,因为这个故事本身。它直接作用于你的感官,完全接受其中一切疯狂的想法,让人迷醉在这本书所描写的氛围里无法自拔。在玫瑰色的香味烟雾里,弃儿格雷诺耶提刀向你走来。而对于这一刻你无怨无悔,除了请求他杀死自己以永远地拥有这种香味,你别无选择。


请温柔地杀死我,聚斯金德先生。(文/和菜头 


影评:香水:提克威的阅读理解错误


在原著中,作者徐四金(Patrick Suskind)一开始就借泰利耶神甫这一角色略带鄙夷表示,嗅觉是所有感觉里面最不高贵的,人类对于味道的语言形容贫乏得不成比例,而人类的味道一直是肉体的,因此总是罪恶的味道。如果按照达尔文进化论原理,这似乎有所道理。人类的嗅觉在离开远古蛮荒之后确实退化近乎殆尽,或者说,只剩非常基础的功能,毫无远距离的侦测作用,如肉食动物与草食动物之间的上下风卡位争夺,或是蜜蜂蝴蝶寻花问柳的能力,在人类社会里这些早已毫无用处而不存在了。但是,有一点你不得不留意到,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但是没有勿嗅、勿闻,因为人可以遮住眼睛不去看,人可以捂住耳朵不去听,人可以闭住嘴巴不去说,却不能不呼吸,于是也逃避不了气味,这就像《香水》(Perfume: A Story of Murderer)书中所说的,“人可以在伟大之前、恐惧之前、在美之前闭上眼睛,可以不倾听美妙的旋律或诱骗的言词,却不能逃避味道,因为味道和呼吸同在,人呼吸的时候,味道就同时渗透进去了,人若是要活下去就无法拒绝味道,味道直接渗进人心,鲜明地决定人的癖好,藐视和厌恶的事情,决定欲、爱、恨。主宰味道的人就主宰了人的内心。”徐四金为我们塑造了这样一个人,他就是香水的男主角:让-巴蒂斯特·葛奴乙(Jean-Baptiste Grenouille)。


这是一个虚构的人物,葛奴乙于1738年7月17日,这年最炎热的一天,生在巴黎最臭的市区内一个臭鱼摊的宰鱼台下,他的生母原想他能好像之前的五胎一样被那些宰鱼剩下的烂鱼内脏等垃圾掩埋,然后随着晚上的垃圾清理一起被倒去公墓或河里。可他却偏偏哭喊起来,最终导致生母因为谋杀婴儿而被判绞刑。婴儿时期的葛奴乙举目无亲,被送进孤儿院,他身上没有任何气味,除了这一奇怪的缺陷,他还拥有常人不及的嗅觉。他很大了才开口说话,嗅觉成为他学习语言的特殊方式。八岁起葛奴乙就被加拉尔夫人卖给制革匠格里马并在那里像牛马一样干活。成年时一次进城送货的经历使他发现了巴黎是他的寻香园,并在塞纳河边邂逅了纯美的少女香,笨拙的失手误杀后,他脱光了她,他用手深深撅起少女身上的每一寸体香,然后将自己陷入。也许就是这次,葛奴乙似乎明白自己为什么而生,为什么而活。之后,他设法成为巴黎的一个香水师,已经江郎才尽的香水店老板兼调香师鲍迪尔从制革匠那里买回了他,但那个工头开心拿着钱,却在桥头失足落水,成了第四个因他而死的人,也是第三个遗弃他的人,“离弃他的,必然要被生命遗弃”。香水店因葛奴乙而东山再起,他在那也学会了蒸馏法和知道香水的前、中、尾三调,且每一段的味道又可以再细分成四种味道组合变化,但是需要非常与众不同的第13瓶香压轴,这样的气味才能留得很久很久。然而,蒸馏法并不能实现他复制气味的目的,于是葛奴乙和老板达成协议,留下很多香水配方,老板同意给他自由。他才离开,老板拿着那本配方开心入睡,房子又像以往一样震动,但这次是彻底倒塌,这次,是他离开老板,但是老板还是在他离开之后立即死去。葛奴乙凭着嗅觉选择在徒步去南方的途中进入了荒山洞穴,按照原著的写法,他在那里离群索居了七年,他在纯净的环境里完全荡涤肉欲横流的俗世气味,也许那次留下的记忆中那少女挥之不去的体香使他不要不再不加选择地闻取味道,七年里伴随他的就只有植物和留在他脑中那个少女的气味。他回避是因为在俗世,人的身上只会发出如酸乳酪、醋和鱼腥的腐败气味,人群密集的地方也只会变得越来越臭,即使在教堂里的神也不过是被薰上劣质香粉加上本身发出腐朽木味的雕像,人和教会都是伪善或赤裸的恶,能发出香味的只有诚实的植物和未被污染的处女。值得回味的是,在这个远离人类恶臭的纯粹的自然环境中,他发现自己是没有味道的人,这令他恐惧,就像一个人发现自己没有影子一样的恐惧,他害怕自己就这样死去,然后没有谁记得他曾经存在过,更可怕的是,也许他根本就不曾存在,他要继续寻找和尝试他的想法,于是他又回到人类世界,去完成自我味道的救赎……之后,故事进入正题,在南方蒙彼利埃,一个接一个的少女相继失踪,人们似乎可以很轻易地在那个镇上的任何一个地方发现被割去头发的裸体少女的尸体,这个十八世纪的法国乡镇陷入无底的恐慌而人人自危。葛奴乙用从二十五名少女提取的体香终于制成可以征服人心、操控人们行为意识、所向披靡的香水。然而,他却依旧没有办法让他像常人一样爱以及被爱。


其实早在半个星期以前我就看了这部由当初执导《罗拉快跑》的德国导演汤姆提克威(Tom Tykwer)导演的改编自徐四金同名小说的电影,原著早已成为有史以来第二畅销的德文小说(第一部是《西线无战事》),堪与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媲美,如今这部首版于1985年的小说已被译成45种语言,发行过超过1500万册,所以这也是一部叫人期待了21年的姗姗来迟的电影。但我当时并没有马上写我的这篇观后感,事实上,这两个星期我甚至几乎暂停了我博客的更新,就为寻找能写成这篇日志的“第13瓶香”。


这是我第一次在看过一部电影后如此认真地去寻找到它的原著阅读,从未看过一本书或者电影能拥有那么多繁复混杂的气味。在原著中,不得不对随着作者得意洋洋的笔四处流溢的气味感到五体投地,而被作者以及作者唯一曾寄望的导演斯坦利·库伯利克都认为“没法拍成电影”的作品终于完成为一部通过大量提供视觉与听觉的刺激精准无误链接至嗅觉的电影,无论从任何角度来讲,都无疑标志着又一种诠释人世的叙述方式被占用。这部作品对照以往任何的文学或电影作品都可称之谓一个异数,主人公葛奴乙背离了读者或者观众对一个主要人物的所有预期,在他身上既不承载作者的理想,也不背负作者的反思,甚至以“Murderer”(杀手)作为标签却不让人在看完觉得惊悚,没有惶恐。影片后半段,葛奴乙的行为渐渐失控而且疯狂,越来越多的美丽处女被残忍杀害,那种叫做油脂分离法的精华萃取使得这些女人的死似乎成为艺术的必然。他用油脂抹上所有女人的身上的时候,看起来跟一个虔诚的朝圣者一样的圣洁,他用布把这些女人裹起,再解开,再把所有油脂刮下来的时候,他认真的像个孩子在玩他的一个最挚爱的游戏一样的纯洁,你看到的只是用地狱在描写天堂,用肮脏在描写纯洁,用恐怖去叙述浪漫。


我找到的“第13瓶香”就是,香水无关乎爱与不爱,而是要揭示一种最本原的恐惧,一种比讨论爱与不爱更可怕的恐慌——不能证明存在。这也是我在阅读完小说后与汤姆提克威最大的分歧。和大多数人一样,我也认同影片最震撼的一幕是尾声部分对葛奴乙行刑的那场戏。那场处决宛如一场浩大的盛典,全城的人们聚集到广场,爬满了城楼和屋顶,只是为了看到这个口耳相传的凶手是如何被处决,那种叫嚣,那种痛恨。但是当葛奴乙走下马车的一瞬间,因为身上香水的缘故,所有人的脸上无不洋溢着幸福的表情,貌似上帝已经来到他们身边,而自己正是他虔诚的信徒。葛奴乙把精心从被害少女身上提取调制的香水洒到手帕上,国王一般,优雅地轻轻一挥,所有在场的人几乎就要窒息,包括刽子手和教宗都不禁惊呼,他是天使,他是无罪的,“he is man,he is nature”,然后众人开始宽衣解带,开始抚摸、拥抱对方,偌大一个广场变成了露天狂欢的所在。据介绍这一群裸场景用到750个临时演员、40个化妆人员与35个服装助理,因为要表现盛大的感情变化、宽衣以及拥抱的动作,光是脱下笨拙的古装就得练习多时,才能在镜头前脱得轻松,更别说脱衣之后要表演的动作,所以提克威请来欧洲著名舞团“La Fura dels Baus”,由这支巴塞罗那的舞团组成约150人的核心团体与其余600个打散的临时演员诠释出当时心旷神迷的陶醉气氛。但我与提克威的分歧在于,小说中葛奴乙杀人动机就是将少女的气味占为己有,仅仅为让自己拥有气味而证明自己的存在,但提克威在处理这场戏中,却让葛奴乙一人站立在到处躺满全身赤裸的天体广场上时镜头反复出现最初那个被误杀的红发少女的身影,甚至后来让葛奴乙流下眼泪,教人理解他在因可以获得万众的崇拜却无法获得一个少女的爱情而悲恸,显然理解错了作品的主题,也矮化了作品。这一周的《上海壹周》,连岳有这样一段话,“只有爱这种东西,僧道妖魔,上下九流,人人都有——确切地说,是人人生而就被赋予的权利,像自由与尊严一样——那些可怜的没被爱过的人,至少也在心里体会过爱别人的滋味。走到再贫穷的山村和再没落的城市边缘地区,只要有人的地方,一定就会有爱情,对于生活在冷酷世界里的最冷酷的物种来说,这像是某种拯救神迹。”我相信人人都有爱这种东西,就像人人都拥有体味一样,但《香水》中的葛奴乙就是没有体味,这其实是种隐喻,隐喻就是要剥开人人皆有甚至万物皆有的东西来探寻比爱还本原的存在。


《香水》原著者徐四金是这样原本形容他笔下的主角的,“他的决断模式比较接近植物,或者更像那只仅仅攀附在树上的扁虱,除了永远的冬眠之外,生命什么都没有提供给他。”“葛奴乙这孩子就像这种扁虱一样,他严严地把自己包裹在他自己的内心世界里,静静地等候最后最佳时机。除了粪便,他吝于提供任何事物给这个世界。没有一个微笑,没有一声尖叫,没有一个发亮的眼神,甚至连一丝丝气味都不愿意提供”。这些文字精确地勾勒出主角葛奴乙的特性。“他用嗅的比有些人用看的还要准确,因为他在事后观察它,因此是以更高的形式,仿佛看到某种逝去事物的精髓和本质,而不受当前事物的寻常属性所干扰,因为后者除了喧嚣扰扰和争奇斗艳,就是活生生的肉体令人作呕地挤在一起”。令其丧失是为更显其纯粹,没有味道又对味觉的天份正是用来形容主角太过超凡入圣的一面,而超凡入圣的另面却是孤独,孤独到他自己也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而显出恐惧,所以他在离群索居后又回到世俗里,他要完成的其实是从神化回归人化,从本质回归自然的救赎,救赎证明自己确实真实存在。


理解这些就不难理解以下的情节,为什么是谋杀却看不见阴谋,为什么电影只有越来越华丽的抛尸现场,纯洁的肢体美丽地扭曲着,和教堂、石墙这些环境做着鲜明的对比,几乎是值得定格去看的画面,而不会让你联想到任何不好的东西。葛奴乙就像香水一样的透明和冰凉,剔除了爱会带来的肉欲,谋杀仅仅成为他出于来证明自己存在的本能,就像我们普通人无法抗拒呼吸的本能一样,所以我们甚至无法再给他定罪,即使扮演最后被谋杀的少女罗拉的饰演者者瑞秋哈伍德(RACHEL HURD-WOOD)在谈到葛奴乙时,也认为“他一点也不坏”,在小说玫瑰色的烟雾里,也许你也会感觉,当葛奴乙提刀向你走来时,那一刻你可能已无怨无悔,除了请求他杀死自己以永远地拥有这种香味,其它的已别无选择。当葛奴乙独自站立在俯瞰众人群P的行刑台上时,他确实是哀伤的,但绝对不是“因可以获得万众的崇拜却无法获得一个少女的爱情而悲恸”,他的悲恸而在于他发现他的香水仅仅证明了可以让人得到他最想要的错觉,就像所有味道都可能产生一种心情一样,新鲜鸡蛋与发酵面粉混合产生的类似精子的味道表示粗鲁,会得到重视;稀牛奶和干净的软木塞可以带来引起同情的味道……就像《食神》里吃了撒尿牛丸的吴孟达感到自己穿着纱衣在海滩边奔跑的功效一样,却依然不能证明自己的存在,甚至那一刻更像是遗忘了他的存在,只沉醉于自己的欲望中。所以电影在那场中让葛奴乙眼前出现他对少女的爱情明显是一处阅读理解错误。也正因为葛奴乙从此发现香水与爱与被爱无关,与证明自己存在无关,所以最后他决定做一件唯一可以让自己和味道融为一体的事情,1767年6月25日晨,这一天又是这年最热的一天,他回到他的出生地,走进由流氓、盗贼、杀人犯、持刀殴斗者、妓女、逃兵组成的聚集地,将剩下那些足以征服整个世界的香水一滴不漏地倾倒在自己身上,对于这些人,他们最想得到的就是不再饥饿,他们闻着那个香味的时候神情就好似一块巨大可口的肥肉近在眼前,人们争先恐后的冲上来将他分食。天才终于可以和他挚爱的味道合为一体。


当然,除了这个分歧,总体电影改编部分还是成功的,比如小说中的遇害女子都是黑发,而电影对最初与最终被杀的两个主要女子无一例外选择红发美女,据说红发是吸血伯爵德拉古拉后人的标志,又据说红发的人对痛觉更为敏感,这就更能让人通过视觉感觉她们身上的浓郁。特别值得褒扬的是作为新人出演葛奴乙一角的,出生于1980年的英国新秀班维萧(BEN WHISHAW),兼有魅力与神秘感,在与饰演调香师鲍迪尔的达斯汀霍夫曼(DUSTIN HOFFMAN)的对手戏中,对角色的理解甚至比金奖影帝还要到位,而仅有16岁的瑞秋哈伍德实在是太美了,就像一只永远想飞走的蝴蝶一样。而有报道称电影还带动了相关衍生市场,最近,调香师Christopher Laudamiel与Christophe Hornetz还根据主人公葛奴乙的嗅觉描述,配制了15瓶香水组合“Le Parfum”助兴,由近年主攻香水事业的Thierry Mugler时装屋限量发售,每套700美金,其中14瓶味道来表达爱情、贞操、生命、热忱、财富、性欲……不少香味的“惊悚”程度实不亚于电影情节。而第15瓶Aura(气氛),是14瓶元素的合成,能独立存在,更能交织强调,突破传统的“前调、中韵、余味”框架,手法之大胆诡异,留下史无前例的嗅觉烙印。而在伦敦也仿效电影裸体,The Perfume Shop举办了一场裸体香水时装展,模特们全身仅“穿”香水走天桥,观众戴上眼罩,让鼻子充分发挥想像力,不过席间却频频有人忍不住偷窥,饱览春色。


人与爱俱来,人,人人有爱,但为什么我们还是会怕分手,怕失去,原来不是怕爱失去,而是怕曾拥有的爱找不到之后存在的证明。又想到了《香水》这部小说里那令人称道的描写香味的语言,如葛奴乙找不到罗拉的香味:“在城市的香水衣服中,在这成千上万条线织起来的面纱里,缺少了一根金线”。其实我们害怕的也是在这成千上万爱与被爱线织起的生活里,缺少那一根金线,在五味生活里缺少“第13瓶香”——拿什么来证明我对你的爱还存在,无论证明给你,还是证明给我自己。人人生而被赋予爱的权利,但爱情最后还是稀缺的。爱情有什么难,到了青春期,你爱一个人,恰好那个人也爱你,就行了,可是,最后真正能得到爱情的人又有几个?也许现实不得不令我们分开,把你变做回忆,谁又来证明回忆也是爱,即便爱的不是人,是神,在狂热之后你也不得不苦于寻找这份爱还依然存在的证明。这周我看的电影是《面纱》,里面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小镇老修女对女主角的一段话。她说,自己在年轻的时候也疯狂地爱过一个人,就是上帝,后来才明白爱情也有消失的一天。有一段时间,她和上帝之间就像老夫老妻,谁都不关心谁。于是她只有把尽责作为她对上帝的爱还存在的证明。所以,honey,当你觉得是到你的爱走过的时候,是完成了一个前身约定,请不要约我做最后的拥抱,我不想再要一次来证明这只是最后,我只想留自己在回忆里看护那段爱,以此做爱依然存在的证明。


爱与被爱是双方的事情,爱与被爱也许有天会迁移,我不担心那些爱走远,我害怕是再证明不了她曾存在过,从这点来讲,我也成了葛奴乙。人虽然能够做他所想的,但不能要他所想的,这电影因此不是惊悚而是出悲剧。(文/魔派 


影评:文字的力量


在我迄今为止的读书生涯中,有两本书绝对重要。

一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一本是帕·聚斯金德的《香水》。

前一本书直接导致我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热衷于东编西抄地弄一些小故事出来,证据就是,那些小故事常常以“很多年之后当我回想往事就怎么怎么”或者“后来让我一直引以为豪的是什么什么”之类的文字作为开头。

后一本书则终结了我那段热衷于编造小故事的生涯。聚斯金德在这个关于谋杀少女、提取体香、制造香水的故事里所展现出来的惊人想象力,让我瞠目结舌,也让我彻底明白了自己实在不是一块编故事的料。


很多年之后,这后一本曾经让我瞠目结舌的书,居然、终于,被拍成了电影。

应该说,曾经拍出过《疾走罗拉》的汤姆·提克威,非常成功地将《香水》中那个充满味道的世界,转化成了光与影像,转化得腔调十足格调十足。

油画般的光影轮廓,毫无血腥和暴力气息的香艳谋杀,主人翁格雷诺耶千里追踪制作香水的关键少女,香水完成后格雷诺耶振臂挥香令众生迷醉:每一个场面,汤姆·提克威都再现得可圈可点。

两个小时的观影过程,弹指一挥间。

有一个很有名的故事说,有人问爱因斯坦,您能不能用最简单的语言解释一下您的“相对论”?爱因斯坦回答说,您跟一个美女面对面,觉得几个小时就好像几分钟一样,跟我这样一个糟老头面对面,几分钟也好像是几个小时一样,这就是“相对论”。

按照爱因斯坦的这个解释来类推,汤姆·提克威绝对是把《香水》拍成了一个美女,而不是一个糟老头。


但是,即便如此,看完之后,我觉得,变成了电影的《香水》,也终究只能算是一个还不错的美女而已,远没有达到增之一分则太少减之一分则太多的倾国倾城的程度。

起初我以为,这很大程度上应该是因为,我从一开始就知道故事会怎么推进,所以没有情节上探索的乐趣所导致的。不过,看完电影的深夜,我找出已经蒙尘多时的书又看了一遍,所感受到的那种震撼依然超过电影。

我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也许,唯一的解释就是,有的时候,平平常常到无以复加的文字,都会比华丽绚烂的光与影像,更拥有那种直抵心灵深处最隐秘的角落的力量?(文/ 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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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世纪,在法国曾出现过一个人。那时代人才辈出,也不乏天才和残暴的人物。此人便是zui有天才和zui残暴的人物之一。这儿要讲的就是这个人的故事。他名叫让一巴蒂斯特·格雷诺耶。与其他天才怪杰,例如德·萨德、圣鞠斯特、富歇、波拿巴的名字相反,他的名字今天已被人遗忘,这肯定不是因为格雷诺耶在自高自大、蔑视人类和残忍方面,简而言之,在不信神方面化这些更有名气的阴险人物略逊一筹,而是因为他的天才和他的野心仅仅局限在历史上没有留下痕迹的领域:气味的短暂的王国。 在我们所说的那个时代,各个城市里始终弥漫着我们现代人难以想象的臭气。街道散发出粪便的臭气,屋子后院散发着尿臭,楼梯间散发出腐朽的木材和老鼠的臭气,厨房弥漫着烂菜和羊油的臭味;不通风的房间散发着霉臭的 47 67281 47 31917 0 0 3090 0 0:00:21 0:00:10 0:00:11 6384 47 67281 47 31917 0 0 2689 0 0:00:25 0:00:11 0:00:14 3464土气味,卧室发出沾满油脂的床单、潮湿的羽绒被的臭味和夜壶的刺鼻的甜滋滋的似香非臭的气味。壁炉里散发出硫磺的臭气,制革厂里散发出苛性碱的气味,屠宰场里飘出血腥臭味。人散发出汗酸臭气和未洗的衣服的臭味,他们的嘴里呵出腐臭的牙齿的气味,他们的胃里嗝出洋葱汁的臭味;倘若这些人已不年轻,那么他们的身上就散发出陈年干酪、酸牛奶和肿瘤病的臭味。河水、广场和教堂臭气熏天,桥下和宫殿里臭不可闻。农民臭味像教土,手工作坊伙计臭味像师傅的老婆,整个贵族阶级都臭,甚至国王也散发出臭气,他臭得像猛兽,而王后具得像一只老母山羊,夏天和冬天都是如此。因为在十八世纪,细菌的破坏性活动尚未受到限制,人的任何活动,无论是破坏性的还是建设性的,生命的萌生和衰亡的表现,没有哪一样是不同臭味联系在一起的。 当然,巴黎zui臭,因为巴黎是法国zui大的城市。而在巴黎市内,又有一个地方,即在弗尔大街和铸铁厂大街之间,也就是圣婴公墓,那里其臭无比,简直像地狱一样臭。八百年间,人们把主官医院和附近各教区的死者往这里送;八百年间,每天都有数十具尸体装在手推车上运来,倒在长长的坑里;八百年间,在墓穴和尸骨存放所里,尸骨堆积得一层又一层。直至后来,在法国革命前夕,几个理尸坑危险地塌陷以后,从公墓里溢出的臭气不仅引起附近居民的抗议,而且导致他们真正起来暴动,这时这地方才被封锁起来,被废弃了,千百万块尸骨和头盖骨才被铲出,运到蒙马将夺牌地下基地,人们在这地方建起了一个食品交易市场。 在这儿,就在这整个王国zui臭的地方,一七三八年七月十七日,让-巴蒂斯特·格雷诺耶来到了这个世界上。那一天是这一年zui热的旧子之一。炎热像铅块一样压在公墓上激动城外压到邻近甜街巷全,蒸气散发去烂厥果和烧焦的兽角混合在一道的气味。格雷诺耶的母亲在临产阵痛开始时,正站立在弗尔大街的一个鱼摊旁,为早些时候掏去内脏的鲤鱼刮鱼鳞。这些鱼据说是早晨才从塞纳河拖来的,可是此时已经散发出阵阵恶臭,它们的臭味已经把尸体的臭味淹没了。格雷诺耶的母亲既没有注意到鱼的臭味,也没有注意到尸体的臭味,因为她的鼻子已经迟钝到麻木的程度,何况她的身子正疼,而疼痛使她的感官接受外界刺激的能力完全丧失了。她一心一意指望疼痛能够停止,指望令人讨厌的分娩能尽快结束。这是她生的第五胎。五次她都是在这儿鱼摊旁完成的,五次生的都是死胎或半死胎,因为在这儿生下来的血淋淋的肉,同撂在那里的鱼肛肠没有多大区别,而且也没活多久,到了晚上,不管是鱼肛肠,还是生下来的肉,或是其他的东西,都被统统铲走,装在手推车上运往公墓或是倒进河里。今天这一次看来又是如此。格雷诺耶的母亲还是个青年妇女,二十五岁,还相当漂亮,嘴里牙齿差不多都在,头上还有些头发,除了痛风、梅毒和轻度肺结核外,没有患什么严重的疾病,她希望能够长寿,或许再活上五年或十年,或许甚至能够结一次婚。作个手工业者的受人尊敬的填房,或是……格雷诺耶的母亲希望一切很快过去。当分娩阵痛开始时,她蹲到宰鱼台下,在那儿像前五次那样生产,用宰鱼刀割去刚生下来的东西的脐带。但是随后因为炎热和臭气——她并没有闻到臭气的臭,而是闻到一股令人难以忍受的、麻醉人的气味;她觉得,就像一块田里的百合花,或是像一间狭小的房间养了太多的水仙花产生的气味——她晕了过去,向一边跌倒,从宰鱼台下跌到路中央,并在那里躺着,手里握着宰鱼刀。P0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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